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P35

  ..續本文上一頁”,不足爲怪。”

  叁、所謂魔事,以密教的觀點來看,其實是諸魔護持如來正法的一種方式:爲護如來正法,令究竟清淨,故諸天鬼神常現作魔事,作種種障難,爲了不令發心不正、修行不勤、心中仍有深重貪愛、以及邪妄染汙的行者輕易過關。必須是發心純正、廣大、無私、福智勇雙全俱修成就之人,方得通過。因此,一般所謂的魔事,其實以更宏觀的立場來看,應稱爲“魔考”,也就是修行者應“無上菩提”的考試;而種種魔境就是種種魔考,作爲種種階段的“成果驗收”,也可說是一種“品管”,不能令濫竽得以充數,蒙混過關,如是于佛果菩提的清淨莊嚴,才能“品質保證”。否則,不發心的、假裝發心的、虛僞的、貪染的、懈怠放逸的破銅爛鐵都得證菩提,那怎麼行呢?因此諸魔可謂是“以不同的方式在護持正法”,是如來正法的考試官、是菩提海關的檢驗官,要入如來境,必須先通過他這一關。也就是有如小說中的“少林十八銅人巷”,過得了這一關,你的武術就了出師了,便可出山去行俠仗義、度化衆生。又,這也就是爲什麼這些天龍鬼神,在此雖說是魔,而諸經典中也常說他們都是佛教的護法,包括兩尊魔王:欲界天魔王、及色界摩醯首羅天王,也都是佛教最大的護法,連本經前面佛在重誦楞嚴咒後,各天王、天衆、八部鬼神、乃至金剛明王也都發願護持正法。這不是令人很納悶嗎?前面剛說要全心護持正法,現在卻又拼命擾亂正法修行人,作種種“魔事”,豈不是矛盾沖突?不會,當知他們所現的“魔事”,正是他們仔細、努力地在護法,爲佛正法“把關”,也是在驗收你候選的成績——爲你的修行作“體檢”,好讓你知道你的修行有哪些缺失、或不圓滿之處。因此,換言之,他們所作的“魔事”即是“佛事”!也是依于此義,故本經稍後亦有此偈:“佛界如、魔界如、一如無二如。”其義如是。是故,若心正、行正,即轉魔事爲佛事;若心不正,行不正,即轉佛事爲魔事。諸天鬼神靈明,任何人都蒙混不過的,修行成敗,也都不是偶然的。

  最後應提的是:若行者自心正,則這些諸天鬼神不但不會化作諸魔來破壞你修行,反而會依其本願來護持你,而不讓惡人、惡鬼來擾亂你修行——當然,在重要關口的“段考”或“期末考”,乃至“畢業考”等大小“魔考”還是會有的!此點不能不知。

  四、結語:迷則成害,囑令保護

  【阿難,如是十種禅那,中塗成狂,因依迷惑,于未足中生滿足證,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衆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將爲畢竟所歸甯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于我滅後傳示末世,普令衆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沈孽,保綏哀救,銷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歧路。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得無上道。】

  【注釋】

  “中塗成狂”:“中途”,指在識陰區宇之後,到識陰盡之間的那一段過程。“成狂”,成八種狂解。

  “于未足中生滿足證”:這是指最後二種:聲聞及辟支佛;以此二乘之人系尚未達究竟,而作究竟之想,以此自生滿足。

  “故生斯位”:“斯”,此等,這些。指識陰的十境位。

  “各以所愛”:各以自己所愛而執取。

  “先習迷心,而自休息”:“先”,宿昔。“習”,習染。“迷心”,迷暗之心。“自”自以爲。“休息”,休止、將息,安心立命之處。

  “所歸甯地”:“歸”,歸依。“甯”,安甯。

  “所感業終”:所感的有漏禅福之業終了。

  “不成增進”:于無上菩提不有增進,永住化城,不詣寶所。

  “無令見魔自作沈孽”:“見魔”,識陰的前七境是“見”,第八境則“見”與“愛”皆俱。第九、第十境爲二乘,于叁界內之“見、愛”雖盡,而叁界外之見愛猶存。其于涅槃,則迷于真境而執相似;于谛理則厭有著空,不達法空,但求自利等,這些都是二乘的分別見。若徹見諸法本不生,則一切諸見之魔自寢。“自作沈孽”,沈孽而言自作者,顯非外魔來擾,乃是自心中之見魔所自作。

  “保綏哀救”:“保”,保護。“綏”,平安。“哀”,悲愍。“救”,救濟。

  “銷息邪緣”:“消息”,消除息滅。“邪緣”,邪見之緣

  【義貫】

  “阿難,如是十種”于行陰盡後之“禅那”修習中,識陰將盡未盡之“中塗成”八種“狂”,因而墮于凡、外、邪、魔境界,或如最後二種,“因依”自心“迷惑”,而“于”實“未”滿“足中生滿足證” 之妄覺,遂墮于定性二乘;凡此“皆”非外魔所爲,而“是”自心之心魔于“識陰”將破未破之際,“用心”不純正,以致正心與妄念“交互”陵替,“故生斯”十“位”之境。

  前八境之“衆生”冥“頑迷”惑,“不自忖量,逢此” 等境界“現前”,即“各以所愛” 而執取自“先”世以來,宿“習迷”暗之“心,而自”以爲已到可“休”止將“息”、安心立命之處,且“將”其視“爲畢竟所歸”依、得永安“甯”之“地”;遂“自言”已“滿足無上菩提”,未得言得,未證言證,“大妄語”罪于焉“成”立。前八種“外道邪魔所感” 有漏禅福之人其“業”報“終”了,必“墮無間”地“獄”。至于最後二境之墮于定性“聲聞、緣覺”者,則于無上菩提“不成增進”,永閉化城之中,不達寶所。

  “汝等”須“存”大悲救世之“心,秉”持“如來”“覺地之“道,將此” 辨魔“法門,于我滅”度之“後,傳示” 于“末”法之“世,普令衆生,覺了斯”中途成狂及退墮等十種差別之“義;無令”自心邪“見”妄見之“魔,自作沈”溺之障“孽,保綏”叁昧行人“哀救”正修佛子,“銷”除“息”滅諸顛倒分別見愛等“邪”見之“緣”,令障盡理現,俾“令其身心入”于“佛知”佛“見”之境界,“從”開“始”以迄于“成就”,中途皆“不遭歧路”阻隔。

  “如是”深奧微妙的五陰辨魔之“法門”,乃“先”前“過去世恒沙劫中”之“微塵”沙數“如來”,皆是“乘此”辨魔法門,而得破內外魔境,因而“心開”證悟,方“得無上道”。

  第六節 總結五陰魔境

  一、五陰盡之境界——證入圓通、諸根互用、入如來地

  【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幹慧,圓明精心,于中發化,如淨琉璃,內含寶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薩所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入于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注釋】

  “諸根互用”:此即于內不隔,故六根能互用;不但互用,且每一根皆可兼具其他五根之用,此即圓通的體用無隔之境;此當圓教初住,圓通之位,體用一如,理事圓融。五陰既盡,即解六結(六根之結),越叁空(我空、法空、俱空;或人空、法空、空空):一切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即當此時。

  “菩薩金剛幹慧”:“金剛”,即金剛叁昧。“幹慧”,即前所述之幹慧地。以幹慧地親依金剛叁昧而立,故幹慧地菩薩得名爲金剛。

  “圓明精心”:“圓明”,圓滿明徹。“精心”,精純無妄之妙心。此即圓通之體。

  “于中發化”:“于中”,于其中。“發化”,頓發無量德行之化。

  “如淨琉璃,內含寶月”:“淨琉璃”,指圓明精心之體所現之相。“內含寶月”,此即密教之月輪觀或阿字觀之所示者。蓋本經系顯密合轍,從初發心之以神咒救護、中經結壇持佛心咒,乃至于幹慧地得金剛名,而證圓通時即現深秘阿字觀之成就境界,下文菩薩十地亦稱金剛十地,在在皆示本經外顯內密,顯密一體並修之境。

  “如是乃超十信”:圓瑛老法師襲《楞嚴正脈》之說雲:“此中複超十信者,全顯此經十信,乃初住(之)十心也。”按古德諸家注疏,除《正脈》外,皆無此說。又,此說亦恐與經教不甚相合,以既然初住已含十信,爲何還要重複立十信位?更有進者,初住既已登入住位,爲何還倒過來修十信?故此說實不通達。莫如依長水子璇法師等之說爲妥。又,“超”者,藕益大師《楞嚴文句》雲:“超字有二義,一者刹那頓證爲超。二者,雖曆塵劫,但以不遭枝歧,中間永無諸委曲相,亦名爲超也。”意爲:一、于刹那間(很短的時間內)一一證得,稱爲“超”;這是指在短時間內之“超”。二、即使在長時間內,也可以稱爲“超”,如縱然經過極長的時間(塵劫),但因爲其中間都一直在向前進,沒有走岔路、兜圈子、或走冤枉路,一路直進,也可叫作“超”。所以,所謂“一路頓超”,如藕益大師所言,“譬如利刀,一截千紙”,又如“大鵬一舉九萬(裏),直是迅速(就這麼快)”而並非“總廢諸位”(並不是因爲“頓超”,就六十階位都可廢棄不要,或就都不必修、不必成、不必經曆了——而是:以其根利故(猶如利刀),一切皆修、皆曆、皆成,只是其成就極爲迅速而已。是故禅宗行人,莫錯會經義,以爲經言“一超直入”,並且又自以圓頓之利根人自居,便謂只要頓悟、頓超,便什麼都不用修了;如是即錯解經義。

  “歸無所得”:“無所得”,指真如本體,一真法界,本自具足,非有一法從外而得,一切法皆是自心現量,本性中事,故實無所得,亦無所失。

  【義貫】

  “識陰若盡,則汝現前”之“諸根”即得融通“互用”,且“從”此諸根融通“互用”、體用一如之“中”,即 “能”從叁漸次位“入菩薩”之“金剛”叁昧“幹慧”地,“圓”滿“明”徹、“精”純無妄之妙“心”,即“于”其精心“中”能頓“發”顯“化”無量智德,身心猶“如淨琉璃”,且“內含寶月”,故光明通徹;“如是乃”至能從幹慧地一路直“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以及一切“菩薩所行金剛十地” 逮至“等覺圓明”,而“入于如來”所證之“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于真如本性、一…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禅之甘露 目次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