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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二▪P15

  ..續本文上一頁故”,“及”令其“增”長“進”益內身“所”證“得”之“法故”;“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鹹以神力”加持“建立”成就“諸菩薩摩诃薩”。如來“若不以神力”加持“建立”菩薩“者”,彼菩薩“則墮”于“外道惡見”之“妄想”,“及諸聲聞”境界,是則正是“衆魔”之所“希望”,而“不”能“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以是故”,“諸佛如來鹹以神力攝受”加持“諸菩薩摩诃薩”。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神力人中尊,大願悉清淨;叁摩提灌頂,初地及十地。】

  【注釋】

  “叁摩提”:即叁摩地,亦即是叁昧之異譯。

  【義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有大“神力”之“人中”最“尊”之如來,其一切“大願”皆“悉清淨”,無所系著;能以神力加持菩薩,令入勝“叁摩提”,及受諸佛“灌頂”,此二者爲“初地及十地”之菩薩摩诃薩。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複白佛言:世尊,佛說緣起,即是說因緣,不自說道;世尊,外道亦說因緣,謂勝、自在、時、微塵生,如是諸性生。然世尊所謂因緣生諸性言說,有間悉檀,無間悉檀?】

  【注釋】

  “緣起”:即十二緣起。

  “即是說因緣”:即是說諸法從因緣生。

  “不自說道”:“道”,即最甚深之道,亦即由自心現妄想,而現一切法之無上甚深微妙道理。謂佛以前只一再說諸法因緣生,然而卻不說由自心現妄想分別而生一切法的甚深道理。

  “外道亦說因緣”:外道亦是說諸法從因緣生。

  “謂勝、自在、時、微塵生”:謂以勝性、自在、時間、微塵等爲能生之因。

  “如是諸性生”:諸性,即諸法。謂如是而一切諸法性生。

  “所謂因緣生諸性言說”:所謂由因緣而生諸法性之言說教法。

  “有間悉檀,無間悉檀”:“間”,間別,即分別、區別。“悉檀”:“悉”,平等、普遍。“檀”,檀那、施。“悉檀”,即等施,亦即平等成就,換言之,悉檀與法門之義極爲相近,以法門亦是要成就衆生而施設者。“有間悉檀”,爲有間別之法門,亦即需視機而說者。“無間悉檀”,即普遍適用之法門,不用視機待時而說者。”

  【義貫】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複白佛言”:“世尊”,“佛”以前一向只“說”十二“緣起”之法,其義“即是說”諸法從“因緣”生。然而世尊卻“不自說”從自心現妄想而生一切法之甚深“道”理。“世尊”,而諸“外道亦”是“說”諸法從“因緣”而生;彼“謂勝”性、或謂“自在”、“時”間、“微塵”等爲能“生”之因,“如是”而一切“諸”法“性生”起。是故佛說十二因緣,與外道之勝性等因緣,只是名異,而義實同,同是因緣起;是故世尊之說與外道說實同。“然”而“世尊所謂”由“因緣”而“生”一切“諸”法“性”之“言說”之教,爲須視機而說之“有間”別之“悉檀”(法門)?抑爲普遍通用之“無間”別之“悉檀”?其適用之機爲何?

  【世尊,外道亦說有、無、有生。世尊亦說無有生、生已滅。如世尊所說:無明緣行,乃至老死;此是世尊無因說,非有因說!世尊建立作如是說:此有故彼有——非建立漸生。觀外道說勝,非如來也。】

  【注釋】

  “有、無、有生”:從“有、無”二法,而有一切法生起。亦即,以有無二法爲能生之因,一切法爲其所生之果。

  “世尊亦說無有生、生已滅”:“無有”,本無所有。“生”,而從因緣而生。謂世尊亦說一切諸法本無所有,而從因緣生起,生起之後,還即歸滅。這豈非與外道之無因說一樣?

  “此是世尊無因說”:此實是世尊無因之說。這是錯會十二因緣法所致,因爲十二因緣,最初是從無明之緣而有行生,乃至老死。不了之人,便作如是解:既然一切最初是從無明生,那無明是誰生的呢?既然無明也不知是誰生,可見是無!因此十二因緣說,也等于是無因之說。這是不了無明由自心妄動、妄想所現。由此不了,更于如來之教法,妄想分別有、無,于是障上加障,更難見真。

  “此有故彼有”:“有”,即生。謂因此法有,故彼法有。

  “非建立漸生”:謂此實是一時頓生之說,非建立如十二因緣之漸次生起之說。意謂:這樣不是自相抵觸了嗎?

  “觀外道說勝,非如來也”:謂以我觀之,不但佛與外道之說雷同,且外道之說還比較優勝,並非如來之說優勝。其理由爲:因爲外道說二十五冥谛,次第漸生,即以勝性而爲生因,此則建立漸生;然而世尊卻一下說十二緣起之漸生,一下又說此有故彼有之頓生,自相矛盾,故世尊法不得建立,是故外道之說優勝。

  【義貫】

  “世尊,外道亦說”從“有”與“無”二法而“有”一切法“生”起。“世尊亦說”一切法本“無”所“有”,而從因緣“生”起,“生”起“已”後,當即“滅”去。這豈非與外道之無因說一致?“如世尊所說”:從“無明”之“緣”,而有“行”生,“乃至老死”,亦複如是;“此”實“是世尊無因”之“說”,而“非有因”之“說”!再者,“世尊建立作如是說”:由于“此”法“有”,“故彼”法“有”,此實是一時頓生之說,“非”如十二因緣所“建立”之“漸”次“生”起之說。如是則世尊之漸生與頓生之說,前後互相矛盾。是故,以我“觀”之,不但世尊與外道同爲無因說,且“外道”之“說”較爲優“勝”,而“非如來”之說“也”。

  【所以者何?世尊,外道說因不從緣生,而有所生;世尊說觀因有事,觀事有因;如是,因緣雜亂;如是,展轉無窮。】

  【注釋】

  “外道說因不從緣生,而有所生”:“因”,爲一切法之生因者,指勝性。“所生”,勝性爲能生,則一切法爲其所生。此謂外道所說,爲一切法生因之勝性,不從衆緣而生,而卻有一切諸法爲其所生。亦即:此勝性但爲因,不重爲果;只是能生,不成爲所生。

  “觀因有事,觀事有因”:“觀”,觀待。“事”,即果,因爲在“因”之時,則尚未成事,在果之時,則爲事已成,故說“事”即是果。此謂:觀諸法未成就,仍在因地時,則知其必當有事成就時所得之果,亦即:見因即知有果;若觀諸法事成時之果,則知其必將再成爲他物之因:以因果相待故。簡言之,即:從因有果,從此果複有因,亦即:由因得果,果複將爲因。

  “如是,因緣雜亂”:如是則因緣、事果不分,雜亂不堪。

  “如是,展轉無窮”:如是則犯因果彼此展轉無窮之過,永遠找不出個頭緒,不知何者是因,何者是果。“

  【義貫】

  外道之說,“所以”較優勝“者”爲“何”?“世尊”,因爲“外道”所“說”者爲一切法生“因”之勝性,並“不從”衆“緣”而“生”,然“而”卻“有”諸法爲其“所生”,因此這勝性但爲因,不複爲果。然而“世尊”卻“說觀”待諸法之成“因”,則“有”其“事”成之果(從因有果),複“觀”此“事”成之果,則又“有”生“因”成立(果複爲因);“如是”說,則“因緣”事果不分,“雜亂”不堪;“如是”,則犯因與果彼此“展轉”,而成“無窮”之過。

  【佛告大慧:我非無因說,及因緣雜亂說:此有故彼有者,攝所攝非性,覺自心現量。大慧,若攝所攝計著,不覺自心現量,外境界性非性,彼有如是過,非我說緣起。我常說言:因緣和合而生諸法,非無因生。】

  【注釋】

  “攝所攝非性”:“攝所攝”,能攝及所攝。“攝”,即是取。亦即是能取與所取。能取,指心;所取,指法。“非性”,無性,非有自性,以唯心所現故。凡夫皆執實有能取之心及所取之境,而實皆是自心所現。因爲心(能攝)由境(所攝)而起,則可見能攝(心)無有自性。若有自性,不應待他外緣而後生,應能自起、自生,且應常在,不應境有則生,境無則滅。現知心即不自起,又不常在,(以知其刹那生滅故),是故知能攝之心無有自性。再者,境由心而生,所以知所攝之境亦無自性;若境有自性,應不待心而生,是故知能攝所攝俱無自性。

  “覺自心現量”:覺知一切法皆唯自心所現之量。

  “若攝所攝計著”:若于能攝取之心,及所攝取之境上,妄想計著爲有實自性。

  “外境界性非性”:外在一切境界之性,皆非有實自性。

  “彼有如是過”:彼外道則有如是因緣雜亂、展轉無窮之過。因爲不知自心現量,外性非性,則忘執非因以爲因。因即非真,其所執之果亦非,是故因果雜亂。因果既雜亂,則妄因妄果展轉無窮,永不得真性、真理,是故言其過患展轉無窮。

  “非我說緣起”:非我所說之緣起法,有如是過。

  【義貫】

  “佛告大慧”:“我”所說者,“非”是“無因”之“說”,“及因緣雜亂”之“說”。我說“此有故彼有者”,爲闡明無性緣起、緣起無性之理,其中含有深理;無性者,因能“攝”取之心,及“所攝”取之法,皆“非”有實自“性”,以“覺”知一切法皆唯“自心”所“現”之“量”,本無實體。然而“大慧”,“若”于能“攝”取之心,及“所攝”取之法,妄想“計著”爲實有自性,而“不”能“覺”知一切法乃爲“自心”所“現”之“量”,“外”在一切“境界”之“性”皆“非”有實自“性”,“彼”外道人則“有如是”因緣雜亂、虛妄因果展轉無窮之“過”,而並“非我”所“說”之“緣起”法有如是過咎。並且,“我常說言”:由“因緣和合而生”一切“諸法”,“非無因”而“生”,是故我非無因說。

  【大慧複白佛言:世尊,非言說有性,有一切性耶?世尊,若無性者,言說不生;是故言說有性,有一切性。】

  【注釋】

  “非言說有性”:豈非言說有實自性。

  “有一切性”:且含有一切法之性。

  “若無性者,言說不生”:若言說爲無自性者,則言說不應有生起。大慧菩薩之意爲:無性則不生,但言說卻確實有生起,因此可知言說應有自性。否則,這是生起的,不是言說,是什麼?

  【義貫】

  “大慧複白佛言”:“世尊”,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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