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緣,以種種方便,加以塑造,而成種種器。然而這些器,雖有種種相、種種形、有種種用,且各個不同,但亦了無自性,終歸是一泥團。這就表示,無我理是一個,因爲“法無我理”是沒有自相的,所以任憑佛如來,依種種因緣,隨種種根器,以種種智慧方便,加以塑造施作,因此而得種種名,而凡此諸名,亦無自相,其體終歸是藏性。
再者,前面一節說空、無相、無願,乃至自性涅槃,而現在則說“無我如來之藏”,名稱雖然不同,但其無我體還是同一個。因此這是不同于外道所執之神我,佛特名此爲如來藏。
複次,佛表示,如來之所以說如來藏的原因,主在開引執我之外道,欲令其離著,入叁解脫門,疾成正覺。這有叁層意義:一、表示(印證前說)闡提亦當成佛。二、諸佛以大悲故,不舍一衆生。叁、表示邪見之可怕。因爲若離邪見,即可頓入叁解脫門,乃至速成菩提正覺。然而凡夫由于自心妄想執著之邪見所覆,故自障自性解脫,乃至菩提,因此去除邪執爲修道之急務。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人相續陰,緣與微塵,勝自在作,心量妄想。】
【注釋】
“人相續陰”:“人”,即人之相。“相續陰”,相續之五陰。
“緣與微塵,勝自在作”:承上句謂,各種外道于人相所現相似而相續之五陰,各自邪計爲種種能作之作者所作而成的,如計爲種種邪“緣”、“微塵”、“勝”性或大“自在”天等所“作”。
“心量妄想”:凡此皆是自心現量之妄想分別。
【義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凡夫及外道所執之“人”相,及見實有“相續”之五“陰”相,並計此等皆爲種種邪因所造,或計種種邪“緣與微塵”所作,乃至計爲“勝”性或大“自在”天等所“作”而成。凡此但由自“心”現“量”之“妄想”分別而有,了無實體。
【诠論】
這一首偈所頌爲:凡外之我見,唯妄無體。凡夫的我見是執五蘊相續之體;外道的我見是計執微塵、勝性、自在天、神我等邪因緣。而此二種妄見,皆是自心現量,妄想分別而有。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觀未來衆生,複請世尊:惟願爲說修行無間,如諸菩薩摩诃薩修行者大方便。】
【注釋】
“觀未來衆生,複請世尊”:是以神力觀察未來世一切衆生,而預知未來亦有頓入者,故再請問世尊修行之大方便。
“修行無間”:“無間”,爲于理與行純一無雜,無有間隙、間隔,融通一氣,無有間斷,直趨菩提之行,稱爲修行無間。
“大方便”:依行漸證,稱爲小方便;一門頓超直入,稱爲大方便。
【義貫】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以其神力,普“觀未來衆生”,而懸知未來有頓入者,故“複請世尊”:“惟願”世尊“爲”我“說修行”者如何得入于理與行純一“無”有間隙、間隔、間雜,融通一氣,無有間斷,直趨菩提之行,有“如諸菩薩摩诃薩修行者”所行之“大方便”法門。
【诠論】
第一卷所說,主要在顯果德,從這節以下在依真起行,以證前所說之果德。前面闡明五法、叁性、八識、二無我,所顯之如如、正智、圓成實性、真識、藏性等,名字雖不一樣,但都是佛的果德。所以大慧在本卷一開始,便特地問說:如來藏轉叁十二相入衆生身中,即在表示因含果德。然而果德雖顯,非行莫成,而行無方便則不得進,所以特爲來世之頓機,請問無間之大方便。
此地有個問題:既然前面說唯心識觀、聖智叁相、人法無我,也都是行,爲什麼至此又再說行呢?道理是這樣:本經直指一心,此一心隨染淨緣有世出世法。如果隨逐無明、業、愛等染緣,那麼如如、正智便成爲相、名、妄想,爲世間之實我實法,故淪落生死。若達緣生無性之淨緣,那麼相、名、妄想便成爲如如、正智,爲出世間之無我無法,故證大涅槃。此則染淨本唯一心,更無別法。所以前面說行,主要在令當機頓見一切諸法,縱緣無性,而頓悟無生之旨,會歸一心究竟之極處。然而,前面所說的行,主要在明心,目的爲顯理;現在所說之行,則在于因機設行,目的在證真。所以有差別。
【佛告大慧:菩薩摩诃薩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雲何爲四
謂善分別自心現,觀外性非性,離生住滅見,得自覺聖智善樂,是名菩薩摩诃薩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
【義貫】
“佛告大慧:菩薩摩诃薩”若“成就四”種“法”,便可“得修行者”之“大方便。雲何爲”此“四”種法
“謂”一、“善”觀察“分別”一切法唯“自心”所“現”;二、善“觀”察了知一切“外”法之“性非”有實自“性”;叁、遠“離”一切“生、住、滅見”,契入無生;四、專求而“得”內心自證“自覺聖智”大“善”之“樂。是名”爲“菩薩摩诃薩成就四”種“法”,而“得修行者”之無上“大方便”。
【诠論】
此處說菩薩摩诃薩成就四法,得修行者之大方便。因爲唯心行法,非上根圓智,莫能任持,故只說菩薩摩诃薩。魏譯在此節經文後加一句:“而得名爲大如實修行者”。
【雲何菩薩摩诃薩善分別自心現?謂如是觀叁界:唯心分齊,離我我所、無動搖、離去來,無始虛僞習氣所熏,叁界種種色行系縛,身財建立妄想隨入現,是名菩薩摩诃薩善分別自心現。】
【注釋】
“唯心分齊”:“分齊”,差別之義。此謂,了知叁界唯是一心之所造作,而有差別之相。
“離我我所”:而叁界實離于我與我所有。“離”,非之義。亦即,叁界非我、亦非我所有。
“無動搖、離去來”:“離”,亦是無之義。動搖、來去,即是生滅之義。亦即:叁界實無動搖、來去等生滅之相,本自無生,唯心所現。
“叁界種種色、行系縛”:“色”,五蘊之色身。“行”,心行。謂由于無始來的妄想熏習,所以本來清淨心,爲叁界種種五蘊之色身與心行之所系縛。亦即前所謂之“陰界入垢衣所纏”。
“身財建立妄想隨入現”:“身”,正報。“財”,依報。謂因有五陰,所以有正報與依報的建立成就。然如是諸法皆是依自心妄想分別,隨其心所入之境界而顯現。所謂心生法生之義是也。
【義貫】
“雲何”名爲“菩薩摩诃薩善”觀察“分別”一切法唯“自心”所“現”?“謂”菩薩應以正智“如是觀”察“叁界”:知叁界“唯”是一“心”所造作而有種種“分齊”差別之相,而其本則爲一相。後應觀叁界實“離”于“我”相及“我所”有之相,非我,亦非我所有;更“無”有“動搖”,亦“離”于“去來”等生滅之相;但由于自心從“無始”世來,爲“虛僞”不實之妄想“習氣所熏”染,致令本來清淨之心,而爲“叁界種種”五蘊之“色”身與心“行”之所“系縛”;因有五陰,所以有正報之“身”、與依報之器世間“財”物之“建立”成就;然而如是諸法,皆是依自心“妄想”分別,“隨”其心所“入”之境界而顯“現。是名”爲“菩薩摩诃薩善”觀察“分別”了知一切法唯“自心”妄想所“現”。故知叁界本空。
【雲何菩薩摩诃薩善觀外性非性?謂焰夢等一切性,無始虛僞妄想習因,觀一切性自性,菩薩摩诃薩作如是善觀外性非性,是名菩薩摩诃薩善觀外性非性。】
【注釋】
“謂焰夢等一切性,無始虛僞妄想習因”:“焰”,陽焰。謂如陽焰、夢境等一切法之性,皆唯心所現,而以無始來之虛僞妄想習氣爲其生因,而有妄相生起。
“觀一切性自性”:謂以如是正智觀一切法之自性,皆如幻假有。
【義貫】
“雲何”爲“菩薩摩诃薩善觀”一切“外”法之“性非”有自“性?謂”正如陽“焰”與“夢”境“等,一切”法之“性”亦複如是,唯心所現,本無外法之性;而以“無始”來之“虛僞妄想習”氣爲其生“因”,而妄有幻想生起;以如是正智“觀一切”法“性”之“自性”,如幻假有。“菩薩摩诃薩”若“作如是”之“善觀”察一切“外”法之“性非”有自“性”,乃依自心妄想所現,如幻而生,是“名”爲“菩薩摩诃薩善觀”察一切“外性非”有自“性”。
【雲何菩薩摩诃薩善離生住滅見?謂如幻夢一切性,自他俱性不生,隨入自心分齊,故見外性非性,見識不生,及緣不積聚,見妄想緣生;于叁界內外一切法不可得。見離自性,生見悉滅。知如幻等諸法自性,得無生法忍;得無生法忍已,離生住滅見,是名菩薩摩诃薩善分別離生住滅見。】
【注釋】
“生住滅見”:即見法有生滅。
“謂如幻夢一切性”:謂觀如幻如夢等爲一切法之性。
“自他俱性不生”:“自”,自相。“他”,他相。“俱”,共相。謂一切法之自相、他相、共相,其自性皆本不生。
“隨入自心分齊”:“分齊”:差別。以隨順無明而入于自心妄想,故現有差別之相。
“見識不生”:見諸識實不曾生起。
“及緣不積聚”:“積聚”:和合之義。謂:並見衆緣亦實不積聚和合。
“見妄想緣生于叁界”:照見由于自心妄想之因緣,而于叁界內輪回受生。
“內外一切法不可得”:“內”,根身;“外”,世界。謂內心外境一切諸法皆不可得。
“見離自性,生見悉滅”:以見一切法皆無自性,故一切生見頓時皆悉寂滅,而見無生。
“知如幻等諸法自性,得無生法忍”:以見法無生,而了知如幻如焰等諸法之自性,即時證得無生法忍。
【義貫】
“雲何”爲“菩薩摩诃薩善”觀察而“離”于一切法有“生、住、滅”相之“見?謂”觀“如幻”、如“夢”等爲“一切”法之“性”;以一切法之“自”相、“他”相、及自他共“俱”之相(共相)其自“性”皆本“不生”;然以衆生“隨”順無明而“入”于自心妄想之所現量,而有“分齊”差別之相。“故”菩薩于外則“見”一切“外”法之“性非”有自“性”,故知法不從外生(不他生);于內則“見”諸“識不”曾“生”起,故知法不從內生(不自生);“及”從內外合觀,則見衆“緣”亦“不”會“積聚”和合,故知法亦不從內外共生(不從…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