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出離 何以诳他衆生類 雲我安汝置涅槃爾是時如來,答戒依止大魔軍主,而說偈言:
我久超度流轉海 更不生于諸有中 慈悲憫念諸群生 是故說于出要道
汝于往昔無數劫 已發最勝菩提心 值遇燃燈佛世尊 修行布施及持戒
如是過去千億佛,悉已恭敬曾供養。當得于此清淨乘,我今決定授汝記
未來成佛還如我 雲何乃說诳衆生 我今施汝智慧眼 可念前生行本末
時戒依止魔軍主 即得宿命識生身 頭陀苦節習于禅 業果福德皆明了
時戒依止大魔軍主,聞此偈已,念彼過去福德因緣,對于如來無體布地,眼中淚出,長跪合掌作如是言:“如來世尊!我大懊悔、我大慚愧、如大癡人、如迷如醉、如著鬼癫,我念過去,經一阿僧祗劫,大精進力,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行六波羅蜜,修習聖道,作諸福德,值佛現在,種種供養,聽受妙法,發弘誓願,乃至迦葉如來法中,有一比丘,說聲聞法;有大乘人,說菩薩法,我于爾時,心錯口惡,謗此說人,言是魔語,或魔眷屬。大乘人邊,說小乘過,如是惡口說因緣故,我于彼中,迦葉如來不授我記: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以彼惡口罪業因緣,我于彼死,魔界中生,受是身來,已經五十七億千歲。世尊,我甯更曆六百千年,受地獄苦,終不一念,失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何況退于四梵行念。”第一、第二如是忏悔,乃至第叁亦如是忏悔,並于眷屬亦複如是。“又過去世流轉際中,如是當來,于生死海及在地獄,終不暫退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佛言:“軍主,善哉善哉!善男子,若複有人,燃于大燈,如須彌山,並七寶物,于無量世,供養諸佛,是福德聚,不如有人至心慈悲,發菩提心,何以故?發是心者,乃是供養十方諸佛,彼過去福,此最爲勝。汝善男子,今盡此罪,更莫余念,生死五陰,一切有中,得導師身。”爾時戒依止菩薩摩诃薩,即于坐處,得法順忍。從座而起,頭面作禮,繞佛叁匝,即脫身上無價寶衣,真珠璎珞,供養如來,脫布施已,說偈問言:
菩薩雲何修諸法 達了一切悉皆空 觀察世間如水泡 能盡諸有無明縛
一切惡見性非實 得勝無生順忍心 常于菩提道中行 能令衆生得解脫
爾時世尊,答戒依止,而說偈言:
不動如山四種心 智慧之人乃能有 無量億劫受諸苦 爲憫一切諸衆生
佛說禁戒堅固持 乃至不破如一點 一切叁世佛正法 具足圓滿悉能行
爾時八萬四千魔軍及戒依止菩薩眷屬,聞戒依止得受記已,心大歡喜,即于佛前至心悔過,一切皆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
宗喀巴大師說:“于菩薩前,若起嗔恚,隨一一刹那,須經一一劫數無間獄。”
《海龍王經》:(大意)龍王向佛說:“我在劫初,住在大海,妻子兒子都很少,到了現在,我的眷屬非常的繁多。”佛告龍王:“這些眷屬,多是過去生于佛法中,修福毀犯戒律者所生,其中,拘留孫佛法運中,有九十八萬億人違棄禁戒,生于龍中;拘那含牟尼佛法運中,有八十億人毀戒,墮于龍中;迦葉佛時,有六十四億人破戒,墮在龍中;于我法中,有九百九十億居家之人,相互鬥爭,誹謗經戒,墮在龍中。”
受報淺深並由意業爲本(如下分別)
製輕業重(以重心,破輕戒,得罪重。)
無慚心。
邪見心。
不信心(不信聖教,不信因果)。
疑惑心(疑聖教,疑果報)。
製重業輕(以輕心,破重戒,得罪輕。)- - - - - -反上四種心可解。
律 飲酒戒第五
製戒緣起:律文大意:
佛在支提國的時候,有一條惡龍,凶暴惡毒,沒有人敢去它的住處,象馬牛羊駱駝等動物,都遠遠地躲開,乃至鳥類,也不敢飛過其上,秋谷熟時,破滅諸谷。長老莎伽陀(或雲槃陀。此翻小路邊生,又翻繼道。在昔悭法,又喜飲酒,今生愚鈍,一百日中不誦一偈,佛令調息,證阿羅漢。)遊化支提國,漸漸來到龍的住處,入村乞食時,聽說有惡龍,長老莎伽陀就在泉邊樹下,敷坐具大坐。龍聞衣氣,即發嗔恚,從身出煙,長老莎伽陀,即入叁昧,以神通力,身也出煙;龍倍嗔恚,身上出火,莎伽陀又入火光叁昧,身也出火;龍又下冰雹,莎伽陀同樣下雹;龍就大放霹雳,飛出弓箭、刀、矛,莎伽陀即變作青色蓮花、黃色、紅色的蓮花;龍又變毒蛇、蜈蚣等等,莎伽即變作青蓮花纓珞、黃花纓珞種種;龍用盡所有威力,仍然不能取勝,即失去威神光明,長老知道龍的勢力已盡,不再能動,即變作細身,從龍兩耳入,從兩眼出,然後從鼻入,從口出,在龍頭上,往來經行,不傷龍身……龍大爲驚訝,嚇得毛發直豎,合掌向長老莎伽陀說:“我皈依您。”莎伽陀回答:“不要皈依我,應當皈依我師——皈依佛。”龍就鄭重地說:“我從今天起,皈依叁寶,終身作佛的優婆塞。”叁番自皈,作佛弟子以後,再不作惡。于是長老的名聲流布各國。一些善良的人,懷著感恩的心,作飲食供養他,其中有一貧窮的女人,很尊敬長老莎伽陀,做名酥乳麋來供養他,用齋之後,女人又供養似水色酒,師父不看而飲,爲齋主說法而去,在走近寺院的時候,酒勢發作,醉倒在地,袈裟、漉水囊、缽、仗等物各在一處,醉倒在地,一無所知。這時佛與尊者阿難(此雲歡喜,佛之堂弟。佛成道時生,爲佛侍者,又翻慶喜,又翻無染)路過這裏,佛看見之後,告訴比丘僧:“弟子們,有一條毒龍危害一方,善男子莎伽陀已經折伏它,如今,人們及鳥獸得到安樂,大家知道嗎?”衆中有人回答:“見到了,世尊!聽到了,世尊。”佛說:“你們的想法又怎樣?善男子莎伽陀,現在能折伏青蛙嗎?”答言:“不能,世尊。”佛說:“聖人飲酒,尚且如此,何況凡夫,像這樣過失,乃至更重的罪過,都會由飲酒造成。從今天起,凡自稱是佛弟子的,不得飲酒,乃至小草頭一滴,也不得飲。”
製意:南山《戒本疏》:凡酒爲毒水,飲則成患,令人志性猖狂,廣起諸過,妨廢正修,招致譏過,生患之本,甯容不禁。
靈芝釋雲:初、二句示酒體,以能害人,故雲毒水,出《八師經》。“患”即過患:一,“志性猖狂”,謂不能自守,有所妄爲也。二,“廣起諸患”:菩薩戒雲:“酒生過失無量”,《智論》列叁十五失。叁,“妨廢正修”,心神昏倒故。四,“招致譏過”,非佛子所宜故。
律:佛告諸比丘優婆塞:不得飲酒,有二種:谷酒、木酒。谷酒可知。木酒者,或用植物根莖葉花果,用種種子,諸藥草雜作酒,有酒色、酒香、酒味,飲能醉人,是名爲酒。若優婆塞嘗咽者,亦名爲飲犯罪。若飲谷酒,咽咽犯罪。若飲酢酒,隨咽咽犯。若飲甜酒,隨咽咽犯。若噉曲能醉者,隨咽咽犯。若噉滴糟,隨咽咽犯。若飲酒澱,隨咽咽犯。若飲似酒酒色、酒香、酒味能令人醉者,隨咽咽犯。
弘公補釋: “似酒酒色”,《麗藏》本“似”下無“酒”字,大律亦爾。
律:若但作酒色,無酒香、無酒味、不能醉人及余飲皆不犯。
蕅:酢謂味酸也。但是飲之能醉,不論味酸味甜,皆悉犯罪。麴者,作酒之藥。滴糟者,即今燒酒。酒澱者,澱(音殿)酒之滓(音子)垽(音印)。似酒者,果漿等,變熟之後,亦能醉人。此酒戒但是遮罪,爲防過故,與前四根本戒同製。
叁緣成犯:一,是酒,謂飲之醉人。二,酒想,知是酒或酒和合。叁,入口咽咽,結可悔罪也。
若食中不知有酒,或酒煮湯,已失酒性,不能醉人者,並皆不犯。
弘公補釋 :宋(朝)靈芝律師雲:“余藥不治,酒不藥者,非謂有病即得飲也。須遍以余藥治之不瘥,方始服之。(又雲)此方多有糟藏之物,氣味全在,猶能醉人,世多貪噉,最難節約,想西竺本無,故教所不製,准前糟麴,足爲明例,有道高士,幸宜從急。”
弘公:若教他人飲酒者,咽咽二俱結罪。咽咽結罪者,隨一咽,結一罪,多咽結多罪。
若已受五戒而毀犯者,皆突吉羅罪(新譯作突色訖裏多)。分其輕重,爲上中下叁品。突吉羅,此雲惡作。《佛說犯戒罪輕重經》雲:“若輕慢佛語,犯是者,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于人間數九百萬歲。” 《涅槃經》雲:“若言:“如來說突吉羅,如上歲數入地獄者,並是如來方便怖人。”如是說者,當知決定是魔經律,非佛所說。”《梵網經合注》雲:修證者,初果永斷事酤,未免自飲。四果永不複飲。又雲:得自在人,飲無迷亂。
弘公戒相表 — — 酒戒
犯相
凡作酒色、酒香、酒味,(或缺一、缺二)飲之能醉人 ------中品可悔根本罪。
欲飲而未咽 ------下品可悔方便罪。
凡作酒色、酒香、酒味,飲之不能醉人者。(但體是酒) ------下品可悔等流罪。
境想
酒——1,酒想。2酒疑(此二種爲中品可悔。)3,非酒想(此爲下品可悔。)
非酒——1,酒想(下品可悔。)2,非酒疑(無犯)。3,非酒想(無犯)。
開緣
食中不知有酒而誤飲。
或酒煮物,已失酒性,不能醉人。
病時余藥治不瘥,以酒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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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婆塞五戒便學錄(釋聖聞彙編)》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