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避。”這正是大師持戒嚴謹的表現。
瑞今法師在《親近弘一大師學律和辦學的因緣》中說:“大師于日間自訂有閱讀、講律和禮誦等常課,絕不浪費時間。到了天將薄暮,則持珠念佛,經行散步;入晚即就寢,絕少點燈,頗有古德“憐蛾不點燈”的遺風。律中規定,穿不過叁衣,食不逾午時,他都嚴守不越,這是所以戒貪奢之妄念。”
此外,有人把戒律當作“照妖鏡”,看周圍每個人渾身都是毛病,自以爲只有自己是正確的,這是學律誤入歧途的表現。戒律最主要的就是律己之精神,而非律他。大師曾說:“學戒律的須要“律己”不要“律人”,有些人學了戒律,便拿來“律人”,這就錯了;記得我年小時住在天津,整天在指東畫西淨說人家不對;那時我還有位老表哥,一天他用手指指我說:“你先說說你自個”這是句北方土話,意思就是“律己”啊!直到現在我還記得,真使我萬分感激;大概喜歡“律人”的,總看著人家不對,看不見自己不對。”(《弘一大師在湛山》火頭僧)大師如是說,更如是行。他曾在給亦幻法師的信中自陳“在白湖講律未穿大袖的海青,完全荒謬舉動,違反習慣,承炳瑞長老慈悲糾正,甚感戴之。”(《弘一大師在白湖》)其嚴于律己,可見一斑。正如他所編輯的《<永覺和尚廣錄>摘要》中說:“禅衲威儀,非是外修邊幅。蓋爲內檢其心,必先外束其身。未有身既放逸,而心能靜一者也。所以佛製比丘,威儀必肅;百丈禮法,諸宗共守。宋伊川先生,見僧出堂,歎曰:“叁代禮樂,盡在此矣!”由此觀之,當日之威儀爲何如也!今有等妄人,任情縱恣,決裂禮法,反笑守律儀者爲局曲。果何心哉?昔大覺琏,動靜尊嚴,圓通讷一見,直以大器期之。黃龍南,進止有度,居常正襟危坐。二老豈局曲之士哉?是知輕浮躁動,必非大器,雖得悟入,終虧全德。唯願學人,毋以小器自安可也。”
大師不僅自身嚴持戒律,更發大願弘揚戒律,維護正法。他在淨峰研習南山叁大部及靈芝叁記時,曾撰一聯以自策勵:“誓作地藏真子,願爲南山孤臣。”大師擬定的《南山律苑住衆學律發願文》說:“一願學律弟子等,生生世世,永爲善友,互相提攜,常不舍離。同學毗尼,同宣大法,紹隆僧種,普利衆生;一願弟子等學律及以弘法之時,身心安甯,無諸魔障,境緣順遂,資生充足;一願當來建立南山律院,普集多衆,廣爲弘傳。不爲名聞,不求利養;一願發大菩提心,護持佛法。誓盡心力,宣揚七百余年湮沒不傳之南山律教,流布世間。冀正法再興,佛日重耀。”(《南山律苑文集》)大師以願導行,深研戒律,精勤不辍,留下了《四分律比丘戎相表記》、《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篇》、《四分律含注戒本講義》等著作。可以說,弘傳戒律是大師最殷切的心願。我輩深受大師之法乳深恩,不可不自警自省、戰兢惕勵、奮然向上啊!
(五) 悲願宏深
慈悲是僧格趨于圓滿的必要條件。出家人的悲願,既包括慈悲濟世的胸懷,又不離愛國愛教的赤子之心。
出家人不可缺少慈悲濟世的精神,否則最多只是一個自了漢,背離了大乘的宗旨。大師說:“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弘一大師講演集·佛法十疑略釋》)又說:“佛法以大菩提心爲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衆生之心。故信佛法者,須常抱積極之大悲心,發救濟一切衆生之大願,努力作利益衆生之種種慈善事業,乃不愧爲佛教徒之名稱。”(《弘一大師講演續錄·佛法大意》)。大師在晉水庵作一聯道:“草藉不除,時覺眼前生意滿;庵門常掩,勿忘世上苦人多!”他雖多次閉門謝客,但也積極行入世之事業,在社會人士中大力弘揚佛法。《弘一大師年譜》(林子青著)中記載:“是年(民國十六年)春,閉關杭州吳山常寂光寺。時政局未定,新貴少年,唱滅佛之議,且有驅僧之說。叁月,師乃函告友人堵申甫謂:“余爲護持叁寶,定明日出關。”囑爲照所附致之名單,先爲約定往寺會談。其名單中所列者,即爲當日主政之最劇烈者若十人。……叁月十七日,致書舊師蔡子民、舊友經子淵、馬夷初、朱少卿(時任浙教育廳長),貢獻整頓佛教意見。”
在佛教界中,有人混同世俗、胡作非爲,另一方面也有人回避責任、消極遁世。有的出家人忽視了僧人應該擔負的教化責任,以個人修行爲理由,不願承擔寺院工作,不願做利他的事業,這讓社會上産生了“佛教是消極的”等種種不良印象。爲糾正這些偏見,大師曾說:“若專修淨土法門者,尤應先發大菩提心。否則他人謂佛法是消極的、厭世的、送死的。若發此心者,自無此誤會。至于作慈善事業,尤要。既爲佛教徒,即應努力作利益社會之種種事業。乃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積極的,不起誤會。”(《弘一大師講演續錄·佛法大意》)
大師對國家充滿了深厚感情,在國家社會處于危難之際,爲民族大義挺身而出。“念佛不忘救國,救國必須念佛”是其愛國護教思想的高度濃縮。他說:“佛者覺也。覺了真理,乃能誓舍身命,犧牲一切,勇猛精進,救護國家。是故救國必須念佛。”1937年七七事變後,大師在吃飯的時候潸然淚下,對弟子說:“吾人所吃的是中華之粟,所飲的是溫陵之水,身爲佛子,于此之時,不能共纾國難于萬一,爲釋迦如來張點體面,自揣不如一只狗子,狗子尚能爲主守門,吾人一無所用,而猶靦顔受食,能無愧于心乎!”當年倭寇大舉侵華之時,大師正在湛山講律,他曾手書《殉教》橫幅道:“曩居南閩淨峰,不避鄉匪之難;今居東齊湛山,複值倭寇之警。爲護佛門而舍身命,大義所在,何可辭耶?”後來廈門戰事吃緊,大師辭退衆人關于避難的好意勸谏,說:“爲護法故,不怕炮彈。”題其室曰“殉教室。”“他方有諄勸余遷居難者,皆已辭謝,決定居住廈門,爲諸寺院護法,共其存亡。必俟廈門平靜,乃能往他處也。”
作爲出家人,以複興佛法爲己任,愛教興教,是菩提心的自然流露。大師常懷“不忍衆生苦、不忍聖教衰”的悲心願力,並殷切勸勉他人。他給性常法師寫信說:“乞仁者須痛念法門衰落,發弘誓願負此重責,萬勿推卻,至要至要!……若唯退居林下,不願出而任事,殊爲未可。乞念法門衆生,奮袂(mèi)興起,則法門幸甚!衆生幸甚!……爲佛門護法,與好事不同。乞勿誤解。”
慈悲心、菩提心是大乘佛法的根本,有利益衆生、興隆佛教的宏深悲願,才能成就圓滿僧格。(未完待續)
《僧格的養成與完善 上》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