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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要義 所知依分第二▪P12

  ..續本文上一頁受用緣起。這裏把分別自性緣起說成“窮生死”,這是指分別自性緣起的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無窮無盡,沒有結束的一天。當你不再生死了,就是解脫了,到那時候,轉識成智,都成了清淨的種子,你認識到的一切都是清淨的。“愛非愛趣”是第二個緣起,就是可愛的、不可愛的果報,這是因爲你的善惡業成熟而得的果報,也就是造業受果。“及能受用”,前六識能受用苦樂的果報。由分別自性緣起的種子出現這些果報,愛非愛的增上緣,幫助這果報的出現,出現果報之後由能受用緣起受用。“具有四緣”,這叁種緣起四緣都具足了。因緣、次第緣、所緣緣、增上緣都有了!心法四緣生,色法兩緣生――因緣、增上緣,它沒有等無間緣和所緣緣。

  如是已安立阿賴耶識異門及相,複雲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決定唯在阿賴耶識非于轉識?

  這兒要說阿賴耶識爲染淨依的事兒,前面已經說了阿賴耶識種種異門、叁相等等,“複雲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決定唯在阿賴耶識非于轉識?”,你憑什麼這麼說呢?你憑什麼說你說的種種異門是阿賴耶的而不是轉識的?這就是反反複複地說明,因爲小乘論師對小乘的說法是根深蒂固的,所以就得反反複複地說。前邊兒引用經教的地方比較多,從這兒開始就該說道理較多了。無性論師在這兒有一個頌子,你們翻到342頁,最裏邊兒倒數第一行,“頌言:聖教及正理,各別有功能,爲生于信慧,無一不成故。”什麼意思?就是說,聖教給正理是不一樣的,聖教是讓人生信的,而正理是讓人生慧的,聖教給正理各有各的功能。無信不成,信爲道源功德母,但無慧也不行,成佛憑的是慧,無慧就成不了佛。所以前邊兒先引聖教說,下邊兒說道理。

  由若遠離如是安立阿賴耶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謂煩惱雜染,若業雜染,若生雜染皆不成故;世間清淨,出世清淨亦不成故。

  無著論師在這裏是先簡單地說一下,接下來再詳細解釋。“由若遠離”,“遠離”指遠離阿賴耶識,沒有阿賴耶識。說,如果沒有阿賴耶識的話,“雜染清淨皆不得成”,要是沒有阿賴耶識的話,那麼流轉生死以及涅槃解脫等等都成立不了了,苦集滅道也都成立不了。前邊兒雜染、清淨皆不得成,下邊兒舉了一些例子,比如說“謂煩惱雜染”,煩惱雜染就是貪、嗔、癡、慢、疑、不正見之類;還有“若業雜染”,這就是福業、非福業、不動業之類的……貪、嗔、癡、慢、疑、不正見是雜染好說,但接下來說福業、非福業、不動業也是雜染,奇怪吧~~尤其是不動業。福業是招感欲界善果的業,非福業又叫罪業,就是招感欲界惡果的業。不動業是指招感色界及無色界善果之業,我們知道,要到色界、無色界,那是得憑禅定功夫的,這不動業就是按所修的禅定來說的,比如修四禅定,將來就會生到色界天去,如修四無色定,將來就會生到無色界天去,在色界天、無色界天受禅定之樂,不爲外境所動,所以叫不動業。這不動業也是雜染的,怪得很。這就是因爲沒有菩提心而修奢摩他,沒有菩提心而修禅定,照樣是雜染的。“若生雜染”,按十二因緣來說,無明、愛、取是煩惱雜染,行、有是業雜染,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是生雜染。叁界六道衆生的果報都是雜染。“皆不成故”說,要是沒有阿賴耶識的話,這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都成立不了了。但現在這叁種雜染都成立了,所以阿賴耶識就是有的。再說清淨。要是沒有阿賴耶識的話,清淨也不得成立。清淨有世間清淨、出世清淨。要是沒有阿賴耶識,世間清淨、出世清淨都不能成立。這道理與雜染是一樣的。“世間清淨”就是現在修離欲之類的,在欲界裏修,修好了就生到色界、無色界,這是世間有漏修行方法,叫“世間清淨”。“出世清淨”就是無漏的戒定慧、叁十七道品、或八正道、四念處等這樣的方法去修行,這是需要般若智慧的。

  雲何煩惱雜染不成?

  剛才說了雜染不成、清淨不成,這裏要說爲什麼不成。先說爲什麼雜染不成,先說煩惱雜染。

  以諸煩惱及隨煩惱熏習所作彼種子體,于六識身不應理故。

  “以諸煩惱及隨煩惱熏習所作”,因爲諸煩惱、隨煩惱的熏習所作的那些種子,是不能在六識裏攝藏的。“諸煩惱”是根本煩惱。“隨煩惱”包括小隨煩惱、中隨煩惱、大隨煩惱。它們“熏習所作”,說,煩惱、隨煩惱在活動的時候,在我們的心識裏面就熏習了,然後,“所作彼種子體”,一熏習就熏習成了種子。貪煩惱的活動熏習成貪的種子、嗔煩惱活動的時候熏習成嗔的種子等等,不會亂的。這種子都得攝藏在阿賴耶識裏,“于六識身不應理故”,要是把它們攝藏在六識裏面,是不對的。在咱們就拿所熏四義來看就行了,六識是不具備所熏四義的,所以不能攝藏在六識身裏。六識身的“身”,是積聚的意思。

  所以者何?

  你光說我不對不行,你得說我爲什麼不對。

  若立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俱生俱滅,此由彼熏成種非余。

  這是拿眼識爲例子來說的。說眼識攝持種子是不合理的。“若立眼識”,就是說,你認爲不是阿賴耶識在攝藏種子,而是轉識攝藏,比如說是眼識在攝藏,“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俱生俱滅”,要是眼識攝藏的話,種子就是熏習而得,在熏習的時候,就得這眼識和貪等煩惱、隨煩惱一起俱生俱滅。眼識只有與貪等俱生俱滅了,“此由彼熏成種”,這樣的話,眼識才能攝藏煩惱熏習出來的種子。“非余”,如果眼識這樣了,才能說是眼識攝藏種子而不是其他的耳識、鼻識,乃至于阿賴耶識,它們都不是,只有你眼識才是攝藏種子的。但實際上眼識不是,爲什麼不是呢?

  即此眼識若已謝滅,余識所間,如是熏習,熏習所依皆不可得。

  “即此眼識”,假如說眼識真的是攝藏種子的,我們知道,眼識的活動是刹那刹那的,眼識一活動,接著意識就活動,眼識的間斷我們都能覺察到,“若已謝滅”,眼識前刹那活動,接下來它不活動了,爲“余識所間”,眼識不活動了,別的識還活動,不然的話我們就是死人了。“如是熏習,熏習所依皆不可得”,眼識是攝藏種子的,它和煩惱同在一起活動,造成種子,現在眼識不活動了,那麼種子到哪兒去?沒地方了!“熏習所依”,煩惱熏習所依的識就是眼識,眼識不活動了,熏習的種子“皆不可得”,都不見了,抹光了。得等眼識再活動的時候從頭兒再來。這樣的話,善白作了,惡也不算了,這就與因果違背了。

  從此先滅余識所間,現無有體眼識與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以彼過去現無體故。

  “從此先滅余識所間”,這一刹那眼識滅了,只有別識,“現無有體”,眼識滅了,當下就沒有眼識的體了,“與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眼識既然滅了,它還能讓煩惱與它俱生嗎?當然不能了,既然不能了,它怎麼能受熏持種?這當然是不合理的。因爲眼識滅了,它現在沒有實體,貪等就不可能給它在一起活動了。

  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應道理。

  “現無體業”就是已經感過果的業。“現”是現在。你這業已經感過果了,可是現在卻“異熟果生”,就是現在又生了異熟果報,這是“不應道理”的,這根本就不合理。宗喀巴大師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上就說:已經感過果的業就不能再改了。咱老百姓也說,“天下沒有後悔藥可買”的。

  又此眼識貪等俱生所有熏習亦不成就。然此熏習不住貪中,由彼貪欲是能依故,不堅住故。

  剛才說眼識攝藏種子是不行的,現在說眼識受熏也是不行的。“又此眼識,貪等俱生”,貪等煩惱和眼識一起活動,熏習也不成就。“然此熏習不住貪中”,熏習必須是俱生俱滅,此有生彼的因,這才是熏習。貪煩惱和眼識在一起熏習,是依止什麼地方而熏習的呢?就是說熏習的種子住哪兒?種子住哪兒就是放在哪兒~~“不住貪中”依止于貪是不可以的,就是說種子是不能放在貪煩惱裏,爲啥?“由彼貪欲是能依故,不堅住故”,爲啥不能依止于貪呢?種子不能放在貪煩惱裏邊兒,爲啥?因爲貪是能依止而不是所依止,它還要依止于別的呢~~它不自在,而且沒力量,所依止應該是有力量的,所以它不是熏習處。也就是說,因爲貪煩惱不是心王而是心所,它不自在,它是能依止,它不能作爲種子的住處。還有一個原因,“不堅住故”,就是說貪不能夠一類相續。它也是剎那就會滅掉的,它滅了,那還怎麼熏習。

  亦不得住所余識中。以彼諸識所依別故。

  眼識熏習的煩惱種子,也不能住在余識,余識就是除了眼識之外的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等。眼識熏的煩惱種子,也不能住在余識那兒,爲啥“以彼諸識所做別故”,因爲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各有各的所依,眼識依眼根,耳識依耳根……各不相同。各識還有各識的活動,也是各不相同。所以不能亂來的。

  又無決定俱生滅故。

  

  剛才說各識有各識的所依,現在說,再說了,眼識這個煩惱,不住貪上,住在了耳識上,但眼識和耳識是俱生俱滅的嗎?不一定!住在鼻識上、舌識上、身識上等都是這道理。

  亦複不得住自體中,由彼自體決定無有俱生滅故。

  眼識熏習的種子,不住在貪中,也不住在余識中,這句話是說住在眼識中也不行。爲啥?“由彼自體決定無有俱生滅故”,熏習就必須此與彼一起俱生俱滅,並且此有能生彼之因。眼識能給眼識俱生俱滅嗎?根本就沒有兩個眼識一起俱生俱滅這回事!當然也就不能住自體中。

  是故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之所熏習,不應道理。

  既不能住貪中,又不能住余識中,還不能住自體中,所以眼識認識色的時候,有貪等煩惱、隨煩惱的熏習,眼識受煩惱熏習、受熏持種,是根本就不對的。外人說的眼識不對,只能按我說的阿賴耶識了。

  又複此識非識所熏。如說眼識,所余轉識亦複如是,如應當知。

  這眼識它本身是不穩定的,所熏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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