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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講記 第十叁卷

  第十叁卷

  

  《攝大乘論》,和尚尼慈悲、諸位法師、諸位居士,阿彌陀佛!(阿彌陀佛!)請大家打開《講義》第叁十五頁,「戊二、兼說余緣」。

  

  第十叁卷

  

  當我們在修習忏悔的時候,有一個偈頌值得我們注意,在《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上說:「一切業障海,皆由妄想生,若欲忏悔者,端坐觀實相;罪業如霜露,慧日能消除。」佛教的忏悔有二個不同的方法:

  

  第一個是事忏:事忏主要是依止我們的信心──我們對叁寶的信心。當我們造了身口意的罪業,我們對于這個罪業,是非常的厭惡跟呵責,因爲厭惡跟呵責這樣的一個作用,使令這個罪業的勢力得到了減損。這樣的忏法,基本上是在業的表層作用呵責,因爲沒有從根本上拔除,所以當我們遇境逢緣的時候,就很可能會有第二次、第叁次造罪的可能,所以叫做事忏。我們剛開始忏悔的時候,都是依止這個方法來下手。

  

  第二個是理忏:當我們造了罪業以後,或者我們在拜忏的時候,我們除了有叁寶信心的資持,另一方面我們能夠生起智慧的觀照,觀察業的體性,爲什麼會造業?爲什麼我們人會造業?樹跟桌子不會造業?這個業是從哪裏生起的?它造了以後跑到哪裏去了?它得果報的過程當中,又起了什麼樣的變化?這個時候,我們透過佛陀的聖教量,能夠觀察業的本性是即空、即假、即中的,所謂「一切業障海,皆由妄想生,若欲忏悔者,端坐觀實相」,觀察到業的真實相,是即空、即假、即中的,這個時候,我們就能夠從根本上,把罪業作一個徹底的扭轉,這個叫做理忏。這個「理」就是有理性的觀照。因此之故,在我們佛教的修學當中,不僅是忏悔如此,其實象念佛、持咒等所有的行門,也都應該有智慧的觀照來當引導,這樣的修行,才能夠徹底的滅惡、生善。所以身爲一個佛弟子,我們不斷的聽聞大乘的經論,加強我們對生命的觀照,使令我們所有的修行,都能夠達到最好的滅惡、生善的效果,這一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

  

  戊二、兼說余緣(分叁:己一先舉轉識名能受者;己二正說 二識更互爲緣;己叁總以四緣料簡緣起) 己一、先舉轉識名能受者(分二:庚一標義,庚二引證) 庚一、標義

  

  前面講到的賴耶緣起,有二個重點:一個是分別自性緣起,一個是愛非愛緣起。這二種緣起,都是由于前生的業力跟前生的愛取,創造了我們今生的果報,這二種因緣叫做依他起性,是先天的因緣所創造的。現在講到第叁種因緣叫做「受用緣起」,這個「受用緣起」就是說,當這個果報出現的時候,我們的第六意識去受用它,又産生不同的差別,這樣子對緣起法又有不同的作用,叫受用緣起。當我們有不同的受用,這個時候就會有不同的緣起。所以說前面依他起的二種緣起,是約著前生的造業,跟前生愛取的滋潤,所創造的今生果報;第叁種緣起──「受用緣起」,是當我們今生用不同的心態,來受用這一期果報的時候,使令這個果報又産生了變化,這個是屬于後天的因緣。所以這個「兼說余緣」,就講到第叁種因緣,所謂的「受用緣起」。這一科當中有叁段:「一、先舉轉識名能受者;二、正說二識更互爲緣;叁、總以四緣料簡緣起。」首先我們看第一科「先舉轉識名能受者」。這個「受用緣起」的主角是誰呢?其實就是六轉識,就是第六意識,它夾帶著我們的前五識來受用果報。這當中二科:「一、標義;二、引證」。先標出它的大意,看論文:

  

  複次,其余轉識,普于一切自體、諸趣,應知說名能受用者。

  

  「其余」的「轉識」,這個「轉識」在唯識學的說法,是說:我們的心識,第八識叫根本識,它是一切心識的根本;其他的七個「轉識」,都是第八識的種子所變現,或者說所轉生,所以其余的七轉識(這個七轉識,按無著菩薩的說法,他習慣性把第七意識放到第六意識去,所以你看他很少提到第七意識,因爲這個第七意識是第六意識的根,所以第六意識的活動,一定夾帶自我意識,這個就是第七意識,所以我們講「轉識」,簡單的講就是六轉識。),它能夠在「一切」的「自體」跟「諸趣」(就是在六趣的「自體」,這個自體,我們的生命體,就是五蘊──色、受、想、行、識。)的果報體當中,廣泛的來受用,所以叫做「受用緣起」,或者叫「受用者」。

  

  這個地方的意思就是說:我們的生命是不斷的流轉,從果報的受用來說,我們今生是繼承了前生的業力,而創造了這一期的果報。不管我們對這一期的果報,是不是滿意,總之它現在已經表現出來了,有它外表的顔色,有它內心的思想──色、受、想、行、識;但是阿賴耶識把這樣的果報變現出來的時候,阿賴耶識是不受用的,阿賴耶識它只負責去保存業力、釋放業力,它對果報本身,是沒有任何感受的。這樣子講的話,是誰來受用呢?其實就是前六識在受用。所以這個地方講「受用緣起」,就是我們的第六意識夾帶了眼、耳、鼻、舌、身,來受用我們這一期的果報,産生快樂,或者産生痛苦。這個地方是把「受用緣起」這當中主要的心識標出來,這以下「引證」:

  

  庚二、引證

  

  這個觀念,無著菩薩引用大乘的論典,來加以證明。

  

  如《中邊分別論》中說伽陀曰: 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法。

  

  這以下,無著菩薩引彌勒菩薩所作的《辯中邊論》,這當中的偈頌,講到我們凡夫內心的世界,大方向有二類:第一類叫做「緣識」,這個「緣識」就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是宇宙萬法生起的一個親因緣。爲什麼會有這些山河大地?會有這些身心世界呢?都是因爲阿賴耶識的種子所變現的,所以阿賴耶識是萬法生起的一個親因緣,所以叫「緣識」。阿賴耶識把萬法變現出來以後,是誰來受用呢?「第二名受者」,就是由第六意識夾帶前五識來受用,當然受用主要的主角人物,應該是第六意識。這個第六意識,它如何來受用這個果報體呢?「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法。」我們在「受用」果報的時候,有四個不同的狀態:第一個叫受用,就是我們講五蘊的第二蘊「受蘊」。當我們明了的心識,跟果報接觸的時候,第一個産生的作用叫做「受」,就是內心的領納,有苦受、樂受跟舍受。有這個感受以後,下一個就是「分別」,這個「分別」就是「想」,這個「想」就是「于境取像,施設名言」。前面的感受,這個時候心中還沒有出現影像,內心還是空空蕩蕩的,只是一個直覺性的痛苦,或者快樂的感受生起。到了「想」的時候,心中把外境的影像,轉成了內心的影像,或者你看到了佛像,或者你聽到了佛號,這個時候你心中出現了一個影像;出現影像以後,施設名言,你用種種的分別名言,開始在這個影像當中,不斷一次又一次的去分別它,這叫做「想」。接下來就是「行」,這個行就是一種造作,産生一種強大的動力。這樣一個造作的動力幹什麼呢?「推心法」,就推動了第六意識的心王開始去造業,或者起善念、或者起惡念,就從「推心法」的時候開始活動了。就是我們在受用果報的時候,事實上我們在受用果報的時候,又會創造一個新的業力,就是這個地方。所以我們的生命,一方面受用果報,一方面又創造一個新的業力,那一方面又受用果報,又創造業力,一方面造業,一方面受果。那這個地方的第六意識,扮演的是我們所強調的「受用緣起」,就是它受用果報的時候,它是經過受、想、行、識四個階段。

  

  這四個蘊,大家學過唯識會知道,這個「想」是一個重點,就是你心中的分別,對我們痛苦、快樂的果報,有一定的影響力。比如有一個女居士,她這一天帶了叁仟塊去逛百貨公司。到了百貨公司,她買了一件衣服,花了一仟五佰塊。花了一仟五佰塊以後,她就把剩下的錢帶回家;但是在途中遇到小偷,把這一仟五佰塊給偷走。偷走以後,她回到家,本來應該剩下一仟五佰塊,她一打開,一仟五佰塊丟掉了!她內心想一想:「唉呀!非常的歡喜,還好我有買這一件衣服(哈──);我要不買的話,可能丟了叁仟塊了。」就是說,我們凡夫在受用果報,很難十全十美,有光明面,就一定會有黑暗面。爲什麼有些人活得快樂、痛苦?這個受用緣起就是說:每一個人的思想方向不同,有些人的個性比較悲觀,他就是喜歡思惟人生的黑暗面,所以這種人你要他快樂是比較困難的。就是說,诶,從前生的因緣,他今生的業算不錯了,他各方面都很滿意,但是他還是悶悶不樂,因爲他心裏面所想的,都是他黑暗面的那一部分。有些人是屬于樂觀型的,他容易思考人生的光明面,所以他有一點點快樂的感受生起,他就感到滿足。

  

  所以我們在研究緣起法的時候,前生的因緣,你前生所造的業跟前生的愛取,當然這個不能忽略;但是你今生用什麼心態來面對?這一部分,對我們的苦樂有一定的影響力,就是這個「受用緣起」。你這個受、想、行、識,你用什麼樣的思想,來面對你的這一期的果報?總之,大部分的人,除非是大好、大壞的人,否則你說你今生的修行,要把今生的果報改變,那是不太可能!我們的業,大部分都是來生才得果報的,這異熟果嘛!換句話說,你今生不管産生多大的覺悟,你都要心平氣和的去面對你的今生,因爲它是你前生所造作的,不管是罪業、善業,我們只有認命。當然認命的過程當中,有些人有智慧,他就會用思想來主導這個生命,他不會用直覺。所以這個地方講,「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法」,這個「分別」、這個「想」,就是一個關鍵點,就是你施設名言,你是用什麼樣的名言,來面對你的果報?這個地方我們的「受用緣起」,就有主導作用。

  

  己二、正說二識更互爲緣(分二:庚一標義;庚二引證) 庚一、標義

  

  這個地方的「二識」,就是《辯中邊論》說的緣識──阿賴耶識,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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