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得究竟涅槃,如來即不舍法界,而願樂行度生叁昧之事業,今普得涅槃,何以故?以受同體叁昧所任持之故。”又,“逼迫如來”尚有一層意義:以衆生身言之,則衆生自身心中,亦皆各有如來清淨自性,即所謂如來藏;因此,雖四大五蘊種種逼迫,然衆身自身心中之此如來自性,亦實不瞋不惱,不著不染,究竟清淨。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非無水也。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諸法,隨涅槃流,是故說言如恒河沙。如來不隨諸去流轉。去是壞義故。
大慧,生死本際不可知;不知故,雲何說去。大慧,去者斷義,而愚夫不知。】
【注釋】
“譬如恒沙,隨水而流”:“沙”喻法身;“水”喻涅槃。
“非無水也”:並非河中無水,而沙能自流。以喻並非無涅槃而有法身,以法身即是涅槃故。
“如來不隨諸去流轉”:“去”,趣也。
“生死本際不可知”:“本際”,本身之邊緣。佛恐大慧聞佛說法只隨涅槃流,不隨生死,便以爲涅槃在生死之外,因此舉生死本際以開示之,所以告大慧雲:“生死本際不可知”,以生死際即涅槃際。此唯證相應,故說不可知。“不可知”者,不可以智知也。
“不知故,雲何說去”:謂如果我真不知生死際即涅槃際,爲何我還常說諸去?亦即佛已自知生死際即涅槃際,故說不隨諸去而去,亦即是:隨其不去。也就是說如來不流轉,亦不落斷滅。
“去者斷義,而愚夫不知”:“斷”,爲障惑盡忘,凡聖皆泯,稱之爲斷,亦即證得生死際即涅槃際。此實諸佛如來安身立命之大安樂鄉,惟佛能知,非凡愚得會也。
【義貫】
“大慧,譬如恒”河“沙,隨水而流,”終不逆流,“非無水”而沙能自流“也”。如來法亦“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諸法”亦皆“隨”順“涅槃”之“流”而流,終不逆流,“是故說言”諸佛如來“如恒河沙。如來”法身“不隨諸去”(諸趣)“流轉”,以“去是”生死變“壞義故”,而如來法身實不壞。
“大慧,生死本”身之“際”限即涅槃際,故“不可”以智“知”,唯證相應;然如來若真“不知”生死際即涅槃際“故,雲何”又頻“說”諸“去?大慧,去者”乃諸惑“斷義,而愚夫”不覺“不知”。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衆生生死本際不可知者,雲何解脫可知
佛告大慧:無始虛僞過惡妄想習氣因滅,自心現,知外義,妄想身轉解脫不滅,是故無邊,非都無所有。爲彼妄想作無邊等異名,觀察內外,離于妄想,無異衆生,智及爾焰,一切諸法,悉皆寂靜;不識自心現妄想,故妄想生;若識則滅。】
【注釋】
“若衆生生死本際不可知者,雲何解脫可知”:此爲疑解脫在生死之外,謂過生死邊際,方達解脫境;而不知生死際即解脫際。
“無始虛僞過惡妄想習氣因滅”至“爲彼妄想作無邊等異名”:佛答說生死際即涅槃際,但衆生迷于本際,而成無始來之妄想惡習,因此妄見心外實有境界。今若滅彼妄心,了知心外無法,即此妄想便是涅槃,並非離于妄外,別有涅槃,因此說“妄想身轉解脫不滅”。“身”,即多數義。“妄想身”,即種種妄想。以但妄想身轉而得解脫,是以無邊解脫觸目現前,非都無所有。蓋彼妄想乃無邊解脫之異名而已。所謂“妄想盡而涅槃現”者,即是此義。
“觀察內外,離于妄想”至“若識則滅”:此謂“本際”即是妄想,妄想即是衆生,離衆生外,更無妄想;離妄想外,更無衆生。而妄想自性即是涅槃,衆生自性亦是涅槃,何以故
以一切法本自涅槃故。是故若能觀察內身外境一切諸法,以及能知之智與所知之爾焰,悉皆寂滅不生,即見一切本來涅槃。只是衆生不識自心所現妄想,故說有妄想生,若識得自心,則一切妄想自滅無余。然則生死涅槃實同一貫,唯我自心迷悟轉變之殊而已。
【義貫】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衆生”于叁界“生死”去來之“本際”爲“不可知者,雲何解脫”際爲“可知”,而能超出生死得解脫乎
“佛告大慧”:所言解脫者,爲“無始”世來之“虛僞過惡妄想習氣”心“因滅”,從而如實見一切法唯“自心現”,了“知”一切“外義”(外境)唯心,故“妄想身轉”變而得“解脫自心,然卻“不”落斷“滅,是故”生死實“無”有“邊”際可得,以生死際乃在于自心妄想。然並“非都無所有”,以妄想皆從因緣而妄現故。然“爲彼”愚夫“妄想”分別,故如來“作”解脫“無”有“邊”際“等異名”,而解脫實非有邊、無邊,以唯心現故。若能“觀察內”身“外”境一切諸法,本“離于妄想”,唯一真如,故實“無”種種“異”相“衆生”可得,以衆生皆一如相故;如是則能了知之“智及”所知之“爾焰,一切諸法”、能所內外,“悉皆”本來“寂靜”;而愚夫以“不識”知“自心現妄想,故”而見有種種“妄想生;若識”得自心現量,“則”一切妄想“滅”。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觀察諸導師,猶如恒河沙,不壞亦不去,亦複不究竟,是則爲平等。
觀察諸如來,猶如恒沙等,悉離一切過,隨流而性常,是則佛正覺。】
【注釋】
“亦複不究竟”:“究竟”指究竟涅槃。
【義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觀察諸”佛“導師,猶如恒河沙”,其法身“不壞、亦不”隨諸“去”而入流轉,“亦複不究竟”涅槃,“是則爲”究竟“平等”一相。
“觀察諸如來,猶如恒沙等,悉離”世間“一切”生死“過”患,“隨”順涅槃之“流而”法身之“性常”住,“是則”爲“佛”之“正”遍知“覺”。
【爾時大慧菩薩複白佛言:世尊,惟願爲說一切諸法刹那壞相。世尊,雲何一切法刹那?】
【注釋】
“刹那壞相”:“刹那”,譯爲一念,極言時間之短暫。一彈指頃有九十刹那,一刹那有九百生滅。“壞”,變壞,即生滅之義。
【義貫】
“爾時大慧菩薩複白佛言:世尊,惟願”世尊“爲”我解“說一切諸法刹那壞”滅之,“相。世尊,雲何一切法”有“刹那”壞滅之相?
【佛告大慧:谛聽谛聽,善思念之,當爲汝說。
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謂善、不善、無記,有爲、無爲,世間、出世間,有罪、無罪,有漏、無漏、受、不受。
大慧,略說心意意識及習氣,是五受陰因,是心意意識習氣長養,凡愚善不善妄想。
大慧,修叁昧樂,叁昧正受,現法樂住,名爲賢聖善無漏。】
【注釋】
“受,不受”:受法,無受法。“受”即取之義,若心生取著,即是受法,若心不生取著,即是非受法。
“略說心意意識及習氣,是五受陰因,是心意意識習氣長養”:“略說”,爲對下面廣說而言。心意意識及習氣是生死之因,五陰爲生死之果,由于不了心意意識習氣長養,故有叁界六凡有漏之妄想刹那生滅。又,此爲攝一切法爲五陰,來顯示諸法生起之因,亦即諸法以五陰爲因,五陰以心意意識習氣爲因,方得增長,故稱“長養”。
“凡愚善不善妄想”:“不善”,即惡。謂凡愚于此由心意意識及習氣爲因所起之一切法,生善與不善之妄想分別。因爲一切法既由心意意識爲因,則一切諸法即不離自心之所建立。而凡愚不了自心建立,故妄起分別,而執五陰爲實有,並依之計有實我,而造世間種種有漏善惡之業。
“修叁昧樂,叁昧正受,現法樂住,名爲賢聖善無漏”:“叁昧”爲因,“法樂住”爲果,此爲叁乘賢聖所共修之無漏法。以諸賢聖人,修叁昧力,了一切唯心現量,故觀此五陰如幻如化,而得現住法樂,成就純善之無漏法。
【義貫】
“佛告大慧:谛聽谛聽,善思念之,當爲汝”解“說”。
“佛告大慧:”所謂“一切法者,謂善”法、“不善”法、“無記”法,“有爲”法、“無爲”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有罪”法、“無罪”法(染法、淨法),“有漏”法、“無漏”法,有“受”法、“不受”法。
“大慧”,大“略”而“說”即“心意意識及習氣,是五受陰”之生“因”,以五受陰爲由“是心意意識”及“習氣”,而得“長養;凡愚”不了此一切唯心建立之義,于此而生“善”與“不善”之“妄想”分別。
“大慧”,若“修叁昧樂”,得“叁昧正受”,于“現”前“法樂”中“住”,是“名爲賢聖”純“善”之“無漏”法。
【大慧,善不善者,謂八識。何等爲八?謂如來藏,名識藏——心、意、意識,及五識身,非外道所說。】
【義貫】
“大慧,”所言“善”法與“不善”法“者”,即“謂八識。何等爲八?謂如來藏”,亦“名”爲“識藏——心、意、意識,及五識身”,此“非外道所”能知、能“說”。
【诠論】
此爲明釋善惡本如來藏,通顯八識皆不生滅。上面說生滅不出善惡等法,現在解釋說,所謂善惡即在八識,以造善惡,皆是八識。如來藏名爲識藏,義爲:其體爲如來藏,轉名爲識藏;亦即識藏但有其名,其體不動,元是一如來之藏,是故于佛果位上,但轉其名,不轉其體。言識藏者,以其由最初一念妄動,而成爲一切妄識之藏(妄識之體,妄識之源),故稱爲識藏。既然八識但有其名,其體本如來藏,而如來藏本不生滅,故彼八識之生滅,亦但有其名,而成不生滅。然而如來藏爲無明所染,而其性恒不變,此隨緣而不變之義甚深,唯佛能知,所以說:“非外道所說”。
【大慧,五識身者,心、意、意識俱,善不善相展轉變壞,相續流注,不壞身生,亦生亦滅。不覺自心現,次第滅,余識生,形相差別攝受。】
【注釋】
“五識身者,心、意、意識俱”:“心”,即第八識;“意”,即第七識;“意識”,即第六識。此謂前五識生起,必與第八、第七、第六識同時生起。
“善不善相展轉變壞,相續流注,不壞身生”:謂五識隨善惡境之相,展轉差別變壞,相續流注不斷;雖然生滅不斷,然亦不壞八識之本體。“身”,即體,指八識之體。
“亦生亦滅”:生已即滅之義。因爲前五…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