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路涅槃門”:“一路”,即一直道,一大道,叁乘共依此道,故稱一路。文殊此言即呼應前面佛所說的:“有叁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
“我亦從中證”:“我”,即文殊師利菩薩自己。文殊菩薩亦是修此法門者。因爲如果自己不修,光勸別人修,別人也許不聽;自己以身作則,率先而修,大家才更易樂于聽從。這點,于末法時期的弘教法師,特別有參考、效法的價值:欲教人修行,自己以身作則先修,切不可光勸人修,而自身不修,衆即不悅服。又,大菩薩如文殊者都如此,何況我輩,于修行方面更應爲大衆先,爲大衆之“軌範”。
【義貫】
有殘“余”的微細“塵”沙無明垢“尚”未盡者,則仍爲在“諸”有“學”地之菩薩(未達無學),達于本“明”之究“極,即”是究竟之“如來”地。
“大衆及阿難”,若“旋”轉“汝”顛“倒”施作的能“聞”之“機”能,“反聞”以“聞自”己之聞“性”,而達圓湛之不生滅“性”,即可“成無上”菩提“道”究竟只果。“圓通”法門雖多,然便于初心行人修學者,“實”唯“如是”返聞自行法門。“此”法門亦“是”如“微塵”數之無量“佛”所修之“一”條妙修行之大“路”通達于“涅槃”之“門:過去”無量“諸如來,斯”返聞自性法“門已成就;現在諸菩薩,今”亦皆以此法而“各入圓”通妙“明”,當證無上菩提;“未來”欲“修學”無上道之“人”,亦必“當依如是法”門而證圓通、涅槃;而“我”(文殊師利)在因位時“亦”是“從”此法門“中”而“證”無上圓通,“非惟觀世音”菩薩一人依此法門而已。(故知此法門爲現在、過去、未來一切諸佛、菩薩修證無上道所共依之究竟圓滿法門。)
【“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
以救諸末劫,求出世間人,
成就涅槃心,觀世音爲最;
自余諸方便,皆是佛威神;
即事舍塵勞,非是常修學,
淺深同說法。”】
【注釋】
“詢我諸方便”:亦即問我在這些方便中,那一種最適合阿難去修,也就是最適合初心人(非久修、深位者)、最一般性、普遍性(非特別根器、因緣之人)、易修、易入(非難修、難入)。
“求出世間人,成就涅槃心”:“求出世間人”,即叁乘行人欲斷一切世間生死。“成就涅槃心”,成就無上大涅槃之常住真心。
“自余諸方便,皆是佛威神”:“自余”,其余。除了返聞自性法門之外,其他所有的法門都是須依佛的威神特別加持,及特別教授,方能成就。
“即事舍塵勞”:“即事”,即于此事。“事”,境事、境遇;亦即他們特殊的境遇、因緣。“舍塵勞”,即離系、得解脫。此句須承上句而言:由于有佛的特別加持、或特殊的教授,他們才能就在他們特殊的境遇上,當下離于彼事之纏縛,而得解脫。例如:阿那律失明,佛特別教他樂見照明金剛叁昧,並予以特別之加持;周利槃特伽阙(缺)念誦性,佛教他調息攝心、且予特別加持;烏刍瑟摩多淫,佛特別教他觀欲火以及轉火大之性;難陀心散亂,佛特別教他觀鼻端白。因此他們都可以在他們特殊的境遇或個人困難的事情上,離其系縛而得解脫:亦即,阿那律離失明系、周利槃特伽離阙誦系、烏刍瑟摩離多淫系、難陀離心散系等。
“非是常修學”:“常”,平常、一般。這些人因爲都有特殊的境遇,故他們所修的法門,並不合適一般人修。
“淺深同說法”:“淺深”,淺位及深位行人。這句之上亦應重複上一句中的“非是”兩字,亦即“非是”二字雙貫二句。此言,另外還有些法門,並非淺位及深位的行人可以同修的。“同說”即同時爲之開示,令依修行之義。這是指如:普賢菩薩之法界因深、富樓那的宿昔辯才,須菩提的解空,舍利弗的淨見等,都是深位宿修之善根,因此他們所修的法門,並不適合淺位菩薩之修行。唯有觀世音菩薩返聞自性法門,沒有這些限製:淺位菩薩、深位菩薩、一般人、特殊之人,皆可同爲開示,共同修學。
【義貫】
“誠如佛世尊詢”問“我”在此等“諸方便”之中,那一法門是最爲普遍、周圓、易入、易成,並且叁根普被,“以”此推斷論究而得“救”度“諸末劫”衆生,並且可使追“求出世間”解脫之叁乘行“人”,令其速得“成就”無上大“涅槃”之常住真“心”;對此,我的答案是:如是一切諸聖之修學中,仍是以“觀世音”之返聞自性法門“爲最”上最妙。“自余諸方便”,率“皆是”須依“佛”之特別“威神”加持、及特殊教授,方可令彼行人“即”于彼特殊之境“事”上而“舍塵勞”、離系解脫,是故並“非是”平“常”人“修學”之法門,乃屬于特殊情況,亦非可對“淺”位或一般“深”位學人“同說”或令之同修之“法”門。
【诠論】
關于二十五聖法門,除了觀音菩薩修行法門外,其他二十四聖法門,依文殊菩薩之評析,大都是特別的法門,不能普遍適合一般人,尤其是初心、淺位之人;但是亦頗有參考、啓發之功用;例如:筆者對于畢陵伽婆之身觸法門,以及大勢至菩薩之淨念相繼法門,即深受好處,頗有些體驗。再者,依法而言,發菩提心者,應法門無量誓願學,又諸菩薩于法通達之後,亦皆發心等修遍學一切法、遍成無量法門,以廣資糧,故初心人須知文殊菩薩如是評析諸聖圓通法門,是爲了凸現觀音菩薩修行法門之殊勝,但發大心之行人,不可于彼等諸聖法門妄起貶抑之心,仍須等心尊重、修學、乃至弘揚。
複次,中土禅門中有所謂“公案”者,當亦如是看待:那些公案都是前代祖師大德、師徒之間,或善知識與參學者之間,應機教學、開示悟入的案例,應也是屬于特殊的個案,然皆頗具參考的價值;但也因爲那些大都是很特殊的案例:特殊的善知識、特殊的參學者,在特殊的環境下,依非常特殊的教法,而參學者得以悟入的例子;因此,依法而言,也非一般人可以直接依行、修學的——雖然如是,但前人諸公案,對于後人還是有很大的啓發性及參考價值;但若要完全依彼而修,則有很多困難,習其精神與原則,便是效學最好的方法了。
【“頂禮如來藏,無漏不思議。
願加被未來,于此門無惑,
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難,
及末劫沈淪,但以此根修,
圓通超余者,真實心如是。”】
【注釋】
“如來藏”:“藏”,寶藏。如來之藏,圓具一切如來性德,一切衆生本自有之,只爲煩惱之所蒙蔽,不能顯發、《楞伽經》雲:“如來藏自性清淨、轉叁十二相入于一切衆生身中。如大價寶、垢衣所纏,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亦複如是,而陰界入垢衣所纏,貪欲恚癡不實妄想塵勞所汙;一切諸佛之所演說。”(《楞伽經》卷二)
“無漏不思議”:“無漏”,如來藏之本體是無漏的,而依如來藏所起之阿賴耶則是有漏。
“願加被未來”:即文殊菩薩代衆生向佛祈求加被。
“于此門無惑”:“門”,法門。“惑”,有兩種:疑惑與迷惑,疑惑能障信,迷惑能障解。若障信、解,即是障聞慧與思慧,若“聞思慧”被障,即不能進修“修慧”,因此修慧也被障了;是故,疑惑與迷惑二者會障聞、思、修。若叁慧受障,即不能“依聞思修,入叁摩地。”因此,無惑方得無障,能堪修行。
“方便易成就”:其實,這“易成就”,也只是比較而言(是與其他二十四聖法門相比),因爲此法門畢竟是無上心地法門,末世衆生,于此法門,若能有福得聞,能解其義,如理思惟,乃至成就聞思二慧,已經是甚難稀有了,更何況能進而再成就修慧,乃至得叁摩地,則更是難能可貴。何以故?末世衆生外鹜多故、心攀緣故,境擾攘故,多雜住故,心不安不靜故,多外求故,是故若能安心且一心修學者,千百人中難得一人。有心者,其勉之哉!蓋正教興衰之運,端系乎有無如法修學叁慧之人,而不在其他事業。
【義貫】
我今“頂禮如來藏”,此如來之藏本自“無漏”,具“不思議”之業用。“願”求如來“加被未來”學者,令“于此”法“門”得“無”二“惑”(疑惑及迷惑),此“方便”法門對于初心者而言,系屬“易”修、易入、易“成就”者;是故“堪以”此“教”授“阿難及末劫沈淪”之諸衆生;因此“但以此”耳“根”而“修圓通”,其效能“超”過其“余”二十四聖所修“者”;凡欲修首楞嚴大定者,成就“真”如“實”際、常住真“心”之要訣即是“如是”。
【诠論】
這一段是總結,故總歸于“如來藏”;以如來之藏,爲一切如來成佛之因,故文殊頂禮,總歸一切修學而入于歸敬此法、此理。
第四節 大衆證悟
【于是阿難及諸大衆身心了然,得大開示,觀佛菩提,及大涅槃,猶如有人因事遠遊,未得歸還,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注釋】
“阿難及諸大衆”:即與阿難同機的一類。
“身心了然”:“身”,指根身。“心”,心性。謂于修轉根身與心性之法,皆完全明白。此與前面經文所說的“身心皎然”不同,因爲前面只了解到身心“解結”的次第,那一個結先結,那一個結先解,對這“結”與“解”的先後次第皎然明白,但還不知要從哪一門入,修什麼法。現在則豁然貫通,這是由于聽文殊偈中明白地指出:“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及“成就涅槃心,觀世音爲最”等評議。因此了知所要入之門,唯在耳根,而修證之法唯在“旋流”。而且文殊偈中又說:只要一根解,六根皆解,所以得“身心了然”。
“得大開示”:因爲先前阿難等不知要從哪一門入手去修,而“冀佛冥授”,但是佛並未直接開示這個問題,而是敕令諸聖各自陳述圓通法門;然後佛再令文殊評析揀選,是藉文殊之口而開示大法。因爲要評選二十五聖法門,而令學者豁然貫通,殊非易易,非同小可,故是“大開示”。
“猶如有人因事遠遊,未得歸還”:比喻阿難及諸大衆,在一念未動以前,本是安住菩薩涅槃之本家;忽然不覺,一念無明妄動,而起叁細,繼之六大粗,于是背覺合塵,于叁界中流連妄返,就好像有人出門遠遊,無法回家,且因出外太久,連回家的路都妄了。
“明了其家所歸道路”:先前聽取二十五聖之法門,就好像旅人聽到有二十五條回家的路線一樣,就不知哪一條才是最便捷的、最直接的路徑。現在聽了文殊的評選,就完全明白哪一法門才是最便捷之道,亦即:入手處是在耳根,而其方法則是“旋流獲無妄”。
【義貫】
在文殊以偈評選法門之後,“于是阿難及”與阿難同機之“諸大衆”,豁然貫通,于修轉根“身”與“心”性之法皆“了然”明白,以“得大開示”故,而得“觀”了“佛菩薩及大涅槃”修證之路,“猶如有人因事”出外“遠遊,未得歸還”,離家久而忘記歸途,如今忽然“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普會大衆,天龍八部、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其數凡有十恒河沙,皆得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性比丘尼聞說偈已,成阿羅漢。無量衆生,皆發無等等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
【注釋】
“天龍八部”:這些是凡衆。以下有學二乘等是賢聖衆。
“皆得本心”:皆悟得本有真心,即所謂“發明心地”。
“法眼淨”:又稱淨法眼或法眼清淨;爲具有能觀了真理,無礙、無惑之眼。這在小乘爲初果見四谛之理時得之,大乘則于初地見真如時,稱爲法眼淨。
“性比丘尼”:即摩登伽女。
“成阿羅漢”:此爲藉小乘名,比稱大乘位;于大乘中,約當圓教之七信位。于“返聞自性法門”中爲當“聞所聞盡”。
“無等等”:即無等而等。“無等”,無與等,也就是:沒有人能跟他齊等;他是最高、最上的。“等”,等同、平等,齊等。此有兩層意義:一、諸佛無與等、及諸佛皆系平等。以諸佛超九界,故十法界中無與等者。再者,佛道無上,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而佛佛道同,故諸佛所證皆悉平等。是故言“無等、等”。二、相上無等、及性究竟平等。十法界中,一切相有無量差別,故于凡夫境界中,相上皆不齊等。然而諸如來所證爲心、佛、衆生叁平等,一切法于性上皆悉究竟平等,以一切相皆是如來藏妙真如性故,是故,“相有差別,性本一如”。是故言:“無等、等”。如來之無上菩提,亦複如是“無等而等”。
“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無上正等正覺。“阿耨多羅”,義爲無上;此爲相對于菩薩之“有上”而言。“叁藐”,義爲正等,此爲相對于二乘之不平等,以二乘所見爲人不平等(自他不平等)、法不平等(涅槃與生死不平等)故只求自度,不思度他。“叁菩提”:義爲正覺,此爲相對于凡夫之不覺,以及外道之妄覺。是故“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無上正等正覺)一詞,固爲表如來所證之究竟覺道,但其中亦隱含著有立有破:其所立者,即正顯如來所獨證者:其所破者,乃隱示一切凡、外、權、小(凡夫、外道、權教菩薩、及二乘)所行境界之所以非達究竟處,乃由于其爲“有上”(菩薩)、“不等”(二乘)、“不正”(外道)、“不覺”(凡夫)。
【義貫】 本節從略。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六》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