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清淨的心是黑暗的,看不到智慧與慈悲的光。
法鼓山的四環運動
今天,我們共同生活在這個地球上,它就像一條船,如果不小心弄破船底,大家都會遭到沈船落海的命運;又如同在一個魚缸裏,只要其中有一尾魚産生排泄物,其他的魚都會受到汙染。「各家自掃門前雪」,只管自己安危,不顧他人死活的想法是行不通的,因爲環境本身就是一個整體,連我們每個人的呼吸都是息息相關的。所以只要生存在同一個環境裏,不要只看到別人受害,似乎跟自己沒有關系,其實直接、間接的後果都會回報到自己身上來。
法鼓山舉辦過多次「心靈環保」的演講,並且也推動著「禮儀環保」、「生活環保」、「自然環保」的活動。事實上,我們做的只是杯水車薪的工作,因爲整個大環境有那麼多人,我們要做的實在有限;但是只要目標正確,即使只有少數人響應,我們也要繼續做下去。
一九九叁年年初,法鼓山推動了一次「清潔日」運動,有五千多位信衆同時在全省不同的地方打掃環境,于是就有人說:以後環境髒了,就請法鼓山的會員來打掃。這是錯誤的觀念,我們不是清潔隊,而是提倡「清潔日」的觀念,希望以此拋磚引玉,帶動風氣,期待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都能像法鼓山的信衆這樣,照顧自己的家,照顧自己所處的環境,乃至到任何地方,也能照顧所居住的生活環境;那麼,我們的環境就是淨土,法鼓山的「四環」運動就算成功了。(一九九四年叁月十七日,講于中央大學,何垂欣居士整理)
第四篇 開發人人心中的光明
淨化人心與淨化社會不是今天才需要,而是從人類開始有社會活動的時代就已經需要,也是釋迦牟尼佛時即已努力推展的一項運動;我們不但在臺灣,同時也在世界各地普遍推展;因爲我們需要清淨的人心和安定的社會。
開發人人心中的光明,所謂光明,是指清淨的智慧或正當的希望,也可以說是人性中的仁慈心和光明面;更深一層來看,就是佛性,而佛性就是必將覺悟的另一種說法。
光明與黑暗是相對的
光明是明亮潔白的照耀作用,它本身不但不吸光,還能把光直射及反射出去。如同太陽、月亮、星星和火,爲自然界帶來光明;而且光明本身就是一種力量,因爲光會産生熱,熱生能,能産生力量,有了力量就能爲我們帶來所需的事物。
反之,如果是黑色物體,不但不能放光,還會吸光,因此黑暗和光明是相對立的,黑暗顯現之處,光明必被吸走不見或被阻擋。在人類的舞臺,黑暗和光明,一直是此消彼長,彼消此長的變化著。
在我們這個世界上,自古以來,便有許許多多的善人、偉人,都曾發光發熱,把他們的力量,貢獻給當時的社會大衆,使得後代的我們,乃至于未來無盡的年代中,所有的人類衆生,都能因他們的奉獻而得到恩惠。
有一種人是自己能放光,有些人則是可以借光反光,就像我聖嚴自己沒有光,只有借佛法的光折射轉投給大家;所以縱然自己沒有光,只要有心,還是可以借光放光的。但是也有更多的人,吸收別人所發出的光明和熱能,卻永不滿足,煩惱不已。
雖然人們努力和奉獻的光明,常常會被黑暗所抵銷,可是有信心、有願力的人,仍會永不休止地努力放出他們的光和熱,提供給這個世界分享,如同曆代的聖賢豪傑。但也有更多的人,當他們的光發射出來被黑暗所吸收時,便感到失望、無力、挫折,而容易産生退心,這樣的人便是凡夫。
從佛法的觀點看,不論是凡夫或聖賢,基本上都具備相等的光、熱、能、力。尤其是行菩薩道的人,一定具有永遠爲衆生受苦受難的悲願,誓願盡形壽將生命付出,將自己的光、熱、能、力,無怨無尤、盡其所有地提供給需要幫助的衆生。正如太陽永遠持續不斷地在放光明,不因烏雲的遮蔽而稍有倦怠,所以我們應效法日、月、星辰乃至于一般的燈火,不因有沒有人存在,有沒有人知道,有沒有障礙,總是始終如一、盡其在我的放出自己的光。
可能有人覺得自己沒有光,事實上,人的光是從內心發出來的,內心有信心、有願心,對人有仁義、有慈悲,就是發了光,而這種光是人人都有的。
倫理、公正照亮社會的光明
今天這個時代,倫理的觀念對現代人而言已經非常古老生疏,甚至許多年輕人都采取抗拒叛逆的態度;大家不明了問題出在何處,同時對新倫理的觀念也模糊不清。所以我們確實有必要,在舊道德與新倫理之間,做適度的調整。
許多年紀大的人見到我時,常會向我建議,應多提倡倫理道德,因爲現在的年輕人,很少懂得要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對長官老板也沒有禮貌,所以希望我在演講或接受媒體訪問時,多講些這方面的道理;不過現在人講的倫理,已與過去的觀點有些不同。過去的倫理,是單向的要求對方盡責任,但現代的倫理則是雙向的互動,這才是真正佛教的觀點。
倫理就是社會的關系,也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系。對做父母的人來講,應該對兒女盡責任;對兒女來講,也應該對父母盡責任。可是,如果僅僅要求對方盡責任,那也是不合理、不公平的,必須要檢討,因爲那已不適用于現代社會。
最近有一位二十多歲的男孩子,被父親請警察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好幾次。這年輕人來找我訴苦:「我並沒有精神病,但是父親總認爲我有精神病。」
我向這年輕人勸說:「中國古訓有言,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他卻說:「這句話對于我的父親,絕對是錯誤的,我是他兒子,他卻把我送往精神病院,那有這樣的父親?」
我問他:「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這樣的狀況?」
他說:「只因我連考了叁年才考取大學,而我不想念那所大學,又打算重考,父親便把我當作精神有問題。」而且從此以後,他考試都不及格,爲什麼呢?因爲他抗拒念書,他質疑念書究竟是爲自己,還是爲父親?
這件事從他父親的立場看,兒子有了精神問題;但從兒子的立場看,父親的行爲則是錯誤的,這實在是做父親的,望子成龍的心太急,不了解兒子有他自己的想法,所以適得其反。
另一個例子是,兒子要結婚而父母反對,使得親子間産生對立的情況,甚至鬧著要脫離關系。他們的父母來找我,我說:「現在要結婚的,究竟是你們兩位老人家還是你們的少爺呢?兒子選擇結婚對象,有他自己的標准呀!」
他們說:「不可以,是我們的兒子就得聽我們的話。」結果這個兒子離家出走了。
後來,這一對父母又來找我,我告訴他們:「讓兒子自己決定他的婚事吧!」
他們又問:「難道讓他們結婚就沒事了嗎?」
我說:「操心就有事,放下便無事。」
之後,他們的兒子也把他的女朋友帶來見我,我說:「你們結婚之後,會不會照顧父母呢?」他們說:「當然會。」我也勉勵他們,結婚後要相敬相助,勤儉持家,別讓父母說中他們結婚會不幸福;這對青年男女聽了,便流著感激的眼淚。果然結婚之後數年,一家和樂相處,現在已是祖、子、孫叁代,經常來我們寺裏禮佛、共修。
像這樣的父母,從舊倫理來講是沒有錯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舊社會中是正常事,現在則不一定能行得通。現代人應該尊重已成年的兒女,讓他們有自己的選擇權,父母關心兒女的婚事,可以提供意見,卻不應該強製他們接受父母的安排。
雖然現代倫理關系要重新檢討,但還是需要有所規範,譬如父母的責任、權利應僅止于親子之間單純的關系,那就是關懷與被關懷,尊重與被尊重,逾此範圍,不成控製,即成對立,那便不是合理、公正的倫理了。
另外,人和人之間應該站在自己的立場,盡自己的可能,恰到好處的盡自己的責任。例如母親可能也是太太,同時又是女兒、媳婦、婆婆、學生、老師或老板、職員等等,在不同的場合,具有不同的身分。如果能在不同的場合以不同的身分,恰如其分的盡到應盡的責任義務,便是實現了人間應有的倫理關系。
但千萬不要只站在自己的立場,以自己的身分去要求別人;例如做母親的,只知要求子女應如何,或做太太的,只知要求先生應如何,而不知道反求諸己,這便會爲旁人帶來不安、困擾與不平。如果每個人都能自我要求,盡自己的倫理責任,那麼這將會是個光明的世界,因爲盡責任就是放光發熱,輸送溫暖的力量。
有一次我出席一個國際性的會議,坐在一位比丘尼的旁邊。這位比丘尼,有時上臺演講,有時當主席主持會議,我則一直坐在原位做聽衆。我的一位在家弟子看到這種情況,回來之後對我說:「師父!您不是研究戒律的嗎?怎麼比丘尼坐上座、坐中間,師父已是上座比丘,反而坐在下面和旁邊,這成什麼體統呢?」
事實上,我並沒有錯!是我的那個在家徒弟錯了,因爲這位比丘尼是會議的召集人,是主席,當然是她坐主位了。這種賓主、主從的關系就是一種倫理;應視場合身分而看待當時的倫理關系,不能一成不變的去對待多樣性多元化的現代社會。在釋尊時代,大概沒有比丘尼在僧俗四衆之前,上臺演講或主持會議,因而無此慣例,但現在時代不同了,這是一種新的倫理關系,但它是合理公平的。
我們的社會是錯綜複雜的,但也是有條有理的。這些條理,就是倫理,如果倫理沒有長、幼,上、下,那麼這個社會就會混亂。一個人在不同的場合,乃至相同的場合,對不同的人,就具有不同的身分和立場,如能恰如其分的盡其責、守其分,這樣的社會將彼此互不妨礙,非常和諧、甯靜,人人皆能發出內心的光明。
社會混亂、失序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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