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善精進是懈怠。是以做人如不在善的方面著力,終日孜孜不倦的爲名爲利,時刻做些損人利己,甚至自他俱損的罪惡行爲,看來似也在盡最大的努力,但在佛法嚴格說來,這是懈怠不是精進,因與應做的道德善事相違背的。
對此精進,經中說有叁種:如古代作戰的戰士,披起箭穿下透的铠甲,勇猛無畏的,一往直前的,義無反顧的,與強敵作殊死戰,是爲披甲精進。若廣修一切功德善事,沒有爲自己的一念貪心夾雉在裏面,專門爲善事而行善事,是爲攝善精進。設使無有厭心的,宏宣如來的正法,利益無量的群生,不達口的決不中止,是爲利樂精進。唯有像這樣的自利利他而行給進,是真精進。南傳佛教將精進放在雜心聽中,有部則以精進爲大善地法,唯識則說是善七所。
至精迫與諸識相應的關系,在諸部派問,亦有異說的。南傳佛孜及舍利弗阿毗昙論,郡說精進唯與第六意識相應,與前五識不相應。小乘有部及大乘唯識,因都承認精進是善的,常與一切的善心相應,所以不獨與善的第六意識相應,與善的前五識同樣足相應的。還有大乘唯識學上,雖說有第七與第八二識,但精進卻不與這七八二識相應,爲唯識學者所共同的看法。不過到了無漏的轉依位上,則又說八識皆與精進相應,定爲我們所不可不知的。
輕安:輕安是舒暢安適的意思,爲吾人身心堪能的作用。佛在阿含經十,亦常說到輕安,如七覺支中的輕安覺支就是。身心調適爲輕安的現象,所從經中說有身輕安與心輕安。如雜含卷二七說:“有身猗息,有心猗息。彼身猗息即是猗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心猗息即是猗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南傳尼柯耶中,亦同樣的說有身輕安與心輕安的兩種:“身輕安,是約輕觸說的,就是四大調適,沒有困倦或粗重的感覺;心輕安,是約心所說的,就是內心的輕快安樂,沒有一些沈重或煩燥”。
小乘雜阿毗昙心論卷二說:“身心離惡,名爲猗息(輕安)”。順正理論卷一一說:“正作意轉,身心輕利安適之因,心堪任性,說名輕安”。舍利弗阿毗昙論,說輕安有有漏與無漏的二種。有漏輕安固有身輕安與心輕安之二,無漏輕安亦有身輕安與心輕安的二種。成實論卷六明輕安定義說:“心行時,能令身心安靜,除滅粗重,爾時名猗”。大乘成唯識論卷”(說:“輕安,遠離粗重,調暢身心,堪任爲性,對治昏沈,轉依爲業,謂此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轉安適故”。
依上大小乘論所說輕安定義,當知無始來的有漏煩惱,活躍在吾人的身心中,是極有力而粗重的,以致在修諸禅定時,總是昏沈無所堪能的,所以不能如法的將定修好。某個修定的行者,若將貪嗔癡等粗重煩惱,逐漸予以調伏遠離,昏沈不再來擾亂行者,修定的重大障礙除去,就得身心調暢,轉爲輕安舒適,對于定的修學,自然無不堪能。輕安是由修定來的,不修定不會有輕安之感。如人肩負極重擔子,行來感到相當吃力,輾轉總是不得安適,一旦忽然將之放下,立覺身心調和舒適,是爲輕安的定義。輕安雖說是于修定時得,但還不過是定的前奏,並不是真正得定。又輕安雖多與禅定相關,但在學派之間,作爲心所的輕安,必不唯限于禅定,是亦與善淨心相應的。
南傳佛教對身、心輕安的區分:說身輕安是叁蘊,是心所的輕安;心輕安是識蘊,是心的輕安。北傳有部對身、心輕安的區分:說身輕安是前五識的輕安,亦即身輕安是前五識相應,心輕安是意識相應。有部與南傳佛教,對身、心輕安的解釋,確是有所不同的。而更大不同的,是舍利弗阿毗昙論,說唯心輕安定心所法,身輕安爲法處所攝的色法。
就輕安所要對治的對象說,學者問亦有不同的意見:有部及唯識,說能對治昏沈的是輕安;南傳佛敵說輕安是對治掉舉等,要之,輕安是說身心不是不安,亦即沒有顫動的清涼狀態。
有部阿毗達磨論中,在法蘊足論的心相應法列舉中,沒有揭示出輕安;到品類足論始將輕安說爲十大善地法之一;其後有部論典都是這樣的說法;成實論雖說輕安是心所法之一,但那不與其他的心心所相應俱起,只不過是心的一個狀態;經部認爲唯心輕安是心所,身輕安是觸塵中的輕觸,心輕安是思的差別,不是心以外的,唯是定心不在散心,唯在意識,前五識中沒有。
最後再說一說輕安與諸識相應關系:南傳佛教,因說身、心輕安都是共善淨心所,所以與世出世間的一切善淨心、有因異熟、唯作無記心相應,唯與意識相應,與前五識不相應。舍利弗阿毗昙論對這所說,可謂完全同于南傳佛教。但是小乘有部及大乘唯識,因說輕安是大善地法或善心所,所以與叁界一切善的六識相應,與無記心不相應。唯唯識學者不如有部說與一切善心相應,善的第六意識,在禅定位,固常與輕安相應,但非定時,還是不相應的。又前五識,一說是與輕安相應的,一說與輕安不相應的。不過護法論師及法相宗,則主輕安與前五識相應。到了佛果,八識皆常與輕安相應,因佛無時不在定中的。
不放逸:不放逸是勤勉的修諸善法,爲吾人對治放逸作用,亦即是不放肆不縱逸。佛在阿含經中,隨處說到不放逸。最後教誡,說佛果是由不放逸之所達成的,可想其重要性。中含叁四喻經說:“若有無量善祛可得,彼一切以不放逸爲本”,增含說:“雲何爲無逸行
所謂護心也”。
南傳佛教沒有將不放逸作爲心所而立。大義釋中解釋共定義說:“對諸善法之欲、精進、勇猛、努力、不退、念、正知、熱心、精勤、決意、勤勵,不放逸”。這無異將不放逸與欲、精進等作類似的說明。
北傳有部在諸論典中,說明不放逸的定義。呂類足論卷叁說:“不放逸雲何
謂于慚惡法具足善法中,堅作、常作、修習、不舍,名不放逸”。俱舍論卷四說:“不放逸者,修諸善法,離諸不善法。複何名修?謂此于善專注爲性。余部經中,有如是釋:能守護心,名不放逸”。
舍利弗阿毗昙論卷二一說:“若護心,是名不放逸”。又卷二叁說:“若覆護心念,欲令我心不染于染法,不恚于恚法,不癡于癡法,不著垢穢法,不順于色欲法,不貢高于貢高法,不放逸于放逸法,是名不放逸”。從諸不善法守護心名不放逸,確是極爲重要的一個說明。
所謂護心,就是時時刻刻的防護自己的一念心,不讓它放逸懶散的向不正當的方面發展,免得做出不道德的行爲。因爲人生在這世間,所以能夠斷惡修善,可說全由不放逸的力量之所支持,有了不放逸的心念存在,所行所爲自皆合于道德律,一切善法功德自然皆得成就,所以不放逸在德行修養方面,確有它的特殊功用。
大乘唯識雖如有部說不放逸是善心所,但不如有部視不放逸爲獨立的實有心所,認爲是無貪、無嗔、無癡、精進的一分,亦即是依四者假立的,沒有它的真實自體。瑜伽師地論卷五五說:“不放逸是無貪、無嗔、無癡、精進分故(世俗有)……治雜染義,立不放逸”。成唯識論卷六說:“不放逸者,精進、叁根于所斷修防修爲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善事爲業。謂即四法于斷修事,皆能防修名不放逸,非別有體,無異相故,于防惡事修善事中,離四功能無別用故”。
通俗的說,此不放逸,在精進及叁善根上,于所修的善法,能夠修合增長,于所斷的惡法,能夠防合不起,假定沒有這不放逸,時時刻刻的在防修,無貪等的叁善根,固不能成爲德行的根源,勤勇不懈的精進,亦將不能專在善法功德上努力,所以行爲的合理化,生活的規律化,不放逸都是極爲重要的。成實論雖以不放逸爲心所,但不承認它有別法而與其他的心心所相應俱起,不過是那自身獨立生起的心之別名,這是經部系一般的心之所說。
最後明不放逸與諸識的相應關系:有部說不放逸是大善地法,與叁界一切的善心相應,但那是指善的六識。舍利弗阿毗昙論,說不放逸唯與善的第六意識相應,與前五識不相應。大乘唯識,因說不放逸是善心所,所以常與一切善的前六識相應。到了佛果位上,不放逸就經常的與八識相應,沒有不相應的時候。
行舍:行舍是合心平等正直的意思,以無功用住爲它的特性。佛在阿含經中,于四無量心說有舍無量心,于七覺支說有舍覺支,都如現在所說的行舍。行舍與不苦不樂之舍受的舍有別。舍受的舍是受蘊所攝,爲叁受之一;現在所說的行舍,是行蘊所攝的舍,所以稱爲行舍。相當于舍心所的舍覺支舍。
南傳分別論說:“舍、放舍、舍置、心之中庸,舍覺支”。可是該論說到舍無量的舍,則說爲“對諸有情舍、放舍、放舍性、舍心解脫”。從這點看,南傳阿毗達磨,對舍無量及舍覺支等的舍,並沒有看成是同一的。但北傳的有部諸論典,將舍覺支、舍無量、第叁禅、第四禅中的舍,看成是一樣的。
品類足論卷叁明舍的定義說:“身平等、心平等、身正直、心正直、無警覺、寂靜性,是名爲舍”。但在此論之前集異門足論卷一六說:“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警覺、寂靜住性”並沒有說到身平等、品類足論加上身平等說。我們可作這樣的看:心平等是第六意識的平等,身平等是前五識的平等。原因前之舍無量等,唯是第六意識的作用,而爲大善地法心所的舍,不獨意識,與前五識亦相應的,所以加上身平等的說明。舍利弗阿毗昙論,舍爲心舍,在心所法的列舉中曾說到。雖將這舍與舍覺支的舍視爲同一,但與舍無量的舍,並沒有看成是一個。這點,與南傳阿毗達磨及有部最初期的論典、可說是一樣的。
大乘成唯識論卷六說:“雲何行舍
精進、叁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爲性,對治掉舉,靜住爲業。謂即四法令心遠離掉舉等障,靜住名舍、平等“正直“無功用住。初中後位,辨舍差別,由不放逸先除雜染,舍複合心寂靜而住。此無別體,如不放逸,離彼四法無相用故,能令寂靜即四法故,所令寂靜即心等故”。說得明白一點,行舍亦是依精進及叁善根所假立的,並且依這四者的力量,舍去內心中的昏沈掉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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