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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相經箋要集注(廣化法師)▪P2

  ..續本文上一頁分戒四別:法、體、行、相。戒法:戒的條文、功能、作用、功德等,如五戒、十戒、具足戒,皆佛所說之戒法。戒體:受具足戒時于叁番羯磨時(受五戒于叁皈依時),依法觀想,納受戒法于心,即得戒體,後詳言。戒行:受戒後之行爲表現,如言此人戒行清淨等。戒相:五戒、十戒各有其相,即在何種情況下犯戒,其相狀是不可悔、可悔等,這種種相狀,即是戒相。明了戒相才能守戒。

   舉個例子:戒法如藥方,依藥方去拿藥,必須要煎、要喝,喝了藥才能治病。沒喝之前,藥是藥,你是你,沒有作用;若喝了就能發生功效,治你的病。戒亦同然,了解戒法(藥方),要有戒體才有作用,喝藥即同納受戒體。未納受戒體之前,戒是戒,你是你,沒有作用。受戒納受戒體以後,身心充滿此無作戒體,即有防非止惡的功效,欲犯戒時會提醒你:“不可犯戒!”故戒體會提醒你不至于犯戒。

  在公元1974年,我的腿摔斷了,去榮總(編者注:榮民總醫院)治療。那天早上只吃了一些早點,一直拖了十幾個小時都沒吃東西,受到饑渴寒熱交相侵迫之苦,便起大煩惱。這時,出家多年,一直奉持唯謹的過午不食戒也顧不得,我現在要吃飯了。結果飯才到口中,有一顆假牙,裝了十多年都沒問題,這時竟然跳了起來,恰好頂住牙齒不能咬東西,好像告訴我:“咄!不要犯戒。”我不顧一切,用手去拔,花了很大的力氣也拔不出來,內心感到:“諸佛菩薩、護法龍天總算還要我這個業障鬼!”于是起了忏悔心,就把飯吐出來,漱口睡覺。次日清晨要吃粥時,想到昨天花那麼大力氣都拔不出來那顆假牙,正擔心不曉得要怎麼辦?結果正要吃第一口粥時,牙齒竟然自動掉到碗裏面了。這就是戒體有防非止惡功能的一個證明。

  (二)人號

   1.譯主

  宋天竺叁藏求那跋摩譯

   【注】中國曆史上有兩個宋朝,一爲趙宋,一爲劉宋,此爲劉宋。罽賓國即今之喀什米爾,獅子國即爲今之斯裏蘭卡。

  【注】求那跋摩:梵名,意譯爲功德铠,爲劉宋譯經僧,北印度罽賓國人。二十歲出家,並受具足戒,精通經律論叁藏,故時人稱其爲叁藏法師。叁十歲時,罽賓王薨,衆請師還俗嗣王位,師辭而不納,遂隱遁遠走獅子國弘揚佛教,後又至阇婆國(爪哇)傳道。劉宋文帝元嘉元年(公元424年),師經由海路至廣州,見虎市山之形勢頗似耆阇崛山,故將其改稱爲靈鹫山,並在山中建立禅室以習禅。山中本多虎患,及至師居于此地之後,則無有其害。高僧大德住山則虎患息,古時常有此種感應事迹,如明朝時蓮池大師亦同。

  元嘉八年至建康,文帝禮遇之,敕住祇洹寺。未久,即于寺中宣講《法華經》及《十地經》,法席甚盛。此外,師亦從事譯經工作,譯有《菩薩善戒經》、《四分比丘尼羯磨法》、《沙彌威儀》、《優婆塞五戒相經》等,享年六十五年。

  2.箋要主

  明沙門智旭箋要

   【注】智旭:明代僧,吳縣(江蘇)木渎人。俗姓鍾,名際明,字蕅益,號八不道人。少習儒學,以衛道爲職事,曾撰《辟佛論》數十篇。十七歲時,因讀蓮池大師之《自知錄》及《竹窗隨筆》,始悟己非,取所著《辟佛論》燒毀。二十歲時誦《地藏本願經》發出世之志,二十四歲從憨山弟子雪嶺剃度,改名智旭。夏秋之間,于雲棲寺聽講《唯識論》,疑與《佛頂經》之宗旨相矛盾,叩問之,得“性相兩宗不許和會”之答,師猶不解其意,遂往徑山坐禅,豁然而悟性相二宗本無沖突。

   二十六歲受菩薩戒,翌年遍閱律藏,偶罹病將危,乃專意求生淨土。叁十歲時,依道友雪航之請,于龍居寺講律,後至金陵,深切體察宗門之流弊,自此決意弘律。叁十二歲,欲注《梵網經》,作四阄于佛前,拈得天臺宗之阄,乃詳究天臺教理。翌年,入浙江孝豐靈峰寺,其後曆住九華、溫陵、石城、晟溪、新安等地,弘揚臺教,注釋經論。年五十六,于靈峰臥病,選《西齋淨土詩》,製贊補九部之書,名爲《淨土十要》。病愈後,撰著《閱藏知津》、《法海觀瀾》二書。十月病再發,口授遺囑,並製求生淨土偈。清順治十二年一月,趺坐繩床,舉手向西示寂,世壽五十七,法臘叁十四。

   【注】箋:紙條子。古時佛經爲手抄本,彌足珍貴,不敢在上面寫字,便拿一張紙條夾在書中,把重點或注釋寫在上面,稱爲箋要。

   八不道人者,大師自言:古者有儒、有禅、有律、有教,道人既蹴然不敢;今亦有儒、有禅、有律、有教,道人又艴然不屑,故名八不也。

  蕅益大師本來要依憨山大師剃度,但憨山大師當時在廣州南華,蕅師在江蘇,古時交通不便,所以便依憨山弟子雪嶺剃度。將往生前,大師遺囑坐缸叁年,火化後骨灰分施禽魚。結果叁年後遺骨未壞,發長覆耳,面貌如生,門人不忍從遺命,遂貼金身,建塔于靈峰大殿右。

  3.補釋主

   後學昙昉校並補釋

   【注】昙昉,即弘一大師,爲民國中興南山律學之高僧,浙江平湖人。俗姓李,名廣侯,號叔同,又名成蹊,字惜霜,其它別署甚多。性情倜傥恬惇,于詩文詞賦之外,尤好書畫,工篆刻,書法頗得漢魏六朝之秘。叁十九歲出家于杭州大慈寺,投禮了悟和尚爲師。未久即于杭州靈隱寺受具足戒,法名演音,號弘一。嘗慨歎僧界之所以往往爲世所诟病者,以不守戒律之故,乃發願畢生精研戒法。初學有部之律,後則專弘南山律宗。操行至苦,恒跣足芒鞋,孑然一擔,雲遊各處,講經弘法,以在閩南時爲最久。

   晚年自號晚晴老人,又號二一老人。民國叁十一年十月示寂于晉江溫陵養老院,世壽六十叁,僧臘二十四。師生平最推崇印光大師,效其不收徒衆,不主寺刹之風,惟以寫字與人結緣。其清純恬淡、孤高耿介之風範,對民國以來的佛教界影響極大。

   跣足是赤腳,芒鞋是草鞋。

   晚晴:大師晚年住晚晴院,乃取唐李義山詩:“天意憐幽草,人間愛晚晴”,意即“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

   二一老人:大師自謙是“一事無成人漸老,一文不值何消說”。

  

  二、釋經文

   (一)敘啓分

   聞如是,一時佛在迦維羅衛國。爾時淨飯王來詣佛所,頭面禮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欲所請求,以自濟度,惟願世尊,哀酬我志。”佛言:“可得之願,隨王所求。”王白佛言:“世尊已爲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製戒輕重;唯願如來,亦爲我等優婆塞,分別五戒可悔、不可悔者,令識戒相,使無疑惑。”

   【箋】迦維羅衛:中天竺國之名,即世尊生處也。淨飯王,即世尊之父。以父王爲當機而請五戒法相,正表此五戒法乃是叁世諸佛之父,依于五戒,出生十方叁世一切諸佛,讵可忽哉。

   【注】迦維羅衛:梵名,意譯爲黃赤城、妙德城等,即今尼泊爾塔拉伊之提羅拉寇特地方,爲佛陀出生之處,亦即釋迦族之國土,此城現已荒蕪。

   【注】淨飯王:梵名,中印度迦維羅衛國城主,佛之生父,後爲摩耶夫人,妃爲摩诃波阇波提,七十六歲逝世。

   佛言:“善哉善哉,憍昙!我本心念,久欲與優婆塞分別五戒,若有善男子受持不犯者,以是因緣,當成佛道。若有犯而不悔,常在叁途故。”

   【箋】上契佛意,下契群機,故再歎善哉也。憍昙即瞿昙,是王之姓,西國以稱姓爲敬故。受持不犯,則當成佛;犯而不悔,則墮叁途。五戒爲法界,十法界皆趣五戒,皆趣不過也。

   問:受持不犯,當成佛道。受而犯者,亦當成佛否?犯而不悔,常在叁途;犯而悔者,亦墮叁途否?

   答:受而犯者,亦當成佛,惟不受戒,則永無成佛因緣。犯而悔者,不墮叁途,但犯分上、中、下叁種差別,悔亦有作法、取相、無生叁種不同,理須各就當戒委明,未可一言盡也。

   【注】佛製戒須待緣起,雖已爲出家衆製戒,而心念久欲與優婆塞製五戒,但因無人請法,故佛未製。今佛父王親自請法,故再歎善哉!

   又,犯而悔者,亦能成佛,如佛世蓮花色比丘尼證果後,勸人出家,說:“姊妹,爲什麼不出家?”答雲:“我們不敢,出家要受戒,若犯戒則下地獄,太可怕了。”蓮花色又說:“犯了戒的確會下地獄,但是仍要受戒,你若不受戒,終不能成佛。若受戒以後犯戒,苦報受盡了也能成佛。像我前世曾是淫女,因爲演戲披袈裟的功德得以出家,但因習氣重而常犯戒,因犯戒而下地獄,但苦報受盡後,此世便因受戒的功德,得以遇佛修行而證果。”

   【注】所犯罪較輕時用作法忏,較重者(如四重罪)須用取相忏,但是很難忏,所以根本重罪一定不能犯。理忏則須頓悟無生,了知心性本空,罪福無相才能做到,並非按照經本念“萬法皆空”即可,沒有那麼容易。總歸一句話,受戒之後要謹慎,切勿犯戒,犯易忏難。又有一種人,犯戒時很有勇氣,要他忏悔又不好意思,這實在是自討苦吃,且未深信因果也。

   爾時佛爲淨飯王種種說已,王聞法竟,前禮佛足,繞佛而去。佛以是因緣,告諸比丘:“我今欲爲諸優婆塞,說犯戒輕重可悔、不可悔者。”諸比丘佥曰:“唯然!願樂欲聞。”

   【箋】問:比丘律儀是大僧法,所以不許俗聞。今五戒相是優婆塞所學,何故不向王說,乃待王去之後,以是因緣告比丘耶?

  答:七衆戒法,如來皆于比丘僧中結者,正以比丘爲七衆中尊,佛法藉僧寶而立,故雲:佛滅度後,諸尼應從大僧而學戒法。夫尼戒尚屬比丘,況五戒而不屬比丘耶?故今向比丘僧說此五戒,正欲令優婆塞轉從比丘學也。

  (二)正說分

   1.別釋戒相

   ①殺戒

   佛告諸比丘:犯殺戒,有叁種奪人命:一者,自作;二者,教人;叁者,遣使。

   自作者,自身作,奪他命。

   教人者,教語他人言:“捉是人,系縛奪命。”

   遣使者,語他人言:“汝識某甲不?汝捉是人,系縛奪命。”是使隨語奪彼命時,優婆塞犯不可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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