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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哲學概論▪P2

  ..續本文上一頁槃的類別,是以有余和無余而說明其境界的真實內容,以不同的層次,完成不同的境界,道出涅槃的價值觀的真面目!爲此,先說明二種涅槃的不同情形,以供研究佛學者的參考:

  一、有余涅槃--或者說是少分涅槃,依勝鬘經說:成就了有余解脫,有余清淨,有余功德;知道了有余苦,斷除有余集,證得有余滅,修行有余道。也就是唯識學上所說的:其因已盡,其苦身未盡,其異熟猶在;已達變異生死之因盡,是謂之有余涅槃。

  二、無余涅槃--或者說是滿分涅槃,唯識學上謂:二乘之無余爲畢竟都滅,而不定性的二乘及佛之無余,則說非爲實滅;佛以止息應身之化,歸于真如之本。但華嚴,叁論,天臺的說法不同,謂:無有定性之二乘,畢竟也得成佛,故說法界無有實滅之無余者;所以,息妄歸真,緝化還本,即是入于無余涅槃。因此,大乘思想以變異生死之果盡,謂之無余涅槃。

  綜上所述,可見涅槃的境界,是屬于進入的一種行爲,絕對不是存在者全部的消滅;具有寂滅,不生,無爲,安樂,解脫,圓滿等度脫之饒益,其義理充塞法界,其功德廣被塵沙,乃是體窮真性,相絕圓妙的究竟境界!

  痛苦的停止,便是如何不爲生的原動力所發動,也就是導引再生的業力種子的消滅,正因爲種子的不斷變異,重複的活動,長久底在世俗中流轉,而承受過去的業報,造作未來的業因。佛陀世尊,以能「造作」的利用,將心意識投入「研究、分析、認識」的工作中,去察覺宇宙的真實面貌,事物的貪欲情形,情感的汙染執著,思想的偏激虛妄;這便是「觀察、返照」的修養,于認識以後,能夠深入底了解其「生」的性質和變化作用,以期達到不爲塵世的種種而起迷惑,而生欲念,而有煩惱;得到圓滿而徹底的覺悟,完成究竟的解脫,顯現至高極限的智慧;也就是唯識學上所說的,從依他起而妙觀察而圓成實,進入涅槃的真如境界,像已成就的佛陀一般,進入如來勝智境界,即所謂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是也!

  第四節 苦之解脫

  佛陀從諸般痛苦中得到解脫,得到了大自在;因此,他告訴後人,這種得到,有他的方法可以遵循;只要如法行持,同樣可以像佛陀,得到相同的解脫,得到相同的大自在!

  如果說這種解脫和大自在是條菩提大道的話,那末,進入這條菩提大道的方法是什麼?佛陀曾經爲此說出來八種正確的方法;也就是佛教的典籍中所說的八正道法,茲分別條述于後:

  一、正知見--人,只知道有自己和這個世界的存在,才會産生強烈的自我,造作無知識基礎的錯誤或邪惡的見解,以至自己構成自己的痛苦根源;因此,佛陀提示了正確知見的界定,以「苦、集、滅、道」作爲知道的基礎,告誡後人,追求性質,滿足自我,只是虛妄的空論,不能進入圓滿的涅槃境界。

  二、正思惟--人,以妄想加雜念,而埋下煩惱的種子,使得意念中倍增不正當的思想和觀念;因此,佛陀提出了戒律的防製法,以隨時提高警覺做到不犯爲原則;于已知的要思惟,未知的要想辦法去修學,即使處于煩惱或逆境中,也要提起正念。

  叁、正言語--人,于身口意叁者造作行爲中,口的造作行爲最多;往往,見到人家不對要講,自己受了委屈要講,歡喜時要講,痛苦時要講,可以說,有著道不盡的長短是非,說不完的青紅皂白。因此,佛陀提出了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绮語的教誡;一切言語,以利益他人爲原則。

  四、正事業--人,于器世間的生存行爲中,多少是以損人利己而從事某些工作的;甚至爲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不惜使出各種不正當的手段。因此,佛陀提出了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等方法,其主旨在防止侵害他人,造成自己不得清淨。

  五、正活命--人,爲生命的強調,以追名逐利爲主題,結果,欲達到目的便不擇手段。因此,佛陀提出了不可邪活命的訓誡;他說,乍現異相,奇特誘人是不對的。又說,自誇功德,眩耀才能是不對的,又說,占蔔吉凶,看相算命是不對的。又說,施展權勢,仗勢淩人是不對的。又說,色逼利誘,陰謀設陷等,凡以類此方法而達利養者,皆非正當的活命。

  六、正精進--人,往往貪于懈怠放逸,所謂好逸惡勞,一曝十寒,是爲有意與無意間,不可避免的一些弊端;因此,佛陀告誡門下弟子:要身精進,于財于法,布施衆生。要心精進,于悭于貪,竭力斷除。要修學苦行,以克畏難。要修學正法,永恒不倦。要利樂群命,勤儉奉獻。

  七、正意念--人,常犯錯誤,譬如失態,戲論,作怪,陰損,占有,貪婪等,主要是未防犯于起心動念之時,因此,佛陀提出了道德修養的標准,他說:收攝根識,清淨五蘊,導相入實,認識自我;也就是于世俗已有的認識清楚,摒棄對他人的成見和傷害,以慈悲喜舍之心饒益衆生。

  八、正禅定--人,會顛倒,夢想,虛妄,恐怖、畏懼、緊張等失常的心緒與行爲,那是由于不能心淨意和識明;因此,佛陀告誡弟子,攝取清淨戒律,于意念中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止一念于研究分析認識,進而內觀,去察覺返照而得完全的了解;則製心一處,無事不辦,何愁不得禅悅爲食,法喜充滿!

  第叁章 倫理哲學

  佛教中的倫理哲學,依佛陀的教育揭示人與世間的存在問題,其思想之體系,大致以因緣生萬法的原則說明緣起的現象;以叁世因果的律法說明業的內容;以遷流變化的道理說明事物的狀況;以我意識說明靈魂的存在;以輪回流轉的定義說明生命的去來。本節即以此五大原則,分析佛陀思想于倫理的觀念,說明彼此相互的關系之症結。

  第一節 萬法因緣生

  因緣二字,是說親因與助緣,謂親與強力者爲因,例如種子;疏而弱力者爲緣,例如陽光雨露人力等;以此因緣,和合而生稻谷,余此類推,一切萬法,皆不離因緣合成而有。也就是說,一切事物的發生,必須因與緣的和合;有因無緣,或是有緣無因,都不能生起變化。

  因,佛典中有:種子,親生,造作等;種子爲萬法生起之原因。親生乃萬法生起之根源。造作是萬法生起之伊始;也就是說,萬法之所以生起,都有它的最初,而這最初具有叁種不同的現象;以種子爲因,親生爲根,造作爲始,正本清源,因相具足。

  緣,幫助親因能生起變化的一些力量,簡稱之爲助緣;于佛典中說有四種緣:因緣,依眼耳等根爲因,色聲等塵爲緣,根塵相應,識即生起。等無間緣,心心所法,次第無間,相續而起。所緣緣,心心所法,由托緣而生還,乃是自心所緣慮。增上緣,六根照境發識,有增上的力用,諸法生時,不生障礙。

  因緣法則,于佛陀的思想中,他解釋「法」的性向,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他強調法的現象,如果悉知了法的性向,那末,他教或他道的兩種極端思想,便可以不爲其影響而迷茫悃惑了。

  兩種極端的思想是:

  一、常見--主張一切事物本爲真實常存,不須依賴什麼?也就是所謂的真常思想。

  二、斷見--主張一切事物的存在,于消滅以後,便停止變化了;也就是所謂的斷滅思想。

  佛陀是以「中道」而論一切事物,說明一切事物,是有其存在性,但必須依賴另外的一些事物爲條件;這種存在性即是因,所依賴的條件即是緣;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性向,完成萬法因緣生的道理。

  第二節 叁世因果律

  因果律是佛陀于菩提樹下所發明,圓滿究竟的智慧,完成徹底的覺悟,發現了「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道理;以至他的門下弟子逐漸底體悟到「業是受身因緣」的人生哲學,認識了因果循環,不是空穴來風的說詞,的確是「招果爲因,克獲爲果」,如是造作,如是酬報的肯定!

  因果律的理論,不只是論說當今一世,而是概括了現在,過去,未來叁個時間;所謂「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便是叁世因果的律法,並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例證,而說明無論任何造作,必定循因現果,次第發生;其空間的層次現象,則以「假使百千劫,善惡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道出千古不易,不容否定的事實。

  因果律不論任何的時空,均以「業」爲基礎;也可以說,無有業的存在,便無因果的發生,彼此衣襟相連,休戚相關;進一步說,也就是造什麼業因,得什麼果報,亦即所謂的業報關系;爲條理分明,次第例述,以供參考:

  一、引業--于娑婆世界,依其招感,而受六道輪回之果報者。

  二、滿業--依其所造之業因,而分別出壽夭,美醜,貧富,病健等差異之果報者。

  叁、定業--依照所造善惡之業,必須感受苦樂之果報者。

  四、不定業--于造作之時,屬非善非惡(不是沒有,或謂無記者)而不一定受果報者。

  五、黑業--依其所造,感受穢惡不淨的苦果報者,例如遭受屈辱之人與畜生。

  六、白業--依其所造,感受淨妙清白的樂果報者,例如得遇贊寵之人與畜生。

  七、共業--人我共通所受之果報,例如山河國土,天災人禍等。

  八、不共業--限于個己受用之果報者,例如衣物飲食,自殺病傷等(飲食乃指個己消化情形)。

  九、宿業--過去所造,今生所受用者。

  十、順現業--現世所造,現世受用者。

  十一、順生業--現世所造,來世受用者。

  十二、順後業--一切所造,過去現在,順延來世以後受用者。

  總之,不論業報情形如何?終歸「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有未報,時辰未到」,所謂因果不爽,是佛教說因果律法的不變理論;的確,于現前世界,各國所立法治,但只僅限于行爲之表,不能治理心性之內,故舉世公認,佛法乃衆生不可或缺之心理建設也!

  第叁節 遷流變化說

  佛陀的思想中,說明宇宙萬物,無論是動的靜的,都有它遷流變化的現象,更分別有物質與精神的差別;教法中說明二者,當然,仍以種子爲事物的開端,所謂種子就是事物之因,配合各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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