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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P4

  ..續本文上一頁“空”;“脈”調柔透明,成就得“樂”;“明點”淨化升華,成就得“光明”。氣入中脈、心氣不二,開顯離念的空性慧。尊者對于生、圓二次第的修習都達到極高成就,這是守護戒律的有力保障。持戒,是得定的基礎;反之,得定也是持戒的保障。缺乏定力,是現代人持戒艱難的重要原因之一,整日妄想紛飛,煩惱熾盛,如何能不犯戒?如果具有相應定力,煩惱妄想便能得到有效控製,持戒相對也就容易許多。

   “特別于所製禁戒無所違越,諸叁昧耶如理守護。”尊者對于金剛乘的十四條根本戒等,不曾有絲毫違犯。對于叁昧耶戒的誓言,也能如律如儀地守護。所謂如理守護,《略論釋》定義爲“身語意一刻不忘失之守護”。不僅行爲、語言必須如法,乃至起心動念,亦無違失。

  【如法守護】

   如上叁種禁戒,非僅受時暫起勇進,亦于受後各別隨行終不違犯,設有違越,亦疾各依還淨儀軌,除罪清淨。

  “如上叁種禁戒,非僅受時暫起勇進,亦于受後各別隨行終不違犯。”叁種禁戒,別解脫戒、菩薩戒和金剛乘戒。尊者對以上所說的叁種禁戒,不僅受戒時發起精進勇猛之心,受戒後更是一如既往地嚴格守護,絲毫沒有違犯。通常,學人剛受戒時發心都比較勇猛。但這種警覺心很難長久保持,一段時間後就會逐漸懈怠,不再把戒律放在心上。尤其在當今教界,受戒往往流于形式,許多在家居士或出家僧衆受戒,好像都是爲了完成任務,爲了取得身份和資格才去參與,並不關心持戒的意義,不關心戒律的開遮持犯,更不關心將來能否一一做到,又該如何去做。

   “設有違越,亦疾各依還淨儀軌,除罪清淨。”萬一有所違犯,立刻通過如法儀軌進行忏悔。違犯別解脫戒,即依別解脫戒的相關羯磨予以忏悔。違犯菩薩戒或金剛乘戒,也各依不同對治方法及時忏罪,使罪障消除,身心清淨。就像我們所穿的衣服,髒了就要隨時清洗,才能長久保持整潔。否則,就會積累爲頑固汙漬,難以清洗。我們的戒體也是同樣,一旦染汙,必須通過忏悔加以清洗。否則,業障和心靈汙垢將不斷積累,從而影響止觀禅修,影響心理健康。

  ② 具足定學

   具足定學有二:一、共者,得止中心之堪能。二、不共者,證得最極堅固之生起次第。又修禁製之行六年,或雲叁年。

  從佛法修行來說,持戒並不是最終目的,而是爲修習定慧營造良好的心靈氛圍。進一步,還要深入禅定的修行。

   “具足定學有二:一、共者,得止中心之堪能。二、不共者,證得最極堅固之生起次第。”和戒學同樣,定學也有共和不共兩種。一是共者,通過奢摩他的修習獲得甚深禅定,使心安住而不散亂。二是不共者,通過修習生起次第,成就最極穩固的本尊瑜伽行。定力對于修行極其重要,同樣是念佛,有些人念一會兒就妄想紛飛,有些人卻能念得風吹不動,雨打不透,區別就在于有無定力。同樣是面對外境,有些人聽到旁人褒貶就坐立不安,有些人卻能如如不動,波瀾不起,區別也在于定力深淺。

   “又修禁製之行六年,或雲叁年。”禁製,《菩提道次第廣論》及邢肅芝所譯的《菩提道次第略論》作“明禁行”,爲密乘的特殊修持方法。《略論釋》的解釋爲:“乃密乘中之不定行,集爲定行。”尊者曾就此修習六年,也有叁年之說。

  ③ 具足慧學

   具足慧學有二:一、共者,謂得止觀雙運之觀行叁昧。二、不共者,成就圓滿次第之殊勝叁昧。

  在戒定慧叁無漏學中,戒和定只是修學基礎,慧的成就才是核心目標,也是斷除生死煩惱的根本力量。

   “具足慧學有二:一、共者,謂得止觀雙運之觀行叁昧。二、不共者,成就圓滿次第之殊勝叁昧。”阿底峽尊者所具足的慧學功德也分共與不共兩類。一是共者,是將聞思正見落實于止觀,成就止觀雙運的觀行叁昧。二是不共者,是有關密乘的修行內容,達到圓滿次第的殊勝成就,得空樂定。

   以上說明尊者戒、定、慧叁學的功德,每一部分皆從共與不共兩方面進行介紹。

  4.所作事業

   尊者所行的事業功德,主要分布在印度和西藏兩地,本論也是從這兩個方面進行介紹。

  ① 于印度所作

   于金剛座大菩提寺,曾經叁次製諸外道,令受佛教。複于內宗上下諸部,有未達及邪解疑惑等垢,洗除令淨,增長正法。各派對之均極愛敬,不分部類,視同頂髻。

  首先介紹阿底峽尊者在印度期間的事業功德。

   “于金剛座大菩提寺,曾經叁次製諸外道,令受佛教。”阿底峽尊者在金剛座大菩提寺時,曾叁次製服各種外道,使其皈信佛教。印度哲學和宗教異常發達,宗教林立,派別衆多,佛陀在世時即有九十六種外道。各宗教之間的辯論交流極其頻繁,若在辯論中落敗,負者須舍棄原有信仰,皈依勝者爲師,更有甚者,須砍頭相謝。所以,一門宗教要在印度得到弘揚,必得精通教理的辯論人才作爲棟梁,否則是沒有立足之地的。

   “複于內宗上下諸部,有未達及邪解疑惑等垢,洗除令淨,增長正法。”內宗,教內各宗。未達,不到位。至于佛教內部各宗派間,若對經義理解不透或是産生誤解、存在疑惑等,經尊者開示後,都能糾正原有的錯誤知見,消除疑惑,從而確立正見。

   “各派對之均極愛敬,不分部類,視同頂髻。”因此,不論哪個教派,對尊者都極其恭敬,尊其爲至高無上的權威。頂髻,爲佛陀叁十二相之無見頂相,于此相中有一切人天不能見之頂點,比喻尊者在印度佛教界至高無上的地位。

  ② 于西藏所作

   藏人迎請尊者入藏宏法,雖經多次,均未邀允。嗣當藏王菩提光秉政時,複疊遣使延聘尊者,乃蒙降臨。依衆勸請,整理教務,著有《菩提道炬論》等,總攝一切顯密心要。前後遊住藏、衛將二十年,教化無算,凡具根器者,皆蒙利益。

  此處說明尊者在西藏所行的事業功德。公元9世紀,經朗達瑪滅佛後,藏傳佛教處于黑暗之中。後雖逐漸複興,但整個教界仍是一派混亂,不重戒律,不重顯教基礎,唯重密咒、氣脈明點等,並受苯教影響,沈迷咒術、顯異惑衆,出現種種不如法現象。在見地上也夾雜不清,對于顯密次第等問題均不具正解。在這樣的曆史背景下,阿底峽尊者入藏弘法,起到了撥亂反正的重要作用。

   “藏人迎請尊者入藏宏法,雖經多次,均未邀允。”藏王智慧光曾多次派遣使者前往印度迎請尊者入藏弘法,都未得其應允。一則,印度和西藏相距遙遠,行程艱難;二則,以尊者在印度的至高地位,進入晚期並呈衰微迹象的印度佛教同樣需要這樣的中流砥柱。

   “嗣當藏王菩提光秉政時,複疊遣使延聘尊者,乃蒙降臨。”至菩提光王執政期間,又多次派遣使者前往印度迎請,方蒙尊者應允前來。其中,還有一段極爲感人的因緣。多年之前,藏王智慧光爲迎請尊者入藏,四處籌集黃金作爲供養之資。尋金途中,不幸被鄰國信仰外道的國王扣留,迫其改變信仰,否則便須獻上與體重相等的黃金作爲交換。菩提光多方奔走募集,最後只差頭部那麼重的黃金。與鄰國國王相商,未獲許可。智慧光得知之後,毅然阻止了菩提光的營救計劃,告之曰:自己年事已高,不必再爲贖身奔忙,應以所籌黃金迎請阿底峽尊者。阿底峽尊者被智慧光爲法獻身的精神所感,不辭勞苦,前來雪域弘法。

   “依衆勸請,整理教務,著有《菩提道炬論》等,總攝一切顯密心要。”阿底峽尊者來到藏地後,根據衆人祈請,對當時教界流傳的混亂知見作了澄清和整理。並撰寫《菩提道炬論》等論典,囊括顯密一切心要。《菩提道炬論》又名《菩提道燈論》,主要針對菩提光提出的七個問題而寫。此論文約義豐,闡明了佛法修行必須具備的次第、要素及相互關系,是開創藏傳佛教後弘期的奠基之作。尊者當年造出偈頌後,又爲之作了注釋。此論漢譯本有二,一爲法尊法師所譯,一爲臺灣如石法師所譯。

   “前後遊住藏、衛將二十年,教化無算,凡具根器者,皆蒙利益。”尊者在西部阿裏地區和拉薩附近的聶塘等地居住了近二十年,教化弟子不計其數。凡是具足根器的修學者,都蒙受尊者的教化利益。

   5.造論條件

   佛典有經、律、論叁藏。經爲佛說經教義理,律爲佛製行爲規範,論爲佛弟子所造,是對佛法義理的闡揚。其中,論又有釋經論和宗經論之分。釋經論是注解式的,對經文逐句解釋,開顯佛陀說法本懷。宗經論則是論文式的,根據某部或某類經典的思想進行系統論述,如《俱舍論》、《百論》、《中論》、《十二門論》等,本論亦屬宗經論。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造論呢?

  ① 叁種圓滿

   如是開顯能仁之密意而造論釋。其能作者,應具叁種圓滿之因:(一)須于所知五明處善巧。(二)于修持之要義,須有從釋迦輾轉傳來,師師相授,中無斷缺之教授。(叁)須見本尊,得蒙印許。叁者之中,雖隨具其一亦能造論,然以全具爲最圓滿。尊者于此叁種因素,完全具足。

  “如是開顯能仁之密意而造論釋。”開顯,闡明經教奧義。能仁,佛陀名號。密意,佛陀言教的深意。造論的作用,在于闡明佛經蘊涵的深奧義理和修行方法。佛陀所言乃無上甚深微妙法,而衆生卻障深慧淺,難以准確理解經義,往往是“依文解意,叁世佛冤”。有鑒于此,古德便造論作爲引導。

   “其能作者,應具叁種圓滿之因。”有資格造論的作者,應當具備叁種圓滿的條件。因爲造論是爲了诠顯佛法深義,引導後人修學,相當于繪製修學地圖而非泛泛地討論問題,這就需要考量作者的能力和權威性。

   “(一)須于所知五明處善巧。”其一,必須通達五明,學識淵博。明,相當現代的“學”,如科學、哲學、文學、美學等。古印度,將一切學問歸納爲內明、因明、聲明、醫方明、工巧明五種。對于這些世間、出世間的學問,造論者需要有所掌握。

   “(二)于修持之要義,須有從釋迦輾轉傳來,師師相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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