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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 慈悲不殺▪P4

  ..續本文上一頁。』同經中,佛陀進一步告誡弟子, 有十業能令衆生得多病報,而殺生是其中之主因:『一者好喜打拍一切衆生;二者勸他令打;叁者贊歎打法;四者見打歡喜;五者惱亂父母,令心憂惱;六者惱亂賢聖;七者見怨病苦,心大歡喜;八者見怨病愈,心生不樂;九者于怨病所,與非治藥;十者宿食不消,而複更食。以是十業,得多病報。』[4]

  《起世因本經》第二卷明確告訴我們, 殺生者墮惡道在地獄中,不殺生者生天:『世有一人,專作殺生,盜他財物,邪淫、妄語、兩舌、惡口及绮語等,貪瞋邪見,以是因緣,身壞命終當墮惡道在地獄中;複有一人,不曾殺生,不盜他物,不行邪淫,又不妄語、不兩舌、不绮語、不惡口,不貪不瞋,又不邪見,以是因緣,身壞命終趣向善道,生人天中。』[5]

  殺業的惡報如此驚人,所以佛陀特別注重不殺生戒。在菩薩戒中,這一戒也是排在衆戒之首。很多人不信因果,自然不知殺生之惡報。我們應千方百計讓殺生者知道殺生之果報,殺生之人自然就會減少。求那跋摩尊者在這方面爲我們樹立了很好的榜樣。

  求那跋摩(Cunararman)尊者,漢譯功德铠,是北印度人。其祖父爲呵梨跋陀,本是罽賓國的國王,因爲性情過于剛直的緣故,而遭到國人的反抗,被迫放棄王位,並被流放外地。求那跋摩及其父親只好過著隱居山林的生活。

  求那跋摩的祖父究竟是如何的剛直,在史傳上沒有詳細的記載;可是求那跋摩尊者本人的剛直,在《高僧傳》裏卻有一段動人的故事。

  求那跋摩尊者在14歲時,他的母親不知何故,想吃野兔肉,便叫求那跋摩上山去獵取。求那跋摩不僅沒有遵母命行獵,而且還說:『凡是有生命的動物,沒有不是好生惡死的。現在要我去把它們打死,來滿足母親的口福,實非合理。』他的母親聽了這話,非常不高興地說:『啊!你這小孩,太不聽話!假使你的不孝因此而得罪于天地神祗,我就代替你受罪好了。』

  可是事隔幾天,求那跋摩奉母命做午餐,一不小心,手指被滾燙的油燙傷,疼痛難忍,便呼叫他的母親說:『媽媽!請您老趕來替我疼一番吧!』

  他的母親回答說:『痛在你的身上,我怎能代替你的痛呢?』

  求那跋摩說:『這小小的痛苦,您老還不能代我而受,何況殺害生命要受生生世世的惡報、輪回不已的痛苦,豈可隨便代替呢?』

  他的母親聽到這番話,知道其意是前日的舊事重提,便發心忏悔,而且深有所悟,終身斷殺食素。

  後來,求那跋摩尊者遊學斯裏蘭卡,最後于劉宋元嘉元年(424)由廣州登陸來到中國,譯出菩薩戒經和四分律比丘(尼)羯磨法,更在南林寺建立戒壇,大弘律法。

  

  6、了知不殺生之善報

  若能了知不殺生可得無盡的功德,殺生的現象也會減少。在《十善業道經》上,說明不殺生即得成就十離惱法:

  一、于衆生普施無畏;

  二、常于衆生起大悲心;

  叁、永斷一切瞋恚習氣;

  四、身常無病;

  五、壽命長遠——如果我們不殺生而護生,自然能獲得健康長壽;

  六、恒爲非人所保護;

  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

  八、滅除怨結,衆怨自解;

  九、無惡道怖;

  十、命終生天。

  在《佛爲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中, 佛陀告誡首迦,有十業能令衆生得長命報:『一者自不殺生;二者勸他不殺;叁者贊歎不殺;四者見他不殺,心生歡喜;五者見彼殺者,方便救免;六者見死怖者,安慰其心;七者見恐怖者,施與無畏;八者見諸患苦之人,起慈愍心;九者見諸急難之人,起大悲心;十者以諸飲食,惠施衆生。以是十業,得長命報。』[6]

  

  7、去除貪心,自淨其意

  促使人殺生的基本原因是人的貪心。人類貪吃,便大肆殘殺動物;有些人貪美味佳肴,殺死動物的各種酷刑便『應運而生』;個人貪財,謀財害命層出不窮;國家斂財,戰爭纔有借口;個人貪權,無情鬥爭纔會長期存在;不同的政黨專權,政治謀殺習以爲常;不同的民族貪圖所謂的『獨立自由』,種族沖突隨處可見……所以說貪心是殺生的根本原因。貪心生起而又無法得到滿足時,自然心中生起煩惱;煩惱生起後,人們便不能理智地、客觀地、如實地了解他人及所處的環境,因此而産生誤解、失望、憤怒或仇恨,最後生起殺念。反之,如果我們開發智慧,去除貪心,看清自身、他人以及我們所處環境的本來面貌,就可能會減少抱怨、爭執、仇恨甚至殺念,大家纔會化敵爲友。自己內心世界平靜了,我們便能保持祥和的心態,就會知道如何理智地與家人、朋友、同學、同事相處,如何與動物和大自然和睦相處,殺生的念頭自然會減少。所以說,去除貪心,淨化我們的心靈,是阻止殺生最重要的關鍵所在。

  綜上所述,佛教主張不殺生,主旨在于衆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衆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我們自己怕受傷害、畏懼死亡,衆生無不皆然。衆生的類別雖有高低不同,但其生命絕沒有貴賤、尊卑之分。如果人人發揚這種平等、慈悲的精神,我們的世界一定會變得和諧、和平、互助、互敬、互愛,融洽無間。雖然佛經中說,殺生有果報,殺人償命,『吃它半斤,還它八兩』,這是說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實。但不必把不殺生的著眼點擺在害怕受報上,果報是有的,但也並非絕對不可改變的;長養慈悲心,纔是守不殺生戒的重點,也是佛菩薩化世的精神。同時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不應呆板地在形式上死守這條戒,而應結合當今的實際情況,把有形的戒條與無形的佛陀製戒精神有機地結合起來,運用到現實生活中去,這纔能賦予不殺生戒新的生命力。

  

  注 釋:

  [1] 《紐約時報》,1971年7月18日。

  [2]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一名《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于灌頂部錄出別行),唐天竺沙門般剌蜜帝譯,T19.120b7—12。

  [3] 《分別善惡報應經》,T1.899b12—15。

  [4] 《佛爲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隋瞿昙法智譯, T1.891c29—892a19。

  [5]『郁多啰究留品下』, 《起世因本經》卷第二,隋天竺沙門達摩笈多譯, T1.371c29—372a6。

  [6] 《佛爲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隋瞿昙法智譯,T1.892a7—892a12。

  

  

  刊載于《法 音》 2000年第12期 (總第196期)

  

  

《尊重生命 慈悲不殺》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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