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推到微塵;因爲分析色法,分析到最後,就快變成虛空了,所以稱爲“鄰虛塵”;若將鄰虛塵再分析下去,豈不亦成虛空?所以他們的結論是:“將色塵一再分析,到最後會變成虛空(回到虛空)。”因此他們便把虛空當成色法的本源,且更進一步而執說:一切“色法”是從虛空中來(從虛空中生);以其生時是從虛空中來,故滅時還是回到虛空中去(如分析色塵成空可知)。然而須知,虛空即是無,若說色從空生,即有二過:一、“無能生有”,亦即“有法”可不從因緣生,諸法可以非因非緣從空而出;如是則石頭中爲何不生出乳?既然不須因緣而能生的話,石中應可出乳。二、“無情能生有情”,因爲虛空是器界、是無情,如何能生出有情之五蘊色身?果如是者,則竹林可生出豬羊,而人也不必再結婚交合而生男育女了。有如是等過,故不應言:“空能生色,色從空生”。這些都是外, 道淺智者愚妄計執之言。
交光法師在《楞嚴經正脈》中,說我國的儒道二家也有類似西域“色從空生”之說,他說:“此方儒道經書不一,而意旨皆謂:“虛以生氣,氣以成形,是萬相固本于一氣,而一氣乃始于太虛。””若欲入如來智,泛如來無上覺海者,于此等虛妄計著,應速舍離;何以故?分別空華故——空華已是虛妄,本無有實,你再去研判,分別它究竟是從哪裏生出來的,豈非妄上加妄?
【是故當知:色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注釋】
“色陰虛妄”:“虛”者,其體本不生;“妄”者,循業幻現,爲衆生本識中業相及轉相二種勞相所現。
【義貫】
佛言:“是故當知:”一切衆生之“色陰”,體本“虛” 寂,循業“妄” 生,“本非” 由能造之“因緣” 所造,亦“非” 無因無緣“自然” 而有之“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乃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隨業緣而幻現之相,相妄性真。)
【诠論】
關于“因緣所生”及“非因緣所生”,可參考《中觀論》及《十二門論》。此二論依于第一義而廣論因緣。論中言一切法非從因生,非從緣生;若從因生,則因中自有果,因中若已有果,則“因”不應仍名爲“因”,當名爲“果”;是故知因中無果。因中既無果,則不應言“果”從因生;若不能言果從因生,則“法非從因生”。
其次,若“法從緣生”,則“緣”中應有果;緣中若有果:則不複仍名爲“緣”,應名爲“果”;故緣中無果。緣中若無果,則不得言“果從緣生”;果若不從緣生,則“法非從緣生”。
例如說“酪從乳生”,然乳中實無酪;乳中若有酪,不應仍名爲乳,應名爲酪;是故不應言酪從乳生。
然而亦不應言“果不從因緣生”;“果”若不從“因”生,則應隨處皆有此果;而事實不然;是故果亦非“不由因生”。如言“酪不由乳生”,亦如是:酪若不由乳生,則石頭亦應可出酪;是故不應言“果不從因生”。“果不從緣生”,亦如是。是故不應言“果不從因生”或“不從緣生”。是故當知,果非從因緣生,非不從因緣生,虛妄和合而現有生。
2.受陰本如來藏性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調適,忽如忘生,性無違順。其人無故以二手掌于空相摩,[于二手中(注:在本書中沒有這幾個字,而在其他經書中有這四個字。故這裏作說明)]妄生澀、滑、冷、熱諸相。受陰當知亦複如是。】
【注釋】
“手足宴安”:“宴”,即是安,喻真如不動。
“忽如忘生”:“忘生”,如無所生,覺本不生。喻心體離念,本無受陰。
“性無違順”:“性”,爲其所感受之性。“違”,爲苦受之性。“順”,爲樂受之性。性無違順,即無苦無樂;本無受陰,故其所受性即不苦不樂,有如舍受。
“其人無故以二手掌于空相摩”:“無故”,本在一真之境界,所謂“法界無事”,然而忽以無明力驅使,無端起念,念中帶妄。“于空相摩”,依無明所起妄念所使,而起妄爲。“以二手掌”,指本無外觸塵介入,此塵純自身妄造所化,並無外實法可得。
“妄生澀、滑、冷、熱諸相”:“諸相”,諸觸之相。有觸則必有受;然此等觸及受,皆非從外來,皆是此人自作而自受者也。“妄生”,本是一真,而起念妄造,乃而生九法界境界;此諸境界,本無有生,而以無明力妄爲,令“似”有生,非真生,故稱妄生。“澀”,喻凡外叁途之苦受。“滑”,喻人天之樂受。“冷”,喻二乘之枯受。“熱”,權教菩薩之榮受。
【義貫】
佛言:“阿難,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調適” (契合真如不動),“忽如忘” 一切“生”,(心體離念,本無受蘊),故其所受“性” 都“無違” 或“順”,無苦無樂,如得舍受。然“其人” 忽以無明力而“無故” 自“以二手掌于空” 中互“相摩” 擦,于是于其二手中“妄生澀” (叁途苦受)、“滑” (人天樂受)、“冷” (二乘枯受)、“熱” (權教榮受)等“諸” 觸之“相”。一切衆生“受陰” 之産生“亦複如是”:非從外來,非有外塵生觸,實乃無端起妄、自造諸觸,自領納其受,自作自受,而實都無所有。
【阿難,是諸幻觸不從空來,不從掌出。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不應虛空選擇來觸!若從掌出,應非待合。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則觸入,臂、腕、骨、髓應亦覺知入時蹤迹!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來,何待合知要名爲觸?】
【注釋】
“不從空來”:喻非自然性,無因生。
“不從掌出”:喻非因緣生。
“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如果此觸是從虛空中出生的,然後來觸雙掌;既然能觸掌,爲何不去觸身體的任何其他一個部位?因爲虛空是遍滿,圍繞著全身,若能觸掌,則一定也能觸其他部位,例如說觸頭、或觸臉。
“不應虛空選擇來觸”:不應說無情的虛空居然能自己選擇那個部位來觸,仿佛虛空是有知一樣。
“若從掌出,應非待合”:“合”,合掌摩擦。如果說此觸是從掌中生的,則不應有待兩掌相合才生,應該單掌即能生。若單掌不能生,則兩個不能生的單掌加起來,應還是不能生!不能說兩個不能生的加起來就變成能生!否則兩顆石頭加起來爲什麼不生出雞來?
“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則觸入”:又此觸既是從掌中出生,兩掌相合時則兩掌覺知有觸從掌中出來,那麼兩掌分離時,則應可覺知此觸進入掌中(回到掌裏面去)。
“臂、腕、骨、髓應亦覺知入時蹤迹”:承上,不但如此,而且應該連手臂、手腕、骨、髓也都能覺知此觸進來時的蹤迹:看它進入身體哪裏,都應有感覺,不會說這個觸覺一進入手掌,就在手掌裏消失了。
“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來”:若必定有如是覺知之心,知道此觸之出與入,那麼就一定有一樣東西它有自體,且能在身中進出、往來。
“何待合知要名爲觸?”:“要”,方才。承上,如是則此觸便能離掌而存,而且于身中即有其自體,並且能于身中出入;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何須等待合掌然後才名之爲觸?應該不合掌時亦名爲觸!若不合掌亦名爲觸(亦能有觸),則知此觸並非從掌中出。
【義貫】
佛言:“阿難,是諸幻” 化之“觸” 覺,並“不” 是“從” 虛“空” 中“來” 的(非無因生,非自然生),亦“不” 是“從掌” 中“出” 生的(非因緣生)。“如是,阿難,若” 此幻觸爲從“空來者”,則因虛空系圍繞人體全身,“既能觸掌,何不觸身” 體的其他任何一部位?“不應” 說無情無知的“虛空” 居然知道要“選擇” 何處“來觸”!(由此可知,若說此觸是從空來,是不能成立的。)“若” 說此觸是“從掌” 中“出” 的話,既然雙掌能出,單掌亦應能出,而“應非” 有“待” 兩掌相“合” 時才能出。(而今見單掌時實不能出,故知雙掌合時,此觸亦非從其中出,故說此觸從掌中出,不能成立。)“又” 如果真是從“掌” 中“出故”,兩掌相“合” 時“則” 兩“掌知” 有觸從中而出,因此若兩掌分“離” 時“則” 應可知有“觸” 從外進“入” 掌中;此觸不但從掌入,而且手“臂”、手“腕”、“骨、髓應亦” 能“覺知” 此觸“入時” 之“蹤迹”!如果“必有” 如是“覺”知之“心”,既“知” 觸之“出”,又“知” 觸之“入”,則“自有一物” 有其自體名爲觸者,常在此“身中” 進出“往來”,如是則此觸便能離掌而有,且有自體,自能于身中進出往來,如是則“何” 須更“待” 兩掌相“合” 而後能覺“知”,此時才“要名” 之“爲觸”?(由是可知,若說此觸爲從掌中來者,則不能成立)。
【是故當知:受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義貫】
佛言:“是故當知:”一切衆生之“受陰”,體本“虛”寂,循業“妄”生,“本非”能造“因緣”之所造,亦“非”屬無因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乃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隨業緣而幻現之相;相妄性真。)
3.想陰本如來藏性
【阿難,譬如有人談說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懸崖,足心酸澀。想陰當知亦複如是。
阿難,如是酢說不從梅生,非從口入。如是,阿難,若梅生者,梅合自談,何待人說?若從口入,自合口聞,何須待耳?若獨耳聞,此水何不耳中而出?思踏懸崖,與說相類。】
【注釋】
“酢梅”:即酸梅。“酢(酢 <名>(經傳多借爲酬醋字)調味用的酸味液體。也作“醋”;酸味 ;酢 <動>變酸,腐敗 ;酢 zu客人用酒回敬主人:酬~(主客相互敬酒,引申爲朋友交往應酬)。~爵(回敬主人用的酒器)。酢zu⒈客人以酒回敬主人。酢c 1.同"醋"。 2.酸澀。)”,有二讀音,讀作c(促)或zu(作)。讀作“促”時,義爲大酸(非常酸);“酢”是“醋”的本字,而“醋”則是俗字。若讀爲“作”時,義爲回報、客…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