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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經語體釋 分別瑜伽品第六▪P9

  ..續本文上一頁去了。所以說:“若掉舉時,應修無常而令息滅”。二、在掉舉法沒有現前而恐其掉舉時,即以諸厭離法無間作意思惟,使之無法生起活動。謂掉舉初生時,爲修厭離令其息滅後,恐他再作勇猛的卷土重來,行者這時不妨暫且放棄原來的正修,專心一意的修習厭離,名爲彼無間心作意思惟。次說沈沒。沈沒的特性,是令行者的身心,漸漸的沈重沒下,掉然暗昧,不能舉拔起來,觀其所觀的定境,因此,就以障礙輕安現前及障礙毗缽舍那生起,爲他唯一的策略運用。修觀行者,爲對付這頑強的敵人,也以兩個步驟去對治他:一、當沈沒正式現前而令身心惛昧不能舉拔時,即以諸可欣法作意思惟,使之息滅。沈沒的生起,是由于自心的太向內攝,失卻攀緣的力量所致,假使行者這時能夠策舉其心,對一切可欣喜的對象加以思惟,就可對治沈沒了。所謂欣喜諸法,不是指那可以引生煩惱的諸可欣法,而是指觀諸佛的相好,叁寶的功德,菩提心的勝益,有暇身的大益,以及一切諸光明想,如燈光明想,大光明想,日月的光明輪等想。所以說:“由勤修觀力,退弱而策舉”。集學論說:“若意退弱,應修可欣而令策舉”。二、在沈沒法沒有現前而恐其沈沒時,即以那諸可欣法的心相無間作意思惟,使之無法沈沒下去。如沈相微薄,稍振作精神,劢心而修就可以了;若沈相沈重,或不斷現起,那就不妨暫且放棄原來的正修,如其所應的修各種對治,務必使其不再擾亂,然後再去修自己所要修的行門,名爲彼心相作意。一向止道,是約一向以來專修奢摩他說的,如前所說,此唯相續作意的思惟無間心,而完成所修的止道。一向觀道,是約一向以來專修毗缽舍那說的,如前所說,此唯相續作意的思惟那心相,而完成所修的觀道。雙運轉道,謂止觀二道同時和合俱轉,如前所說,這是正思惟那心一境性,而完成的雙運轉道。二隨煩惱所染汙時,二隨煩惱,指掉舉與沈沒。修止道時,有掉舉煩惱去染汙他,使所修止不得完成;修觀道時,有沈沒煩惱去染汙他,使所修觀不得完成。修雙運轉道時,二隨煩惱,就去通染止觀二者。若在修止觀道時,已將二隨煩惱解決,其心已能平等運轉的話,那就不可再加功用行了,如仍加功用行,這不但不是精進,反而是修定的過失。爲對治這過失,就得修習等舍。修次中編說:“若時見心俱無沈掉,于所緣境心正直住,爾時應當放緩功用,修習等舍,如欲而住”。這時若加功用,爲什麼就成過失?要知有沈掉時,固須防護修習,沒有了,仍那樣的策勵修習,不特毫無意義,而且會使靜如止水的一顆心,因此又再散亂起來。所以這時務須心住于舍,不可再發所有太過精進,是爲諸無功用作意及心任運轉中所有作意,是名舍相。瑜伽聲聞地說:“雲何爲舍?謂于所緣,心無染汙心平等性。于止觀品,調柔正直任運轉性,及調柔心有堪能性,令心隨與任運作用。雲何舍相?謂由所緣,令心上舍及于所緣,不發所有太過精進”。

  己十二知法知義門

  庚一約所知辨

  辛一當機請問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世尊!修奢摩他、毘缽舍那諸菩薩衆,知法知義。雲何知法?雲何知義”?

  第十依不依法門中,佛曾說過依法奢摩他、毗缽舍那及緣法有總有別等,爲止觀行者的知法知義;但怎樣方能知法知義,佛在前文並未說明,所以慈氏特再請問。

  辛二如來解答

  壬一明所知法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彼諸菩薩,由五種相了知于:一者知名,二者知句,叁者知文,四者知別,五者知總。雲何爲名?謂于一切染淨法中,所立自性想假施設。雲何爲句?謂即于彼名聚集中,能隨宣說諸染淨義,依持建立。雲何爲文?謂即彼二所依止字。雲何于彼各別了知?謂由各別所緣作意。雲何于彼總合了知?謂由總合所緣作意。如是一切總略爲一,名爲知法。如是名爲菩薩知法”。

  佛爲解答慈氏的請問,先以五相明諸菩薩所了知法。五相,如文經文所列的是、句、文、別、總。現在分別說明如下:

  什麼叫做名呢?諸法的自性,本是無名的法體,現在我們所以叫這什麼,叫那什麼,完全是想假施設的,並不是法的本身,叫這、叫那。諸法雖多,把他分類起來,實不外雜染的一切法及清淨的一切法。雜染,就是十義中所說的煩惱、業、生的叁雜染;清淨,就是十義中所說的一切離系的菩提分法。這諸法的自性,本來沒有名稱,然經人們的想象構畫,從無名中假安立名,說這是雜染的,說那是清淨的。雜染中,說這是煩惱,那是業、生;清淨中,說這是世間清淨,那是出世清淨。因而有種種名言。

  什麼叫做句呢?就是在許多名中,把各個獨立的相關的名貫穿聯綴起來,成爲一個完整的句子,以圓滿的顯示某一意義,說名爲句。如煩惱是個名,雜染也是個名,將此二者聯綴起,名爲煩惱雜染,就成完整的一句,顯示這是煩惱雜染,不是業、生雜染。又如世間是個名,清淨也是個名,將此二者聯綴起來,名爲世間清淨,就成完整的一句,顯示這是世間清淨,不是出世清淨。所以說于彼名聚集中,能隨宣說諸染淨義,依持建立。換句話說,要依于名句集上,方得建立染淨諸義。如說有見無見、有對無對等的差別意義是。依是約句能與所诠爲所依說,持是約句能攝持所诠令不散失說。如瑜伽論說:“謂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即此所說的依持義。句與名的不同在,名只诠顯諸法的自性,句可诠顯諸法的差別。如說諸行無常,諸行是諸法,無常是差別,此即在諸法的差別上,增加諸行無常的一語,去诠釋他的差別意義。在這诠釋中,句爲能诠,義爲所诠,所以名爲建立義。

  什麼叫做文呢?文是獨立的單字,由這一一的單字,能爲上面的名句之所依止,表顯了達那所有的事義。所以文有二義:一是能顯,謂爲名句所依,近則可以顯了名句,遠則可以顯了其義。一是彰表,謂與名句爲所依止,能夠表彰名句,所以名文。

  什麼叫做于彼各別了知呢?謂即前文所說的緣別法奢摩他、毗缽舍那,爲此中所說的各別所緣作意。就是修止觀的菩薩行者,以修習作意爲先,緣于各別契經等法,于所受所思惟法,各別所應知相,在修習的過程中,漸漸的能夠了知,是爲各別所緣作意。

  什麼叫做于彼總合了知呢?謂即前文所說的緣總法奢摩他、毗缽舍那,爲此中所說的總合所緣作意。就是修止觀的菩薩行者,由修作意爲先,以一切契經等法總相所顯的真如爲所緣境,如是如是的修習,即能普遍了知一切法的法性了,所以名爲總合所緣作意。末後總結,如文可知。

  壬二明所知義

  癸一約十義明知義

  子一舉數列名

  “善男子!彼諸菩薩,由十種相了知于義:一者知盡所有性,二者知如所有性,叁者知能取義,四者知所取義,五者知建立義,六者知受用義,七者知顛倒義,八者知無倒義,九者知雜染義,十者知清淨義。

  上文,佛已解答了雲何知法的問題;此下,佛再解答雲何知義的問題。此中說由十相了知于義。名如文列,義如下釋。

  子二依名別釋

  醜一盡所有性

  “善男子!盡所有性者,謂諸雜染清淨法中,所有一切品別邊際,是名此中盡所有性。如五數蘊、六數內處、六數外處,如是一切。

  現實的宇宙界,超現實的理想界,其中所有的一切法,總略爲雜染、清淨的兩大類。雜染法中,盡其所有,不出煩惱、業、生的叁雜染;清淨法中,盡其所有,不出世出世間的二清淨。如是若染若淨的一切法中,各各又有他的多種差別及其邊際。如以五數蘊說,蘊數唯五,名五數蘊,以此五蘊,總攝一切有爲諸法。因諸有爲,不出色、心。色蘊攝一切色,離色蘊外,更無余色;受蘊攝一切受,離受蘊外,更無余受;想蘊攝一切想,離想蘊外,更無所想;行蘊攝一切行,離行蘊外,更無余行;識蘊攝一切識,離識蘊外,更無余識。六數內處,是指眼、耳、鼻、舌、身、意的內六根;六數外處,是指色、聲、香、味、觸、法的外六麈。一切諸法,皆此內外處攝,離內外處,更無余法。還有一切所知的事,皆屬四聖谛攝,離四聖谛外,再沒有其它的所知事。如是一切品別邊際,是名此中盡所有性。

  醜二如所有性

  “如所有性者,謂即一切染淨法中,所有真如,是名此中如所有性。此複七種:一者流轉真如,謂一切行無先後性。二者相真如,謂一切法、補特伽羅無我性。叁者了別真如,謂一切行唯是識性。四者安立真如,謂我所說諸苦聖谛。五者邪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集聖谛。六者清淨真如,謂我所說諸滅聖谛。七者正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道聖谛。當知此中由流轉真如、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故,一切有情平等平等。由相真如、了別真如故,一切諸法平等平等。由清淨真如故,一切聲聞菩提、獨覺菩提、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平等平等。由正行真如故,聽聞正法,緣總境界勝奢摩他、毗缽舍那所攝受慧,平等平等。

  盡其所有的一切染淨諸法,各各有他的自性相,如他的自性相怎樣,就還給他怎樣,因他所有的自體性,就是他的真實相。所以說一切染淨法中的所有真如,是名此中如所有性。以叁相說,雜染的諸法,名依他起,清淨的諸法,名淨依他。在這染淨的依他法上,畢竟的離卻遍計所執相,通達相無自性性,就是此中所說的所有真如,亦即通常所說的圓成實相。一切法相品中說的“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無執,以爲緣故,圓成實相而可了知”,也是此義。染淨諸法的所有自性,既都可以名爲真如,其真如當然是很多了,然若把他類別起來,約有七種差別:

  一、流轉真如,這是指衆生的生死流轉說的。衆生在生死中流轉,從他的時間性上去考察,只見他奔放不已,要想尋求他的最初從何而來,最後指向何處,其先後性是不可得的。這無先後的生死流,就是此有彼有、此生彼生的緣起鈎鎖,所以說一切行無先後性。二、相真如,這是指二無我性說的。講到相,本有我的種種相、法的種種相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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