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所說的利益,全都因聖物之力量而出。所以,因應對象之不同,我們同樣的善或惡業之業力會有所不同。對待聖人及聖物,我們尤應當心。
剛才所說的十惡業,是佛教徒應該戒除的。佛陀曾開示說,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境界高的菩薩行者爲了衆生的利益,而又在無其他選擇時,可以開許作身叁及語四之惡業,譬如說若有一人有能力及意圖殺害多人,在無其他辦法製服他時,菩薩可被開許殺此一人而令許多人得以存活。這樣做的話,許多人能得以生存,而該人亦被製止作出殺害許多人的惡業,對他本人來說亦利大于害。某些境界高的行者,更可能有能力令死者之神識遷往較佳的地方。在這類情況下,身叁及語四等業是可以開許的,但意的叁惡業則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可開許。以上乃對高的菩薩行者而言。對我們一輩凡夫來說,十惡業中無一可以開許。
另者,若我們可以進而受戒,則利益可以更大。爲甚麼呢?因爲以受戒之身作任何修行,比普通人所作修行的業力更大故。未受戒的人,只在作善時有善行之功德,在平時便無功德。受了戒的人,功德長期都在增長,乃至在睡覺時其功德也自動增長。以不殺生爲例,如有二人坐在一起一小時,兩人甚麼也不做,受了不殺生戒者積聚了持不殺戒一小時之功德,所以將會有其善果報,但未受戒的人在這一小時中則無任何功德可言。由于此原因,西藏的居士在凡要作大供養的當天,多會預先受大乘八關齋戒等戒,用受戒之身作供,以令功德增長、變大。我們勿以爲受戒是一種負累,其實持戒有極大之利益,尤其在末法期中,能清淨地持一天之戒,功德亦比于正法期清淨地持戒一輩子。大家應持甚麼戒呢?在皈依後,皈依學處及十善業是最基本的戒。于此之上,我們可各自依自己能力求受終生的不殺等戒,或菩薩戒,或戒期只有一天的大乘八關齋戒和只有兩天的觀音齋戒(nyung-ne)。大乘八關齋戒在第一次受戒後,可以自己在家于佛像前受戒,所以十分方便而且利益極大。它的戒期只有二十四小時,所以居士也不難持得清淨如法。以後大家有機會時,應于具資格的授戒者前求受大乘八關齋戒,然後常常自己在家受戒(注:方法見法師著作【福份無量】)。
以上已說明了十惡業及十善業之因。十惡業之果報有許多重。第一,我們將生于地獄、餓鬼或畜牲這叁惡道之中。有關這叁道之苦,我們在中士道會講及,現在暫且跳過不說。第二,在將來又再轉生爲人時,我們會生于不好的地方。第叁,我們在後來轉生中會常常遇上不好的事情,譬如說殺生者會被殺、偷盜者會貧窮......等等。第四,我們會有喜愛重複同一業之習氣,例如殺生者後世天性喜歡殺生......等等。十善業亦有它的果報,例如不殺者將生于天、人或阿修羅這叁善道中,而且會生于利于長壽的地方、常常高壽及天性有愛護其他生命的傾向等等。
由于業力決定,有因便必然有果,只待外緣引發而已。一旦積下了因,這個因就待適合的外緣誘發成果了。平時我們如果患病,便會認爲元凶是病菌感染,但這只是整件事真相的一半而已。我們因爲曾作某不善因,現在遇上了適當的外緣 —— 病菌,所以便誘發了果 —— 患病。如果只有病菌而本身無因,是不會患病的。所以,病菌只是一個外緣而已,真正的根本原因是我們的業。同道理,在汽車意外中,撞死人的車只是外緣,死者另有業因。這個因遇上了外緣 —— 車,才引發了果 —— 被撞死了。我們一貫的思維,是把任何不如意的事歸咎別人、病菌、天災或人禍,這其實十分幼稚,真正要怪的應該是自己。只要曾作因,小小的一個外緣已足以結果,就如前面提過的國王因爲遇到小小的一塊反光飾物而終被燒死的案例般。因就似種子,外緣就如陽光及水份等,二者相遇便會發芽、生長乃至結果。
衆生各有不同的轉生及不同的遭遇,是因爲他們各有一連串的果報。能生于天、人或阿修羅道中的,必定是因爲善因,但于此叁道中也分好與不好,譬如說住在澳洲的我們與住在非洲饑荒地區的人,福報便明顯不一樣了,這是因爲另一些業力因素。所以,我們可以粗略地把所有可能性歸納爲四大類組合,一爲生于善道而其他業力因素也好的,如天界的衆生便屬此類;二爲生于善道但其他業力因素不好的,如生于人界乃因善業而致,但生于非洲則可能是因其他惡業而導致的;叁爲因惡業而生于惡道,但因其他善業力因素而致在惡道中相對說有福報,例如畜牲道本是惡道,但生爲畜牲中之龍王福報其實亦很大,這是一個因惡業投生畜牲而因善業生爲龍王的情況;最後一種是所有業力因素均不好的可能性,如生于地獄中的衆生便屬此列。就以衲所養的小狗「金巴」爲例:它既生爲畜牲,這當然是因爲過往惡業所致,但它不愁吃、不愁住,而且因爲大家還算敬師,所以連帶衲的小狗也沒人敢欺負。比起其他大部份畜牲來說,它的福報明顯是好的多了,這是因爲它曾作別的一些善業所致。
第叁偈的後二句說:「黑白業果在我們死後,如影隨形地緊緊追我們不放!」我們如何修這兩句呢?我們應思維上述因果教法,心想叁千大千世界中的衆生,皆受因果規律所影響。在如是思維時,我們不可把十善業、十惡善、因果之四特性等視爲分割了的個別單元,而應視其爲整套規律而參思。在想時,我們不能滿足于只把上述教法默數或背誦一遍,而必須把手指指向自己,以因果之「尺」來量度自己。若不如此把教法加于自己的身上,再學下去只會導致甚麼教法都明白甚至精通,但自己卻甚麼都不怕做、甚麼都沒改的反效果。如果閉關修菩提道次第的話,單單因果與業力部份便要禅參一兩年方會生出真正的覺受。
所謂「深信因果」,並非單指限于相信它的規律而已。如果明白因果但所作、所爲完全不顧因果,這樣不算是真的深信因果。我們必須修至完全深信因果,而至連最小的惡業也不敢去做、最微不足道的善業我們也積極地去做,令一生中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說的每一句話、所想的每一個念,全都合乎因果法則。我們最好能培養習慣,每晚臨睡前在心中計算一次,就如商店晚上關鋪後作當天盤點般,把一天中之善業及惡業回顧一遍。若當天曾作善,我們心生歡喜,並發心明天繼續。對曾作之惡業,我們心生後悔,並發願明天不作。第四偈說:「對至小的惡業我也常常斷除,對任何善業我也要常常積極累集。我要以謹慎的態度不令自己放逸而行!」,這正指上述的依因果而做人。偈句中「常不放逸」的「常」字及「縱極細微」數字有特別的意思。最微不足道的惡業,若不謹慎戒除,也會增長變大,其果不堪承受,故此我們不但要戒大惡,且要連「極細微」的惡業也當斷除。有些人以爲大方向沒錯,偶爾犯一些小節上的不善,是沒有大問題的。他們說這是「不拘小節」。我們不可墮入這種錯誤的想法。「常」字是指並非單單在座上時修因果,而必須常常審察自己。許多人認爲因果教法顯淺,所以十分輕視。可是,如果我們連因果教法也實修不來,去研究甚麼中觀、唯識或大手印等,是完全無意義的。
以上講明了對惡業必須防止及對善業必須奉行的道理。可是,對已曾作下之惡業怎麼辦呢?我們現在明白了因果之理,所以知道這些惡業及過往世所作、現在已不複記憶的惡業會帶來惡果,現在我們心生後悔了。光是後悔是無用的,我們必須對治它們,亦即是說我們必須忏罪、淨化已作之惡業,同時努力防止積累新的惡業。
忏罪必須具足四力而修。甚麼是「四力」呢?一者追悔力,二者對治力,叁者誓願力,最後爲依止力。
追悔力是指我們因怕其果,而對曾作此因生出後悔心,猶如中毒者後悔吃下了毒藥般。這一點十分重要。若無後悔心,則忏罪極難有效。
對治力有多種方法。我們以空性對治罪業是其中一種方法。「空性」不指「甚麼都沒有」或「甚麼都不存在」,這一點千萬勿誤解了。有些人以爲呆坐甚麼都不思想,便是修空性。這當然不是修空性,而且沒一點接近空性正見,反而似老人癡呆症更多一點。修空性忏罪是指作罪之人及罪業本身本無自性,我們對此作聞、思及修,便可淨化罪業。真正證悟定性的人,不單不會以爲甚麼都不存在,反而更會謹慎因果業報。
另一種忏罪法是以清淨的信心念誦佛名或其咒,這是十分有效的一種法門。在【菩薩墮忏】中,我們便念誦叁十五佛洪名以作忏罪(注:見法師著作【孝份無量】),這是其中一例。
對佛、菩薩衆供養也是忏罪之有效法門,但作時必須注意供品來源清淨及動機爲欲淨化罪業等,供品也要放得極爲莊嚴(注:見法師著作【福慧明燈】或【甘露法洋】等)。
造佛像或建塔亦可淨罪,譬如說我們聘工藝師代造一尊佛像或請畫師代繪一幅佛畫等等。在西藏社會中這很容易辦到,但在西方國家就比較難找到適當的人選了。在聘人代造時,我們必須在心中有追悔念及信心力,否則單單花錢叫人代勞,是無法淨化罪業的。順帶一提,建塔本來是一件美事,但我們也應謹慎處理。在尼泊爾等地有許多佛塔。在古代,這是極好的事,可是現代許多人用佛塔來晾衣服或者喜歡攀爬佛塔,若有更多佛塔,反令更多人作罪,本爲美事的反而變了是不太美妙的事。
此外,我們可誦金剛薩埵咒以作淨化。這位本尊對忏罪至爲有效,尤其曾受此本尊灌頂者,又再更加能迅速地淨罪。如果能修滿十萬遍金剛忏埵百字明咒,便可淨化許多罪業,有大信心者甚至或許更可淨化全部罪業。這又再順帶一提,如能每天誦二十一遍百字明,可保證起碼當天所作之不善業都被淨化了。如能每天這樣做的話,雖未能馬上淨化所有罪業,但起碼能令罪業不致累積下來(注:見法師著作(【本尊海會I】)。
有關密法方面的罪業,例如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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