..續本文上一頁ameti時來,待時之意,當譯余決心以“渡時”。
2 paticca prati+i……。由于“甚麼,”以甚麼爲基礎之意。
3 vayanupassin 爲以觀消滅。
[八] 第八 疾病(二)
一
爾時,世尊住毗舍城,大林之重閣講堂中。
二
時,世尊于日暮,即從冥想起,赴病者室之處……
叁
“諸比丘!比丘如何而爲正念耶
諸比丘!于此有比丘,于身觀身而住……于諸受……于心……于諸法……
四
諸比丘!比丘如何而爲正知耶
諸比丘!于此有比丘,于進于退皆以正知而爲……
五
諸比丘!比丘應以正念、正知以度時日。此即我爲汝等之教誡。
六
諸比丘!此比丘如是正念、正知,住不放逸,精進專心,若起樂受者,彼則如是知:“我起此樂受,此樂受爲有緣而起,無緣則不起,以何爲緣
以此觸爲緣,然此觸爲無常,爲所造作,爲緣物而起者。無常、所造作、緣物而起之緣,此觸所起之樂受,何爲有常住耶
”彼于觸又于樂受,觀無常而住……消亡……離欲……滅盡……舍棄,彼于觸又于樂受,觀無常而住……消亡……離欲……滅盡……舍棄,則觸與樂受之染欲隨眠,皆所舍棄。
七~八
諸比丘!此比丘之如是正念、正知,住不放逸,精進專心,若起苦受……若起非苦非樂受,則彼如是知:“我起非苦非樂受,此非苦非樂受爲有緣而起,無緣則不起,以何爲緣耶
以此觸爲緣。然此觸爲無常、所造作、緣物而起者。無常、所造作、緣物而起之此觸,爲緣所起之非苦非樂,何爲有常住耶
”彼于觸又于非苦非樂,觀無常而住……消亡……離欲……滅盡……舍棄。彼于觸又于非苦非樂,觀無常而住……消亡……離欲……滅盡……舍棄,則觸與非苦非樂受之無明隨眠,皆所舍棄。
九
彼若感于樂受,則知其爲無常,知無戀著,知無喜悅。若感于苦受……若感于非苦非樂受,則知其爲無常,知無戀著,知無喜悅。
十
彼若感于樂受,則感于此離系縛。若感于苦受……若感于非苦非樂受,則感于此離系縛。
十一
彼感于身所際限之受,了知“我感于身所際限之受。”感于命所際限之受,了知“我感于命所際限之受。”而身壞命盡時,了知“此處一切之所感受、所喜悅者,皆應冷卻。”
十二
諸比丘!譬如緣油又緣燈心,油燈則燃起,因油與燈心之盡而無食,油燈則消失。同此,諸比丘!比丘感于身所際限之受……了知“于此處之所感受、所喜悅者,皆應冷卻。”
注1 參照七經二部,以下各節參照前經之各節,兩經之不同、于七經之六~八節有樂、苦、非苦非樂之叁受,言爲緣身。于八經言此等諸受爲緣“觸”。
[九] 第九 無常
※ 叁
“諸比丘!此等叁種之受,爲無常、有爲、緣起、破壞、消亡、離欲、滅盡之法。
四
以何者爲叁
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
五
諸比丘!此叁種之受,爲無常、有爲、緣起、破壞、消亡、離欲、滅盡之法。”
[一O] 第十 以觸爲根本者
※ 叁
“諸比丘!此等之叁受,爲緣觸而生,以觸爲根本,以觸爲因緣,以觸爲助緣。
四
以何者爲叁
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
五
諸比丘!緣觸所感之樂而生樂受,由所感之樂觸滅盡,則凡其所生之受,即所感之樂,緣觸所生之樂受,滅而又息。
六
諸比丘!緣觸所感之苦所生之苦受,由感其苦觸之滅盡A則凡其所生之受,即所感之苦,緣觸所生之苦受,滅而又息。
七
諸比丘!緣觸所感之非苦非樂所生之非苦非樂受,由所感之非苦非樂觸之滅盡,則凡其所生受,即所感之非苦非樂,緣觸所生之非苦非樂受,滅而又
息。
八
諸比丘!譬如二木片由觸擊而生熱、現火焰,由此等二木片之分離絕緣,則凡其所生之熱,滅而又息。
九
與此同理,諸比丘!此等之叁受,爲緣觸而生,以觸爲根本,以觸爲因緣,以觸爲助緣,由其所生之觸爲緣,乃生種種之受,由種種之觸滅盡,則種種之受亦滅。”
受相應之第一有偈品(終)
其攝頌曰:
叁昧與樂受
舍棄及崄崖
應見並箭刺
疾病二無常
以及觸根本
總成爲十經
注1 參照一二五~一二九經之四節。
第二 獨坐品
[一一] 第一 獨坐
※ 二
時,有一比丘來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于一面。
叁
坐于一面之彼比丘,向世尊曰:“大德!我獨坐靜思,心起如是念:“世尊說示叁種受,爲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世尊說此叁種受。然而世尊!又如是說如何感受,亦爲苦1。凡如何感受,亦爲苦者,此世尊依何而說耶
”
四
“比丘!善哉,善哉!比丘!余說叁種之受,乃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余說此叁種受也。然而余又說任何之感受,亦皆是苦。凡任何之感受,皆是苦者,比丘!余乃依諸行無常而說。比丘!凡任何之感受皆是苦,余依此說諸行是破壞之法 ,消亡之法,離欲之法,滅盡之法,變壞之法。
五
然而依此,比丘!余亦次第說諸行之滅盡。逮達初禅2者,言語滅;逮達第二禅者,尋伺滅;逮達第叁禅者,喜滅;逮達第四禅者,入息出息滅;逮達空無邊處者,色想滅;逮達識無邊處者,空無邊處想滅;逮達無所有處者,識無邊處想滅;逮達非想非非想處者,無所有處想滅;逮達想受滅者,想與受滅。漏盡之比丘,貪欲滅,嗔恚滅,愚癡滅。
六
依此,比丘!余乃次第說諸行之止息。逮達初禅者,言語止息;逮達第二禅者,尋伺止息……逮達想受滅者,想受止息。漏盡之比丘,貪欲止息,嗔恚止息,愚癡止息。
七
比丘!此等之六者,是輕安。逮達初禅者,言語輕安;逮達第二禅者,尋伺輕安;逮達第叁禅者,喜輕安;逮達第四禅者,入息出息輕安;逮達想受滅者,想與受輕安。漏盡之比丘,是貪欲輕安,嗔恚輕安,愚癡輕安也。”
注1 雜阿舍經一七卷二二經“又複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
2 雜阿含經一七卷二二經“初禅正受時,言語寂滅,第二禅正受時,覺觀寂滅,第叁禅正受時,喜心寂滅,第四禅正受時,出入息寂滅雲雲。”
[十二] 第二 虛空(一)
※ 叁
“諸比丘!譬如于虛空中,吹東風、吹西風、吹北風、吹南風、吹含塵垢之風、吹不含塵垢之風、吹寒風、吹暖風、吹少量之風、吹大量之風、吹種種之風。諸比丘!如是于此身生種種之受,生樂受、生苦受、生非苦非樂受。
四
(一)猶如空中吹種種多樣之風,從東西與北南。
(二)吹有塵、無塵,冷與熱,大量與少量及多樣之風。
(叁)與此同理,于此身生諸受,樂苦等起,與非苦非樂。
(四)比丘1若精進,以舍正知者,于是此賢智者,悉知一切受。
(五)彼悉知諸受,于現法中無諸漏,達最上智彼岸之法住者,由內身破滅後,不再入生身之數。”
注1 四、五兩偈參照叁經之六節四、五偈。雜阿含一七卷一六經有“正知不傾動”。
[一叁]
第叁 虛空(二)
※ 叁
“諸比丘!譬如虛空中,吹東風,吹西風……吹少量之風、吹大量之風、吹種種之風。諸比丘!如是于此身生種種之受:生樂受、生苦受、生非苦非樂受。”
[一四] 第四 客舍
※ 叁
“諸比丘!譬如有客舍,于此處有種種人,由東方來棲宿、由西方來棲宿、由北方來棲宿、由南方來棲宿、有刹利種人來棲宿、婆羅門種人來棲宿、毗舍種人來棲宿,首陀人來棲宿者。與此同理,諸比丘!于此身生種種受:生樂受、生苦受、生非苦非樂受。
四
亦生伴于欲樂之樂受,亦生伴于欲樂之苦受,亦生伴于欲樂之非苦非樂受,亦生不伴于欲樂之樂受,亦生不伴于欲樂之苦受,亦生不伴于欲樂之非苦非樂受。”
[一五] 第五 止息(一)
※ 二
時,尊者阿難來詣世尊住處……
叁
坐于一面之阿難,白世尊曰:“大德!何者爲受
何者爲受之生起
何者爲受之滅盡
何者爲達受滅盡之道
何者爲受之甘味
何者爲受之患難
何者爲受之出離耶
”
四
“阿難!此等之叁者是受: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阿難!此等稱爲受。由觸之生起,有受之生起;由觸之滅盡,有受之滅盡。此八支聖道是達受滅之道。此即:正見、正思惟……正定是。凡以受爲所緣,所起之喜樂,此爲受之甘味。凡受之無常而變壞之法,此爲受之患難。凡對受抑製欲貪,舍欲貪,此爲受之出離。
五
阿難!依此,余漸次說諸行之滅盡,逮達初禅者,言語滅……逮達想受滅者,想與受滅,漏盡之比丘,則貪欲滅、嗔恚滅、愚癡滅。
六
阿難!依此,余漸次說諸行之止息,逮達初禅者,言語止息;逮達第二禅者,尋伺止息……逮達想受滅者,想與受止息。漏盡之比丘,則貪欲止息、嗔恚止息、愚癡止息。
七
阿難!依此,余漸次說諸行之輕安,逮達初禅者,言語輕安;逮達第二禅者,尋伺輕安……逮達想受滅者,想與受輕安。漏盡之比丘,則貪欲輕安、嗔恚輕安、愚癡輕安。”
注1 本經及次之標題santaka于英譯譯爲Property(所有、所有物),此兩經中沒有一句暗示此意義。及之止息之意兩經有六節,因此余譯爲止思,想是由語根s”an來的。
2 以下五、六兩節,同一一經五、六兩節、七節稍爲不同。
[一六] 第六 止息(二)
※ 二
時,尊者阿難來詣世尊住處……
叁
世尊言于坐在一面之阿難曰:“何者爲受
何者爲受之滅
何者爲達受滅之道
何者爲受之甘味
何者爲受之患難
何者爲受之出離耶
”
四
“大德!我等之法以世尊爲本,以世尊爲指導者,以世尊爲所依。大德!此所說之意義,唯世尊明了。願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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