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煩惱之清淨因心也。複次,更說衆善萬德之行,是又尚乎助緣也。因與緣如鳥左右雙翼,雙翼必齊舉,始得飛高圖遠,達其所向。因緣必同修,方能感應道交,成辦其果也。
古德之其如此,誨人無不從因提撕。曰:“自淨其意”,曰:“心淨土淨”,已顯示之,欲證淨果,須植淨因也。雖曰“帶業往生”,乃指潛伏舊種;不曰“造孽往生”,可見不許新殃。明乎此,方萬修萬去,昧之則因力不充,希果雲乎哉。
淨土叁經,並重助緣,極贊福德。小本:“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大本:“令舍五惡,令去五痛,令離五燒。”《觀經》:“欲生彼國者,當修叁福。”經訓煌煌,茍有其因,而無其緣,猶以爲不可也。
或曰:“至心念佛一句,能消八十億劫生死重罪。”業既消矣,何勞講究因緣?予曰:“一念嗔心起,八萬障門開。障門開矣,業不複生乎?”大都今之學人,一面念佛,一面造孽,卻似右手掃地,左手揚塵。試思何勤何怠,如不自欺,會當啞然失笑。所以老實念佛者,無不警惕因緣。因緣不淨,已非老實,于行解乎何有?如此求生,只是意圖徼幸而已。
消極積極辯
五濁惡世,衆苦迫煎,欲離無由,忍而受之,此所以謂之“娑婆”也。我佛大悲,爲與拔救,頻作不速之客,而來應化,累至此世,已達八千余次矣。夫大教不尚空談,必有行以表之。故先棄富貴,獻身群衆,四十九年說法,多至叁百余會,即言即行,遂使教被十方,度生無算。然非止于是,虛空劫波衆生,叁俱無盡,我佛大悲,乘願再來,正亦無有盡也。
爲大乘根性者,說“利衆法”,則“四弘誓願”、“四無量心”、“四攝六度”,詳矣盡矣,已無有法,更加其上也。至力行時,財産妻子,頭目腦髓,均作布施。跳火坑,入地獄,在所不辭,縱救一個衆生,而經多劫相隨,且不疲不厭也。
爲小乘根性者,說“不害法”,則諸惡莫作,無欲求,無嗔恚,無惡言,此叁業淨,已與物無忤,與世無爭。雖不明言利衆,實已陰利之矣。其力行標准:不置田産,不視女色;著糞掃衣,日乞一食;遠離愦鬧,依居林冢;飲必濾水,燈必加籠;徹底自損,至無可損;常懷慚愧,猶以爲未至其極也。
綜觀世尊言行,教乘大小,或利衆,或不害,無不大公無私,心力俱盡。此就教體統論,非謂事或偶有,行僅一端而已。時髦者流,未窺門牆,辄詈消極,一人唱之,多人和之。嗚呼,此而消極,不知積極者,爲如何耶?
若必雞鳴而起,孳孳焉,沽百世之名,屯一家之貨,攘掠爭奪,五欲奉身口,方得謂之積極欤?果爾,是積極于自私也。智者視之,正爲意志頹廢,精神消亡,死于心者也。心死者,代哀之尚不遑,又奚暇與之積極消極,而置辯哉。
不明教相難言空有
佛學說空說有,如掌與拳,本爲一事,經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也。抉窈摘微,端在般若,此門乃佛延至第四教時,方爲暢演,固非爲初機所說也,明矣。不善學者,往往偏執一面,致使圓通康衢,依方生迷,群言淆亂,多啓鬥诤,利生雲乎哉?
有言妙有,是铨其相;空言真空,是铨其體。因體空故有不變義;因相有故有隨緣義,且也相實依體而起;體亦依相得顯,非權非實,是二是一,斯契圓解圓修之旨,決非自相矛盾,語有兩岐也。
今之信淨土者,依叁經而說種種莊嚴,是言其相,並非莊生寓言。疑淨土者,僅說唯心自性,是言其體,甯忽如來叁身。若互誹謗,幾近說火否認其熱,說水否認其濕也。于空色即是之義何有,于不變隨緣之義何有。
凡少研淨宗者,鹹之土有四分,實報雖說是相,寂光甯非說體,必取體而撥相,理固不圓,事亦非真實也。倘于西只許唯心自性之體,不許極樂彌陀,叁處莊嚴之相;于東亦應只許唯心自性之體,不許娑婆釋迦,八苦叁途之相。如于娑婆諸相,竟認其有,自應于極樂諸相,亦認不無,事理方各不違,否則等說西方人手只有拳,東方人手只有掌矣。或曰我只許心內,不許心外試思何法在心外,心外是何處?
迷人破法立執
雲何佛法,凡能言說、能思議者,即不能言說、不能思議者,無不皆是也。豈必四谛六度,即治世語言,資生事業,若善用之,皆順正法,故有“佛事門中,不舍一法”,及何者不是般若之言也。設有一法,出諸佛外,則佛法是有邊際,于廣大圓融之義何有?是以笤帚,麻叁斤,幹屎橛等,俱能持之證道,而況惶惶叁藏靈文哉!此經法應依之義也。
一切一切,均能得稱佛法,便是佛本無法,不過佛喻醫王,諸法如藥,觀察衆生之病,而與之藥。對症則牛溲馬勃,立起沈痾,不對症,參術苓蓍,亦足戕命。或說空有,或說體相,莫非善巧方便,無實無虛,總取其愈病而已。愈病勉說是實,用藥勉說是權,既雲權矣,故又可曰: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此二執應破之義也。
佛與諸祖,或立空破有,或贊有貶空,或隱體演相,或借相顯體,本是活潑潑地,因機施教。雖有破斥之言,全屬破執,非破其法,不然《法華》說後,余經都當廢也。可憐末法衆生,鈍根癡迷,破執生執,東倒西歪,竟拾張叁醫頭之藥,去與李四醫腳之病,甚且依佛罵祖,或依祖呵佛,遂使清淨門中,頓生一股*氣味,可勝歎哉。如曰破斥之言,出諸佛祖,依而述之,有何傷焉。殊不知法眼未開,言所破者,盡是經法,自執未除,而對衆生之執,何曾會破少分。
六祖曰:“東方人造罪,念佛求生西方;西方人造罪,念佛求生何國?”永明曰:“有禅無淨土,十人九錯路。”甚者丹霞燒佛,南泉斬貓,爲啓他悟,另出手眼。試看各祖門庭,得度者何止千百,若夫未見性者,本屬一團黑漆,何苦強作解人,鹦鹉學語,而不以盲引盲,同落火坑者幾希。祖師雲:“謗我者生天堂,學我者入地獄。”此一棒呵,正爲是等人而發也。
名之害
名是實之聲響,實是名之本質,必有其實,自溢其名,所謂實至名歸也。然實有益于自他者也,名無益于自他者也。無論世出世法,凡求事業成就,必須立志發願,務其本質。若先存心在名,是已舍本務末,因地不真,而望真果,豈可得哉。
有陰德者“隱名”,高尚其志者“逃名”,謙抑者“讓名”,此皆有實德,而以名爲恥者也。廉潔自持者“惜名”,喜功者“爭名”,此亦有其實,而昧于道者也。羨虛榮者“沽名”,欺世者“盜名”,貪貨利者“冒名”,出事出風者“造名”,此皆無其實,但以多欲塞胸,而不計罪福者也。
求道求名,兩相背馳,故真實學人,必遠名聞利養。此關不破,遑能論道。惜蓮池大師,遠參遍融和尚,膝行再請,融僅曰:“守本分,不要去貪名逐利”數語。退出,同行者大笑曰:“千裏遠來,原來不值半文。”蓮師卻奉若拱璧,一生遵守,故其成就也大。
嘗見今之學人,初受叁皈,恂恂然虛懷好問。繼受五戒,則有矜色,便以問人爲恥。進受菩薩戒,學與德反見其退,後所尚者,多在自吹自擂、架子場面上用功夫矣,雖作一切佛事,大都色莊者乎,故其成就也少。
或曰:今日世運,魔外繁興,擁護吾教,亦有賴于宣揚,縱無內而有外,不勝內外皆無乎?殊不知無內者,絕不有外,實以言爲心聲,動爲心相,心既被名所驅,則口有言,身有行,顯爲名之表現,適足招他讪譏,宣揚雲乎哉?多見其于已于教,損而已矣。
發大心
是月也,臺中靈山寺,傳授在家菩薩大戒,四衆憧憧,往來于道,相見互曰:“發大心”彼此唯唯否否,嗫嚅而去。實則言者在口,聽者在耳,若夫言發于心,聽印于心者,恐百無二叁焉。倘試問大心雲何?都漫以菩薩心對。竊謂此語儱侗,難悟新學。予不敏,僅就大之所指,及戒後應作,摭拾貢獻,願受戒諸菩薩,幸一垂察。
(一)大事因緣,唯佛究盡,爲“極菩薩行”,求戒以後,不希圖人天福報,不沈滯化城涅槃,要取“無上正等正覺”,上與諸聖把臂齊肩,勇猛直進,誓圓佛果,如滿月輪。爲其所證應大,是名“發大心”。
(二)悲憫衆生,末生死海,爲“行菩薩道”,求戒以後,了知四生有情,六道含識,皆是多劫親眷,與我一體。睹其衆苦煎迫,輪轉叁途,自當本大乘精神,犧牲一切,六度齊資,四攝並用,不厭不疲,不舍一衆,如日普照。爲其所攝應大,是名“發大心”。
(叁)五濁惡世,剛強難化,爲“培菩薩德”,求戒以後,上弘下化,只有精進,環境反應如何,在所不計,或被譏讪,或被侮辱,或被嫉妒,或被陷害,或被刀杖,或被毒藥,如是等等,安然忍受,等飲甘露,不怨不退,如海廣納。爲其所容應大,是名“發大心”。
(四)世間塵勞,皆是佛事,爲“盡菩薩責”,求戒以後,弘法種種方便,護法種種事業,自修種種法門,利他種種設施,一時二時,至二六時,俱不休息,一事二事,至百千事,俱不畏縮,爲地能生。爲其所載應大,是名“發大心”。
學菩薩者,必證攝容載四端皆大,方合大心。始勉強而著相,終自然而無相,人自贊曰四大皆空,茍于此都無行解,人亦譏曰四大皆空。新戒菩薩,當鑒此贊譏,知所警惕焉。
教不可變質
政治維持秩序,宗教克製心理,秩序定心理未必安,心理安秩序自趨定,二者各有特質,正不必強曰孰重孰輕。惟教有輔政之功,政有護教之能,互相爲用,爲無可否認者。然教自教,政自政也。
如必使政盡乎教,廢征討刑罰而不用,處今叔季之世,勢必有所難行。或強名教定即是政,棄禅定淨念而不修,于彼大事因緣,又有何關涉。適見其政不政,教不教,名乖言亂,各事俱不成也。
佛教自有屹然獨立精神,常新爲日,今不過明珠韫匮,一時隱晦而已。其不顯者,咎在賣珠之人,自不信珠之貴。聞世俗喜金,則趨附曰:珠似金也。聞喜石,又趨附曰:珠似石也。不知世人早已飽賞正莊之金石,再向人叫賣相似之金石,甯能引起重視?此珠所以久晦也。吾徒眩惑勢炎,欲變本質,傍人門戶,是失自信之心。自不信,而強人…
《逆耳言 (弘護叢書之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