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四▪P15

  ..續本文上一頁“入” 于六和合之“終,五” 種重“疊渾” 然不清而成“濁” 相。

  “雲何爲濁?阿難,譬如清水” 之性,“清潔本然,即彼塵土灰沙之倫”,其“本質” 則爲“留” 滯隔“礙”,能障真性,此“二” 法之“體,法爾” 本來即“性不相循。有世間人,取彼土塵,投于淨水”(喻起妄亂真),而令泥“土失” 去“留礙” 之性,“水” 則“亡” 其“清潔” 之相,其“容貌” 變成“汩然” 渾亂“名之爲濁” 水。而“汝” 心水之“濁” 相共有“五重,亦複如是”。

  【“阿難,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相織妄成,是第一重,名爲劫濁。汝身現抟四大爲體,見、聞、覺、知壅令留礙,水、火、風、土旋令覺知,相織妄成,是第二重,名爲見濁。

  又汝心中憶識通習,性發知見,容現六塵,離塵無相,離覺無性,相織妄成,是第叁重,名煩惱濁。

  又汝朝夕生滅不停,知見每欲留于世間,業運每常遷于國土,相織妄成,是第四重,名衆生濁。

  汝等見、聞元無異性,衆塵隔越,無狀異生,性中相知,用中相背,同異失准,相織妄成,是第五重,名爲命濁。”】

  【注釋】

  “空見不分”:“見”,見精。在八識中,所見的虛空(相分),與能見的見精(能見分)交織纏雜不分。

  “有空無體,有見無覺”:雖現有虛空之相,而無實體,雖現有能見之相而無真覺;因爲此能見之見精(見分)與所見的虛空(相分),皆是第八識中一念無明所起,循業妄現,皆是第八識本識之所變現,是故“能”與“所”雖現有相,然皆無實體.

  “相織妄成,是第一重”:承上,此八識中最初的能所(見、相二分),一爲妄色(虛空),一爲妄心(見精),兩相夾纏交織,虛妄而成一體,即是最初第一重之渾濁,以其渾濁真性,遮蔽妙明,故稱爲濁。

  “名爲劫濁”:劫濁爲五濁之始,也是五濁之總相;爲何會有濁相?一切世間爲何會成渾濁,完全由于最初一念無明妄動,轉本妙明而爲妄能、妄所(見分、相分),而此二妄相又互相糾纏不清,更擾動本明之心水,而令成渾濁之相,此心水一被攪渾,就再也難以平息、澄清,因此就再也無法明鑒一切法了。由于此最初之濁相一生,則長劫難清,令衆生無量劫妙明隱蔽,無法再現,故稱此總相爲劫濁。這劫濁相即當于“叁細”的無明業相、轉相(能見相)、及現相(境界相)。

  “汝身現摶四大爲體”:“摶(tuán抟)”,抟取。抟取四大,妄成自體。

  “見、聞、覺、知壅令留礙”:于是原來的一精明,就分爲見、聞、覺、知、嘗、嗅之六精,而壅塞了精明之體,令成留礙之相。

  “水、火、風、土旋令覺知”:“旋”,轉。地水火風本是無覺知的,但因“有知”與“無知”夾纏不分,故轉內四大爲有覺知體。

  “相織妄成,是第二重”:有知與無知相織,妄成渾濁之相,這是第二重的濁相。

  “名爲見濁”:“見”,因有見聞覺知等種種虛妄知見,諸見渾濁,故稱見濁。這相當于六麤(粗)的智相及相續相。

  “憶識誦習”:“憶”,憶念過去所緣境。“識”,了別目前所緣境。“誦”,言也,論也。“誦習”,猶言思議,謂思議未來之事,而習以爲常。

  “性發知見”:“性”指六識之性,“知見”,見聞覺知嚐(嘗)嗅六種妄覺。謂,六識之性託于六根,而發爲見聞覺知等六種妄覺。

  “容現六塵”:“容”,容納。“現”,出現。容納現出六塵之相與境。

  “離塵無相”:指六識若離六塵境,即無識相可得。

  “離覺無性”:“覺”,指六識之妄覺。“性”,指塵性。謂六塵若離于六識之妄覺,則能取不生,所取亦空,故無塵性可得。

  “相織妄成,是第叁種”:妄塵與妄覺夾纏相織,成爲第叁重之渾濁相。

  “名煩惱濁”:這相當于六粗相的執取相及計名字相。

  “生滅不停”:指末那心中,妄念之生住異滅之相,相續不斷。

  “知見每欲留于世間”:“知見”,貪生怕死之見。“留”,長存、常住。謂依于衆生貪生怕死的我相知見,總想恒常留在世間。

  “業運每常遷于國土”:“業”,業力。“運”,運行。“遷”,轉生。然而事與願違,由于業力之運行,常常遷移轉生于國土之中其他道上。

  “相織妄成,是第四重,名衆生濁”:謂妄身與妄心,一常遷徒、一常欲留,沖突交雜相織,故成衆生六道來往之濁相。

  “汝等見、聞元無異性”:汝等的見聞覺知,原來是一體,並無異性。

  “衆塵隔越,無狀異生”:“無狀”,無因。然以衆塵于中相隔,令見聞覺知不得互相逾越,因而無端令差異之相産生。

  “性中相知”:然以諸法之性而論,六精原是一體,故覺知本是相通、相知的。

  “用中相背”:然若據用而言,原本一精之體既已成六用,便有分彼此,而互相違背之處。

  “同異失准”:“准”,定准。此六用之“同”與“異”因而失去定准。因性本相同,今由相隔而相異,故說不得它們是同,也說不得它們是異,因此同與異之間便無定准可說,亦即,不能確說。

  “相織妄成,是第五重,名爲命濁”:六精之體與用,一同一異,交雜相織而成命濁之相。這命濁與前面的衆生濁,即通于六粗之起業相及業系苦相。

  【義貫】

  “阿難,汝見虛空遍十方界”,在八識中所見的虛“空”(相分)與能“見”的見精(見分)交織“不”能“分”出彼此邊際,雖現“有”虛“空”之相,而“無”實“體”可得,雖現“有”能“見”而“無”真“覺”,如此能見之見精與所見之虛空“相織”而“妄成”一體,渾濁真性,隱蔽妙明,遂成濁相,“是”爲“第一重”之濁相,“名爲劫濁”。(以妄生能所,故成自心永劫之濁,是爲劫濁。)

  “汝身現抟”取“四大爲體”,本來之一精明分爲“見、聞、覺、知”、嘗、嗅之六精,“壅”塞精明而“令”成“留礙”之相。“水、火、風、土”本爲無覺知之物,以交雜“旋”轉而“令”成爲似有“覺知”之體,有知與無知夾纏“相織妄成”一體,而混亂真性真見,“是”爲“第二重”濁相,“名爲見濁”。(以妄有見聞覺知,而更生種種虛妄之見,而壞真見,故成見濁。)

  “又汝心中”追“憶”過去、“識”別現在、“誦習”未來之境,六識之“性”讬于六根、“發”爲“知、見”、覺、聞、嘗、嗅六種妄覺,“容”納“現”出“六塵”之相,六識若“離”六“塵”境界,即“無”識“相”可得,六塵若“離”六識妄“覺”,則“無”塵“性”可得,(是故六塵與六識互相依他起,皆無自性,本是虛妄),而妄塵與妄覺“相織妄成”一體,“是”爲“第叁重”之濁相,“名煩惱濁”(以分別叁世六塵故成塵勞煩惱,染濁自心。)

  “又汝”從“朝”至“夕”,末那心中,妄念“生滅”相續“不停”,依于衆生貪愛之“知見,每欲”恒常“留于”此“世間”,然以“業”力之“運”行“每常”舍生趣生“遷”移“于國土”之六道之間,如是妄身與妄心,一常遷、一欲住,交雜“相織”而“妄成”生死往來之相,“是”爲“第四重”之濁相,“名衆生濁”。(以六道往來生死,其次數衆多,故是衆生濁:終生者,衆多生死也。)

  “汝等”之“見、聞”覺知等,“元”是一體,本“無異性”,然以“衆塵隔越”心之一體而成爲六精,令“無狀”而差“異生”。然以本“性中”而論,六精原是一體,故其覺知實“相”通而相“知”,若據“用中”而言,一體即已成爲六用,便有彼此之分而“相”違“背”,此六精之“同”與“異”因而“失”去定“准”,不得複言是同是異,一同一異交雜“相知妄成”渾濁之體,“是”爲“第五重”濁相、“名爲命濁”(命者,衆生之總報,即雖具一精明,而成六和合,隔礙不通,故令原本等空遍界之真如,所起之用只如一浮漚體,此乃衆生法身慧命之總濁報之相,故是命濁——非同其他經所說壽命短也。)

  【诠論】

  “五濁”在其他經上也有,但其解釋的方式與內容皆與本經有所不同,其他經之解釋通常是指外相上的,即所謂“五濁惡世”。而本經的解釋,則是指內在的濁相,亦即是心識上的濁相,因此可說,本經所說之義,是更爲根本的意涵。因爲一切皆以心爲本,而且,一切法皆是自心所現,所以依本經而言,這“五濁”不在別處,乃在自心本識所現,所以自身、衆生、世界等濁相皆源于自心本識。因此可知,本經所示者,真是一乘究竟之旨,一切皆直指本心。

  【“阿難,汝今欲令見、聞、覺、知遠契如來常、樂、我、淨,應當先擇死生根本,依不生滅,圓湛性成:以湛旋其虛妄滅生,伏還元覺;得元明覺無生滅性,爲因地心,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注釋】

  “應當先擇死生根本”:“擇”,揀擇、挑去。“死生根本”,即五重相織之濁相。

  “依不生滅,圓湛性成”:依于不生滅之本來圓滿湛然之性,以成就觀行。

  “以湛旋其虛妄滅生”:“湛”,不生滅之圓湛性。“旋”,轉。以不生滅的圓湛之性而轉其五濁虛妄之生滅。

  “伏還元覺”:止伏攀緣混濁之識心,令還歸元本之覺性。

  【義貫】

  “阿難,汝今欲令”六根之“見、聞、覺、知”之性,“還契”十方“如來”所證之“常、樂、我、淨”之德,則“應當先擇”去五重相織之“死生根本”,而“依”于“不生滅”的“圓”滿“湛”然之“性”,以“成”觀行:即“以”不生滅圓“湛”性而“旋”轉“其”五濁“虛妄滅生”之相,止“伏”攀緣奔竟混濁之識心,令“還”歸“元”本“覺”性,“得元”來妙“明”本“覺”之“無生滅性”,以“爲因地”修心之“心”(此爲十信滿心位)。“然後”自可(曆經五十五位之真菩提路)“圓成果地”之“修證”。

  【“如澄濁水,貯于靜器,靜深不動,沙土自沈,清水現前,名爲初伏客塵煩惱。去泥純水,名爲永斷根本無明。明相精純,一切變現,…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