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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四▪P16

  ..續本文上一頁二邊見之生相,故是不二。生相且無,安有滅相?

  “乃至言說分別生,則有常無常過”:乃至少有言說及分別生,即落言思境界,而墮心意意識分別,如是即有常無常之過失産生。

  “分別覺滅者,則離愚夫常無常見、不寂靜”:“分別覺滅者”,即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此謂若得一切分別之妄覺皆寂滅不生者,即得永離愚夫之常無常等虛妄之見,及一切不寂靜之二法之相。

  “慧者永離常無常、非常無常熏”:“非常無常”,即非常、非無常。謂有慧者,即得永離常無常、非常非無常等二見之熏習。以若不熏則無種子,無種子則不成習氣,因此不起現行;種子都無,何有現行?故修行者以不落受妄想之熏習爲要。此爲釜底抽薪、究竟之法,至若種種對治法門,則爲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乃治標,非治本者也。

  【義貫】

  “大慧”,複有叁義,故如來得名爲真常:一者,“如來所”證“得”之聖“智,是”如實“般若所熏”成者,“非”是“心意意識”及“彼諸陰界入處”妄想“所熏”成者,是故如來得名爲常。“大慧”,以“一切叁有,皆是不實妄想所生”,故皆是無常,而“如來不從不實虛妄想生”,唯從真實功德生,故獨稱真常,此其一。

  “大慧”,二者,“以”依“二法”妄想計著“故”,而“有常、無常”之邪說産生,並“非不二”之法有常與無常;如來所證之“不二”法“者”,爲一“寂靜”,之理體,以于此寂靜之理體中,徹見“一切法”皆空“無二”邊見之“生相故”,因此究竟寂靜不二。“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法身,如其所證之不二法,實爲“非常非無常”,離于常無常,是故真常,此其二。

  叁者,“大慧,乃至”少有“言說”及“分別生,則”落心意意識分別,而“有常”與“無常”之“過”失。若證得一切“分別”之妄“覺”皆寂“滅”不生“者,則”得永“離愚夫”之“常無常”等虛妄之“見”、及一切“不寂靜”之二法之相;有“慧者”,則得“永離常無常、非常”非“無常”等二見之虛妄“熏”習。如來以永離此二妄故得名爲真常。

  【诠論】

  此節爲以叁種意義,再更進一步解釋如來之所以稱爲真常的原因:

  第一、如來法身因是以般若熏成,故是真常,不同于叁界衆生,皆是從心意意識、陰界入處妄想所熏成,故皆是無常。如來不從彼妄法熏生,故獨稱爲真常。

  第二、以如來法身寂靜,故是真常。此謂若執真妄二法爲迢然相抗者,則必見真者爲常,而執妄者爲無常,如是則非合于真妄不二之道,而仍有常與無常之分別,猶爲二法。而如來所體之不二之道者,乃一切法渾然寂靜,真妄兩忘,本來一體,而了無真妄二相生起。此乃如來所頓證者,離一切相,離于常無常,故非常非無常,故是真常。

  第叁、以法身離言說,故是真常。此謂墮于常無常之計著者,非但是由于熏習不同,因而見真妄各別,乃至于但少有言說分別,即墮于常無常之過。唯有如來能寂滅一切分別覺想言說,達于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契合離言法性。

  舉要言之,則凡愚以內心不寂妄想所熏,故見外實有常與無常等種種差別相,而妄起言說,有智者則離是等妄想之熏,而永離妄見,諸惑永息,生死永斷。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衆具無義者,生常無常過,若無分別覺,永離常無常。

  從其所立宗,則有衆雜義,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

  【注釋】

  “衆具無義者,生常無常過”:“衆具”,衆德具足之方便。謂令衆善具足,萬德莊嚴所成之智慧方便成爲空無實義者,即是妄生常與無常二邪見之過。

  “從其所立宗,則有衆雜義”:“其”,指外道。謂從外道所立之宗,則其義趣衆多雜亂,如常見及七種無常之見等。

  “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若以佛智等觀諸外道之說,唯是自心現量,即其言說亦不可得。

  【義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說諸佛“衆”德“具”足之智度方便,亦成空“無”實“義者”,則墮愚夫妄“生常”與“無常”見之“過;若無”虛妄“分別”之妄“覺”,則得“永離常”與“無常”之過惡。

  如果依“從其所”妄“立”之諸“宗,則有衆”多歧“雜”之“義”趣。若以佛智“等觀”一切諸法,唯是“自心”現“量”,則一切“言說”實皆“不可得”。

  【爾時大慧菩薩複白佛言:世尊,惟願世尊更爲我說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于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

  【注釋】

  “彼無有我,誰生誰滅”:“彼”指陰界入。謂陰界入中既沒有我,則到底是誰在生,誰在滅?

  “依于生滅,不覺苦盡”:“依”,依著、貪著。謂愚夫貪著生滅之法,故不能覺醒而求苦盡。

  【義貫】

  “爾時大慧菩薩複白佛言:世尊,惟願世尊更爲我”解“說”五“陰”十八“界”十二“入生滅”之相;“彼”陰界入之中既“無有我”,則到底是“誰”在“生,誰”在“滅”?而諸“愚夫者”,以“依”著“于生滅”之法,故“不”能“覺”醒而求“苦盡”,因而“不”能“識”知“涅槃”淨境。

  【佛言:善哉!谛聽,當爲汝說。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我我所;不覺彼故,叁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爲無始虛僞惡習所熏,名爲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離無常過,離于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

  【注釋】

  “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此言如來藏是生滅之本。謂此藏性,若隨諸善緣,便起善法性,即成爲善因;若隨不善緣,便起不善法性,而成不善因。此是如來藏隨緣變現義。

  “能遍興造一切趣生”:這是說一切善惡之因、苦樂之果、染淨、依正、凡聖生滅,皆是如來藏全體由于隨緣,而一念頓起,所以說是“遍興”。“趣”,趣向。“生”,生死。謂能普遍興造凡聖一切趣向與生死。之所以說凡聖之一切趣向與生死者,是因爲乃至叁賢十聖仍有微細之變異生死,唯諸佛如來,二死永斷。

  “譬如伎兒,變現諸趣”:“伎兒”即伎人。謂有如伎人,作出種種技藝;如來藏亦如是,能變現出諸趣。

  “離我我所”:謂如來藏雖能隨緣變現諸趣,然于是中,無有我與我所。

  “不覺彼故,叁緣和合,方便而生”:此謂凡小之人,以不能覺知彼生滅者本如來藏,而謂由根、境、識叁緣和合之方便,而生一切諸果;亦即,凡小之人執根境識叁者爲實有,因此見有實法可得,有涅槃可證,而不知這一切,連根、境、識,都是如來藏所變現者。凡小之人不知返本,但于虛妄相中執求。

  “外道不覺,計著作者”:外道之人以不能覺知生滅本于藏性,而妄計一切生滅爲作者之所爲。

  “爲無始虛僞惡習所熏,名爲識藏”:謂如來藏之淨性,由無始世來虛僞戲論惡習之所熏故,而轉名爲識藏,即阿賴耶識。

  “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由于阿賴耶識生故,便生無明住地,且與七轉識共俱,亦即七轉識與之一時俱起。“無明住地”,即六種根本煩惱(貪、瞋、癡、慢、疑、惡見),亦即根本無明,以其能生枝末煩惱,故稱根本。根本無明(無明住地)爲叁界所共。枝末無明有四種:一、見一處住地,此爲叁界之見惑,因于入見道位時斷于一處,故稱“見一處”。二、欲愛住地,此爲欲界之思惑。叁、色愛住地,此爲色界之思惑。四、有愛住地,此爲無色界之思惑。

  此四住地,含無明住地,稱爲五住地。又,言“與七識俱”者,爲謂以無明爲因,起境界風,反鼓心海,而成前七識之波浪,本末同時,不相舍離,所以說識藏爲與七識俱起。

  “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離無常過”:“身”,即體。謂八識猶如海浪之身,其相恒常生滅不斷,亦即一波一波,一浪一浪,生生滅滅永無斷絕,生了又滅,滅了又生。海浪雖如是生滅無常,然其本體——海水——實離于無常之過:浪有生滅,水性無差。諸識生滅亦如是,七轉識生滅無常,然其體,如來藏,乃離于生滅無常之過。

  “離于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謂如來藏本離于妄我之戲論。故若一念回光返照自性,頓離生滅無常,即頓契無生之旨,頓達藏性無我,則如實了知如來藏自性本來清淨。

  【義貫】

  “佛言:善哉!谛聽,當爲汝說”。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一切“善”與“不善”之本“因”,以其“能”一念普“遍興造”凡聖“一切趣”向與“生”死之果。

  “譬如伎兒”,作出種種技藝,如來之藏亦複如是,能“變現”出“諸趣”,然如來藏本“離”于“我”與“我所”;

  凡小之人以“不”能“覺”知“彼”生滅者本如來藏“故”,而謂乃由根境識“叁緣和合”之因緣“方便,而生”出諸果。“外道”人以“不”能“覺”知生滅本乎藏性,而妄“計”執“著”一切生滅爲“作者”之所爲。如來藏本淨之性,“爲無始”世來“虛僞”戲論“惡習”之“所熏”故,而轉“名爲識藏”(阿賴耶),因爲“生”起(根本)“無明”所“住”之“地”,而“與”前“七識”一時共“俱”而起。此八識有“如海浪”之“身”,其相“常生”滅“不斷”,然其本體之如來藏,卻有如大海水本身乃“離”于“無常”生滅之“過”,亦本“離于”妄“我”之戲“論”,其“自性無垢,畢竟清淨。”

  【其余諸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妄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脫,名相諸纏,貪生生貪。】

  【注釋】

  “意意識等,念念有七”:謂于念念之中,有意識、末那識等七種識生起。

  “因不實妄想,取諸境界”:“因不實妄想”,以不實妄想爲因。謂七識生起之因,爲內以不實妄想爲因,外取種種六塵境界爲緣,而得生起。

  “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所現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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