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四▪P14

  ..續本文上一頁佛開示說:若知真爲本有,達妄本空,則因緣與自然之說,俱爲戲論。若不離戲論,則終難入真,與道乖隔。

  再者,富樓那之四疑,歸類則爲:執因疑果,以因地的知見來判斷果地的境界,他又疑“妄”有因。阿難則執權教以濫外道。總的來說,兩人都是耽著戲論。故佛教誨說:戲論不但無功,且有礙真如、真修。若不舍戲論,則曆劫徒勞,終無實證;若能舍戲論,則狂心頓歇,歇即菩提。佛雖對著阿難說這些話,但此言之對象實則包括富樓那,以及諸與會大衆。又,戲論之習氣,即是依于言說思議;故若能離于戲論,即是頓離一切言說、思議,而頓入不思議、離念、無念之境界,如是即契入真如法性,而入于諸佛境界矣。所以離戲論之境界,實是頓悟一切凡夫、外道、二乘、權教菩薩之頓教直指之大法門;以上上根人一聞此教,即能契入,故稱彼上上根人爲如來種性。

  【“我今猶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賜與華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惟願如來不舍大悲,示我在會諸蒙暗者,捐舍小乘,畢獲如來無余涅槃本發心路。令有學者,從何攝伏疇昔攀緣,得陀羅尼,入佛知見。”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在會一心,伫佛慈旨。】

  【注釋】

  “旅泊之人”:旅行漂泊之人,行無定處,不知所之。比喻衆生于六道漂泊,不知終于何所。

  “天王”:比喻如來。“佛”一詞,較古的翻譯也有譯成“天中天”的。

  “華屋”:比喻如來藏之無上理。

  “雖獲大宅,要因門入”:雖然有了目標,但還是要有方法。譬如雖知寶藏之處所,若無方法及工具,亦不能開采、提煉而得其寶。

  “捐舍小乘”:“捐”,棄。棄舍小乘,回小向大,不住化城,發大菩提心,趣求無上菩提。您看,阿難以小乘人都要回小向大,求大菩提;而當今之世,卻有許多人反而勸人修學小乘,甚至以受小乘戒爲高、爲榮,實在是“回大向小”,如是愚癡顛倒,辜負如來最重要的苦心——所謂一切如來皆爲“一大事因緣”而出世之苦心。

  “一大事因緣”者何也?——一切衆生皆有佛性,一切衆生畢竟成佛也!然而若不依止如來而修學大乘,如何堪作佛?倘若依止小乘,或依止外道,或依止世間法,或雜修外道法、雜行世間事業,或佛道不分、儒佛不分,如是等不正知見,如何能入佛知見?如何堪作佛?爲今之計,唯有一時息心,將小乘、外道、邪道、世間等的演若達多狂心,一並歇去,方得“本頭”。否則即使曆劫勤苦,也只如蒸沙,欲成佳馔,了不可得。

  “畢獲如來無余涅槃本發心路”:“畢”,畢竟,究竟之義。“如來無余涅槃本發心路”,即如來無上菩提之密因。

  “有學者”:即小乘未證阿羅漢者。阿羅漢稱爲“無學”,其實只是在小乘中得如是名稱而已,阿羅漢若回小向大,趨向無上菩提,則非無學矣!因爲光是一項等空遍界的平等大悲就不是那麼容易學得的,更何況佛的十力、十八不共法等。

  “從何攝伏疇昔攀緣”:“攝伏”,收攝降伏。“疇昔”,往昔。“攀緣”,指六識心,以六識心皆攀緣諸塵境界而起。苦得攝伏攀緣,亦即同于狂心頓歇。

  “得陀羅尼”:總持,在此爲指如來藏,以如來藏能總持一切法。承上,若得攝伏攀緣心,狂心頓歇,不往處馳,故能返觀內照,得自本心;若得本心,即能總持一切法,故稱爲得陀羅尼門,總持門。

  “入佛知見”:若得本心之總持門,即能速入佛知見,而不住二乘知見。

  “在會一心,伫佛慈旨”:“在會”,與會者。“伫”,等待。

  【義貫】本節從略。

  【爾時世尊哀愍會中緣覺、聲聞,于菩提心未自在者,及爲當來佛滅度後末法衆生,發菩提心,開無上乘妙修行路,宣示阿難及諸大衆:“汝等決定發菩提心,于佛如來妙叁摩提,不生疲倦,應當先明發覺初心二決定義。”】

  【注釋】

  “于菩提心未自在者”:于修證無上菩提秘密之因地心,尚未得自在者。因爲雖然已得圓解,但仍未得修門,未起真修,故尚未真正入于菩提密因的境界,故未能自在無礙,遇逆境、逆緣亦仍難免退失。

  “當來”:將來。然而當來與將來有所不同,將來爲中性之詞,當來則有必然之義在內。

  “汝等決定發菩提心”:決定發求無上菩提心,不願終止于化城。

  “應當先明發覺初心”:“覺”,菩提。應當先明了發起菩提最初的因地心。

  “二決定義”:此二義爲:一、應決定依不生滅心而求菩提,不應依生滅之心而求。二、應決定棄舍諸有爲相,以此發心而求菩提。下文佛即詳示此二義。

  【義貫】本節從略。

  1.初心之第一決定義——

  A.決定不以生滅心求佛果

  【“雲何初心二義決定? 阿難,第一義者:汝等若欲捐舍聲聞,修菩薩乘,入佛知見,應當審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爲同爲異?阿難,若于因地以生滅心爲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以是義故,汝當照明諸器世間,可作之法,皆從變滅。

  阿難,汝觀世間可作之法,誰爲不壞?然終不聞爛壞虛空。何以故?空非可作,由是始終無壞滅故。”】

  【注釋】

  “以生滅心爲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以生滅心求不生不滅,無有是處,爲什麼?因爲“如是因、如是果”故。“因”若是生滅,絕不可能得不生不滅之“果”,因果之性不相當故。所以欲求無上菩提不生不滅的境界,決不能以生滅心去求,否則決求不到。什麼是生滅心呢?簡言之即妄想分別之心,或是依于六識之心,或是依于見聞覺知之心;詳言之,即以凡夫(貪著塵俗)、或外道(計著邪因)、或聲聞、緣覺(計著能所)等的戲論之心,皆是生滅心。若依于如是等心去求無上菩提,了不可得。

  “可作之法”:“可作”,即有能作、所作者。

  “然終不聞爛壞虛空”:“終”,始終,後來之義。“爛壞”,即變異而壞滅之義。但我們從來也沒聽說過有爛壞的虛空。

  “由是始終無壞滅故”:“始終”,從始至終。所以虛空從頭到尾也不會壞滅。

  【義貫】

  “雲何” 爲“初” 發菩提 “心” 于“二義” (兩個方面)須作“決定” 不能含混?“阿難,第一義者” (第一方面):“汝等若” 真誠“欲捐” 棄“舍”掉“聲聞” 乘,而進“修菩薩乘”,以求能“入佛” 之“知見”,則“應當審” 細“觀” 察你們自己“因地” 之“發心” 究竟 “與” 如來的“果地覺,爲同爲異?

  阿難,若” 你們“于因地” 時,“以” 凡、外、權、小“生滅” 攀緣的六識“心” 作“爲” 你們的“本修因”,以此,“而” 欲“求佛乘不生不滅” 之無上覺悟境界,“無有是處”。

  “以是義故,汝” 等應“當” 觀“照明” 了“諸器世間” 所有“可作之” 有爲“法,皆從變滅。阿難,汝” 且“觀” 此“世間” 中,所有“可作之法,誰爲不壞” 滅者?“然” 而我們“終不” 曾“聞” 有“爛壞” 之“虛空。何以故?”以虛“空非” 爲“可作” 之法,無能作、所作,“由是” 虛空從“始” 至“終” 皆“無壞滅故”。

  【诠論】

  這一節經文中,佛開示說:發菩提心是要有條件的,並不是說:“我要發菩提心”,或“我已發菩提心”,這就可以了。你已發菩提心?你怎麼發?發對了嗎?如何征驗你的菩提心是發對了,或你是真正發了菩提心?即用佛在此所說的這“初心二決定義”(亦即,兩種決定應有的條件),這兩個條件若都具備了,才算真正發起菩提心。哪兩個條件呢?

  一、不依生滅之心而發菩提心,也就是不依凡、外、權、小妄想攀緣的六識心,而發菩提心,說即是《金剛經》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更進一步言,即《楞伽經》所說的“離心意意識”。

  二、決定捐棄諸有爲相,而發菩提心。捐棄諸有爲相,即是不住、不著、不依、不緣諸有爲相(五欲、六塵、六根、六識),如是而發菩提心,是真發菩提心。若仍住著有爲相,貪戀不舍,是不得名爲發菩提心。

  是故當知,當今世人皆以爲發菩提心很容易,亦不知發菩提心還是有條件的!由此看來,真發菩提心,實在不簡單,無怪乎經中說:“發心畢竟兩無二,如是二心先心難”。若真是如是發心,則是已經與佛同心,與不生不滅相應,是故無上菩提決定當得,不在遙遠。值此末法,亦願冀真修者,皆得如是發心,則如來家業荷擔有人,法燈不絕、佛種不斷矣!

  B.決了五濁生因,伏還無生滅性

  【“則汝身中,堅相爲地,潤濕爲水,暖觸爲火,動搖爲風。由此四纏,分汝湛圓妙覺明心,爲視、爲聽、爲覺、爲察,從始入終,五疊渾濁。

  雲何爲濁?阿難,譬如清水,清潔本然,即彼塵土灰沙之倫,本質留礙,二體法爾,性不相循。有世間人取彼土塵投于淨水,土失留礙,水亡清潔,容貌汩然,名之爲濁。汝濁五重,亦複如是。”】

  【注釋】

  “由此四纏”:“四”,四大。由此四大假合互相纏結。

  “從始入終”:“始”,指一精明。“終”,指六和合。從一精明而入六和合。

  “五疊渾濁”:五種重疊,渾濁不清。

  “譬如清水”:喻真純之心。

  “塵土灰沙之倫”: “倫”,類。塵土灰砂喻四大。

  “本質留礙”:其本質都是有留滯隔礙之性。

  “二體法爾,性不相循”:此二法之體,法爾本然,其性本來就互不隨順。“循”,順也。

  “汩然”:“汩(gǔ)”,亂也。“汩”從曰,與汨羅江的汨不同;“汨從日,音覓。

  【義貫】

  “則汝身中,堅相” 之肌肉筋骨“爲地” 大,“潤濕” 之津液精血“爲水” 大,“暖觸” 之燥熱溫度“爲火” 大,“動搖” 之氣息“爲風” 大。“由此四” 大假合,互相 “纏” 結組織成身,“分” 開“汝” 原本“湛圓妙覺” 一精“明” 之“心”,成“爲” 眼之“視、爲” 耳之“聽、爲” 鼻、舌、身之“覺、爲” 意根之照“察,從” 一精明之“始” 而…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