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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叁▪P4

  ..續本文上一頁等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于大衆中”宣“唱如是言:我”于“爾時作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及“迦葉佛”等。“雲何”爲“四”種平“等?謂”一者,諸佛之名“字”平“等”;二者,諸佛之法“語”音聲平“等”;叁者,諸佛所說之“法”平“等”;四者,諸佛所證之叁“身”平“等”。“是名四”種平“等”。“以”此“四種”平“等故”,諸“如來應供等正覺,于大衆中”宣“唱如是言”:我是過去一切諸佛等語。

  【雲何字等?若字稱我爲佛,彼字亦稱一切諸佛,彼字自性,無有差別,是名字等。雲何語等?謂我六十四種梵音,言語相生,彼諸如來應供等正覺,亦如是六十四種梵音,言語相生,無增無減,無有差別,迦陵頻伽梵音聲性。】

  【注釋】

  “若字稱我爲佛”:若以名字稱我爲佛。

  “彼字亦稱一切諸佛”:彼佛字亦稱一切諸佛。亦即:我名爲佛,一切如來亦名爲佛。

  “六十四種梵音”:如來之音聲,有六十四種殊妙之相。梵者,清淨之義。《不思議秘密大乘經》七曰:“一流澤聲、二柔軟聲、叁悅意聲、四可樂聲、五清淨聲、六離垢聲、七明亮聲、八甘美聲、九樂聞聲、十無劣聲、十一圓具聲、十二調順聲、十叁無澀聲、十四無惡聲、十五善柔聲、十六悅耳聲、十七適身聲、十八心生勇銳聲、十九心喜聲、二十悅樂聲、二十一無熱惱聲、二十二如教令聲、二十叁善了知聲、二十四分明聲、二十五善愛聲、二十六令生歡喜聲、二十七使他如教令聲、二十八令他善了知聲、二十九如理聲、叁十利益聲、叁十一離重複過聲、叁十二如師子音聲、叁十叁如龍音聲、叁十四如雲雷吼聲、叁十五如龍王聲、叁十六如緊那羅妙歌聲、叁十七如迦陵頻伽聲、叁十八如梵王聲、叁十九如共命鳥聲、四十如帝釋美妙聲、四十一如振鼓聲、四十二不高聲、四十叁不下聲、四十四隨入一切音聲、四十五無缺減聲、四十六無破壞聲、四十七無染汙聲、四十八無希取聲、四十九具足聲、五十莊嚴聲、五十一顯示聲、五十二圓滿一切音聲、五十叁諸根適悅聲、五十四無譏毀聲、五十五無輕轉聲、五十六無動搖聲、五十七隨入一切衆會聲、五十八諸相具足聲、五十九令衆生心意惟喜聲、六十說衆生心行聲、六十一入衆生心喜聲、六十二隨衆生信解聲、六十叁聞者無分量聲、六十四衆生不能思惟稱量聲。”此爲如來六十四種梵音的詳說。而《密迹力士經》及《悉昙藏》,亦有略說:“佛之梵音中,以八轉聲之相,具八梵音,相乘而成六十四種梵音。”佛聲之八轉爲體、業、具、爲、從、屬、依、呼。此八轉聲,一一各具有八德:調和、柔軟、谛了、易解、無錯謬、無雌小、廣大、深遠。八八共六十四聲。非唯釋迦一佛,一切諸佛亦然。

  “言語相生”:謂六十四種梵音于佛說法之言語相中,自然出生。

  “迦陵頻伽”:鳥名,義譯爲好聲、和雅、美音。《正法念處經》曰:“山谷曠野,多有迦陵頻伽,出妙聲音,若天若人,緊那羅等,無能及者。”

  【義貫】

  “雲何”爲諸佛之名稱“字”號平“等”?謂“若”以名“字稱我爲佛,彼”名“字亦稱一切諸佛”爲佛;“彼”名“字”之“自性”,等“無有差別,是名”爲名“字”平“等。雲何”爲佛“語”平“等?謂我”有“六十四種梵音”,于說法之“言語相”中自然出“生;彼諸如來應供等正覺,亦如是”具有“六十四種梵音”,于說法之“言語相”中,自然出“生,無增無減”,等“無有差別”,皆爲如“迦陵頻伽”之美妙“梵音聲性”。

  【雲何身等?謂我與諸佛法身,及色身相好,無有差別,除爲調伏彼彼諸趣差別衆生故,示現種種差別色身,是名身等。

  雲何法等?謂我及彼佛,得叁十七菩提分法,略說佛法無障礙智,是名四等。

  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于大衆中唱如是言。】

  【注釋】

  “色身相好”:色身爲報化身。“相好”爲叁十二相、八十種好。

  “彼彼諸趣”:“彼彼”,種種,各各。

  “叁十七菩提分法”:即叁十七道品。言菩提分者,謂此諸法門,皆有菩提之一分,故名。

  “略說佛法無障礙智”:此指佛之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及十八不共法。

  【義貫】

  “雲何”爲諸佛所證之“身”平“等?謂我與”一切“諸佛”之“法身”清淨,“及”報化之“色身”皆具叁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莊嚴無比,等“無有差別,除爲調伏彼彼”(種種)“諸趣差別”之“衆生故,”而“示現種種差別”之“色身,是名”爲諸佛叁“身”平“等”。

  “雲何”爲諸佛所得之“法”平“等?謂我及彼”諸“佛”皆同證“得叁十七菩提分法”,乃至大“略”而“說”則皆爲證得于一切“佛法無障礙”之種種無上“智”慧,因此說諸佛所得之法平等。“是名”爲“四”種平“等”。

  依此四種平等,“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于大衆中”宣“唱如是言”,謂我是過去迦葉佛及頂生王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迦葉拘留孫、拘那含是我,以此四種等,我爲佛子說。】

  【義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迦葉”佛、“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皆“是我,以”依“此四種”平“等”故,“我爲”諸“佛子”作如是“說”。

  【大慧複白佛言:如世尊所說: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間,乃至不說一字,亦不已說、當說,不說是佛說。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何因說言:不說是佛說?】

  【注釋】

  “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間,乃至不說一字”:即從成佛至涅槃,中間不曾說過一字。

  “亦不已說、當說”:“當說”,將說。即,叁世皆無言說。

  “不說是佛說”:不曾有所言說,方是佛說。以法離言說相,無有能說、所說。諸佛稱此法性而說,故說而無說,若言有說,即落言說,得于能所,即非佛所證離一切性相、能所之真如本際。又,佛之所以示現有所說者,乃爲示導一切衆生,入于離言法性。是故佛之所說,皆爲以言遣言,非爲其中有言說量可得。善體此義,即了“不說是佛說”,言語道斷之密旨。

  【義貫】

  “大慧複白佛言:如世尊”以前“所說:我從某夜”證“得最正覺,乃至某夜”當“入”于“般涅槃”,而“于其中間”,我“乃至不”曾“說一字,亦不已說”,亦不“當說——不”落言“說”,方“是佛說”。

  “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以“何因”緣而“說言:不說”方“是佛說?”

  【佛告大慧:我因二法故,作如是說,雲何二法?謂緣自得法,及本住法,是名二法。因此二法故,我如是說。】

  【注釋】

  “我因二法故”:我因依二種法故。唐譯作:“依二密法故”。

  “緣自得法”:“自得法”,即如來自身內證之法,亦即如來自證境界,此爲由修而得。

  “本住法”:爲法性本住之法,以一切法性亘古湛然常寂,無有變異,故本來如是清淨、平等、不動,稱爲本住法。此非修而得,然不修亦不得入,此亦即法界性。

  【義貫】

  “佛告大慧:我因”依“二”種秘密“法故,”而“作如是說。雲何”爲此“二”種“法?謂緣”如來“自”內證“得”之“法,及”法性“本住法,是名”爲“二”種秘密“法。因”依“此二”種“法故,我如是說”:不說方是佛說。

  【诠論】

  在此佛提出二種法,以答爲什麼說“不說是佛說”的原因。第一,由于證得緣自得法,此乃離言之道,本無有說,設使我若有說,說即是不說。第二,由于證得本住法,此法則有佛無佛,性相常住,本有法身,無得無說,然如來之所以有所說,但是說其不可說之處,是亦說即不說。所以說“不說是佛說”。

  【雲何緣自得法?若彼如來所得,我亦得之,無增無減,緣自得法究竟境界,離言說妄想,離字二趣。】

  【注釋】

  “緣自得法”:即自證法。

  “無增無減”:此即諸佛所證皆同,佛佛道同之義。

  “緣自得法究竟境界,離言說妄想”:以自內證得法之究竟境界,本離于言說。亦即,諸佛如來所證,乃爲離念境界,離言法性,不可言說,無有能說所說。能所雙泯,性相寂然。

  “離字二趣”:“字”,文字。“趣”趣向,趣向一邊。“二趣”指能诠所诠二邊。離于文字之能诠所诠二邊,是故冥然中道。

  【義貫】

  “雲何”爲“緣自”內證“得”之“法?”謂“若彼”諸“如來所”證“得”者,“我亦”同證“得之,無增無減”,佛佛道同,以“緣自”證“得法”之“究竟境界”,故“離”于能“言說”、所言說之“妄想”,及“離”于文“字”之能诠、所诠“二”種“趣”向(二邊),而居于中道。

  【雲何本住法?謂古先聖道,如金銀等性,法界常住;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如趣彼城道,譬如士夫行曠野中,見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隨入城,受如意樂。大慧,于意雲何,彼作是道,及城中種種樂耶?

  答言:不也。

  佛告大慧:我及過去一切諸佛,法界常住,亦複如是。是故說言: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間不說一字,亦不已說、當說。】

  【注釋】

  “本住法”:謂法界及法身體性,本自常住,故稱本住法。

  “謂古先聖道”:謂古先聖所共證之道,常住不變。“如金銀等性,法界常住”:如金銀之堅剛等性,本自有之,常住不變,法界之性,常住不變,無增無減,亦複如是。

  “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同樣的,不論如來出世與否,法界之性,亘古湛然常住,不動不壞,無有增損。第二個“若”字,是“或”之義。

  “如趣彼城道”:“趣”通向之義。有如通向彼涅槃城之大道。

  “譬如士夫,行曠野中”:“士夫”,人。“曠野”,比喻生死。譬如有人于生死曠野中。

  “見向古城平坦正道”:見有通向涅槃古城之平坦正道。“見”,喻無師智。

  “即隨入城,受如意樂”:即隨彼平坦正道而入于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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