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等書籍(《布敦佛教史》二十五頁)。到這時爲止,還只有漢僧和西域(新疆)僧。西藏人民雖已信仰佛教,尚未有出家爲僧者。
墀得祖敦的臣屬中,信佛的固然很多,但也有不信仰佛教的,其中有掌握重權左右一切朝政的,如舅氏仲巴結及達惹陸貢等,但懾于墀得的權威,沒有明目張膽的反對罷了。
墀得去世後,仲巴結等便借口過去幾代藏王的短壽,和國家的兵連禍結,都歸罪在弘揚佛法上。
並把釋迦佛像說成爲引禍的根源,將釋迦佛像埋在地下,後又改移至芒宇;進而改大昭寺爲屠宰場,毀墀得所新建的喀迦寺和真桑寺;驅逐那些修行佛法的信衆,把各國的僧人也都遣回其原籍。這時墀松得贊王年幼,只好聽憑權臣的擺布;在初期尚未長成的佛教就遇到了這樣一場的挫折。
西藏民間,原盛行苯教。松贊王雖曾製定法令,教人民信敬叁寶,學習佛經,並禁止那時苯教徒陰改佛經爲笨經的行動。可是部份臣下及民間仍有信奉苯教,反對佛教的。經過芒松芒贊、都松芒薄結、墀得祖敦叁代,似都未加禁止,其權臣中反對佛教的似即爲苯教信徒。
在墀得王時,曾派臣下桑布等到內地學佛法。等到桑希學成要回藏時,墀得已死,反對佛教勢力擡頭,桑希得到一位聖者的指示,授以金剛經、十地經(有作十善經)、稻稈經等叁部經,囑經等待時機,並迎請印度薩賀國的馨達惹只達到西藏弘法等預言。桑希等攜有漢文經書千余卷,至藏時正遇著法難,只得將經書隱藏在欽樸的石窟後而回到拉薩。
後來墀松得贊王年齡漸長,閱前代諸王史籍,知道先代曾致力于弘揚佛教,建立製度,于是引起對佛教的信仰,與一部分臣屬討論複興佛法的事宜。桑希認爲時機已至,遂將隱藏在欽樸的漢文佛經取出,進呈藏王,略述大義。藏王聽了很歡喜,遂教桑希同漢人梅摩果、迦濕彌羅阿難陀共同翻譯。這事爲舅氏仲馬結所反對,並怪桑希多事,貶桑希于芒宇。史書並記下:諸信仰佛法者,爲保護桑希故,把他送往芒宇以避難。
另有一個大臣名薩曩,信仰佛教,藏王派他爲芒宇守。他在那裏建立了兩座佛寺。薩曩去過印度朝禮大菩提寺、那爛陀等勝迹,他在尼泊爾遇見靜命(有譯爲寂護的)論師,邀請靜命赴藏弘法而得到許可。于是薩曩先返拉薩見藏王,陳述靜命論師的智慧,勸藏王請他來藏弘法。藏王遂诏諸信仰佛法的大臣,如漾娘桑,廓墀桑等密議,結果是:除去舅氏仲巴結、達惹陸貢等反對佛教的權臣,頒布敕谕,令一切臣民皆須奉行正法(佛教)。把釋迦佛像從芒宇請回拉薩,仍供在大昭寺正殿,派人到尼泊爾迎接靜命論師。對于民間有信苯教反對佛教者,命阿難陀等和苯教徒展開辯論,戰勝了苯教徒。對苯教的處理是:除部分有關禮災法外,將苯教書籍廢毀,禁止流傳。
靜命論師到藏後,在龍粗宮中,安居四月,爲藏王和他的重要大臣講說十善業、十八界、十二因緣等法門。時雷擊瑪波日、洪漂龐塘宮,這些地區瘟疫流行,不信佛教的藉口說是弘揚佛教之過,引起了民間喧擾。藏王又詢問靜命大師:靜命說是西藏山神等所爲,須請蓮華生大師來方能降伏,他自己暫回尼泊爾。藏王又遣曩等往迎蓮華生大師。傳說蓮華生大師到前藏時,沿途降伏了許多鬼神;沒有多久又接靜命論師回藏。
藏王和臣民們共議決定建桑耶寺,由蓮華生大師加持地基,根據靜命論師仿照印度飛行寺規模圖樣來建築。寺的構圖規模是:中分須彌峰、十二洲、日月二輪、外有垣牆圍繞;四角建四舍利塔,四門立四碑。藏王叁妃,各添建一殿。從壬寅年奠基,至丙午年建成(王臣傳等如上說,布敦則說是西卯年奠基,已卯年建成),並請靜命論師、蓮華生大師等開光,君民舉行廣大慶祝法會。
丁未年,迎請印度一切有部的十二部持律比丘到藏,以靜命論師親教師,開始度西藏人出家受戒。第一次受戒的有七人:爲寶護、智王護、寶王護、善逝護、遍照護、龍王護、天王護(七人之名多諸異說)被稱爲七覺士。稍後,複有官民子弟叁百余人,出家受戒;並從中選拔優秀的學習梵文,目的是爲造就翻譯經典的人才。又在耶巴、欽樸等處,設立專修道場,得成就的很多。
在這個時期翻譯經典的:印度人有靜命、無垢友、佛密、靜藏、清淨獅子等諸大論師;西藏人除初出家的七人外,有法明、虛空、寶軍、無分別、釋迦光等諸大譯師,協同從事廣譯叁藏教典。在這同一時期中,又請密宗大德法稱論師,傳授瑜伽部金剛界大曼荼羅等灌頂;請迦濕彌羅國的勝友、施戒等大德,傳授戒法;並請漢僧傳授參禅修定。在這個時期,可以說對于整個佛教盡量吸收,不論大小、顯密、禅教、講修,兼修並容,盛極一時。
這時所翻譯出的典籍,依據辰年在登迦宮所編的目錄(《布敦佛教史》說這目錄是墀松王時所編)中所記載的,密教方面除無上瑜伽部,顯教方面除阿含經類及一部分中觀、因明論外,其余的顯密經論,大體粗備。但考現在舊派所弘揚的一部分無上瑜伽部的經論,也是由無垢友等所傳來;或因當時對于無上部教法,只是秘密傳授,故未編入目錄之內。
這時所傳的戒律,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爲防止部派的紛爭,藏王曾命令製定,不許翻譯他派的律典。這時大乘教典中的唯識宗,已相當完備。因弘法的主要人物,多是中觀宗的大德,如靜命、蓮華戒就是中觀順瑜伽行派(世俗中不許有離心外境,勝義中許一切法皆無自性)的創始人;蓮華生、無垢友、佛密等也都是中觀宗人;加上墀松得贊末年在息滅頓漸之爭端後,曾明令宣布:只許學靜命所傳龍樹的中觀見與修十法行和六度行,不准學頓門的見行。因之,唯識宗以及其他宗義,缺乏了活動的余地。
總之,西藏佛教在墀松王時,始有西藏人出家受戒,建立僧伽製度,廣譯經論講學修行。佛教的規模這時才算建立起來。後來阿底峽尊者贊頌這個時期說:爾時佛法興盛,雖印度似亦未有。
(叁)墀惹巴僅時期簿(發揚佛教)
墀松逝世後,牟尼贊簿與牟底贊薄先後繼位,紹承父業,弘揚佛法。尤其是在牟底贊薄時,他建立金剛界寺,請無垢友等論師、遍照護等譯師,將父兄兩代未譯完的經論,盡理翻譯(據倫主的佛教史記此時無垢友、蓮華戒論師和龍王護、寶勝等譯師尚住世弘法),因之,叁藏教典,得以大備。
曆墀松、牟尼、牟底諸王時期,他們一面雖盡力弘揚佛法,一面亦常以武力威脅鄰國引起戰爭,尤其曆與唐朝,時而和好,時而戰爭。到了墀惹巴僅時,由諸佛教大德從中調停,在唐穆宗長慶元年,漢藏和好,建立和盟碑,才平息了戰爭。
墀惹巴僅藏王,深信叁寶,護持十善製。因見前代譯師所譯者出的經典中,有許多西藏不通行的名詞;加之從漢地、西域(新疆)、薩貨(印度)等處所譯來的名詞多不一致;感到在學習上極爲困難。于是特請當時的印度大德,如勝友、天王菩提、戒王菩提、施戒、菩提友等,和西藏的寶護、法性戒、智軍、勝護、妙吉祥铠、寶王護諸譯師,依據大小乘教義及聲明諸論,重新整理譯典,務令道理無所乖違、名詞統一、便利于修學;並將大小乘教各種名詞詳加審定,彙成專冊,對從事譯經者使有所遵循;並指出倘必需立新名詞的,也須將該名詞的訓诂及定名的理由,詳細注明,呈報譯經院、講經院,轉呈藏王批准後,才得編入目錄以便通行。關于密部典籍,尤其無上瑜伽部,未能藏王批准,不許隨意翻譯。製定關于所譯叁藏教典,每部在禮敬文上要加以區別,即凡屬律藏者,爲“敬禮一切智”,凡屬經藏者,爲“敬禮一切諸佛菩薩”;凡屬論藏者,爲“敬禮曼殊室外利童子”。這樣:以便讀者一睹敬禮文,即知爲某藏所攝。對于戒律,仍是只准弘一切有部,不准弘譯余部,以免爭端。
這個時期對于翻譯方法,也製了一定的規則。若遇到梵名(即印度的名詞)不可訓譯的,則應以聲爲主,直譯其音(如人名、地名、草木名等);至于有義可譯的,則應以譯義爲主,依義立名。若依梵文次序而譯,文義相適合的,照原文次序而譯;若必須改動次序,方能了解其義理的,在頌文中可把四名或六句,合爲一段,隨文便利,而改動其次序。在散文中,以便利易解爲准則,隨在一段何處,即可改動。若梵文一語可譯多名者(如诃利,可譯獅子、劫奪等),則統觀全書中前後諸名,隨宜而譯。若梵評一語,能诠多義(如瞿字含多義),僅翻一名而不能全收的,則存原音。若藏文有類似之名能通多義的,亦可翻之。若一名詞,通于國、人花、物等者(如邬陀延,人名、村名等),則可增一國、人等字,以示區別,庶免濫誤。若一名只表一義不與余義相混淆者,則不可增加字。又關于數字的,例如在梵文“十二百半比丘”,應譯爲“千二百五十比丘”,這要看文句雖異而義理無差者,應依藏語之便來譯。又如形容詞、連續詞,照文譯出義可通用者,即當直譯(如跋日譯遍、叁譯正、邬波譯近等)。若一法的異名,不在一處者,則可隨通用者譯之。若諸異則譯通常的名詞(如佛眼名懂,常眼名彌等)。
由于墀惹巴僅藏王深信佛法,每一僧人規定七戶庶民贍養,使僧人能安心行道,不事旁務。每逢齋僧法會的時候,王把自己的頭巾敷地請僧衆在上走過,然後頂戴。並把大小朝政,也都請決于高僧;行政製度都以經律所說爲准則;下至國家通用的度量衡等,也都依照印度的而改製。前代所建的寺院,都善加修葺;並新建劄喜格培寺。以恭敬叁寶,奉行十善,教育人民;對侮慢叁寶者,刑罰特重,即凡垢詈僧人者割舌,惡心指僧人者截指,怒視僧人者剜眼,這對于叁寶表達出非常恭敬,但以刑法強迫臣民的政策,不免要引起一部分的嫉忌和反感;後來朗達瑪的滅法,不能說不是這政策結果之一。
叁、這個時期所弘的佛教
從松贊王時創製文字、翻譯佛經;至墀惹巴僅王時整理譯典,廣事講修;這階段藏史稱之爲西藏佛教前弘時期。在這約二百年間,所弘揚的佛教,可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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