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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釋義▪P4

  ..續本文上一頁斷故不成,果因無差別,于永斷成過。”此頌意謂若執彼對治初起聖道即是轉依,若無阿賴耶識持雜染種爲所斷,則無所斷之法而不成其爲轉依,初修對治染法聖道即是轉依之因,最後永斷煩惱習氣,證得涅槃,即是轉依之果。若執對治聖道即是轉依,則是因果顛倒而轉依不成。

  “無種或無體,若許爲轉依,無彼二無故,轉依不應理。”此頌意顯若無雜染種子及無雜染種子所依之體即爲轉依,則無阿賴耶識持雜染種而所對治之雜染種與雜染種所依之體二皆無有,怎能成轉依的事實?故無阿賴耶識即不應有諸佛聖者的轉依聖果。

  以上諸節釋無阿賴耶識,雜染清淨不成義竟。

  大段第四,顯阿賴耶識心體中有哪些不同的組成部分,此從賴耶所藏種子與所生現行兩方面分析。藏種方面,顯有名言熏習種子、我執熏習所成種子、染汙業熏習所成種子叁類。在賴耶所起現行方面,分析有引發、異熟、緣相、相貌四種差別。

  什麼是引發差別?此依新起熏習的業種和臨時所起的貪愛執著的增上緣立說。阿賴耶識以心、心所、色熏習所成諸名言種,爲生起內變根身、外變器界諸雜染法的因緣,但必須以身口意善惡造作所熏習的業種的力量爲助緣,才能引發諸因緣種,生起內變根身、外變器界的異熟果,若無新起的業習氣作增上緣,賴耶識中生起諸法因緣種,即不能生起現行,是之謂若無引發因,行爲緣識不得成,結生相續時若無貪愛生起的潤生惑,即不能滋潤業種,有感新生生滅的功能,而內變根身,外變器界,是之謂若無引發因,取爲緣有亦不得成。

  什麼是異熟差別?謂身口意所造善惡諸業,能感人天善趣樂果與叁塗苦果的異熟果。

  什麼是緣相差別?謂法我、人我二增益執所熏的習氣,能生起似我似法的所緣境相。以上叁種差別與上節所說名言、有支、我見叁種熏習有因果關系。

  什麼是相貌差別?此有共相、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四種,此四種名雖不同,而實唯有二,共相即無受生相,不共相即有受生相,由有情所造共業種感有情共同所依的器界,即是共相;有情各別所造感各別所有的根身爲不共相。然複應知,不共相的根身所有的扶根塵,有情自他可以互變,是謂不共中共。有情共業所感共相的器界,賴耶雖變現而無執受,雖有損益,無苦樂感,故名無受生相;有情各別自業所感各別根身,由賴耶執受,有苦樂感,與器界不同,故名有受生相。

  爲顯世間離欲與出世離欲修對治所有與不共相根身及共相器界的關系,特說二頌及別頌如下:

  “難斷難遍知,應知名共結。瑜伽者心異,由外相大故。”此頌意顯諸修對治者,對自己的根身易于該轉,對器界共相是共業所感,供人所依,既難斷除,又難遍知。如修禅定的瑜伽師,自己所見共相中部分能見空淨,而其余衆生所顯部分仍現存在,原因是共相器界是衆生共業所變,廣大無邊,不能隨某一有情的業識力量而完全改轉。

  “淨者雖不滅,而于中見淨。又清淨佛土,由佛見清淨。”此頌意顯已得轉依的淨者,雖不滅在因位所居的雜穢器界,但能于中自見一分清淨國土,以心清淨,即見土清淨故。又如清淨佛土,由佛的清淨心而自見其土清淨,彼化身佛雖居有情雜穢土,有情見穢,而佛自見莊嚴清淨。以境由識變故。《維摩诘經》雲:“心清淨故,有情清淨;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又雲:“若人心淨便見此土功德莊嚴。”正是此義。

  別頌雲:“諸瑜伽師于一物,種種勝解各不同,種種所見皆得成,故知所取唯有識。”此頌意顯境由識變,識外無境,特舉有禅定智慧瑜伽師隨勝解不同而變境有異爲例。瑜伽師由定發通,隨勝解不同便見有種種不同的色境:如見地理解爲水,即變爲水;見水理解爲火,即變爲火;見高山大陸理解爲汪洋大海,即變爲汪洋大海。如是一切皆隨其理解不同而境自隨心轉變。

  由阿賴耶識執持內外大種造色各別種子,以是爲因內變根身,外變器界,有情世間及器世間由是安立。若無阿賴耶識持兩種不同的共相種與不共相種,則有情根身與世界的差別應不得成。

  前面從有漏衆生的賴耶說共相、不共相等四相,現在從染淨有情相對說賴耶有七相貌相:1、粗重相;2、輕安相;3、有受盡相;4、無受盡相;5、譬喻相;6、具足相;7、不具足相。煩惱種子及現行能令有情沈淪生死,長期累贅,不得輕安,故名粗重相;善法種子及其現行能令有情輕松愉快,故名輕安相;善惡業種感果有盡,故名有受盡相;名言習氣展轉往複,無有窮盡,故名無受盡相;阿賴耶識及其所藏諸種皆緣生法,相似相續,如幻、焰、夢、翳,毫不真實,凡夫執爲實有,聖者達彼爲空,是爲賴耶譬喻相;有漏衆生煩惱所知二障習氣悉皆具足,名具足相;聲聞、獨覺、菩薩、如來或永斷煩惱障,或漸斷煩惱所知二障,或對煩惱所知二障的現行和種子一切永斷,是名不具足相。

  最後顯阿賴耶識是無覆無記性。阿賴耶識不造善惡業,故性是無記,又無我法執,不與煩惱相應,與第七識有覆無記性不同,故其性是無覆無記。此異熟識是善惡業所招感之果,業在過去,果在現在,業在現在,果在未來,異時而熟;業有善惡,帶道德性與非道德性,其所感果,或樂或苦,不帶道德與非道德性,異性而熟;同時此業種在異熟識中變異成熟,乃能感果。具此叁義,故名異熟果。善惡諸業所感異熟果識,屬增上果,業種不能作異熟果因緣,非等流果,故業是善惡,其所感果爲無記性之異熟識,若阿賴耶識是善惡性,則因果長時性質固定不變,安能有解脫出離之可言?故阿賴耶識是無覆無記性,其理決定。

  以上四大段顯所知依義竟。然複當知,此論所顯所知依阿賴耶識與《成唯識論》所顯阿賴耶識互有詳略,如講無漏菩提種,此論但講聞思正法新熏所成,而《成唯識論》則講種性有五,菩提種性即事佛性,既有新熏,也有法爾本有。此論所講賴耶諸差別相,《成唯識論》又未完全講到,故研究唯識學者,必須將此論與《成唯識論》及《百法明門論》、《八識規矩頌》諸書,相對互參爲佳。

    叁、所知相分

  所知相即法相,法相雖無量種,舉其大綱,不越依他起、遍計執、圓成實叁自相。此分對叁自相廣顯其義,詳細分析,對叁自相依四方面加以顯示:

  1、辯叁自相各各體相,總唯是識,顯所知相;2、廣辯叁自相;3、依叁自相通經論奧秘;4、根據叁自相造論釋經。

  色心等法,依他因緣之所生起,名依他起,屬有爲法,是事物相;凡夫不達諸法實相,周遍計度,執種種我法,顛倒夢想,是虛妄相;我法二空的真理普遍圓滿,現成真實,故名圓成實,是清淨相。依他起相有染淨二分,染分依他與遍計執合,是世間相;淨分依他與圓成實相合,是出世相。故此叁相,遍攝世出世間染淨諸法,故言所知相但講依他、遍計、圓成即攝一切法相盡。

  依他起相即虛妄分別所攝諸識:身(無根)、身者(執持根身的本識)、受者(末那意根生起意識受用諸法)、彼所受識(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彼能受識(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世識(過去、現在、未來叁時)、數識(天文、地理無數事實)、處識(器界處所)、言說識(依語言文字分別種種事物)。以上九識是名言習氣所生。自他差別識(有情身像自他差別),此由我執習氣爲因,所生起的身心差別相。善趣惡趣死生識(叁界五趣,衆生流轉,死此生彼,展轉往複),此由業習氣爲因所生起。如此諸識皆是虛妄分別所攝,唯識爲性。

  無義(外境)唯有識中,似義(依相似相執爲實物)顯現,是爲增益所有的遍計所執。

  于依他起上似義(增益所有種種我法執著)永無有性,是爲絕對真理的圓成實性。

  以上屬顯叁自相成立唯識義提綱。

  “又此諸識皆唯有識,都無義故”至“得真智覺,此覺乃轉”。此段要義有兩點:

  1、唯識無境而似有境,如夢境,如幻事,如陽焰,如翳眩,所見諸境,皆是似境而實無境。特別是人在夢時,內見有自我人相和他人相,外見天地、日月、山河、草木、宮室、樓臺皆似實有,而實只是自心所現種種似實有的影像,亦無實我實人、實天實地、實山河實草木、實宮室實樓臺,而只有能現此似實境之識。當知此識亦是識所變現,似實識相,而非實相。因唯識無境的實義是心境俱空,均如夢幻,了不可得,故《辯中邊論》頌雲:“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

  2、必須有真覺,也就是要生般若智慧才能真覺心境俱空,而入勝義的唯識,其法應在隨時隨處的現實事境上觀如夢幻,知無實境而心內外無住,生清淨心,也就是成就真覺。故《金剛經》雲:“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學人真能觀一切所知所見及能知能見,皆如夢中但有影像,而實毫無所有,即能頓見真實,得相解脫。

  “其有未得真智覺者,于唯識中雲何比知?”至“由此比量,菩薩雖未得真智覺,于唯識中應可比知。”此段顯依比量通達唯識無境,主要是由教及理,思維觀察,知唯有識。

  由教及理者:《華嚴經》雲:“如是叁界,皆唯有心。”《解深密經》佛答慈氏問:“諸叁摩地所行影像,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佛告慈氏,當言無異。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故,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慈氏,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此二經義意謂諸識所緣,唯識所現,離識無別實境,故是唯心。同時識所緣境,是識隨因緣勢力變,能緣的識亦是識隨因緣勢力變,以故心與境均如夢幻,絲毫無有實心能取絲毫的實境,故心境俱空,隨可悟入但唯有識,實無實境。

  意識緣境,隨起影像,成立唯識,淺顯易知,五識所緣色、聲、香、味、觸是有體相的性境,怎麼也是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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