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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教史(聖嚴法師)▪P17

  ..續本文上一頁舍論中“尚未將心所法中的不定法之惡作、睡眠、尋、伺等作數字的確定。七十五法之源出于俱舍論,則可無疑。現列其名稱如下表:

  果、因、緣 俱舍論攝一切法爲七十五法。但此諸法並非各別的獨立存在,而是存在于相互關連的關系之間,這就是因緣論(參閱木村氏小乘佛教思想論二篇六章),因與緣結合,即成爲果,通稱爲六因、四緣、五果,其表如下: 世間法 因果法,含攝了世出世法,但在世出世法之中,乃須加以分類。俱舍論的世間品、業品。隨眠品,是分析迷界的果、因、緣。迷界又分爲有情世間及器世間。地獄、餓鬼、傍生、人、天,此五等爲有爲法(72)-一、色法(11)五根、五境、無表色

  二、心法(1)———心

  叁、心所法(46)-(一)大地法( 10)—愛、 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叁摩地(二)大善地法(10)—信、勤、舍、慚、愧、無貪、無、不害、輕安、不放逸(叁)大煩惱地法(6)—無明、放逸、懈怠、不信、昏沈、掉舉(四)大不善地法(2)—無慚、無愧(五)小煩惱地法(10)—忿、覆、悭、嫉、惱、害、恨、谄、诳、(六)不定地法(8)—惡作、睡眠、尋、伺、貪、慢、疑

  四、心不相應行法(14)—得、非得、命根、同分、無想定、無想果、滅盡定、生、住、異、滅、名身、句身、 文身無爲法(3)

  五、無爲法(3)虛空、擇滅、非擇滅

  四緣—增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六 因能作因——增上果因 緣—俱有因相應因——土用果同類因遍行因——等流果異熟因異熟果

  離系果—五果 有情世間,乃爲空間中的安立層次;有情的生死流轉,又分爲生有、本有、死有、中有的四種狀態,依十二緣起而有叁世兩重因果,乃是時間上的安立次第。欲界、色界、無色界、此叁界爲器世間在空間中的安立層次;又以成、住、壞、空的四劫,支配器世間的生滅循環,乃是器世間在時間上的安立次第。但是,若不出世間,世間法的安立,不論有情世間或器世間,總是回還不已、無始無終、因果相繼、因緣生滅。

  衆生之不脫生死,是由造業而得的果報,本論的業品,即在對于業說的剖析。業分思業及思已業,意業爲思業,身語二業爲思已業。又將身語二業各各分爲表業及無表業。

  衆生之造業,是由于惑的軀使,本論的隨眠品,即爲疏導惑的問題。隨眠是由業的活動而引生的苦果,它有煩惱意味。煩惱分有根本的(六種或十種)及枝末的(十九種)。惑又分作迷理的見惑及迷事的修惑,見惑迷于四谛之理,配合叁界則爲八十八使;修惑即是根本煩惱中的貪、、癡、慢的四種叁界共有十種,欲界四種,上二界除貪之外,各有叁種。又有所謂百八煩惱,即是見惑的八十八使,加十種修惑及十纏而成,(各名相請自檢閱法數)。

  出世間 分析世間法的目的,是在進窺出世間的聖道。俱舍論的賢聖品、智品、定品,即是說明悟界的果、因、緣。智有決斷義,分爲有漏智及無漏智。生得慧、聞慧、思慧、修慧的四種,稱爲有漏智;法智、類智的二種,稱爲無漏智。智的功能在斷見惑。至于定,分爲生得定及修得定、此兩種定,各有四色界定(四禅)及四無色界定,每一定又分有近分定及根本定。作智及定的功用,可漸次證入賢聖的果位,斷惑證真的階位過程極爲繁複,現在祗能略述如下:

  一、賢位七階,分做兩類:(一)叁賢——五停心、別相念住、總相念住。(二)四善根善根、頂善根、忍善根(忍善根又可細分爲下、中、上的叁品)、世第一法。

  二、聖位兩類,分做叁道八輩:(一)有學位分爲見道的預流向;修道的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二)無學位是無學道,即是阿羅漢果。這是有佛之世的聲聞果位。

  無佛之世,有能自觀十二因緣而獨悟的聖者,稱爲獨覺,梵名辟支迦佛(Pratyekabuddha)。釋尊的前生及至今生之尚未成佛以前,稱爲菩薩,菩薩先修六度萬行,經叁大阿僧祗劫,再經百劫植相好之業,最後證等正覺(成佛)。

  最後的破我品,闡明佛教的無我之理,以破斥外教及異執的有我之說

  第七章 阿育王以後的王朝及佛教藝術

  第一節 王朝的興替

  孔雀王朝的沒落 印度的政局,在阿育王的祖父未建孔雀王朝以前,國內不能統一,異族也由西北不斷地入侵,孔雀王朝興起,軀走了由亞曆山大所留下的希臘勢力,至阿育王時,印度始出現大一統的局面。可是,阿育王信佛過盛,佛教因阿育王而大興,阿育王的宗佛,作廣大布施,動辄以百萬計,建佛舍利塔八萬四千座,修精舍,厚供僧,乃至使外道因貪利養之豐而入王建的雞園寺僧伽,破壞僧伽的和合,不能和合誦戒者達七年之久。阿育王對于佛教乃至叁以閻浮(國土)施。

  因此,引起叁種後果:①佛教因生活富裕而僧侶份子複雜墮落,②國家因連年大作修福的佛事而庫府空虛,③外道因見國王偏爲佛教常作無遮大施而女石嫉憤慨。致到王之晚年,王儲及大臣,製王僅能取得半個阿摩勒果供僧。但這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釋尊賞有辄施之勸,及留乳之訓;也就是說,因當量力衡情而作布施。後世佛徒每勸信衆效菩薩精神,盡扌舍內外所有的一切,用意雖善而違世之常情,殊爲可惜!

  孔雀王朝叁傳而至阿育王,叁王皆崇佛教而國力日益強大,至阿育王而達鼎盛。阿育王一死,國勢頓變,固由于些嗣君之無能、仇佛。即其子達摩沙陀那王,依耆那教所傳,賞于五印度建立耆那教寺院;其孫十車王,則爲邪命外道造叁洞窟精舍;其重孫多車王。不孚衆望,被大將補砂密多羅取得婆羅門國師之助,舉兵權而殺王自立。孔雀王朝曆六王經一百叁十七年(西紀前叁二二至一八五年),至此而亡佛教不爲阿育王的子孫所重,且爲所仇,僧徒因之四散而向西南及西北發展。同時,阿育王逝後,達羅維茶族勃興于南印,希臘及波斯人則進窺于西北印,印度又成分裂局面。

  中印的法難 補砂密多羅(Pusamitra)是孔雀王朝多車王時的將領“得婆羅門國師之助而擁兵自立,乃都于孔雀王朝的華氏城,建立熏迦(Sunga)王朝,此王即以婆羅門爲國師,故用其言,以孔雀王朝之衰亡,歸咎于崇信無神及無诤的佛教。因此,重行會爲阿育王所嚴禁的馬祀,行馬祀之後,西征而得小勝,婆羅門教士便大振厥辭。

  于是,籍政治的陰謀,推行廣大的排佛運動。當時教所受苦厄的程度,傳記多不詳盡,唯據阿育王傳“舍利弗問經等而知其大略。舍利弗問經說弗沙密多羅王,希望能與阿育王同樣的名事不滅,但他自知威德不及先王,先王造八萬四千塔並扌舍傾國的財物供養叁寶而留盛名,他便相反地毀塔滅法,殘害息心(在家出家)的四衆佛子而留盛名。于是,對于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不問少長,集體屠殺,血流成川”並毀壞寺院八百余所,諸清信士,也遭囚擊鞭罰,當時有五百羅漢,登南山而得幸免于劫。

  又據大毗婆沙論卷百二十五之末的記載:“昔有一婆羅門王,名補沙友,憎癡佛法,焚燒經典,壞堵波,破僧伽藍,害比丘衆,于迦濕彌羅國一邊境中,破五百僧伽藍,何況余處。”這就是指的補砂密多羅王西征得小勝時,在迦濕彌羅邊境,所做的排佛運動。舍利弗問經所指是在中印華氐城的情形,五百羅漢登南山,當是指的部份佛教僧人,離開中印的摩羯陀國,而到南印去了。

  可是摩羯陀的熏迦王朝在滅佛之後,傳到第十主地天王時,僅一百十二年(西紀前一八五至七叁年),也由婆羅門大臣婆須提婆,又得婆羅門國師的贊許,而行篡位,別建伽恩婆(Kanva)王朝,四傳至善讀王時,計四十五年(至西紀前二十八年)即爲南印案達羅(Andhara)僥娑多婆诃王朝(Satavahana)所滅。婆羅門教在中印的複興,終無以救摩羯陀王朝的衰亡!佛教在南印及西北代興,卻又見其國勢的強盛。

  中印自此即爲南印的案達羅所兼並,南方建立的案達羅王朝,即與北方的貴霜王朝對峙,成了南北朝的形勢。

  案達辦王朝 阿育王後,摩羯陀帝國的領土,次第縮小,據于東南印度達羅茶氏的分支案達羅族,即乘孔雀王朝的衰微而告獨立。在西紀前二四○至二叁○年頃,屍摩迦(Simuka)王,興起娑多诃王朝,建都于馱那羯磔迦(Dhanakataka)等地,領有德幹(Deccan)高原地方。西紀前二十八年,兼並了中印的摩羯陀,到了西紀後一○六年頃,喬達彌普特羅·悉達卡尼王Gautamiputra satakarni),又將領土擴張至西印度,但在此王殁後,中印及西印的地方即告失離,西元二二五(亦雲二叁六)年頃,此一王朝即告滅亡。

  在宗教信仰,案達羅的娑婆诃王朝,諸王多信奉婆羅門教,其中亦有信仰耆那教及佛教的君王,並加以保護及宏揚。英主悉達卡爾尼王,及其母後,即對 賢胄部的僧徒,布施洞窟精舍;又有娑多婆诃王,以黑山峰的洞窟施與龍樹,推定此王即爲于西紀一七叁至二○一年頃的喬達彌普特羅·耶耆那舍利王(Gautamiputra yajnasri)。

  在錫蘭方面,有一位木叉伽摩尼王,在阿糜羅陀補羅,建設精舍、大塔、銅殿等,厚供僧伽。由于諸王的外護,佛教順利發展,佛教未至之前,本來爲供尼乾子(耆那教徒)而建的無畏山寺,也轉而供給了長老摩诃帝須,其後又由諸多王臣的護持,建立的寺塔頗多,錫蘭佛教本屬印度的一支,本書當以另篇介紹,故此處從略。

  彌蘭陀王 自亞曆山大入侵印度(西紀前叁二六年)之後,又有一位著名的希臘人德彌多利奧斯(Demetrois),率大軍再占阿富汗而侵入印度,略信度河口,占有恒河上流各地,建都于舍竭(奢羯羅 Sakala),彌蘭陀王即是德彌多利奧斯的族人。

  彌蘭陀(Milinda)王,約在西元前一百六十年間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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