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首楞嚴“叁摩提”,于“奢摩他中”,得“色陰盡者”,以色陰已不再覆蓋故,便得“見”與“諸佛”一般的本妙覺“心,如明鏡中顯現其像”,十分明晰。
然而此時卻彷“若”于覺心之本體“有所”證“得,而未能” 發自在“用,猶如”身著“魇”魅之“人”,雖然“手足”依舊“宛然”不缺,且眼亦能“見”,耳亦能“聞”,心亦“不”迷“惑”,心中明明白白,然而卻因“心觸”製于“客邪”鬼魅,“而不能動”彈,“此則名爲” 本心被“受陰區”拘于其狹“宇”中之相。
二、受陰盡相(定中末相)
【若魇咎歇,其心離身,返觀其面,去住自由,無複留礙,名受陰盡。是人則能超越見濁,觀其所由,虛明妄想以爲其本。】
【注釋】
“若魇咎歇”:如果前面的如著魇魅的過患已停止,亦即不再只能看而不能動,便是“受陰區宇相”盡了之時。
“其心離身:”《楞嚴以正脈》雲:“當知此不同(于)坐脫(坐化),而不能複來者(而神識不能再回來——亦即,還回得來),彼但于前幽暗位中,憑定力以坐脫耳。”
“見濁”:前面經文釋見濁雲:“汝身現搏四大爲體,四性壅(yōng阻塞)令留礙,四大旋令覺知,相織妄成,名爲見濁。”
“虛明妄想,以爲其本”:謂領受前境,虛妄發明顛倒妄想,這是受陰生起的根本。
【義貫】
“若”如著“魇”魅、只能見聞而不能動用的區宇之過“咎”已休“歇,其心” 便得“離身”,且能“返觀其面”,得意生身,“去住自由,無複留礙,名受陰盡;是人則能超越見濁”;既超越已,即返“觀其”受陰“所”生起之原“由”,乃知全由領受前境後所生之“虛明妄想以爲其” 受陰生起之“本”(故雖明明有苦受、樂受、舍受等之覺受,但受陰之體,乃虛妄而不可得;其體雖複明顯,而實虛妄,純是妄想顛倒所成。)
叁、受陰十境相(中間過程諸相)
⑴責已悲生——悲魔入心
【阿難,彼善男子當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發明,內抑過分,忽于其處發無窮悲,如是乃至觀見蚊蝱猶如赤子,心生憐愍,不覺流淚。
此名功用抑摧過越,悟則無咎,非爲聖證;覺了不迷,久自銷歇。
若作聖解,則有悲魔入其心腑,見人則悲,啼泣無限,失于正受,當從淪墜。】
【注釋】
“當在此中”:當處在此色陰已盡,受陰未破之中。
“得大光耀”:以在色陰盡時,十方洞開,故得大光耀。
“內抑過分”:在內心中過分責備壓抑自己,因爲在受陰區宇相中,見諸佛心,如鏡現像,故知已心既同于佛,而悟得一切衆生,皆本具光明妙心,卻枉受淪溺,因此便自責不早發起度脫衆生之心。
“忽于其處”:“其處”:有衆生之處。
“發無窮悲”:發起無窮之相似同體大悲。(同體者,同有真如本體也。)按,這其實是“愛見悲”,並非真正的大悲。
“蚊蝱”:“蝱(méng)”亦作“虻”,或(忙),爲昆蟲類之雙翅類,形像蒼蠅而體積較大,愛吸人畜的血液。寄生在牛身上的稱爲“牛虻”。(故虻亦可說是一種吸血的大蒼蠅。)
“猶如赤子”:“赤子”,剛出生的嬰孩,皮膚的赤色未退,故名;引申爲純真而未受世染之孩童、或者成人。
“抑摧過越”:抑責摧傷自己過了分。
“悟則無咎”:若能即時悟了,便無過咎(就不會有問題了)。
“失于正受”:“正受”,即正定之異名:謂一切受不受,名爲正受。既失正受,再加上受悲魔入心,故成邪受。所謂“邪受”,謂雖非理而悲、非時而悲、非處而悲,然卻自以爲是大悲增上,而惜愛此受,故成邪受。
【義貫】
“阿難,彼善男子” 正“當在此”色陰已盡、受陰未破的境界“中”,以色陰不覆,十方洞開,故“得大光耀,其心”開“發明”了,見諸佛如鏡像,了一切衆生本具妙心,“內”自“抑”責“過分”,責已不早發度生之心,“忽于其”有衆生之“處,發無窮” 之相似同體大“悲,如是乃至觀見蚊蝱” (蚊子及吸血蒼蠅)時,即“猶如”初生之“赤子”一般,“心生憐愍,不覺流淚”,如此即墮愛見悲。
“此名”有“功用”之心“抑”責“摧”傷“過越”其分,以致成悲,若能速“悟則無”過“咎”,此“非爲聖”人實“證”之同體大悲境界。若如實“覺了不迷” 其境界,“久”之其境“自”然“消歇”。
但“若作”已得“聖”證之“解”,自謂已證諸佛同體大悲,“則有悲魔” 得其方便而“入其心腑”,攝其神識,一“見”到“人”,心“則”生傷“悲,啼泣無限”,由此無法自製而“失于”叁昧“正受”,反成邪受,來世“當從”而“淪墜”惡道。
【诠論】
問:“曾聞有人,到佛寺去,或自己禮佛,或參加法會,常悲不自勝,不由自已地淚流滿面,這種情形算不算著“悲魔”呢?”
答:“不一定。如果他只在開始的一兩次如此,法會完就好了,那便不是悲魔。如果他每一次都這樣,經過好幾個月、或好幾年,那就有問題;如果悲哀的情況,連法會結束後,甚至回到家都還持續著,那問題就比較大了。你若問他爲何流淚,有的說:他一禮佛或誦某段經文,就“好感動、好感動”;有的說:他也不知道爲何會流淚,只是不能自已。若真的很感動,流淚一、兩次,還算正常,這是由于宿緣積于八識田心,如今因緣際會,忽然迸現,所以如此,不足爲怪。但若每次都如是,且不能自禁(意識上想不哭都不行),甚至連自己都搞不清楚爲什麼要哭,這就不正常,亦即多半與悲魔有關,因此碰到這種情況,不要高興,以爲自己在修行上“很有境界”才會如此。而是應加警覺,想辦法矯正過來。”
問:“應如何作才能矯正過來?”
答:“一、須誠心忏悔業障。須知這是修行的障難,且須自問:爲何別人沒有這種障難,而我卻有?可知由于自己業障十分深重才會如此,而非自己特別“行”,才如是。故須誠心忏悔,去除貪、慢二心。
二、忏悔可拜八十八佛,或誦《地藏經》。
叁、忏後可念《金剛經》或《首賢行願品》。如是即可望除滅“准悲魔”之相(因爲這還不是完全的悲魔相。)”
⑵揚己齊佛——狂魔入心
【阿難,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勝相現前,感激過分,忽于其中生無限勇,其心猛利,志齊諸佛,謂叁僧祇一念能越。
此名功用,陵率過越,悟則無咎,非爲聖證;覺了不迷,久自銷歇。
若作聖解,則有狂魔入其心腑,見人則誇,我慢無比,其心乃至上不見佛,下不見人,失于正受,當從淪墜。】
【注釋】
“見色陰銷”:色陰已消,如脫去第五重(最外一層)衣服。
“受陰明白”:“明白”,顯露。因色陰已盡,受陰就顯露出來了。如脫去第五重衣服後,顯現第四重衣。
“勝相現前”:種種勝相漸次現前,如見佛心如鏡中現像等。
“志齊諸佛”:“志”,心也;心之所趣曰志。其心志頓齊于諸佛。
“謂叁僧祇一念能越”:被人宣言諸佛經叁大阿僧祗劫所修成者,我今于一念間便能超越。蓋妄謂以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
“陵率過越”:“陵”,陵跨。“率”,輕率。謂陵跨佛乘,輕率自任過分。
“上不見佛”:謂此著魔之人作是宣言:佛雖成佛,尚要叁大阿僧祗劫修行,怎比得上我一念即得頓證呢?(按:今之有所謂“即刻開悟”,且自稱“無上師”者,不正好就被佛說中了嗎?且“無上師”者,蓋謂比佛還要無上也,其狂慢可知。)
“下不見人”:此義如同“目中無人”。謂此著魔之人又作是宣言:至于一般人皆是愚癡凡夫,尚且不悟自心是佛,又怎能得知我所證到的無上境界呢?(按:今亦有人自稱“大乘孤子”,其目無余子之慨,仿佛所有其他大乘在家出家佛弟子全都滅絕了一般。)
【義貫】
“阿難,又彼” 進修禅“定中”之“諸善男子,見色陰” 已“消”(即如去最外面的第五重衣),于是“受陰”乃“明白”顯露出來(如第四重衣顯現),接著即有種種“勝相”相繼“現前”,便一時“感激過分,忽于其” 感激“中生”出“無限勇”猛,“其心猛利”異常,其“志”則欲頓“齊諸佛”,乃“謂”諸佛如來經曆“叁”大阿“僧祇”劫所修成者,我今于“一念”間即“能”超“越”之。(以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即得立與佛無殊。)
“此名”有“功用”之心太銳,欲“陵”跨佛乘,輕“率”自任“過”分“越”理所致。若“悟”實爲受陰所覆之現象之一,“則無”過“咎,非爲聖證” 境界。若自“覺了不迷” 其境,這些現象“久自消歇”。
倘“若作”已得“聖” 證之“解,則有狂魔”,得其方便,“入其心腑”,攝其神識,令彼“見人則”矜“誇”已德,其“我慢無”有倫“比,其心” 目中“乃至上不見”諸“佛,下不見” 一切“人”(諸佛皆, 不如我;一切人皆不知我境界),由此狂慢傲佛,致“失于”叁昧“正受”,起諸狂妄邪見,來世“當從”狂魔邪見而“淪墜”惡道。
【诠論】
問:“曾聞有某派人,謂于修行中起“大佛慢”,這是正確的嗎?”
答:“于佛正法中,慢是六“根本煩惱”之一,連小乘聖人都已斷除,更何況是佛?而況佛若有慢心,佛心即不平等,以慢他人故;且佛若有慢,佛即仍有粗重煩惱,佛即非佛,故知將“佛”與“慢”併在一起,成爲“佛慢”一詞,這不但是自相矛盾、不倫不類,而且是亵渎神聖的。這種似是而非的邪說,決定不是佛之正法,恐系附佛外道之說。又,附外道中,常有許多教理或應該說類似佛法,但詳研之則又不是,實是扭曲正法的“相似佛法”,蓋欲用之以混淆正知見,而遂其邪說之本旨。”
⑶定偏多憶——憶魔入心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前無新證,歸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隳地,迥無所見,心中忽然生大枯渴,于一切時沈憶不散,將此以爲勤精進相。
此名修心無慧自失,悟則無咎,非爲聖…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