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爲色”:這是解釋名相二法,不出于由六識取六塵。“照”,對也,亦是照見、照顯之義。
“彼妄想者,施設衆名,顯示諸相”:謂彼墮于妄想分別之人,妄建立種種假名,以顯示彼諸相。
“如此不異,象馬車步男女等名”:謂于妄立假名來配衆相之後,便謂決定是如此,決定不可改異,貓名配貓相、象名對象相,至于馬、車、步、男、女等名與相之對配,亦複如是,決定如此,決定不可改異。如是則不但是“相”爲有定相,且“名”亦有定,某名一定是代表(表顯)某相;如是則仿佛名與相皆有實體。如是則名與相即是妄想:非離于名與相外,別有妄想——以若離名相,即無妄想;若離名相,妄想不得起,妄想不得附麗。所以下句說:“是名妄想”。
“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猶如過客”:“過客”,指旅客,因只是道經而已,並不久住,故有如過路人。此喻名、相爲生滅法,不得常住,有如過客,乃至念念不住,如旅客來往不止住。此謂:正智即是觀一切名相之體不可得,如過客之不住,是故了境本空。上面名、相、妄想屬于凡夫之迷相,正智以下,爲就賢聖法而明示悟相。
“諸識不生,不斷不常”:因觀名相不可得,而了境空;以知境空故心寂,所以諸妄識不複生起。既達于境空心寂之境界,所以于一切法不複起分別,以不分別故,究竟照了一切法實非斷、非常,永離一切分別相。
“不墮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之地”:以離于一切分別,故不墮于一切凡外邪小境界,此即是正智。
“以此正智,不立名相”:以此正智觀察,即了知一切境皆唯心所現,外性非性(心外非有),是故于真如法中,不立一名、一相,而達一切境如:以不見一法可立,故真如茕然獨現。
“非不立名相,舍離二見建立誹謗,知名相不生”:然菩薩亦非不立名相,而是徹見名相本來不生,此即《圓覺經》所說:“非作故無,本性無故。”因此,非菩薩不立名相,而達如如,而但于一切法之性相上,舍離增、損二種謗,以如實了知名相本來不生。若了知名相本來不生,即不再虛妄造作,于一切法性相上,妄有所增損之想;若無一切二見之想,自然達于“此心如”之境界。
“是名如如”:以心境皆如,故名如如,內外一如故。
【義貫】
“大慧,彼相者”,謂“眼識所照”見者,“名爲色,耳鼻舌身意意識所照”顯者,“名爲聲香味觸法;是名爲相”。
“大慧,彼”墮于自心“妄想”分別“者”,妄建立“施設衆”假“名”,以爲彼等諸假名爲實可“顯示”彼“諸相”,並謂名相乃一一對應,決定“如此”,決定“不”可改“異”,如以“象、馬、車、步、男、女等名”,而顯其相,謂象名可顯象之相,馬名可顯馬之相,而不知名與相皆本空,“是名”爲“妄想”之行相。
“大慧,正智者”,謂照見“彼”一切“名相”之體,實“不可得,猶如過”往之旅“客”,不曾久住,如是照見,故了境空,因此見妄想所生之“諸識”本“不生”,故達心寂;境空而且心寂,于是于一切法不複起分別,故見一切法實“不斷”亦“不常”;如是觀察了知已,“不墮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之地”,是名爲正智。
“複次大慧,菩薩摩诃薩,以此正智”觀察一切境皆唯心所現,外性非性,故于真如法中“不”妄“立”一“名”一“相”,故達一切境如。然菩薩“非”決“不”以方便力而安“立名相”,以成就世法,但于一切法之名相上“舍離二”邪“見”,即所謂“建立”及“誹謗”,以如實了“知”一切“名相”本來“不生”,因而達此心如;如是心境皆如,“是名如如”。
【大慧,菩薩摩诃薩住如如者,得無所有境界故,得菩薩歡喜地。
得菩薩歡喜地已,永離一切外道惡趣,正住出世間趣,法相成熟,分別幻等一切法,自覺法趣相,離諸妄想,見性異相,次第乃至法雲地,于其中間,叁昧力自在神通開敷;
得如來地已,種種變化,圓照示現,成熟衆生,如水中月;
善究竟滿足十無盡句,爲種種意解衆生分別說法;
法身離意所作,是名菩薩入如如所得。】
【注釋】
“得無所有境界故,得菩薩歡喜地”:“無所有”,即是無相,以離于空有二邊之相,故是無有少法可得,一法不立之無相境界,究竟寂靜不生。此謂以真如智觀一切法,證真如理,唯如如智獨存,即此如智亦不可得,所以說得無所有境界,登歡喜地。又,以親見真如,故大歡喜,而入歡喜地。
“正住出世間趣”:“正住”,無住而住,謂之正住。“趣”,向也,道也;以是道,故能趣向。
“分別幻等一切法”:“分別”,善了知。“幻等”,如幻、如化、如影等。
“自覺法趣相”:證自覺聖智法趣相。此即無證而證。
“離諸妄想”:謂以無功用智,轉藏識名,離能所之念,是故雲“離諸妄想”。
“見性異相”:徹見法之體性,而起不可思議異相之用。“異相”者,種種相也。此即所謂全體起用,化用無端。
“神通開敷”:神通滿足,如花之開敷。
“如水中月”:謂如水中月,普現于一切衆生清淨心水之中;以其不依不著,應現自在,不涉功用,無來無往,不出不入,故如水中月;此爲身業無作之行。
“爲種種意解衆生分別說法”:爲種種意欲知解不同之衆生,分別演說諸法;以一音演說,巧應群機,此爲語業無作之行。
“法身離意所作,是名菩薩入如如所得”:然此一切皆是菩薩法身離于心意意識之所作者,了無作念,是爲意業無作之行;如是叁業離念清淨,隨智慧行,純一如如體,是名菩薩入如如所得之益。
【義貫】
“大慧,菩薩摩诃薩”安“住”于“如如者”,以證“得”無相之“無所有境界”,究竟寂靜不生“故”,便證“得菩薩歡喜地。
得菩薩歡喜地已,”便即“永離一切外道惡趣”而能“正住”于“出世間趣”,並令世出世間一切“法相”之智迅疾“成熟”,故能善了知“分別”如“幻”、如夢“等一切法”,證“自覺”聖智“法趣相,離諸妄想”分別,“見”法體“性”,而起不可思議種種別“異相”之用,“次第”升進,“乃至”于第十“法雲地,于其”(法雲地)“中間”,即得“叁昧力自在,神通”滿足,如華“開敷”具足充滿,而得如來地;
證“得如來地已”,爲度脫衆生故,而現“利種變化”身,“圓”滿普“照示現”其身,以“成熟衆生”,猶“如水中月”,普現于一切衆生清淨心水之中,應現自在,不涉功用,無往無來,此爲身業無作之行;
又,“善”能“究竟滿足十無盡句”之大願行,“爲種種意”欲知“解”不同之“衆生,分別”演“說”諸“法”,然說而無說,此爲語業無作之行;
凡此一切所現身語,皆是菩薩“法身離”于心“意”意識之“所作”者,了無作念,是即意業無作;如是叁業離念清淨,隨智慧行,“是名”爲“菩薩”契“入如如所得”之利益。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雲何世尊,爲叁種自性入于五法
爲各有自相宗
佛告大慧:叁種自性及八識、二種無我悉入五法。】
【義貫】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是事“雲何
世尊”,是否“爲叁種自性入于五法
”抑或“爲各有自相宗
”
“佛告大慧:叁種自性及八識、二種無我悉入”于“五法”之中。
【诠論】
在前面,大慧問佛四門(五法、叁自性、八識、二種無我)差別之相,佛只提出五法而答,並未明示其他叁門,大慧因此再問:是否因爲叁自性可歸入(並入)五法,而叁自性實並無自相,因而只須要明了五法,便不須再說叁自性了呢
還是說五法與叁自性皆各有自相,而須逐一辨明呢
佛明顯地回答說叁自性是入于五法,然此答之義,即含五法與叁自性亦各有自相。何以故
因爲有自相,方能攝入;譬如若無名相二者之自相,如何能攝入妄想
若妄想沒有自相,如何能入于名中
因此知佛所說之“入”,其義乃含法有自相之義。佛意謂不但叁自性爲攝入五法之中,乃至于八識、二種無我,一切諸法皆悉入于五法之中。
【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
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時生,如日光俱;種種相各別,分別持,是名緣起自性。
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壞,故名成自性。】
【注釋】
“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此爲解說叁自性中之“妄想自性”,爲攝入于五法之“名”及“相”二法。
“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時生”:此下爲說明叁自性中之“緣起自性”,爲入于五法中之“妄想”。此謂若依彼名相二法而起之妄想分別,因而複生起諸心王、心所諸法,名爲俱時而生。“俱時生”,同時俱起。
“如日光俱”:如日與光乃俱時生,不得相離,非先有日再有光,或先有光再有日。
“種種相各別,分別持,是名緣起自性”:因此,一切法之種種異相,各有差別,亦即各有其自相,以心見諸相各有差別,而得分別任持諸法,此爲心境互爲緣起(互相爲緣而起),故名爲緣起自性。因此說叁自性中之“緣起自性”,爲攝入五法中之“妄想”。
“正智如如者,不可壞,故名成自性”:五法中之正智與如如,爲離一切名、相、妄想,故非有作;以非有作,是故不可壞,非生滅法故;是故正智如如名爲圓成自性。是故叁自性之“圓成自性”爲攝入于五法之正智、如如。
【義貫】
“大慧,”雲何說叁自性爲攝入五法之中
謂“彼”五法中之“名及相”,即“是”叁自性中之“妄想自性”,以妄想之自性,即依名相計著而成,故叁自性之妄想自性,爲攝入五法之名與相二法之中。
“大慧,若依彼”名相二法之“妄想”分別而“生”起之“心”王、“心”所諸“法、名”爲“俱時”而“生”,非有先後次第生起之相,“如日”與“光”共“俱”而生,不得相離;是故一切諸法之“種種相各”有差“別”,以衆生心見諸相各有差別,而得“分別”任“持”諸法…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