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及【賢愚因緣經】中,有許多有關業不可改變的案例。
有關第二點不難明白。一根火柴,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燒去整座森林。同樣地,善業或惡業會增長、變大。善業變多我們可以不關心,但惡業若置諸不理,即使本來很小的惡業也能産生很大的惡果,就如小小的一顆種子能長成一棵大榕樹的道理。
有關第叁及第四點,衲舉一些例子:有時我們看新聞,會聽到有人在大災難中奇迹地生還了下來,這正因爲這人沒有其他受害者的共業。佛陀在世時,祂所屬的家族被屠殺。當時祂的族中有不少人早已證得羅漢境界,神通極大,甚至能飛到天上,但祂們在業報現前時都未能逃脫,始終躲不過這一劫,就連佛陀及其弟子也未能救活祂們,這是因爲祂們有這個因。當時族中有一個凡夫女子,她並未證悟甚麼境界,也沒有神道,但她卻沒有死去,這正因爲她並無這個因。印度的琉璃王(Virudhaka)被預言會被燒死,他爲了避禍搬到湖中央而住,結果有一天某個人的衣上飾物反光,把陽光折射了,引起了火災,國王最後仍是難逃一劫。現今資訊發達,我們常會聽到大難不死的奇聞,也有許多人因爲不可思議的原因而卻死了,這都是因果及業力的案例。我們作思及修時,應以這些例子爲思維內容。
業分爲善及惡業,這點衲已說過上百次了。我們把惡業歸納爲十種主要的種類,亦即十惡業。十惡業又分爲身、語及意作叁類。身之惡業是殺生、偷盜及邪淫。語之惡業爲妄語、绮語、惡口及兩舌。意之惡業爲貪、瞋及邪見。這些惡業將帶來可怕的業果。
殺業指奪取其他生命。自己殺或叫他人代殺皆爲殺業。不論用刀、用槍、用拳頭、用炸彈、用毒藥或用邪術殺生,都算入殺業之列。完整的殺生業,指我們確認要殺之對象,心有因貪、瞋或癡而生之殺機,行爲亦成功了,最後我們心生滿足。如果無動機而意外殺生,或有動機但行動未成功,都不是完整的殺生業道,但也有一些果報。爲甚麼殺生之惡業力大呢?這是因爲衆生俱珍愛自己的生命。在我們殺生時,正是把衆生最珍愛的東西奪去了,所以導致之痛苦最大,故果報亦重。
偷盜並不一定指大宗的刑事盜取,少至妄取一片樹葉亦可算是偷盜業。總之凡是不屬我們的東西,我們未經同意而取爲己用,便構成偷盜。自己動手或聘別人代偷,一律算入偷盜之列。在古代,有些婆羅門教的人,認爲天地萬物乃由梵天所造,而他們自視爲梵天的後代,故此有權隨便享受世上任何東西而不算偷盜,這是出自愚癡的偷業。即使他們這麼想,也一樣會遇上偷業的果報。此外,如果我們多次向同一受害者下手,每一次偷都是一個新的業因,但每一次行事時由于動機及心力不同,其業力或會有異。偷盜之果報爲未來世生于叁惡道,即使業盡後轉生爲人,也只會生于貧乏的地方,而且會有天生傾向愛偷東西,以致偷業連綿不斷。衲在年幼的時候,十分喜歡偷些小東西以作弄別人,這或許便是過去的不善習氣所致。
邪淫對出家人及在家人定義不同。在家人只有在非正淫之情況下才有邪淫之果報,但出家人則沒分甚麼正淫、邪淫,凡任何淫行皆屬犯戒。凡與固定配偶外的對象行淫,或與未成年者淫,或母子、父女間亂淪,或于佛壇等聖物前行淫,都屬邪淫之列。這只舉了幾個例,但佛經中有十分詳細的解釋及分類,今天就不多講了。邪淫之果報與偷盜類同,亦即將于未來墮叁惡道,而再轉生爲人時,亦會與配偶關系不和、離異等,更會從少有喜歡邪淫之傾向,譬如說這個人尤其喜歡作爲第叁者介入別人的關系中等等。佛陀早已預言在五濁惡世,人類將荒淫不堪,無道德可言。現今年代,的確應驗了這預言。
以上講完身之叁種惡業了。現在說語之四種惡業。
妄語指非真實語。如果我們明知一件事不是那樣的,或不知它的真相,但我們卻以言語、文字、身體動作、眼神或沈默的方式故意誤導別人,這都屬妄語業。由此可知,妄語雖屬語之惡業,但沈默、肢體動作或眼神的誤導亦可以算入妄語業的範圍內。不同情況下所作之妄語,其業力不同,譬如說爲了求生與爲了害人而作妄語,業報輕重便不同。對佛或對凡夫所作之業,亦因對象不同而有不同果報。在諸種妄語中,以大妄語爲最嚴重。甚麼是「大妄語」呢?譬如說無神通者自稱有神通、未見空性者自言已證空性或自稱見到佛陀等。在家人作大妄語固然後果嚴重,出家人若作大妄語則連出家戒也當下失去了。有關妄語,在爲了救護衆生之情況下,我們則要特別處理。譬如說,我們明明看到有人在眼前走過,然後有追殺他的人問我們,我們若直說真話,便會令逃走的人被殺,這時便要謹慎處理了。噶登派的祖師說,在這類情況下,我們必須同時護戒而同時又要維護衆生之安全,以達到兩全的效果,譬如說我們可以答曰:「未見任何有自性的人路過。」一類的話,這便既沒有妄語,但也沒有令人被殺了。
兩舌是指挑撥。如果有兩個人本來是和氣的,但我們以不良心態去說叁道四,令致他們不和,這便是兩舌之例。上至令二國不和而打仗,下至令兩人吵,都可以歸納入兩舌之範圍。若令僧團分裂,則是最嚴重的兩舌惡業。這種業有多嚴重呢?連發生僧團不和而分裂的地方,後世也不會有人去那修行,而且不吉祥之事連綿不絕,由此可見僧團不和的嚴重性了。大家對此必須萬萬小心。
一個人本來心境平靜,但你說了一包話,令他的心靈受到傷害,這便是惡口之例。有些人特別喜歡如此,一則不開口,一開口就喜歡令他人難堪,這是不好的習慣。
凡不爲了甚麼有意義之目的,而說些無意義的話,便屬绮語。無聊故事、八卦新聞及色情笑話等等,都能令他人的貪等煩惱增長,所以不是好事。大家或許覺得說點色情笑話無傷大雅,事實卻非如此。這類話令貪欲增長,而佛法之目的乃令貪欲息滅,所以我們是在說與佛法相反的話。這類業看似不嚴重,但在家人宜努力戒除,出家人則更加不應把時間浪費在無意義的話語上。有些人說話從不令他人相信,也說不出是甚麼原因,這正是過去生绮語、廢話及妄語太多的果報之一。
語之四種不善已說完。現在說意之叁種惡業。
對不屬自己的東西生占有欲,便屬貪業。
瞋是指仇恨的心。瞋心對自己亦不好,對衆生也無利,尤其是瞋恨心大者的家人十分受罪。
甚麼是邪見呢?認爲因果及業力等不存在、世上根本無善惡之分別等等,便是邪見之例。有邪見者欲修善業是十分困難的。
以上說完了十惡業,這是我們應戒除的。它們的反面是十善業,這是我們應積極去做的。十惡業及十善業亦稱「黑業」及「白業」。它們並非本質有好與不好之分別,而是依其果報的角度來講,我們把令我們痛苦之果報的因稱爲「黑」,把令致得福樂果報的因稱爲「白」,由這主觀角度來分類而已。我們也不必抱怨說:「爲甚麼大悲的佛陀要訂下這麼多戒來折磨佛徒呢!」,因爲這是我們的誤解而已。業報並非佛陀或上天的處罰,而且也不限于在佛教徒當中才生效。佛陀只是發現了甚麼事會導致甚麼果報,然後祂教我們說:「如果你想得到這種果,就要這樣做......如果你想避開痛苦,就不要那樣做......」而已。這些規律並非佛訂的,而這些教法亦純爲我們的福樂而說。如果我們欲得真真正正的平和,便要作十善業及戒除十惡業,否則不論你如何上街遊行、示威甚至打仗來爭取,也不可能得到真的和平和內心的平和。有時我們看到許多人爲了世界和平而示威遊行,他們狂熱地在喊口號、扔石頭,最後演變爲暴動,這哪有和平可言呢?以暴力爭取和平,是十分諷刺的一回事。依業力而行及培養內心中的平和,才是有效的和平之道。
業力的規則十分細微,在佛經中有其他許多相關的教法。如果我們在夢殺了人,雖未真正殺人,但也有少許業報。若在夢中供佛,這亦有部份真正供佛之果報。完整與不完整之業,果報又有不同。思業與思已而作之業,也有其中分別。此外,若一直有殺生之習慣,則每次殺生時之業力比只偶爾殺了一次的業力不同。以極重之煩惱心,如極大的瞋恨心等,作出了殺生等業,與沒有這麼大的瞋心而殺,其業力輕重又有別。同樣是殺生,以殘忍的方法慢慢把對方殺死,比較普通的殺生行爲,其業力輕重也有別。在印度,由于沒有電冰箱等,有些屠夫把海龜的身體每次割一點點來賣,不讓海龜死去,以保新鮮。由于海龜生命力極強,它們可以捱許多天還不死去。這類殺業比較一刀殺死的業來說,將會重得多。爲甚麼呢?因爲屠夫令被殺之衆生受到極大痛苦故。又者,殺一條蟲、殺一個陌生人、殺一個出家人、殺親生父母及殺菩薩之間比較,當然又因對象之不同而輕重有別。人被殺時所受痛苦比蟲死之痛苦大,所以業報更重。父母對我們之恩極大,所以殺父母之業極重。一位菩薩能利益許多衆生。把菩薩殺害了,等于抹殺了許多衆生受益之機會,所以後果亦較殺一個凡夫衆生之業爲重。殺生後有悔意或對治者,相對無悔意及對治者,其業報亦有不同。以上乃以殺業爲例,其他九業亦同。
如果換以善業之角度來說,以上規律同樣生效。對佛陀或僧團作供,業報比供養凡夫大。爲甚麼會有此中分別呢?這是因爲對象之不同。亦正因爲此緣故,我們對聖人及聖物必須十分恭敬,因爲聖人及聖物能帶來很大的利益。在我們這個道場,有時會舉辦開放日,請很多非佛教徒來參觀。爲甚麼要這樣做呢?這是因爲道場有全套【大藏經】、許多佛像及轉經輪等。我們若能明白【大藏經】 之內容是最好不過的了,但若不信者單單看上它一眼或對它們尊重頂禮,亦可得一些利益。許多人或許未必相信轉經筒的意義,但他們因爲好奇及好玩的心,把它們轉動了少至一次,也結下了善因緣。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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