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非言說有”實自“性”,而且含“有一切”諸法之“性耶”?以一切諸法從言說生。“世尊”,“若”言說“無”自“性者”,則“言說不”應有“生”起之相,而言說實有生起;“是故”我說:“言說”應“有”自“性”,且含“有一切”諸法之“性”。
【诠論】
因爲佛方才說:外道犯因緣雜亂之過,是因爲不了自心現,外性非有自性。所以大慧菩薩在此說:怎麼會外性非性?!言說不是有自性嗎?否則怎會有言說?依此來問難。因爲衆生最難去除的計著,是計著言說有實自性,而且也因爲有此對言說之妄想計著,所以有一切妄念産生。若了知言說實無自性,則證離言法性,一證離言法性,則一切妄念寂然,即是離念境界,此爲諸佛所證究竟處。其境雖高深微妙不可思議,但其關鍵則在于能不能了言說無性。以其至關頓修頓證之要,故大慧在此提出此問,爲令衆生頓了無始來之虛妄執著,頓證法性。
【佛告大慧:無性而作言說,謂兔角龜毛等,世間現言說。大慧,非性非非性,但言說耳。如汝所說:言說有性,有一切性者,汝論則壞。】
【注釋】
“無性而作言說”:“作”,即生起。謂一切諸法皆是無性,而衆生卻依于妄想,而作種種言說。
“謂兔角龜毛等,世間現言說”:譬如兔角與龜毛等,便是無性,實無其物,而世間之人與此等無性之物,卻現有言說。
“非性非非性,但言說耳”:謂彼兔角、龜毛,非有實自性,亦非無言說妄想之性,只是言說而已。“但”,只是。“耳”,而已。又,“非性非非性”,即非有性,非無性;亦即非有非無。
“言說有性,有一切性”:言說中含有法性,且含有一切法之性。
“汝論則壞”:你的立論便不得成立。因爲兔角、龜毛並無性,卻有言說,故兔角龜毛這兩個言說中,顯然並沒有含任何法之真實性,只是虛妄的言說而已,所以你的立論不得成立。
【義貫】
“佛告大慧”:一切諸法皆是“無性而”衆生卻依于妄想而“作”出種種“言說”,譬如所“謂兔角”與“龜毛等”,本身便是無性,本無一物,空有其名,而“世間”之人卻于此等毫無實性之物,“卻”現有諸妄“言說”。“大慧”,彼兔角龜毛等,“非”有實自“性”,亦“非非”有言說妄想之“性”,此“但言說”耳,實無所有,是故言說無性,更無一切性。“如汝所說”:“言說”中含“有”法“性”,且含“有一切”法之“性者”,如是看來,“汝”之立“論則”已遭破“壞”,不得成立。
【大慧,非一切刹土有言說。言說者,是作耳。或有佛刹瞻視顯法、或有作相、或有揚眉、或有動睛、或笑或欠、或謦咳、或念刹土、或動搖。大慧,如瞻視、及香積世界、普賢如來國土,但以瞻視,令諸菩薩得無生法忍,及殊勝叁昧。是故非言說有性,有一切性。大慧,見此世界蚊蚋蟲蟻,是等衆生無有言說,而各辦事。】
【注釋】
“言說者,是作耳”:言說者,只是應機隨緣而施作而已。作而無作,豈有性耶?此爲此堪忍世界所用者,其他世界則不一定用言語說法。
“或有佛刹瞻視顯法”:“佛刹”,佛國、佛世界。謂或有佛世界以瞻視不瞬,而顯佛法、做佛事。
“作相”:現作瑞異之相。
“或欠”:“欠”,欠伸,即伸懶腰,或打哈欠。
“謦(qǐng)欬”:“欬”俗作“咳”,咳嗽,或說笑。
“或念刹土”:或憶念他方刹土。如觀想阿彌陀佛淨土,即是此法之一。
“或動搖”:或身體動搖。
【義貫】
“大慧”,“非一切”諸佛“刹土”皆“有言說”之事。所謂“言說者”,但“是”應衆生機,隨緣而施“作耳”,非有實性。且言說者,爲此堪忍世界所用,其他世界則不一定用言說傳法。“或有佛刹”以“瞻視”而“顯”佛“法”、“或有”現“作”瑞異之“相”者、“或有”以“揚眉”而作佛事者,“或有動睛”而作佛事者,“或”有以“笑”,“或”有以伸懶腰打哈“欠”、“或”有以咳嗽(“謦欬”)而顯佛法、作佛事者、“或”有以“念”他方“刹土”,“或動搖”身體而作佛事者。以如是等方便而顯法。
“大慧”,“如瞻視”世界,“及香積世界”,以及“普賢如來國土”,“但以瞻視”不瞬,而“令諸菩薩得無生法忍”,“及諸”殊“勝叁昧”。凡此皆是隨機,而化事有所不同,不一定要用言說。“是故”並“非言說”中“有”法“性”,更非“有一切”法“性”。“大慧”,不但他方國土爲然,汝“見此世界”中之“蚊蚋蟲蟻”,“是等衆生”亦皆“無有言說而”亦能“各”成“辦”其“事”業。故知非由言說而有諸法:離于言說,佛與衆生亦照樣成辦事業。
【诠論】
香積世界中,其佛之教化,爲令諸有情吃香飯,便得無生忍。此段意言:諸佛設化,不專是以聲教而已。色、香、味、觸無不可以作爲教法,皆可顯法,令行人入道。例如禅家亦有以拈槌、豎拂子、揚眉、瞬目、語默、動靜、點燈、熄燈等來接引行人的,亦即是此理之用。若但以言說爲教,則是大局?而不知六塵皆可爲化事。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如虛空兔角,及與槃大子,無而有言說,如是性妄想。
因緣和合法,凡愚起妄想,不能如實知,輪回叁有宅。】
【注釋】
“如虛空兔角”:猶如虛空而本一無所有之兔角。
“槃大子”:“槃大”即石女。石女不能生育子女,而言有石女之子,則是言說而已,但有假名,並無其實性。又譯作“石女兒”:石女之兒。
“無而有言說”:實無彼物,而卻有言說。
“如是性妄想”:如是,諸法之性皆因妄想分別而現有,而實無所有,唯有名字!然而名字之性亦離一切性。
“因緣和合法,凡愚起妄想”:一切因緣和合所現之法,但緣會而生,本無有性。然凡愚卻與此等諸法,起妄想計著爲實有性。
“不能如實知”:而不能如實了知一切本無實自性。
“輪回叁有宅”:“叁有”,欲有、色有、無色有。亦即叁界。“宅”,以住著不舍,故稱爲宅。
【義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猶“如虛空”本一無所有之“兔角”,“及與槃大”之“子”(石女之兒),皆實“無”彼物“而”卻“有言說”生,“如是”,諸法之“性”亦皆因“妄想”分別計著而現有,而實無所有,唯有名字,一切“因緣和合”所現之“法”,亦複如是,但緣合而生,本無有性,然而“凡愚”之人卻于此等諸法“起妄想”分別計著有實性,而“不能如實”了“知”一切本無實性,是故“輪回叁有”之“宅”,無有止息。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複白佛言:世尊,常聲者,何事說?
佛告大慧:爲惑亂,以彼惑亂,諸聖亦現,而非顛倒。大慧,如春時焰、火輪、垂發、揵(qián)闼婆城、幻、夢、鏡像,世間顛倒,非明智也,然非不現。大慧,彼惑亂者有種種現,非惑亂作無常。所以者何?謂離性非性故。】
【注釋】
“常聲者,何事說”:“常聲”,說真常法之聲,亦即真常之法。魏譯作:“常語法”。“何事說”,依何事而說。謂如來所說常法,爲依何事而說。
“爲惑亂”:“惑亂”,虛妄、令人迷惑癡亂之法,指世間之生滅、去來、常無常等法。此謂是爲依于世間令人惑亂之法,我說爲常。唐譯作:“依妄法說”。魏譯作:“依迷惑法,我說爲常”。
“以彼惑亂,諸聖亦現,而非顛倒”:以彼惑亂之法,于諸聖人亦顯現其相,而諸聖人于彼惑亂之相並不作顛倒解。此意涵:但凡夫之人,卻作顛倒解,執爲實有,故名凡夫。諸聖不作顛倒解,不執爲實有,故名聖人。
“世間顛倒,非明智者也,然非不現”:謂于以上所說春時陽焰等諸事,世間無智之人,皆生顛倒解,以爲實有,非明智者之所爲。然而彼諸幻相,于諸明智者,並非不現,只是諸明智者不起顛倒解而已。
“彼惑亂者,有種種現”:“種種”,指種種差別相。
“非惑亂作無常”:惑亂法雖有種種差別相現,然而彼差別相並非是彼惑亂法所作之無常相。此義爲:惑亂法非有種種無常之相。
“謂離性非性故”:“性非性”,有性無性,即有無之義。謂惑亂之法,實離有無。若離有無,即是常。以有、無即是無常法,若離有無,即離無常,便爲中道之常。
【義貫】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複白佛言:世尊,”佛所說“常”法之“聲者,”爲依“何事”而“說”
“佛告大慧:”是“爲”依于世間令人“惑亂”之法,我說爲常。“以彼”虛妄“惑亂”之法,于“諸聖”人“亦”顯“現”其相。然“而”諸聖人“非”于彼等諸惑亂相,人“顛倒”解,而執爲實有。“大慧,”例“如春時”之陽“焰”、旋“火輪、垂發”毛輪、“揵闼婆”所幻之“城”(海市蜃樓)、“幻”事、“夢”境、“鏡”中“像”,如是等事,“世間”無智者皆生“顛倒”解,以爲實有,此“非明智”者所爲“也;然”而彼諸妄相,于諸明智之人,並“非”隱而“不現”,只現給無智者看,令作顛倒解。只是諸明智者見而不起顛倒解而已。“大慧,彼”令人“惑亂”之法“者,有種種”差別相“現”;雖有種種差別相現,然彼諸差別相,並“非”彼“惑亂”法所“作”之“無常”相。“所以者何
謂”惑亂法實“離”于有“性”及“非”有“性故”(離于有無),以離有無,故是中道之常,非無常,故彼種種差別無常之相,實非惑亂之法所作。
【大慧,雲何離性非性惑亂
謂一切愚夫種種境界故。如彼恒河,餓鬼見不見故,無惑亂性;于余現故,非無性。如是惑亂,諸聖離顛倒、不顛倒。是故惑亂常,謂相相不壞故。大慧,非惑亂種種相,妄想相壞,是故惑亂常。】
【注釋】
“雲何離性非性惑亂”:雲何離于有無爲惑亂法之性
亦即,雲何惑亂法離于有無
“謂一切愚夫種種境界故”:謂一切愚夫于彼惑亂相,妄見有種種差別境界故。因爲愚夫見有種種差別相,所以彼惑亂法…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