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開”悟“明”覺,“銷滅諸漏”,成無漏道。今“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即以照破“法”塵生滅妄相之本修“因”是“爲”最“上”之法。
【诠論】
“滅定盡”:《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叁說:
“雲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貪,未離上貪,或複已離,由止息想作意爲先故。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此定唯能滅靜轉識,不能滅靜阿賴耶識。”
今試簡釋此段論文如下:
“雲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貪”:謂行者入于無色界的第叁定(無所有處定),然後離于對此定的貪著。
“未離上貪”:“上貪”指對第四定的貪,因第四定是在第叁定之上,故名爲“上”,第四定稱爲“非想非非想定”。此句言:但是尚未離于對上地“非想非非想處天”的“貪”。
“或複已離”:或者已離于對“非想非非想處天”的貪,亦可。
“由止息想作意爲先故”:“想”,指想心所。此謂,以止息一切心行中的“想心所”,以這樣的“作意”當作先導:亦即,須先起此“止息想心所”之作意,方能起修此滅盡定。
“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靜”是止息,“不轉”是不起現行。此句言:等修到了一切心法(指前六識及第七識),以及全部的心所有法都寂滅靜止了、不再起現行,此定心便稱爲“滅盡定”。
“此定唯能滅靜轉識,不能滅靜阿賴耶識”:“轉識”指前七識,又稱七轉識,以前七識是由第八識所轉生,故稱“七轉識”。“阿賴耶”,即藏識,亦即第八識,阿賴耶有“我、愛、執、藏”之四義;以一切衆生執此爲“我”,貪“愛”此識,此識能“執持”有情之身根令不壞散,及至于命盡之時;又,此識能積“藏”有情所造的一切業,令不散失,故此識爲有情一切業力及習氣貯藏之所;一切有情之墮生死,以及能否證涅槃菩提,皆由此識中所積存之染淨業習之所感、所牽引、所推動。《瑜伽師地論》此句之義謂:滅盡定只能寂滅靜止前七識,但並不能寂滅靜止第八識,也就是說,滅盡定並不能滅八識中的習氣。因此二乘之聖人雖能入滅盡定,但也不能以彼定力滅習氣,故他們只能得有馀依涅槃,而不能得無馀依涅槃;若要得無馀依涅槃,則必須能滅八識習氣才行,但這只有以佛及大菩薩的金剛喻定,或首楞伽摩叁昧才能作到。故《楞伽經》說:“一切煩惱習滅,我稱爲涅槃。”此處“煩惱”指前七識及諸心所,“習”指第八識中之習氣。“涅槃”指無上大涅槃,亦即無馀依涅槃。
又,《成唯識論》說:
“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已伏或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爲先。令不恒行、恒行染汙心心所滅,立滅盡名。令身安故,故亦名定。由偏厭受想,亦名滅彼定。”
“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謂能入此定者,唯有聖人,在聲聞中,須是四果之“無學”聖人,若是“有學”,則必須是叁果阿難含以上,至于初果及二果聖人則尚無能修入滅盡定,以初果二果仍須來欲界受生,故仍有“異生性”,因此不堪能修此定——此爲依窺基法師之《成唯識論述記》所說。
“已伏或離無所有貪”:若行者已經伏了,或能離于對“無所有處天”的貪著。
“上貪不定”:但對上界“非想非非想處天”的貪則不一定,謂或已離此貪,或尚未離,二者皆可。
“由止息想,作意爲先”:先由止息心行的“想心所”,這樣的“作意”來起修。
“令不恒行、恒行染汙心心所滅”:令“不恒起現行”的前六識,及“恒起現行”(一直不斷在起現行)的第七識(染汙末那識)等之心王及心所都寂滅了。因爲前六識須對境方生,故不是“恒起現行”:而第七末那識則不論是現前有境或無境,一直都是恒起現行的,故第七識稱爲“恒行之染汙識”。
“立滅盡名”:所以施設這個定爲“滅盡”之名。
“令身安故,故亦名定”:因爲此定能令五蘊身得安穩,故亦稱爲“定”。
“由偏厭受想,亦名滅彼定”:“彼”指受與想。由于受想二心所,于諸有情之擾動最爲深遠,可說是有情生死之根源;因爲一切有情之所以會于生死而不厭,即是貪著叁界之種種“受”:由貪受故,不舍生死。又,一切有情心想不絕,以有種種想,故有種種法,乃至種種衆生。故此經雲:“一切衆生皆由想生。”,乃至無想天之“無想”,仍是屬于一種“想”,是爲“無想之想”,仍是有爲、有漏,故聖人不修無想定。《俱舍論》卷五說:諸入無想定的異生,“彼執無想是真解脫”(計執“無想處”是真涅槃),又說:“故得此定必不能入正性離生”(“正性離生”即入見道聖流,斷“見所斷煩惱”之生。此即言,若人入此“無想定”,即不能入聖流、證聖道,永遠與聖道無緣,以其邪見計非涅槃爲涅槃故。)“以諸聖者于無想定,如見深坑,不樂入故。”(因爲諸聖人見“無想定”有如一個大陷阱,所以不喜歡入此定)“要執無想爲真解脫,起出離想而修此定,一切聖者不執有漏爲真解脫及真出離,故于此定必不修行。”(以上引《俱舍論》)
再回到本題:“滅受想定”(滅盡定)。前面引《成唯識論》中說,由于聖者修滅盡定時,雖然彼定能令一切心心所都滅盡,但在一切心所有法中,諸聖者“偏厭受想”二種心所(以受想二心所對證涅槃的妨害最大,而且對有情生死的影響也最巨故),因此“滅盡定”才又名爲“滅受想定”。是故須知。雖名爲“滅受想定”,但其所滅者不只是受與想兩個心所而已,而是除了第八識以外,其他前七識的一切心心所都滅,只是由其勢力強者、較重要者(即受與想二心所)而得名。又雖名爲“滅盡定”,然並非真正一切滅盡,只是前七識的心心所滅了,至于第八阿賴耶則不滅。又欲入此滅盡定須“或依非想非非想處相而入于定,或依滅盡相而入于定。”(《瑜伽師地論》卷十二)。
以上簡述“滅盡定”。經上說,迦葉尊者現在雞足山中,等待彌勒菩薩下生成佛,以便傳釋尊之袈裟給彌勒。迦葉尊者所入之定即是“滅受想定”:由此可見,聖者入此定後,並非“一切盡滅”,他還是可以出定,以作弘法利生之事業。
B. 五根圓通
7. 眼根圓通 (阿那律陀尊者)
【阿那律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出家,常樂睡眠,如來诃我爲畜生類。我聞佛诃,啼泣自責,七日不眠,失其雙目。世尊示我樂見照明金剛叁昧;我不因眼,觀見十方精真洞然,如觀掌果。如來印我成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旋見循元,斯爲第一。”】
【注釋】
“阿那律陀”:又譯爲阿
(
:nóu)樓陀,義爲無貪(不貧窮),或如意(于世間受用如意可得)。因爲過去劫爲樵夫,時大旱饑荒,阿那律以自己所要吃的一團稗飯(小米飯)供養乞食七日不得的辟支佛,而感得九十一劫不受貧窮的果報,得如意樂。阿那律爲白飯王之子,故也是佛的堂弟。
“常樂睡眠”:睡眠也是五欲(財、色、名、食、睡)之一,叫作睡眠欲,以欲界的有情皆有睡眠的貪欲,而以睡眠爲樂,故稱睡眠欲。又睡眠也是五蓋(貪、嗔、睡、掉、疑)之一,稱睡眠蓋,以睡眠能蓋複本心之明,故稱睡眠蓋。又,睡眠依法相來說,屬于大昏沈、大無明;人入睡以後,除有呼吸外,有如死後之中陰身,其心識則隨業飄蕩,虛妄造作,毫無自主能力,故多睡、愛睡,增長無明,汩沒心光,退沒精進,遮障覺道。所以修行人,尤其是出家人,最忌貪睡、多睡。如今末法時期,大道場越來越少,很多出家人都獨居、獨修,這本是非常好,因爲近于阿蘭若行。但若因獨自一人,沒人管,而懈怠多睡,則辜負了出家修道之本意。故佛說:“勿以睡眠因緣,致令一生空過也。”因爲睡眠即是昏沈蓋,亦是無明的現行,能障奢摩他道,且能障明覺,故在佛法中的修行是非常重要的課題,因此,將在後面的“诠論”中,再進一步申論之。
“我聞佛诃,啼泣自責”:這是有善根的人才能這樣。有什麼善根呢?有“有慚、有愧”的善根,因爲有慚有愧,因而作錯了事被诃責,而能慚愧、反省,從而自責;更不會因被責而對師長起怨恨之心。(當今末法時期,人根轉鈍,作弟子的,即使作錯了事,師父都說他不得,更加是罵不得,美名之爲“臉皮嫩”、“自尊心強”,其實是正好相反,是臉皮厚、無慚無愧、不聽教誨。鈍根障重之人,作錯事時都說他不得,更何況是參究時的當頭棒喝,如何承當得起?末法時期,你到哪裏去找一個願聽人家勸、能受教的人?實在稀有難得,大多我慢、自高,難調難伏;佛弟子衆既多如是,也難怪正法要沈沒爲末法了。)
“如來诃我爲畜生類”:阿那律樂睡眠,不僅平常多睡,連聽佛講經時也愛睡,因此遭佛诃責。佛诃阿那律之偈爲:“咄咄何爲睡?螺獅蚌蛤類,一睡一千年,不聞佛名字。”
“樂見照明金剛叁昧”:這是這個叁摩地(叁昧)的名字。“見”,是指見性。“照明”,指照明自性。“金剛”,是決定、堅定、無動無壞之義。“見”有兩種,一種是往外見塵,一種是往內見性;後者即是所謂的“返觀內照”,也就“返流照性”,或如觀音菩薩修行法門所說的“入流”。而此金剛叁昧之“見”,即非用眼根來見(因阿那律的扶塵根已壞,故不能再用),而是用本有智光之見;以本有智光之見,返照本性本明,一念心通,叁昧成就,心光獨露,靈光獨耀,即能照徹叁千大千世界,故于十方界,無不洞然。
“精真洞然,如觀掌果”:“精”,指樂見照明之見精,或精明。“真”,真實,表所見爲當下十方之實相,而非虛妄之幻相。“洞然”,明白、清楚。“掌果”,掌中之果,猶雲:“如觀掌中之物”,那樣清楚且親近,並非覺得很遙遠而顯出任何視線不明;換言之,“就如同在眼前一樣”,一目了然。
“旋見循元”:“旋”,旋轉,回旋。“見”,見精。失明之人,扶塵之眼根雖壞…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