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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哲學概論▪P3

  ..續本文上一頁的助緣,相互和合而生萬法。不過,因與緣和合的關系,具有能生和所生的分別條件;于因來說,種子的本身具有能生之因,種子完成之時,乃是所生之果;于緣來說,衆緣乃所生之因,緣于完成之時,乃是能生之果;因與緣和合而生諸法,是一個階段層次的遷流變化現象,不是無始或最後的肯定。

  因此,佛陀說明物質與精神的遷流變化,重點是在一個階段的層次現象;譬如說雞與蛋的問題,佛法不說無始的最初或最後,而是于雞與蛋現階段關系的確定;當問題發生之時,若疑先雞或蛋,抑是先蛋或雞,首先得確定所疑問的是那一只雞,或者是那一只蛋。衆所周知,若說「此雞生此蛋或孵此蛋」,必然底是一完整無缺的關系;如果說「此蛋變此雞」,則蛋的本身已失去完整性,一個非完整的問題,其答案便不可能是肯定或否定。

  說明至此,或許有人會問:「佛法不說最初?」佛法的回答是:「無始」!佛陀于勝鬘經及本業經中均有如此的說法,于起信,菩提心及攝論中闡釋得最爲詳細,攝論中說:

  「無始即是顯因,若有始則無因,以有始則有初,有初則無因;以其無始則是有因,所以明有因者,顯佛法是因緣義。」

  可見世間,一切衆生,若事若物,皆無有始;今生者從前世因緣而有,前世者複從前世,來世者從今生而有,這樣展轉推究,所有衆生及事物等的最初不可得。不過,如果勉強底欲說最初,那就只有以「無明」而命名了;基于一切萬法皆從因緣和合而有,這種道理的肯定,不僅是現在如此,即使是過去以至未來,都將不會改變的。

  前面提到佛法中的精神與物質,于遷流變化是說明一個階段的層次現象,究竟是什麼樣的情形?佛法中所謂的精神,可以說就是心法,物質就是色法,二者的遷流變化,有如下的差別相:

  色法:色,于梵語的意義有「變壞,變礙,質礙」叁者之說:變壞者轉變破壞。變礙者變壞質礙。質礙者有形質相互障礙或變異。色法,就是完成于叁種情形之任何一種,其遷流變化的現象是:

  成--體用的完成。

  住--體用的存在。

  壞--體用的毀損。

  空--體用的空亡。

  心法:心,梵語的意義有「集要,慮知」等。集要,乃雜染清淨,諸法種子所集起。慮知,乃對境量知,異乎草木頑石。心法,就是無有質礙,能思考的一種境界;其遷流變化的現象是:

  生--現象的發生。

  住--現象的存在。

  異--現象的變化。

  滅--現象的消滅。

  佛陀的這種對物質與精神差別思想,是實質和形態的認識,不是那些對佛法極端陌生的所謂佛學者,誤以爲「剎那生滅」概念的知解,局限于自我意識的認定;即使,在哲學上有某些成就的擁有者,但于佛法的全貌總是欠缺的;因爲,佛法的要求是「解與行」並進的,甚至于行的方面,有著強調的意識!

  第四節 我意識的認定

  衆生在佛法中分別有二大類,一是有情的(生物),一是無情的(無生物);二者通稱之爲生命,這些生命的發生,是由于「業」的依歸,以「因」爲種子,以「緣」爲助力;和合而有萬般差別結果。

  一、有情--有情感反應的衆生,在梵語中叫做薩埵;唯識述記中說,有情識故。就是說有情感分別者,像痛苦會掙紮哭泣,快樂會歡笑雀躍,厭醜愛美等;尤其是人,于諸識含靈的有情衆生中,最能分別,最會造作,最是敏感;就像是時代中所說的海洋氣候,「晴,時多雲,偶陣雨,有雷。」複雜得有不知所措和如何是好的感覺。

  二、無情--無有情感反應的衆生,如草木土石等不具情識作用;但是,不能否定不具情識作用,便否定了同樣是衆生的權利,也就是說,草木土石,同樣都是生命。

  基于這種事實,如果以他教的靈魂說:「于人有一永恒不變的靈魂,透過變化,征服身體;在生前死後,從一個身體遷移到另一身體中。」從此一立論中,使人直覺的感到,靈魂變化的力量來自何處?它憑借什麼征服身體?生前死後是誰助使它遷移的?進而,靈魂究竟代表什麼?如果是生命的話,有情(生物)和無情(非生物)都是具有生命的,無情衆生或低等,或微生物等是否同樣具有靈魂?當然,如果說是指別的,可能的問題,必然要遠超過「靈魂即生命」的說法。

  如果,依佛法不說靈魂,認定的生命,又以什麼來取代靈魂?這個問題的基礎,佛法是以「業」與「緣起」來說明,以「因果律」來作證,而處理此一問題的究竟。

  佛陀說「情識作用」,如果肯定佛法中的一個名詞,可以稱之爲「五蘊的變化」,五蘊變化的本質來自「業」,業的發動力量來自「緣境」,循著因果律的軌範而完成其作用。

  現在,先將五蘊是什麼做番介紹:所謂五蘊者又作五陰,梵語塞犍陀,其義有陰覆,和集、衆聚、蘊積等;乃是顯現衆多聚集之有爲法,于自我感性的分別作用,本身無有純一之法,即使同或異類之數,亦必于衆聚的小分而和集而生起作用。茲爲進一步解說方便,分條述明于後:

  一、色蘊--色如聚沫,依五根五境由形色作用而成爲色法,也就是有形的物質(塵)與根相應,發動情感作用的一種外在力量,便叫做色蘊;它的力量就像是汽油等能源,而我的本身就像是機械中的馬達。

  二、受蘊--受如浮泡,當五根五境接觸之後,我的意根,剎那之間轉根爲識,因識而引發我的意識(末那),于宿業的習氣生起感受;以至引導情感,生起分別,而成爲物感反應的潛在力量,就像是馬達獲得能源之力而轉動,因而産生某種(任何的一種)作用。

  叁、想蘊--想如野馬,當有了感受之後,思想急轉,如脫缰的野馬;因而情感由作用而生起分別,就像是馬達産生了作用而發出某種力量一般。

  四、行蘊--行如芭蕉,當情感生起了分別之後,必然地有所行爲,這種行爲如同開花結果(非成熟之果),像善惡,喜樂,悲歡等;此刻就像是馬達發出力量後所顯現出的功效,例如照明,啓動,運轉等。

  五、識蘊--識爲幻法,于佛法中說識,就是對事物的認識,又稱之爲了別;也就是情感反應的結果,像是照明能驅走黑暗,啓動能代替勞力,運轉能幫助製造。

  如果,把這五蘊分別爲精神和物質現象的話,色蘊便是從外界的色塵,由根轉識的物感,是一種物質影響所及而完成的。受蘊是由物感以後的情識;想蘊是情識的變化現象;行蘊是現在與過去的造作行爲;識蘊是內在形成的結果;前一者可以說是色法(根塵成境),後四者則是由色法發生作用後,轉變成的心法,也就是五蘊之體用契合後的精神表現。

  第五節 六道輪回說

  六道以類別而說趣向,有地獄、鬼、畜生、人、阿修羅、天等六種世界;乃是衆生各乘業因而趣向的輪回道路;亦如涅槃經中所說「以心因緣故,輪回六道,具受生死。」所謂趣者,乃是對因而說果,因能向果,果爲因趣。所謂道者,從因而名,善惡諸業,通人至果故;例如地獄等報,爲道所詣,業由己造,無異是道由自開。

  六道輪回,原是衆生業報的去處,屬于業感的因果律則,茲分別例述于後:

  一、地獄--梵語那落迦或泥犁,其義爲不樂,無有,可厭等,于心的感受來說,乃是不快樂或非常討厭;于環境中的面目而言,則是一無所有,如果一定要說還有什麼的話,便是一些受苦的器具了。爲何稱之爲地獄?亦如世法中不公開不明朗的事物,常謂之「地下」,有一定的範圍,而令其不可逾越的地方,常謂之「監獄」,或者說集中營,勞工營,謂之「牢獄」;所以,翻譯成地獄,或注釋爲「地下之獄」、是其故也。

  二、餓鬼--餓,即是饑渴,恒從他人,希求飲食者;鬼,梵語薜荔多,謂虛怯多畏者。餓鬼道,乃恒常爲饑餓而痛苦,希求飲食之滿足;但是鬼道衆生,所受果報亦有差別,也就是有勝劣之分;例如有福德因緣者,如山林村落墳冢處所設之廟堂中的神。下劣者,居住不淨處,飲食難求,常受刀杖之苦。

  叁、畜生--梵語底利拘,其義有:傍生,畜生、橫生等,禀性愚癡,不能自立,爲人畜養者;即使野生禽獸,亦不離仰他之食。

  四、阿修羅--本是梵語,其義謂無端莊的容貌或極端的醜陋;果報似天,性嗔妒,好與帝釋天戰鬥;相傳男醜女端莊,此界無有酒,故有說無酒神者。

  五、人間--人類生存之所,梵語摩拿舍那,義謂我意生,于有情衆生中思慮最多;遍布閻浮提等四大洲,四洲彼此隔離,不易交通。

  六、天上--自然受快樂之衆生,梵語提婆或素羅,前者光明義,後者自然或清淨義;二者合義,是謂最勝自在,不拘住處者。

  舍此爲業所轉之六道輪回的有情衆生,尚有共業繁複之衆生,屬于有情之外,名爲非情衆生,或謂無情衆生,如山河大地,草木土石等。不過,盡管情與無情,都不離娑婆世界,所謂住叁界,六道趣向,輪回不息;便是娑界衆生,頭出頭沒的現象。

  第四章 哲學分派

  佛陀哲學思想的表現,不同于非理性的形而上學,也就是說,他不忌諱現世的種種,既不否認,也不逃避;而且是面對著,冷靜的,理性的去觀察,去究竟,直達確定的認識了方稱圓滿;因爲,他的理想是對生的了解,過程發展的認識,以及最後徹底的處理。他強調生的重要性,遠超過死的結束性;如果于生的種種不能得到明確的知解,那末,死了之後又如何能夠結束?恒久地,只是在不斷地生與死,死與生循環的流轉中,怎麼也不能得到究竟或圓滿的結果。

  佛陀住世四十九年,漫長的歲月中,他一直爲人類的利益而忙碌;完全奉獻,不分官位的高下,不分種族的差別,不分職業的貴賤,不分生活的貧富。平等一如,沒有主奴關系,沒有優越歧視,沒有權勢仗恃,沒有計較得失。慈悲喜舍,以饒益一切衆生爲大前提;一人如此,十人如此,百千萬人,亦複如此。

  佛陀一生的忙碌,結果留下了一些甚麼?也就是說,于人或世間的一切,究竟表現了一些甚麼?其思想的內容又如何?以下做個概略性的說明:

  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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