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以識爲識體說明的基因。; 將識作用一變視爲識的主體,雖是部派時代阿毗達磨的說法,但在阿合聖典同樣可見這一傾向。如十二緣起的識,作爲胎生學的結生識解,雖是一般的通例,但作輪回主體的識說,在雜阿含中有說:“惡魔波旬于瞿低迦善男子身側,周匝求其識神”。不過,以識爲輪回主體,是世俗的說法,在第一義中,是被否定的。所以爲輪回主體而通生生世世相續的識,茶啼比丘說有,曾爲釋尊叱責。然在世俗立場,作爲業與報聯系相續的主體,識是的確被考慮到的。這時的識,與心及意,說爲同叁思義。雜含巷一二、二八九經說:“心意識日夜時刻須臾轉變”。
在部派時代,這一傾向,論中說得更爲顯著。心識作爲心識自體考察,識與心及意,自然同被說爲主體的心。在阿合作爲認識作用的明文,實在沒有見到。以心的作用爲屬性,如受想思等的心所法,因爲是新設的,所以識就變成心的主體。經中的五蘊說,受想等與識的關系變化,原因亦在于此。作爲識體的識,與心及意完全同義,所以諸部派的阿毗達磨,都視心意爲同一的。因論典中對心意識的定義說明,所用的語句完全是同一型的。依此定義,不但心意識,就是意處、意根、六識、識蘊,亦同一的。如有部法蘊足論及品類足論皆說:“心意識是名心”。有部視心意識爲一,于此可得明確證明。再如舍利弗阿毗昙論,明意處的定義說:“雲何意入
心、意、識二(識身、七識界,是名意入”。由此亦可了知是將心意識同視的。他們雖將心意識同視,但那只是內容的同一,形式上的差異還是有的。如前所說,在諸部派,意與六識,決不看成是一,這是我們所必須知道的。
雖則如此,但在有部,曾詳細考察心意識的差異。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二指出心意識同異說:“問:諸契經中說心意識,如是叁種差別雲何
或有說者,無有差別,心即是意,意即是識,此叁聲別,義無異故……複有說者,心意識叁亦有差別,謂名即差別,名心名意名識異故。謂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故。複次,施設亦有差別。謂界中施設心,處中施設意,蘊中施設識故。複次,義亦有差別,謂心是種族義,意是生門義,識是積聚義。複次,業亦有差別,謂遠行是心業……前行是意業……續生是識業……複次,彩畫是心業……歸趣是意業……了別是識業……複次,滋長是心業,思量是意義,分別是識業。脅尊者言:滋長分割是心業,思量思惟是意業,分別解了是識業。應知此中滋長者是有漏心,分割者是無漏心;思量者是有漏意,思惟者是無漏意;分別者是有漏識,解了者是無漏識。心意識叁是謂差別”。與這類似的說法,在雜阿毗昙心論、俱舍論、順正理論等亦有。但心意識的這些差別,不是本質方面的,本質方面的心意識,仍然認爲是同一的。有部論中對萬有作五位七十五法的分類,說心法爲一法,既沒有說六識,亦沒有說心意識的差別。
到了大乘法相唯識學派,將心意識作同一的看法,雖不是沒有,但作不同看法的傾向,確較有部論師來得強烈。唯識學者顯示心意識叁的特征,曾作這樣的分析:心是阿賴耶識,意是末那識,識是前六識。瑜伽論卷六叁說:“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名心,由此識能集聚一切法種識故……末那名意,于一切時,執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爲性,余識名識,謂于境界了別爲相”。楞伽經、攝大乘論、成唯識論,同樣有這說法。與這有多少不同說法的,是佛性論。該論卷叁說:“心者即六識身,意者阿陀那識,識者阿黎耶識”。因此,真谛叁藏赤說阿陀那是末那。這可說是最初期的唯識思想,亦是最正確的心識見解,與後代唯識家說末那是第七意,說阿陀那識是阿賴耶識異名,當然有著不同。佛性論等所以說阿陀那是意,約能執持根身說,就是執取名色,攝持諸根爲生命自體,是阿賴耶識唯一功用,所以阿陀那可解說爲取的意思,與緣起支中的取支,五取蘊的取,有著同樣意義。不過後期唯識學家,對五位百法的分類,說心法有八種,可看出他們對心意識作不同的看法,與有部說心是一顯然不同。
四 作者造作偈頌的意趣
現在我們所講的八識規矩頌,不是天竺論師所造的,而是我國聖僧所造的,這就是在中國佛教界,甚至在世界文化界享有高度盛譽的玄奘叁藏法師。奘公是位不世出的聖僧,有人尊他爲留學生的聖人,因他是中國留學生的先導,有人尊他爲翻譯界的泰鬥,因他所翻譯的經論之多之美,古今尚無一人可以與之匹敵。其他對奘公的尊稱還多,現不一一列出。
奘公唐時代的人,一般稱之爲唐僧,不但對中國佛教有無比的貢獻,對世界文化亦有傑出的貢獻。奘公的一生,除了青年在國內學習佛法,並到印度留學求法十七年,其余的時間都獻身于偉大的佛典翻譯工作,譯述的豐富與認真不苟的精神,在翻譯界實難找到第二人!所以奘公在一生中,沒有留下什麼個人的著述,有的就是現在所講的八識規矩頌,在曲女城尋求辯論的真唯識量。兩者雖說都是極爲簡短的,但都是極有分量的精製,不是草述所成的,所以直到今日仍值得我們研究學習。
偈頌是經論體裁的一種,就是一般所說的韻文,與長行的散文對照說的。印度論師們造論,大都先造好偈頌,然後再以長行解釋,後人對它的發揚弘傳,不致與論師的本意相差太遠,有時有所特別的發揮,亦還隨著論義的中心而轉。可是譽爲幹部論師的世親,到了晚年製作唯識叁十頌,沒有來得及爲作長行解釋,就已上升兜率內院。後來有十大論師爲之解釋,但因各個思想的不同,論說自然有所出入,然而誰都認爲是得世親的本意,以弘傳世親唯識學自居。及至奘公在印度修學無著、世親唯識學回來,想將諸論師解釋叁十頌的論文譯出,但因感于思想的過于紛歧,恐學唯識學的不知誰是世親的本意,乃集十大論師的心學,糅合譯成十卷成唯識論,以顯摧邪顯正的究竟義理。其後奘公又複感于唯識義理太過深廣,不是一般人所能深入探究,特又約義楷成規矩,演成八識規矩頌,揭示唯識的綱要,不特成爲唯識法相的鎖鑰,亦是唯識義海的指南,誠堪稱爲崇高偉大的不朽之業。
如上所說看來,我們敢以斷言,奘公所造的這個八識頌,其價值並不讓于世親的叁十頌,就是組織的內容,大體亦差不多的。現在成爲問題的,就是奘公造成頌文後,爲什麼不製長行解釋
以奘公的學養說,特別是對唯識的認識說,以長行解釋,是不需費什麼氣力和時間的,但因感到印度主要唯識經論,大都已由自己譯成中文,八識規矩頌的造作,不過是將自己譯諸唯識經論以後所有的一點心得,用極簡短的頌文將之表達出來而已。真正有志于唯識學的人,對諸譯出的唯識經論,果能從研究中有所了解,對于八識頌的意義,自然就會領略于心,還要造長行解釋做什麼?後來學佛法者,覺得這是唯識的入門書,雖有唯識諸經論可供參孜,但若不略爲解說,還是難以理解的,所以曆來爲此注釋的很多,就是近六十年中,亦有很多的注釋出現。其中注釋得很好的固然很多,但仍難以了解的亦複不少。因而初學唯識的,不特看頌文無法明白,就是參孜各注釋亦未必了知,必須從聽聞著手才行。
現在正式解釋本頌的題目。八是數目,識是了別,謂能了別境界的心識有八,所以稱爲八識,就是通常說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如是八個心識,各有各的規矩,絕對不能有違它們所應遵守的規矩法則。規能構成圓形,矩能構成方形。世間任何一樣方圓的東西,都仗規矩的力量而成,所謂“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八識亦是這樣的意思。如八識各有所緣的境界,在各自範圍以內的,各識本它自己的勢力,當然都能緣慮得到的,但必須各守自己的規矩,不能侵犯到其他的境界上去,如亂來一團的要怎樣就怎樣,勢必不能循規蹈矩的行事。又如八識各有所相應的心所,亦同樣的要各守各的規矩,應該只有五個心所相應的,只可五個心所與之相應,絕對不可多一個;應該五十一個心所都相應的,就得全部與之相應,絕對不得少一個。某識在怎樣的情形下轉成淨智的,就在怎樣的情形下轉成淨智,亦必各各遵守它們的規矩,不得有所紊亂,所以稱爲八識規矩。
頌是偈頌,印度叫偈陀,中國譯之爲頌,是華梵合舉的一種說法,因爲印度的偈陀,等于中國的詩頌,字數與句數,都有規定的。如四字一句,五字一句,六字一句,七字一句等,但必集合四句始成爲頌。不過這個說法,是約別倡說的,若就通偈而言,印度稱爲首盧偈,不管長行也好,偈頌也好,只要數到叁十二字就名爲偈,這是印度人計算經論字數的一種方法,我們中國是沒有這種說法的。現在奘公所造的八識規矩頌,是用的七字一句,以四句爲一頌,並將八識分成四類說明:第一類是頌前五識,第二類是頒第六識,第叁類是頌第七識,第四類是頌第八識。每一類用叁頌,說明其識內容,四叁共十二頌。八識各有它們的染淨面,因而每類以叁頌說明時,總是、初二頌說明有漏雜染識,後一頌顯示無漏清淨識。是以研究此頌的學者,如對各頌了解清楚,對八識染淨的情況,自也無所遺漏的明白。所以奘公本于自己研究唯識義理所得,造成這八識規矩頌,不特有其價值,且實值得學習。
在此我們還要知道一點的,就是奘公以前的古德講唯識,都是直從第八阿賴耶識講起,奘公造這八識頌時,卻從前五識講起,這究是什麼道理
關于這個,太虛大師曾說:“玄奘法師爲要按照八識的次第,定爲規矩,所以變更次序,先從前五識講起”。可是大師于民二十年八月在北平華北居士林講八識規矩頌時,如講錄說:“這次不依以上原有的程序講,另成一種組織來說明。先將十二頌分成兩大分:一、順轉雜染分,有八頌;二、逆轉清淨分,有四頌。先明順轉雜染分中:第一類明第六識,第二類明前五識,第叁類明第八識,第四類明第七識”。至于逆轉清…
《八識規矩頌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