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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識規矩頌講記▪P32

  ..續本文上一頁所的種類,在同一心所中,沒有二種同時並生的道理。我見既是那樣深重而又恒與末那相應,在我見以後而生的邊見,當然沒有生起的機會,怎麼可能與末那相應?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都是分別起的,不是俱生起的,所以亦不與末那相應。

  恒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

  這兩句頌,是明末那體性行相及其所有的業用。所謂體性,就是識的自體,當四分中的自證分。所謂行相,就是能緣的業用,當四分中的見分。體和用雖說是差別的,但兩者的意義極爲相近,所以不妨綜合的來說,況且用是體家之用,體是用家之體,原亦分不開的。

  恒審思量我相隨 這是正式解釋第七識的體性與行相。唯識叁十頌簡單的說:“思量爲性相”。意顯末那識的體性,固然是思量,末那識的行相,同樣是思量。實際來說:識體的作用是思量,而這思量是見分的行相,照理單說思量爲相就可以了,爲什麼還說思量爲性子當知識的體性,極爲難以了知,欲知識的體性,唯有從識作用,加以仔細思索,明白識用是思量,舉用以顯其體,就可知其性亦爲思量。因爲這樣關系,所以名爲思量爲性相。

  思量是思慮量度的意思,亦可說是緣慮的意思。如以心心所緣境作用言,並不限于第七識,而是通于諸識的,因爲諸識皆有緣慮的作用。現在所以特別命名第七爲思量識,是因這識具有恒與審的二義,亦即恒審思量的功用獨在第七識。恒是顯示不斷而常相續的;審是顯示計度而深明的。說到這兒,不妨以四句加以分別。

  一、恒而非審:如第八識體,自無始以來,就一直這樣的永遠相續,從來不曾間斷過的,相續不斷的恒義,在賴耶本身來說,當然是具有的了;但它在所緣的境上,並不能子以深刻的審度,所以缺乏深明計度的審義。正因它是恒而非審的,所以不得稱爲思量識。

  二、審而非恒:如第六識于所緣境上,具有精審刻劃的作用,特別是對分別所起的我法二執,確是經過深明計度的再叁考慮,始牢牢的執爲實我實法的,不用說,所謂深明計度的審義,在意識本身來說,當然是具有的了;可是它在五無心位上,其活動的作用,暫被凍結起來,所以缺乏相績不斷的恒義。正因它是審而非恒的,所以不得稱爲思量識。

  叁、非恒非審:如前五識的思量功用,雖不能說不是沒有,但因它的作用常常有所間斷,不能相續無間的恒時思量;同時五識所緣的,只緣現在的現實境界,加以只有自性分別,不能深思熟慮的計度,當然也就缺乏了審義。正因它是非恒非審的,所以不得稱爲思識量。

  四、亦恒亦審:這正是指現在所講的第七識體,它從無始以來,一味在生死流中,相續不斷的活動,沒有片刻的間斷過,是即顯示末那具有恒義;它的行相雖極幽隱,可是緣第八見分時,特別來得細做深刻,肯定的無疑的,將之計皮爲我,是即顯示末那具有審義。正因它是亦恒亦審的,思量的意義獨勝,所以特名末那識,而以思量爲其性相。

  末那識的恒審思量的功用,不僅在雜染位上具有,就是在清淨位上亦具,如果分別染淨兩位的不同,只是執我與不執我的差別而已。世間末那,審思我相;出世末那,審思無我。現在是講染汙位上的末那,所以說爲我相隨。因它在未轉識成智前,總是一味的執取我相,審察我相,從不寸步的相離。但同樣的稱爲我,又有人我與法我的差別。人我,又名補特伽羅我,就是執著有個實有的生命體,出生入死的數數不斷的往返諸趣,感受各種不同的果報,于是就妄執有個常一主宰的自我,是爲人我執,亦名補特伽羅我。衆生所以會有這樣的妄執,實因第七識緣于第八識的見分,不了解它是相續法,是因緣所起的生滅法,是幻化不真實的法,于是妄起實法之執,以爲諸法是實有的。再見此賴耶往返諸趣,一味生死相續,就又執取它爲真實我,是生者,是命者,是受者,便謂實有人我。

  這末說來,末那緣賴耶所起的我執觀念,究竟是人我執

  抑或是法我執

  依于唯識所說,通于我法二執。因二執的生起,有連帶關系的,不是各自獨立。不過就二執範圍說,法執寬于我執,我執定依法執起的,有實法執的觀念,始有人我執的假想,其實同時俱有,並無前後次第。如定顯示兩者差別,就是法執並不需要依于我執,亦即有法執時,不必定有我執,但是有我執時,亦必具有法執。

  有情日夜鎮昏迷 這是正式解釋第七識所發生的業用。有情,是指一切衆生,爲具有情愛、情識而營爲活動的生命。日夜,在此代表生死。鎮是常的意思。昏迷,是迷惑不醒的意思。連接起來,是說一切衆生,長期處在生死中,顛顛倒倒的迷惑不醒,不自覺知的沈沒于苦海,無從自拔超脫。原因就是第七識妄執第八識的見分爲我,以此迷情的我執,蓋覆決斷的理智,所以爲情所牽,總是昏迷不醒,可見衆生的昏迷不悟,根本在于恒審思量,有個實有我執,常時相隨而已。這末說來,可見衆生的生死輪回,關鍵全在第七識的執我上,第七識所有的我執,一天沒有打破,生死一天不了。不特如此,最大問題,還有無明恒與第七識相應,以致不論對什麼事物的看法,總好像戴著有色眼鏡,不能看清事物的真相,從而長期在生死中,過著似乎具有眼睛的黑暗生活,不能有一念的覺醒,這不是“有情日夜鎮昏迷”是什麼

  經中對這描繪說:“諸異生類,恒處長夜,無明所盲,昏醉缰心,曾無醒覺”。

  從無醒覺的昏迷有情,不說不做布施、持戒等善事,會流浪生死中,經常頭出頭沒,就是不斷的修諸善業,如慈濟廣大的人群,施舍一切貧困苦難者,乃至見佛相好,聽聞佛法,因第七識牢牢的執著有個我,對于我的觀念,一刻也不放松,因而所做一切善事,終于仍舊是屬有漏,不能成爲無漏清淨。不特一般人所做善事如此,就是生無想天的天人,具有染著性的前六識,雖全不起活動作用,不再染著什麼物我,但因第七識的我法二執未斷,成爲聖者固然沒有資格,而且被判定爲外道天,與佛法中的叁果聖者,或第七地菩薩所修的滅盡定,有著根本不同。是以要想跳出生死大關,如何斬斷第七識執我的繩索,該是學佛者的最要課題。不然,任你怎樣修持,還是生死中人,要想成爲出世聖者,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太虛大師說:“到這裏才平了社會的不平,人心的不良,根本原因是由第七作祟。明了這個理,可見思想簡單的唯物主義,以爲衣食住平均,就能解決人生痛苦,使天下太幹,這是不明人生真相的。要知道人的求衣食豐裕,只是我貪的一部分發展,這只是資生之物。第七執我不是這樣單純的,還有人爲求精神快樂,舍棄物質享用,並且連肉身也可不要的,如印度的投崖、拔發等外道。還有我慢熾盛的人,由我慢影響前六的作爲,處處要光榮體面,在人上而不肯受人壓製,所以雖以多少金錢運動他,也不能使他屈服。可見只求衣食住平均,以爲就能解決人生痛苦,依佛法看起來,實在覺得他們無知,同時又感覺到他們可憐”。

  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爲染、淨依。

  吾人意識的活動,縱然有時傾向于善,甚至對人類發生慈愛的情愫,認爲人與人間,應該互相友愛,不應互相對敵,但因受到末那內自執我的影響,不特不能忘去人我相,完成最高尚的人格,而且日夜昏迷不醒,始終分別人我如何,因而人生問題,固終不得解決,社會紛擾,也難獲得避免。但爲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

  在這兩句頌中,給子圓滿說明。

  四惑八大相應起 此明有情日夜鎮昏迷的原因。原來第七識的發生活動,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的四根本煩惱,固然時刻與之相應,把第七識包圍得緊緊的,就是不信、懈怠等的八個大隨煩惱,也經常寸步不離的追隨第七識起諸作用,所以沒有片刻停止的,恒審思量有個我相。正因如此,便合一切有情,日夜鎮于昏迷,不能從根本四惑包圍而出,亦不能從八大隨惑包圍中解脫出來。

  六轉呼爲染淨依 唯識學上有轉識、本識之說。木識,是指第八阿賴耶識;轉識,通指前七識,不僅六識爲轉識,因前七識,都從根本識轉變生起的,所以稱爲七轉識。不過同是轉識,彼此又有相生爲依的關系。加以意爲所依,意識得以生起,意識作爲所依,五識得以生起。當知此中所說的意,是指意根而言,不是說的意識。現在這裏說前六識爲轉識,約它染淨轉易說的,而它所以染淨轉易,完全是受第七末那意的影響,因爲前六識的任何一個思想行動,沒有不受第七識的有力影響。如前六識的一切活動,是清淨的抑雜染的,問題不在前六識的本身,而在第七識對它的影響如何。如第七識本身是在雜染法的包圍中,前六轉識就不可能不受它的相當牽製,成爲有漏的染汙的,設若第七識從染汙的包圍中脫穎而出,前六識的思想行爲活動,自然也就轉成清淨的。

  是以前六識如果造惡,其本身染汙固不用說,加上第七識的我執未破,又有四惑、八大包圍它,自更隨其染汙而染汙。即或有時行善,如以布施來說,假定第七識的我執未破,所行布施的功德,也只好成爲有漏的,亦即只可稱爲布施,不得稱爲布施波羅密,必須通達施者、受者及所施物的叁輪體空,方得稱爲清淨布施,亦得名爲布施波羅密。假定叁輪不空,不管你做多少功德,都是有漏雜染的,而所以叁輪不空,病在第七識的我執作怪。正因前六轉識,依于末那染淨而染淨,所以前六轉識,特稱呼第七末那爲染淨依。

  是以唯識學上說末那有二類,就是染汙末那與清淨末那。末那在染汙位時,前六轉識依之亦成染汙,末那在清淨位時,前六轉識依之亦成清淨,證明第七識,不但爲前六轉識染依,亦爲前六轉識淨依。由于它是六轉識的染淨依,所以站在修學佛法的立場講,用功到達怎樣的程度,是應子以特別注意的。

  2 無漏清淨識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恒摧。

  前五識與第八識的轉依,都要到最高佛果位上;第六識與第七識的轉依,在菩

  薩的因地中就可做到。所謂二(七因中轉,五八果上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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