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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講記▪P4

  ..續本文上一頁,爲殺人故合諸毒藥,若著眼、耳、鼻、身上、瘡中,若著諸食中,若被褥中、車輿(yú)中,作如是念:令彼因死。彼因死者,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後因是死,亦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後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這一段是講興殺方便,是以毒藥爲興殺方便。

  【複有作無煙火坑殺他、核殺、檻(弶?)殺、作宑(jǐng)殺、撥(觸?)殺、毗陀羅殺、墮胎殺、按腹殺,推著火中、水中、推著坑中殺,若遣令去就道中死,乃至胎中初受二根,身根、命根,于中起方便殺。】

  這個都是指興殺的方便。犯殺戒,這個“檻(弶?)殺”,也就是說,知道這個人要從這個路上來,我們就故意在那裏設一些東西,來讓他受傷害。依靠樹,或者是做一些什麼,那個繩子把他絆倒,種種、種種,這一類呢,就是以木檻詐取,稱爲檻(弶?)殺。

  “作宑殺”就是挖一個坑,陷井,然後人家踩了就掉下去了,然後死掉了,這樣子是作宑殺。

  “撥(觸?)殺”就是用那個橹石,像那個彈弓一樣,裹著那個石頭,然後另一頭牽著一條線,你只要碰著那個線,這個石頭就砸過來了。這樣子的話,是撥(觸?)殺。

  “毗陀羅殺”就是用起屍咒術來殺。以前的人,都主張是要葉落歸根。那麼有一些人在外面,客死他鄉以後,要運回去,又路途很遙遠,然後他們就有一個趕屍術。這個是在抗戰的時候,都還有這種民間的這種法術。

  現在應該也還有的,懂這個毗陀羅咒,懂這個趕屍的方法。

  這個人到外面,很遠的地方死了。然後的話,會那個法術的人,就會一直把他帶回來。那麼怎麼做呢?一般來說,不管有幾具屍體都好了。這個屍體就必須要沒有腐爛。沒有腐爛的話,然後用一些藥水浸泡一下。浸泡以後,就給他把衣服穿好。然後這個眼睛蒙起來,這個頭用紅布包起來,然後把他一扶起來。這個屍體就靠著這個牆,一直不能夠讓他倒下去。然後就用繩子,如果有幾個死屍在話,用繩子一個串一個,互相連在一起。然後那個趕屍的人是兩個人,前面一個人,就拿一個旗子。後面的人就拿一個銅鑼,敲那個銅鑼。意思就是告訴大家,趕屍的人來了,你們回避一下,見到的話,就不吉祥。然後他們一般就是白天睡覺,晚上就走,念一些咒。然後,那麼白天睡覺的時候,這個屍體就靠著這個牆,不能夠倒下去。然後就這樣子,可以一直一直把這個屍體就趕回來。這樣子是趕屍術。

  那麼這裏面也就是說,他可以用這個毗陀羅殺,就是念這些咒術,讓這個屍體來殺人。這是毗陀羅殺。那麼這個都是講種種的,殺的這些方便,興方便。

  無煙火坑殺

  【無煙火坑殺者,若優婆塞知是人從此道來,于中先作無煙火坑以沙土覆上,若口說:“以是人從此道來故,我作此坑。”若是人因是死者,是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後因是死,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後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這個是廣釋無煙火坑殺。

  【爲人作無煙火坑,人死者,不可悔;非人死者,是中罪可悔;畜生死者,下罪可悔。】

  如果是要以這個起心動念的動機,挖一個無煙火坑啊,是要傷害一個人。這個人如果是掉下去死了,你就犯了,就是不可悔罪。你這個戒體就全破了,不可以通過作法忏來忏悔清淨了。

  還有一個的話,就是說,這個人沒有死,但是非人,那些天龍鬼神,他掉進去,死了的話,是中罪可悔。爲什麼?因爲他的動機是對人,所以他還是在人這一邊,得到一個興殺方便罪,不是從非人邊得到殺罪,所以是中罪可悔,因爲他對于非人沒有殺心。

  畜生死者是下罪可悔。這一條呢,蕅益智旭大師在《箋要》裏面就認爲,這個“下”字恐怕是印錯掉。智旭法師的意見,就認爲這個還是中罪,中罪可悔。爲什麼呢?因爲按照一切律部,因爲他的動機,興殺的動機是對人的,所以是應該從人邊得興殺方便罪,不從畜生邊得殺罪。因爲對畜生沒有殺心,所以也應該是中罪可悔。

  【爲非人作坑,非人死者,是中罪可悔;】

  “非人”就是指那些諸天,阿修羅,鬼神,他們載道力弱。他們如果傷害的話,戒體就沒有完全失去,所以還是可以通忏悔,所以說是中罪可悔。

  【人死是下罪可悔;畜生死者犯下可悔罪。】

  爲什麼人死,是下罪可悔呢?在前面人死都是不通忏悔。爲什麼這裏是下罪可悔?因爲他對于這個人沒有殺心,而動機是傷害非人的,所以人死,是誤殺,誤傷。這樣子的話,是下罪可悔。

  【若爲畜生作坑,畜生死者,是下罪可悔;】

  畜生比那些天龍鬼神就更低劣了,所以畜生死是下罪可悔。

  【若人墮死,若非人墮死,皆犯下罪可悔。】

  因爲都是對他們,對人和非人都沒有殺心。他的動機是傷畜生的,所以都是下罪可悔。

  【若優婆塞不定爲一事作坑,諸有來者皆令墮死,】

  如果優婆塞受了五戒,挖一個坑,他心裏面的想法,不是說要固定的傷害人,或者非人,或者畜生。而是不管你什麼人,只要走到這裏面來,就掉下去,就死掉。

  【人死者,犯不可悔;】

  如果這樣子的話,令到有人掉下去死了。這樣子的話,是不通忏悔。

  【非人死者,中罪可悔;畜生死者,下罪可悔。都無死者,犯叁方便可悔罪。是名無煙火坑殺也。】

  這是詳細地說無煙火坑,無煙火坑殺。

  這裏面有一個問題,是蕅益大師在《箋要》裏面提出來的:“一切有命,不得故殺。殺者非佛弟子。何故今殺天龍鬼神僅結中罪,殺畜生僅結下罪,猶不失戒耶?”那麼也就是說,佛陀在經裏面開示說:“一切有命,不得故殺。”那爲什麼這裏面說,你殺了天龍鬼神,只是犯中罪,還可以通忏悔,用作法忏忏悔呢?殺畜生只是結下罪呢?因爲我們要知道,他這裏面所說的不通忏悔是指說完全破掉,完全失去無作戒體。

  從五戒來說的話,你比方說,犯根本四重戒,殺人、盜五錢、邪淫、大妄語,這個四重之中,隨犯一種,作法忏都不能夠忏悔清淨,所以他是不可悔罪。但是你如果是殺非人、殺畜生呢,性罪是很重,但是對于違反無作戒體的這個罪來說的話,還是稍微輕一些,所以說是中罪可悔。

  所以本經上所說的“中罪可悔”、“下罪可悔”,都是忏除違無作戒體的罪。違反、違背無作戒體的罪,然後可以通過忏悔,免墮叁塗,並不是說可以消除性罪,性罪還是有的。殺一命一定會要償命,故殺者,就故償;誤殺者也會要誤償命。乃至于說你沒有受戒,有傷害衆生,照樣的是有罪。並且的話,要受果報。

  宋齊梁陳,那個梁武帝時候,梁武帝有一次跟人下象棋。下象棋的時候,吃掉對方那個棋子,梁武帝就大聲喊:“殺!”吃掉他那個棋子。剛好這個時候,就有一個法師來見梁武帝。這個衛兵就誤會了,認爲說,是梁武帝下令殺掉這個法師。衛兵就馬上把這個法師捉起來,就拖出去殺。而梁武帝就專心致志、聚精會神在那裏下棋,他就根本上沒看見。

  這個法師臨刑之前,他就說,“縱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爲什麼現在我會被誤殺呢?因爲以前有因,所以這個法師臨刑之前,就跟那些衛兵說,“如果梁武帝再問起我的時候,你就把我說的這段話告訴他。就是說,以前我也是個出家人,做一個小沙彌。我的師公講經,我就幫他拿這個錫杖。拿錫杖的時候,拿在手裏面玩的時候,一不小心,一松手,掉下去就砸死一條蚯蚓。”

  這個蚯蚓也剛剛爬過來聽經,所以不是有心,而是誤殺的。這個蚯蚓就是梁武帝的前身,曾經被這個法師誤殺。所以現在的話,他也會誤殺這一位法師。

  然後就讓這個衛兵,以後如果梁武帝問起就轉告。然後他就坦然地受刑,因爲他已經成就了嘛。

  後面梁武帝隔了很久了,好幾個月了,都沒有見到這個法師來。他想怎麼回事,問起左右。左右把這個經過告訴他。梁武帝就很感歎說:“因果絲毫不爽。”

  所以我們一定要知道,你不要以爲說,好像說這個是中罪可悔、下罪可悔,那麼可悔,忏悔清淨了就沒事了。忏悔清淨是清淨什麼?忏悔清淨是清淨我們犯戒,破壞戒體的,讓戒體受損害的這個罪。但是性罪還是有,所以要能夠嚴持淨戒。

  這裏面就是比較廣泛地講這個無煙火坑,以這個方便來犯殺生,廣泛地來列舉了。

  毗陀羅殺

  下面是——

  【毗陀羅者,】

  以毗陀羅來殺生,來殺人。

  【若優婆塞以二十九日,】

  修這些,二十九日沒有月亮,比較黑,那些邪法比較容易修的。

  【求全身死人,召鬼,咒屍令起,水洗著衣,令手捉刀,若心念口說:“我爲某甲故,作此毗陀羅。”即讀咒術。若所欲害人死者,犯不可悔;若前人入諸叁昧,或天神所護,或大咒師所救解,不成害,犯中可悔罪。是名毗陀羅殺也。】

  毗陀羅,他這邊就講得很細了,說怎麼樣子去用這個起屍術來殺人。

  在農曆二十九,就找一個全身死人。屍體沒有腐爛,完整的一個死人,然後念一個咒,就可以把那個鬼召過來。鬼召過來以後,進入到這個屍體裏面來,這個屍體就會站起來。然後“水洗著衣”把他洗幹淨,衣服穿起來。然後讓這個死屍手裏面拿把刀。然後就用咒術,指揮這個死屍去殺人。這樣子的話,是毗陀羅。

  如果他想傷害的那個人,因爲他這個毗陀羅咒的邪法的原故,被他殺死掉的話,他就是犯不可悔罪。如果是那個人,他已經有成就,能夠入叁昧,入禅定,然後這個毗陀羅咒就傷害不了他;或者他很有福德,天神都守護他;或者有大咒師幫助救度他,這些沒有給他殺害到,這樣子的話,就是中可悔罪。

  【半毗陀羅者,若優婆塞二十九日作鐵車,作鐵車已,作鐵人,召鬼,咒鐵人令起水洗著衣,令鐵人手捉刀,若心念口說:“我爲某甲讀是咒。”若是人死者,犯不可悔罪;若前人入諸叁昧,諸天神所護,若咒師所救解,不成死者,是中罪可悔。是名半毗陀羅殺。】

  半毗陀羅殺呢,就是他沒有找一個死屍。他是什麼?他是做一個鐵人,然後念那個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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