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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P11

  ..續本文上一頁朝聚井汲(早上大家聚在井邊打水)便將貨物于井邊貨賣(商人于是把貨物拿到井邊來賣),故言市井(所以這樣子的臨時市場稱爲“市井”)”故以現代人言之,“市井”即是鬧市、或市中心(downtown)。

  “此名迫心”:這是因禅定力壓迫其心。

  “逼極飛出”:逼到極處,令心飛出。

  “隔見”:“隔見”,隔物能見。

  【義貫】

  楞嚴叁昧行者“又以此”定“心研究深遠,忽于中夜”能“遙見遠方”之鬧“市井”邑、大“街”、小“巷”,以及“親族眷屬;或”亦得“聞其”互相共“語”之聲。“此名”因禅定力“迫心,逼”到“極”處,令心“飛出,故多”能“隔”物而“見”然此“非爲”如同“聖證”之天眼,乃偶爾如是。若“不作”已得“聖”證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爲“善境界”; 但“若作”已得“聖”證之“解”,而貪愛取著“即受”諸魔“群邪”所乘所惑,墜于魔道。

  ⑽妄見妄說

  【又以此心研究精極,見善知識形體變移,少選無端種種遷改,此名邪心,含受魑魅,或遭天魔入其心腹,無端說法,通達妙義,非爲聖證。不作聖心,魔事銷歇;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注釋】

  “見善知識形體變移”:“見善知識”,指見自己成爲善知識。“形體變移”,且見自己的形相改變,變成佛身,或成菩薩身,或化爲天龍鬼神、諸天男女等身。

  “少選無端種種遷改”:“少選”須臾,極短之時,少時。“無端,無故,“端”,端緒,緣故也。謂在須臾之間,毫沒來由地,就作種種形貌上的改變,亦即謂乍現神通變化之相。

  “此名邪心,含受魑魅”:這是因爲此行者防心不密,故令邪魔入于心,以致含藏魑魅精怪于心。

  “或遭天魔入其心腹”:或被天魔乘其不備,入于心腹中。

  “無端說法,通達妙義”:以魔住于心腹故,便能令他發起狂慧,且令他無端(毫無來由的)就說法。且其所說之法,又似通達無上之妙義;雖然是行者在說,但實是魔力使然。又,其所說法,看似通達無上妙義,其實含藏著無量誤導衆生入邪見的邪慧在內。

  【義貫】

  楞嚴叁昧行者“又以此” 定“心研究”到至“精”至“極”之處,此時忽“見”自身成“善知識”,且自見“形體”相貌遷“變”改“移”,(或變佛身、菩薩身、或化現天龍鬼神、金剛明王等身),“少選”(須臾)之間“無端”(無故)而作“種種遷改”,似現神通變化,“此名”爲“邪”入于“心”,以此行者防心不密,故“含”藏領“受魑魅”精怪于心,“或”是“遭天魔”乘其不覺,暗中“入其心腹”,發其狂慧,令他“無端說法”,且其所說似“通達”無上“妙義”,(雖是行人自說,其實卻是魔力所持使然。)若能“不作”已證“聖”之“心”,不取不著,“魔事”不久即自然“銷歇”;但“若作”已得“聖”證之“解”,而貪愛取著其境,“即受”諸魔“群邪”所乘所壞,墮入魔道。

  【诠論】

  前面色陰九境,經文皆明言是定力所致,而這第十境卻獨說是邪魔入心的魔事,這是因爲大定即將成就,色陰即將破,因此驚動了天魔前來破壞。

  四、結語:迷則成害,囑令保護

  【阿難,如是十種禅那現境,皆是色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

  衆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汝等當依,如來滅後,于末法中宣示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注釋】

  “如是十種禅那現境”:“禅那”,此處爲禅定的總稱。“現境”,所現境界。謂這十種在禅定中所現的境界。

  “皆是色陰,用心交互”:“色陰”,謂行者在色陰上用功,欲以定力破色陰。“用心”,正定與習氣妄想兩種用心。“交互”,陵替。謂行者欲破色陰時,其禅觀正定與習氣妄想兩種用心,交互陵替,故産生這種種現象。

  “逢此因緣”:逢此十種暫現即隱的因緣。

  “迷不自識”:癡迷不自覺識,那些都只是禅那中一時的境界。

  “謂言登聖”:“謂”自謂。自己宣稱自己已登聖證。

  【義貫】

  “阿難,如是十種”于“禅那”正定中所“現境”界,“皆是”行者欲以定力破“色陰”時,正定禅觀與習氣妄想兩種“用心交互”陵替激蕩,“故現斯”不平常“事”。

  然而,“衆生頑”鈍癡“迷,不自”以正念“忖”度思“量”,不理智地自覺:你以一介博地凡夫,如何即能忽得聖證?故“逢此”十種暫現即隱之“因緣”,由于癡“迷不自”覺“識”此乃定中一時所顯境界,便自妄“謂言”已“登聖”證,如是即“大妄語成”,當“墮無間”地“獄”,受無量苦。

  “汝等當依”吾言,“如來滅後,于末法中宣示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趁虛而入,“保持”如來正法,勿令斷絕,“覆護”,正修之士遠離邪僞,令其得“成無上”菩提“道”。

  【诠論】

  以上色陰十境,皆是修正定者所現之境,于此十境若生貪著,即成魔事。

  問:“但當今末法之中,許多人很明顯地並未修什麼定,更遑論首楞嚴叁昧了。他們只是稍微念念佛、或念念經咒、偶爾打打坐,就著魔了,這是爲什麼?”

  答:“這是因爲末法中,衆生障重、福薄,不堪修行,(無福消受佛法如是大福大慧之事),因此稍一修行,便有怨親債主或鬼神來娆亂,尤其是當其人修行若有不如法之處,或師心自用,雖想受用佛法中的妙法,卻又以慢心而不肯歸依叁寶,目空一切,覺得當今無人可當得我師,我即自己看經自修便了;因而成了盲修瞎練之輩。又,此人即使歸依,心中也從未真正服膺任何一個人;當今這種人非常多,皆成所謂“無師自修”。此種慢心如山、師心自用之人,若再加上心又貪著種種境界,或貪神異、“靈驗”之事,及貪世間五欲,便特別容易著魔,或爲魔所附。其實,學佛人,既自謂爲佛弟子,而又不肯歸依叁寶,這件事本身就是一種魔事,只是微細不顯而已;若因緣成熟,其魔事便更加擴大。”

  問:“經文中說:“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這應是指修定的人而言;但現在很多人,既不修定,更未得定,就有如此魔事:自言證聖、成佛、成地上菩薩,或小乘果位,乃至爲人印證成道,怎會這樣呢?”

  答:“這種人雖未修定得定,但其慢心特大,貪著特盛,修行卻特別不如法,故魔見其“奇貨可居”,可作“成魔”的“第一等人才”,因此便善加利用,飛精入體,令其自以爲疾速“成就”,妄覺自己由初果而二果、而叁果、乃至四果,位位高升;或由大乘諸賢位,速入菩薩初地、二地、叁地等,乃至見性、開悟、大徹大悟、或自成金剛上師、活佛,都不須人教授。簡言之,皆是魔見此人乃“不世之才”,其材可用也,故不須修定得定,就能疾速著魔。”

  問:“有沒有任何避免魔事最簡便的方法?”

  答:“有。只要不貪著,魔即無可奈何。須知魔以及魔使,好有一比,有如金光黨,你若不貪便宜,亦不貪奇異之事,金光黨便對你無可奈何。但你若心貪小便宜,金光黨人一看便知:“這家夥是凱子”,你便難逃魔掌。又,魔及妖人,猶如魔術師,他變的花樣之所以能賺得掌聲、贊歎、乃至欽敬,或錢財,完全在于你不能識破他的技倆,看不出他的破綻,于是你在不知不覺中,便被他賺了。然而一旦有人識破他的瞞天過海之術,他便沒得玩了。魔亦如是,你一旦覺知、識破他要玩的技倆,他便玩不成了(詭計不能得逞)。再說,著魔或著金光黨的道,其實都是“半自願的”。就如催眠術一樣,依行爲心理學研究所知,只因爲“你想被催眠”,所以你才能被催眠成功;你若絕不想被催眠,或者根本“不信那一套”,催眠術對你就失效了。天魔、妖邪、金光黨、魔術師等輩所作之事業亦如是,你若不信他那一套(常自覺知:沒有那麼好、那麼便宜的事),自心不貪不取,一切諸魔所不能動。”

  第二節 受陰魔境

  一、受陰區宇相(定中初相)

  【阿難,彼善男子修叁摩提,奢摩他中色陰盡者,見諸佛心如明鏡中顯現其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猶如魇人,手足宛然,見聞不惑,心觸客邪而不能動,此則名爲受陰區宇。】

  【注釋】

  “修叁摩提,奢摩他中”:“叁摩提”,正定;定慧等持,或簡稱等持。“奢摩他”,止,亦可稱爲定;止息亂心,攝心不亂之義。另外,此二者再加上毗婆舍那,譯爲觀,此叁者即爲禅定最重要的叁個領域。此叁者大致的關系爲:

  “奢摩他”+“毗婆舍那”→“叁摩提(叁摩地)”

  又,叁摩提在此系指首楞嚴叁昧。

  “色陰盡”:以色陰盡,故不再能覆蓋本心。

  “見諸佛心”:“諸佛心”,爲諸佛的本妙覺心,或與諸佛平等的本妙覺心,亦即菩提本心。承上,以色陰不再覆蓋,故能得如是見。又,于五陰中,唯色陰是色法,其他四陰皆是心法或心所有法,故色陰盡時,才能真正、正式親見“自心”,以無“色”覆蓋故。

  “如明鏡中顯現其像”:此表示其見之清楚明晰,有如鏡中見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得”,證得。“若有所得”:好象對于覺心之本體,有所證得,但不太確定,即是“相似證”,因爲如鏡中像,看似有實體,但卻觸摸不至,即所謂“可望而不可及”。“用”,實用,自在用。雖見其物,但卻未能發起自在之用。又如鏡中像,只能看,不能用。

  “猶如魇人,手足宛然”:“魇人”,著魔之人,即爲鬼魅等所著之人;換言之,即中邪之人。“宛然”,依然,依舊。謂像著了鬼魅之人,雖然他的四肢跟原來一樣,依然不缺不失。

  “見聞不惑”:能見能聞,心中也不迷惑;亦即既看得見、也聽得到,心裏也明白。

  “心觸客邪”:“觸”,接觸,碰到而受製。“客”,外來的。謂,心被外來的邪魅所觸所製(即所謂“著了外陰”。)

  “而不能動”:肢體不能動彈。

  【義貫】

  “阿難,彼” 透過色陰十境之“善男子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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