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執受身”,能執受的身根。謂整個身體,除了身根之外,其余皆互相涉入。
“互爲賓主”:因以定心精究內外唯空,遂令五內主神無所依附,流出于外,疊相依附,因而互爲賓主。
“忽于空中聞說法聲”:這是由于宿世所修習的聞慧種子,存于藏識田中,爲定力所激蕩,迸發而出,遂寄神魂而現說法聲。
“此名精魄遞相離合”:精離于本位而合于魄(魄爲主,精爲賓),或魄離于本位以合于精(精爲主,魄爲賓),故互爲賓主。
“成就善種”:宿昔所成就的善因種習,由定力攝持所顯之現象。
【義貫】
此楞嚴叁昧行者“又以此”定“心”對“內”身“外”境“精”深“研”修,達于身境虛融之境。“其時”行者之“魂、魄、意、志、精、神”,整個身體“除”了能“執受”的“身”根之外,其“余皆”互相“涉入”,疊相依附,“互爲賓主”。接著“忽于空中聞說法聲,或聞十方同敷” 如來“密義;此名” 于定中,身內“精魄”等,爲定力所激,而“遞相離”于本位、附“合”于他,且因宿昔所“成就”之智慧“善種”爲定力激蕩迸發,寄于離合之精魄所現之現象,故爲“暫得如是”之現象,不久將息,“非爲聖證”,非一證永證。若“不作”已得“聖”證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爲“善境界”(沒什麼不好);
“若作”已得“聖”證之“解”,貪愛取著“即受”諸魔“群邪”之惑亂,墜于魔道。
⑷境變佛國
【又以此心澄露皎徹,內光發明,十方遍作閻浮檀色,一切種類化爲如來;于時忽見毗盧遮那踞天光臺,千佛圍繞,百億國土及與蓮華俱時出現;此名心魂靈悟所染,心光研明,照諸世界,暫得如是,非爲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注釋】
“澄露皎徹”:澄淨顯露,皎潔洞徹。
“內光發明”:始覺之內光開發顯明。
“十方遍作閻浮檀色”:十方無情界(依報),都成閻浮檀金之色。
“一切種類化爲如來”:而一切有情類都化成如來。此則爲“山河大地應念化成無上知覺”之先兆。
“毗盧遮那”:梵文,義爲日光遍照,爲法身佛,又譯爲大日如來。
“踞天光臺”:“踞”,據也,坐也。“臺”,蓮花臺。坐于赫赫天光之蓮花臺也。
“此名心魂靈悟所染”:這是由于心魂中,依宿昔聞熏經教,今由定力所引靈悟之所染。
【義貫】
楞嚴叁昧行者“又以此”禅定“心,澄”淨顯“露皎”潔洞“徹”,始覺之“內光”開“發”顯“明”,而顯現“十方”無情世間(依報身)“遍作閻浮檀” 金“色”,而“一切”有情“種類”(正報身)皆“化爲如來”;“于”此“時忽見”法身如來“毘盧遮那” 佛“踞”于赫赫“天光”之蓮花“臺”座上,有“千”化“佛圍繞”四周,“百億國土及與蓮華俱時出現;此名” 于“心魂”中,宿昔聞熏經教,今由定力所引發“靈悟”之“所染,心光研” 窮發“明”,故得“照諸世界”,此乃定力所持,而“暫得”顯現“如是”現象,不久將息,“非爲聖”人實“證”,一證永證;若“不作”已得“聖”證之“心”,不取不著此境界,亦得“名”爲“善境界”(沒什麼不好); 然“若作”已得“聖”證之“解”,而貪愛取著“即受”諸魔“群邪”所乘所惑,墜于魔道。
⑸虛空成七寶色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觀察不停,抑按降伏,製止超越;于時忽然十方虛空成七寶色,或百寶色,同時遍滿,不相留礙;青黃赤白各各純現;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暫得如是,非爲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注釋】
“抑按降伏”:“抑”,抑止其心。“按”,按令不動。“降伏”,降伏其心。
“製止超越”:謂約束力,不令定力超過慧力,以維持定慧均等。
“十方虛空成七寶色”:《楞嚴經寶鏡疏》雲:“前見金界及如來者,乃爲色變;此見空成寶色者,乃爲空變。然此色空俱屬色法,皆眼對之境,今既雲變,則知色陰逮亦不久,而將破矣。”
“此名抑按功力逾分”:“逾分”,逾于常分。謂這是因定力抑按其心的功力超過常分,也就是定力的作用過大,勝于慧力,以致其心被逼迫至極,而煥然顯現如是等境界。
【義貫】
楞嚴叁昧行者“又以此”定“心精”細“研”修“妙明”聞性,以慧“觀察不停”,時時“抑”止自心“按”令不動,“降伏”其心,作意“製止”定力使不“超越”慧力,強令定慧均等;“于”此“時,忽然十方虛空成七寶色,或百寶色”,然此諸寶色卻“同時遍滿”虛空界,相涉相入,“不相留”滯隔“礙”,且“青黃赤白” 各正色,皆“各各純”一無雜而“現;此名” 定力“抑按”其心之“功力逾”于常“分”,而致定力的作用過大,勝于慧力,所顯現之現象,“暫得如是”不久將息,“非爲聖證”,欲現即現。若“不作聖”證之“心”,不取不著此境界,亦得“名”爲“善境界”(沒什麼不好); 但“若作”已得“聖”證之“解”,而貪愛取著,“即受”諸魔“群邪”所乘所惑,墜于魔道。
⑹黑暗中能見物
【又以此心研究澄徹,精光不亂;忽于夜半,在暗室內見種種物,不殊白晝,而暗室物亦不除滅;此名心細密澄其見,所視洞幽,暫得如是,非爲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注釋】
“研究澄徹”:精研細究,澄淨其心,照徹前境。
“精光不亂”:精細之心光凝定不亂。
“在暗室內見種種物”:見種種室中本無之物。《楞嚴經正脈》雲:“曾聞有人在靜室中,忽見一人自地而出,一人從壁中來,(此二人)對語良久(後),各沒原處,又有叁五裸形人(裸身人),高二尺許,(偷)竊室中米,傍若無人也。”
“此名心細密澄其見”:這是因爲心光細密,而得澄徹其見。
“所視洞幽”:所看到的洞徹幽暗之境。
【義貫】
楞嚴叁昧行者“又以此”定“心”精“研”細“究,澄”淨其心,照“徹”前境,其“精”細之心“光”凝定“不亂;忽于夜半”,能“在暗室內,見種種” 室中本無之“物”出現,“不殊白晝”所見,十分明晰,“而暗室”中本有之“物亦不除滅;此名心”光“細密”而得“澄”徹“其見,所視洞” 徹“幽”暗之境,“暫得”顯現“如是”現象,不久將息,“非爲聖證”,一證永證。若“不作”已證“聖”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爲“善境界”; 但“若作”已得“聖”證之“解”,貪愛取著“即受”諸魔“群邪”所惑亂,墜于魔道。
⑺身同草木
【又以此心圓入虛融,四體忽然同于草木,火燒刀斫,曾無所覺。又則火光不能燒爇,縱割其肉,猶如削木,此名塵並,排四大性,一向入純,暫得如是,非爲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注釋】
“刀斫”:“斫”,砍、斬。
“曾無所覺”:“曾”,乃,竟然。“覺”,感覺。
“燒爇”:“爇”,即燒也。
“此名塵並,排四大性”:“併(bìng並)”,併銷。“排”,排遣。謂這是因諸塵併銷之際,排除四大本有之性。以六塵即四大所成故。六塵既銷,四大之性亦亡。
“一向入純”:以一向返照專切,故入于純覺之境,而如遺其身。
【義貫】
楞嚴叁昧行者“又以此”定“心圓入虛融” 之境,其“四體忽然同于草木”,縱使“火燒、刀斫,曾無所覺” 知。“又則火光”熊熊亦“不能”焚“燒”令“爇,縱”以刀“割其肉”,卻“猶如削木,此名”諸“塵併”銷之際,而“排”遣“四大”之“性”,以此行者“一向”返照專切“入”于“純”覺之境,而致遺身。此乃以定力所攝故,“暫得如是”顯現,不久將息,“非爲聖證”究竟之境。若“不作”已得“聖”證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爲“善境界”;但“若作”已得“聖”證之“解”,而貪愛取著“即受”諸魔“群邪”之所惑亂,而墮魔數。
⑻上見佛國下見地獄
【又以此心成就清淨,淨心功極,忽見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國,具足七寶,光明遍滿;又見恒沙諸佛如來遍滿空界,樓殿華麗;下見地獄,上觀天宮,得無障礙。此名欣厭,凝想日深,想久化成,非爲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注釋】
“淨心功極”:淨心觀照之功用,至于極至。
“此名欣厭”:“欣厭”,指欣厭之心。謂欣淨土,厭穢土之心。此爲由于平日聞經教中言淨土、穢土,熏習成種,成爲欣厭之心。
“凝想日深”:“凝”,凝定。“凝想”,爲定中之觀想。謂于定中觀想淨穢二土,日久功深,即定力與觀力皆深。
“想久化成”:“想”,觀想。觀想久之,觀想成就,因此由觀想力變化而成。
【義貫】
楞嚴叁昧行者“又以此”定“心成就清淨”之心,複以此“淨心”觀照之“功”用至于“極”致之時,“忽見大地”及“十方山河皆成佛國” 淨土,“具足七寶,光明遍滿;又見” 如“恒”河“沙”數“諸佛如來遍滿”虛“空界”,其所在處“樓殿華麗”。又行者能“下見地獄,上觀天宮”,皆“得無障礙。此名”聞經熏修所成“欣”淨土、“厭”穢土之心,于叁昧中“凝”定觀“想日”久功“深”,觀“想久”之,由于觀想成就,變“化”所“成”之境;然“非爲聖”人究竟之“證”,不久將息。若“不作”已得“聖”證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爲“善境界”; 但“若作”已得“聖”證之“解”,而貪愛取著“即受”諸魔“群邪”所乘所惑,墜于魔道。
⑼遙見遙聞
【又以此心研究深遠,忽于中夜遙見遠方市井、街巷、親族眷屬;或聞其語。此名迫心,逼極飛出,故多隔見,非爲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注釋】
“市井”:“市”,原義爲商場。“井”,水井,引申爲衆人聚集之處。《史記正義》:“古未有市(古代還沒有正式市場的時候),若…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