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六▪P9

  ..續本文上一頁要改過來。又,這我慢與不信也是大煩惱及大不善法,是修行的大障礙,修行者或有此二病,則很難真正起修:以不信能障聞慧及思慧,我慢則障修慧。不信即不能得正解,故障聞思二慧。我慢會令人自滿(以滿故慢),不能下心求教、虛心學習、踏實修行,故障修慧。因此,此不信及我慢,即障聞、思、修叁慧,故人若有此二病,則于叁摩地無望,乃至于一切修學亦無指望,是下劣根器,不是法器,不堪修學如來正法。是故修行者,于自心之我慢、不信,應速調伏。

  【義貫】

  “叁者、由我修習”如來藏心“本”具微“妙圓通”,究竟“清淨本”修之耳“根”性,達于藏性,以我所修清淨、無有染著,故于“所遊”化之“世界,皆”能“令”諸“衆生”破除悭貪無明,發心喜“舍身”之“珍寶”供養叁寶,並破我慢、不信,“求我哀愍”攝受度脫。

  4. 意不思議之二——隨求即得

  【“四者、我得佛心,證于究竟,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傍及法界六道衆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叁昧得叁昧,求長壽得長壽,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注釋】

  “我得佛心”:“佛心”,諸佛因地本心,指如來藏心。

  “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傍及法界六道衆生”:這是指菩薩證入本心後,即能出生一切財寶,上供諸佛,下施衆生。此是菩薩自得無貪,不但無貪,而且能積極的善施一切。

  “求妻得妻,求子得子”:這是菩薩對于凡夫之施,指財施,以妻、子、田産等皆是“外財”所攝。

  “求叁昧得叁昧”:這是菩薩對修行人、叁乘賢聖之法施。

  “求長壽得長壽”:這是菩薩對人、仙所作之內財施,以福、壽、康、甯是“內財”所攝。

  “求大涅槃得大涅槃”:“大涅槃”即無上涅槃,亦即無馀依涅槃,此是諸佛自證無上菩提所得者。故此是菩薩對修行一佛乘的大菩薩衆之無上法施。

  【義貫】

  “四者、”以“我”悟“得”諸“佛”因地本“心”,依之起修而“證于究竟”,故“能”起無上妙用,而“以珍寶”及其他“種種供養十方如來”,並“傍及法界六道衆生:”于凡夫則“求妻得妻,求子得子”,令于外財滿願;對叁乘行人則“求叁昧得叁昧”,令于法財滿願;對人、仙則“求長壽得長壽”,令于內財滿願;“如是乃至”對修行一佛乘之菩薩則“求大涅槃得大涅槃”,令滿無上菩提之大願。

  【诠論】

  第叁、第四這兩段皆是講布施,第叁段講由于菩薩威神加持之力,能令衆生不思議地舍貪行施。第四段則講菩薩自己由所證清淨,無貪故能施一切凡、聖。爲何這破悭貪而行施稱爲“意不思議”?因爲,如上所說,悭貪以無明爲體,而無明即是愚癡,是心中叁毒之一。而菩薩以其不可思議之威神力,能轉化衆生心中之貪著無明,故稱爲“意不思議”,也就是密教所說的“意密加持”。如是,觀世音菩薩的四種不思議即觀世音菩薩的“叁密”:身密、語密、意密,以此叁密加持力故,能成就世出世間無量不思議利樂有情之事。是故觀世音菩薩一切叁十二應、十四無畏等威神之力,皆以此“叁密加持”之“四種不思議”爲本。

  又,這四不思議中,爲何布施就占了兩項,即第叁、第四項(教他施與自施)?這表示了布施的重要性。布施爲何重要?因爲布施是一切世間、出世間善法的根源。世間之善人,我們皆稱爲“樂善好施”;因爲好心的人,欲令他人得快樂、得溫飽、得離貧窮、匮乏、無所依止等苦,故舍好物予人,因此樂善者必好施;而好施者,以不自私自利,而能利益他人,方能稱爲善人。這是指于世間法中施世間財。同樣的,于出世間,若無佛菩薩之布施法財,世間怎會有佛法?衆生如何能得度?故佛菩薩的法布施是出世間法的根源。也就是因爲這兩層意義,所以菩薩道的六波羅蜜中,以檀波羅蜜爲首。這也是爲何《金剛經》幾乎從頭到尾都是在講“布施”(而不是在講所謂的“空”),因爲《金剛經》是佛講給“菩薩摩诃薩”聽的,而菩薩摩诃薩最重要的工作(或修行)是什麼呢?是度衆生。菩薩摩诃薩如何度衆生呢?當然是“說法度衆生”,而“說法度衆生”即是法布施。故整部《金剛經》的主旨即是佛在教菩薩摩诃薩如何行法布施、如何度衆生。菩薩摩诃薩如是度盡無量衆生已,成就無量功德,而得作佛。因此,換句話說,《金剛經》也就是佛在教菩薩摩诃薩如何圓滿無量功德而成佛的法門,此無他,即是所謂“無相布施”。

  再者,這布施如此重要的原因,是因它能“度貪”。因爲在一切心中,這貪心最難度。若貪心斷,則離一切系縛(“離系”),得解脫。而且,一切修行人在修行上成就的次第,也是由其所斷的“貪”之層次而定;例如,若斷“欲界貪”,則能出離欲界,不再來欲界受生、輪回、受苦。若斷“色界貪”,則能出離色界,不再到色界受生、輪回、受苦。若斷“無色界貪”,則能不再到無色界受生、輪回、受苦。若斷“叁界貪”,則斷叁界分段生死之苦,證聲聞乘阿羅漢果。若斷“聲聞乘貪”,則斷二乘變易生死苦。若斷“權教菩薩貪”,則入一佛乘無上菩提之行,得疾成無上正等菩提。因此可知貪著之難斷難滅,以貪著是無始無明業習所成就。是故《圓覺經》言:“永斷無明方成佛道。”也因此可知,九法界之一切衆生,皆以其貪著之不同,而成就其法界,唯獨諸佛永離一切貪著,永斷無明,而獨爲“無所著等正覺”。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圓照叁昧,緣心自在,因入流相,得叁摩地,成就菩提,斯爲第一。世尊!彼佛如來歎我善得圓通法門,于大會中,授記我爲觀世音號;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

  【注釋】

  “我從耳門圓照叁昧”:“從耳門”,指從耳門返聞自性。“圓照叁昧”,圓照一心而得之叁昧。

  “緣心自在”:“緣心”,緣一心本源。“自在”證得自在之用。

  “彼佛如來”:即古佛觀世音如來。

  “授記我爲觀世音號”:令我于佛同號,故成爲觀世音菩薩。所以“觀世音”這個聖號是佛親自授記的。

  【義貫】

  “佛”于前面“問”我等悟十八界,誰爲“圓通”,從何方便入叁摩地。“我從耳門”起反聞自性,“圓照”一心之“叁昧,緣”于一“心”本源,而證得“自在”之用,“因入”聞性之“流”之修證“相”,而“得”首楞嚴“叁摩地”,以此叁摩地而得“成就”無上“菩提”,“斯爲第一”最妙之圓通法門。“世尊,彼”古“佛”觀世音“如來”稱“歎我善”能以智簡擇而速“得圓通法門,”而“于大會中,授記我爲觀世音號”(與佛同名),“由我觀”照耳根“聽”聞之性,照了“十方”衆生,周遍“圓明”,無不了知,無不化度,“故觀音”之“名遍十方”世“界”。

  【诠論】

  “二十五聖圓通”的陳述至此圓滿。或問:“圓通與神通一樣嗎?若不一樣,有何不同?”

  答:圓通與神通不一樣。圓通是叁乘聖人境界,神通則是凡夫、外道也可能有的,只不過凡夫外道的神通要小得多。又若有圓通則必有神通,且是大神通,以已證解脫、菩提故。然而有神通卻不一定有圓通,如凡夫、外道,乃至二乘有學、權教菩薩能有神通,但不一定圓通。

  再者,圓通者必定悟入如來藏心,依于藏心起首楞嚴叁昧,依叁昧力照破我我所、脫黏內伏、融通六根,而證圓通。而神通,若是凡夫,則有“報得”與“證得”二種。報得即是與生俱來,亦即或由前世所修,或因福報而有,例如諸天、鬼神道亦皆有“通”,即是報得之通,然其通境範圍甚小。又,近世常有說“靈通”者,那其實是“鬼靈之通”,又稱通靈者,此輩人之所謂“通”,並非依本身的修行而得,而是依附鬼道衆生之通,與鬼道溝通,藉彼鬼道之通來告知他,因而得知一些未來、或過去等事,此實與道教之乩童類似。此輩人因長期與鬼道衆生打交道,故陰氣盛,且損其人間乃至出世間之福報,學佛弟子應勿效學、親近。至于外道之神通,或依禅定、或依咒力等等,然以其爲依于邪見而修行,故無法得正解脫。

  至于內法中之神通,若依正修,爲依于禅定叁昧而起;通常是依第四靜慮(亦即色界第四禅)而起,因此若不入禅定,則不可能起神通。大家都知道:神通不是究竟,神通敵不過業力,神通本身甚至也不能令人得解脫。因此,大家也都知道:佛敕弟子不得妄現神通,不論是爲了名聞或利養,或爲了令人恭敬,甚或爲了戲耍(好玩,例如賓頭盧尊者之事);而且佛意也是爲了防止弟子或衆生不修正行,舍本逐末,因此佛教界向來有一種默契,即是不談神通,不但不談,而且好像也變成一種禁忌一般;這是佛教界的一極端。另一個極端是有些人偏好談神通;不但好談,而且愛“修神通”。然而,如前所說,神通必須依禅定才能發,但末世之好談修神通者,卻並非從修禅定入手,如此如何能通?若無禅定而言修神通,猶如椽木求魚。或許他們尚不知神通是從四禅中發的緣故吧?以上這是指某些習禅修密之好言神通者。

  另有一些人,他們說:我們修密,因此我們不須依靠禅定,而依密法就可得神通。的確,密教是有這個說法;然而,殊不知,修密者得神通,也是如法受學,依叁密加持,入“本尊叁昧”,而得神通。故說來說去,還是離不了叁昧(禅定)——只不過這時的叁昧不是“首楞嚴叁昧”,而是密教的“本尊叁昧”;因此即使是修密者,也不是隨便以散心持些咒,就可以得神通的。

  綜上所言,佛弟子須有此正知見:神通雖並非禁忌、並非不可談,但神通不是究竟、不能斷煩惱、度衆生,故不應只貪求神通靈異,不求解脫;亦不應整天好談神通。同時也要知道:神通並非可恥之事,(雖然不應貪著)。神通是修行達到相當程度之後所得的自然結果,也可說是修行的附産品,而非“正産品”。因此,若只談神通、只修神通,而不習禅定,或修禅定是爲了求神通,即是本末倒置,亦即是顛倒,如此極易落入邪道…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