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傳授”深密之法,其要旨爲:“妄想無性”。“菩薩摩诃薩”秉此教,“獨”自于“一”寂“靜處”,以“自覺”智“觀察”此妄想無性之理,“不由于”其“他”法門而修證,唯以此一門直進獨超,“離”于能“見”所見等一切“妄想”;如是,離之又離,以至于無離,無離亦不得,方于菩薩諸地中“上上升進”,而“入”于“如來”自覺“地”,“是名”爲內證“自覺聖智”之行“相”。
【大慧,雲何一乘相?謂得一乘道覺,我說一乘。雲何得一乘道覺?謂攝所攝妄想,如實處不生妄想,是名一乘覺。大慧,一乘覺者,非余外道、聲聞、緣覺、梵天王等之所能得,唯除如來,以是故,說名一乘。】
【注釋】
“一乘相:一佛乘之行相”。一佛乘爲如來所乘大乘之法。此法以唯佛得之,故名爲一乘。
“一乘道覺”:一乘道之究竟覺。
“攝所攝妄想”:覺知能攝取之心與所攝取之境,皆爲自心妄想所現。
“如實處不生妄想”:“如實”,真如實際。謂于真如實際之處安住,而不生妄想。
【義貫】
“大慧,雲何”爲“一”佛“乘”之行“相?謂”證“得一乘道”之究竟“覺,我”即“說”此爲“一”佛“乘。雲何”爲證“得一乘道”之究竟“覺?謂”覺知能“攝”取之心及“所攝”取之境,皆爲自心“妄想”所現,于真“如實”際之“處”安住,而“不生妄想”,亦無住念,“是名”爲“一乘”道“覺。大慧”,此“一乘”道之究竟“覺者,非”是其“余外道”或諸“聲聞、緣覺、梵天王等之所能”證“得,惟除”佛“如來”外,余皆不能得,不能乘,“以是”之“故,說名”爲“一”佛“乘”。
【大慧白佛言:世尊,何故說叁乘,而不說一乘?佛告大慧:不自般涅槃法故,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以一切聲聞緣覺,如來調伏,授寂靜方便,而得解脫,非自己力,是故不說一乘。複次大慧,煩惱障業習氣不斷故,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不覺法無我,不離分段死,故說叁乘。】
【注釋】
“何故說叁乘,而不說一乘”:大慧之意爲:一佛乘是以等視一切法、一切衆生爲最高之極則,那麼如來何故以往只說叁乘,而不爲聲聞緣覺說一乘法?
“不自般涅槃法故”:“自”,自證、自覺。所謂“般涅槃法”者,爲覺了“生死即涅槃”之無上大涅槃法,並非爲有能取所取之二乘取相涅槃法。
“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不說”,不爲之說。此謂:因此不爲說,而令一切聲聞緣覺得聞一乘法。此句爲倒裝句,其次第實爲:“不爲一切聲聞緣覺說一乘”之法。在印歐語文中,“說”字可以有兩個受詞,直接受詞(一乘),與間接受詞(一切聲聞緣覺)這種動詞稱爲授與動詞(Dative verb)。又,佛之所以不說一乘而說叁乘者,以一乘道乃頓教門,而二乘乃鈍根人,須依方便漸次而修,故不能一時即爲之說,須待機熟方說。故知不說者,非究竟不說,待時而已,以二乘皆當作佛;又,如來不舍一切衆生,更何況二乘之人。
“如來調伏,授寂靜方便,而得解脫”:謂二乘人皆爲如來之所調伏,而後方授以令身心寂靜之方便法門,依之修行,而得偏解脫。是故二乘之解脫,爲製伏身心,令寂止不起,謂之解脫。
“非自己力”:非以其自己自證之自覺聖智之力,而證一切解脫。
“煩惱障業習氣不斷故”:“煩惱障業習氣”,即無明習氣。以一切聲聞緣覺但斷見思二惑,而無明惑(無明煩惱業障之習氣)全在,仍不斷除。其之所以不斷除者,以二乘之人,得少爲足,能得偏證之涅槃,已爲滿足,不願更上上趨進,而以所證之少分,便欲沈空滯寂,耽于無爲,止于化城。是故二乘之不斷除無明習氣者,不是不能,而是尚未發心;唯有發大願,趣求究竟覺的菩薩摩诃薩,方能心無厭足,而斷除一切無明習氣,心無所住,一往直趨無上道覺。
“不覺法無我,不離分段死,故說叁乘”:這是總說“但說叁乘,不說一乘”之最主要的原因。因爲二乘但除我執,而不能覺了法無我,達于法空,去法執,因而雖斷見思煩惱,而猶身居分段生死,未名變異,故其未離分段生死。是故如來爲此小機之人,先說叁乘,待機而說一乘。
【義貫】
“大慧白佛言:世尊”,以往“何故”只“說叁乘,而不”直“說一乘”之旨?
“佛告大慧:”所以不爲說一乘者,有四原因:一者,以聲聞緣覺根機不足,“不”能“自”覺了知生死即涅槃之無上“般涅槃法故”,因此如來暫“不”爲衆宣“說”,而令“一切聲聞緣覺”得聞究竟“一乘”之道;二者,“以一切聲聞緣覺”,皆須由“如來調伏”後,方“授”以令身心“寂靜”之種種“方便”法門,依之修行,令身心寂止,“而得”偏“解脫”,故其所得之解脫並“非”以其“自己”自覺聖智之“力”,證得無縛無脫之一切解脫,“是故不”爲之徑“說一乘。複次大慧”,叁者,以諸二乘人但斷見思二惑,而無明“煩惱障”之“業習氣”(無明惑)全在,仍“不斷”除“故”,是故暫“不”爲“說”而令“一切聲聞緣覺”一時皆聞究竟“一乘”之旨。四者,以二乘人但除我執,尚“不”能“覺”了“法無我”,達于法空,因而彼雖斷見思煩惱,然身猶居分段,未名變異,故“不離分段”生“死”;如來爲化此小機之人,“故”先爲之“說叁乘”,待機熟然後爲說一乘,令臻究竟。
【大慧,彼諸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及覺法無我,彼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叁昧樂味著非性,無漏界覺;覺已,複入、出世間,上上無漏界,滿足衆具,當得如來不思議自在法身。】
【注釋】
“彼諸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彼”,指二乘人。“起煩惱”,現行煩惱。謂若彼二乘人能將一切起現行之煩惱過惡習氣皆悉斷除。
“叁昧樂味著非性”:覺知對叁昧樂之味著,實非有自性,乃惟心妄現;如是了知,故能立即舍離如是貪著。“叁昧”,指滅受想定。
“無漏界覺”:而對無漏界之執著,便得覺悟。以滅受想定爲無漏定;故其境界爲無漏界。漏者,煩惱,指見思之粗煩惱,而滅受想定能製伏見思令不起,故名無漏,非實無漏:以貪愛寂滅境界,即是漏也。
“上上無漏界,滿足衆具”:而于上上之真無漏界中,修諸功德,滿足諸大願行;“衆具”,指福德智慧二種莊嚴具足。
【義貫】
“大慧”,若“彼”二乘人將“諸一切”能“起”現行“煩惱過”惡之“習氣”皆悉“斷”除,“及”除了人無我之外,又能“覺”了“法無我”之旨;“彼”于爾時便能令“一切起”現行之“煩惱過”惡“習氣”,悉皆究竟“斷”除;斷除已,即能覺知其滅受想“叁昧樂”之“味著,非”有實自“性”,乃惟心妄現;如是了知,便能立即離于叁昧樂著,以了知無性故,對權設之“無漏界”之執著便得“覺”悟;
“覺”悟“已”,入實報土,得法性身,“複入、出”于“世間”,隨類現形,示生示滅,度諸有請,而于“上上”之真“無漏界”中,修諸功德,至于一切“滿足,衆”福德智慧二嚴“具”足,至上品寂光,“當”證“得如來不思議”之“自在法身”。
【诠論】
這一段是說自小入大(回小向大),聲聞當作佛,即是顯說究竟一乘之旨。蓋一乘者,謂唯有此一乘爲實,余皆非實,故終究叁乘皆將入于一乘:如衆川入海,等同一味,此爲究竟一乘之義。因此,此節經文爲在表明即權即實,權者,只是過渡時期。蓋以未斷無明習氣,未達法無我理,所以沈空滯寂,味涅槃樂,故名聲聞。今能斷彼習氣,覺法無我,了知空寂無性,便當下頓離,而發無漏智,覺無漏界,覺已,證法性身,隨類現形,示生示滅,度脫有情,待證上品無漏寂光,備具妙嚴,圓成果德,即證得如來之無上涅槃,得不思議自在法身。因此大小乘人,皆當作佛,終無差別,是故名爲“一佛乘”。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天及梵乘、聲聞緣覺乘、諸佛如來乘,我說此諸乘。
乃至有心轉,諸乘非究竟。若彼心滅盡,無乘及乘者,無有乘建立,我說爲一乘。】
【注釋】
“我說此諸乘”:我爲一切衆生演說此諸乘。
“乃至有心轉,諸乘非究竟”:“轉”,起、動。謂若有一念心動,雖佛乘亦非究竟,而況余乘乎?複次,諸乘之所以未究竟者,以其未離凡聖情量之故。何以故?若有見凡可轉,有聖可成,縱得菩提,亦非究竟。所以說:“乃至有心轉,諸乘非究竟”。
“若彼心滅盡”:若彼一切分別之心量都滅盡,達凡聖情忘之境界。
“無乘及乘者”:“乘”,所乘之法。“乘者”,能乘之人。無所乘之法及能乘之人,能所俱寂。
“無有乘建立,我說爲一乘”:乃至無有諸乘差別,或一乘法門之建立,乘性亦泯,一念不生,我說此無乘之乘,名爲一乘。
【義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天”乘“及梵乘、聲聞緣覺乘”、及“諸佛如來”之一“乘”,凡此皆爲“我”運大悲而爲一切衆生“說此諸乘”。
然而若“乃至有”一念“心”動“轉”,則一切“諸乘”,連一佛乘在內,亦皆“非究竟”。
“若彼”一切諸乘之分別“心”量都“滅盡”無余,凡聖情忘,覺了“無”所“乘”之法“及”能“乘者”,能所俱寂,乃至“無有乘”名、乘相之“建立”,離名絕相,乘性亦泯,一念不生,“我說”此無乘之乘,名“爲一乘”。
【引導衆生故,分別說諸乘,解脫有叁種、及與法無我、煩惱智慧等,解脫則遠離。
譬如海浮木,常隨波浪轉;聲聞愚亦然,相風所漂蕩。彼起煩惱滅,余習煩惱愚。】
【注釋】
“解脫有叁種”:如來爲衆生說解脫有空、無相、無願叁種,稱叁解脫門。
“及與法無我”:“法無我”,爲人法二種無我之節文。
“煩惱智慧等”:即煩惱障與所知障。“智慧”,即智慧障,亦即所知障。
“解脫則遠離”:若得究竟無上解脫,則皆遠離如是一切諸法。以上言諸乘雖非究竟,而佛亦說的原因,是爲引導衆生,所以廣說叁乘、叁種解脫、二種無我、及淨二障,以顯真智。凡此皆是佛之隨他意語,本非實法,但以鈍根之人執爲實有,爲法所縛,不得究竟自在。若是上上機,頓見一切皆是自心現量,當下脫體無依,回視前說,如夢中物;一從夢覺,凡有皆離,所以佛說:“解脫則遠離”。
“相風所漂蕩”:“相風”,爲空相之大風。即謂二乘人沈空滯寂,不能自已,故說是爲空相大風之所漂蕩。
“彼起煩惱滅”:“起煩惱”,即現行煩惱。“彼”,二乘。謂二乘人斷見思惑,現行之煩惱雖已滅。
“余習煩惱愚”:“余”,有余。“習”,習氣。“余習”,亦即無明,或根本無明。謂二乘人仍爲根本無明習氣之煩惱所愚。以其仍有余習未斷,故其所居名爲方便有余土。
【義貫】
諸乘雖非究竟之旨,然如來以慈悲,爲攝受“引導”諸“衆生故”,而“分別”爲之廣“說諸乘”之法,以及說“解脫有”空、無相、無願“叁種,及與”爲之說人、“法”二種“無我”,以及說淨“煩惱”障與“智慧”障(所知障)“等”種種方便法門。若得究竟無上之“解脫,則”皆“遠離”如是一切諸法。
二乘未斷無明流,即“譬如海”中之“浮木,常隨”著“波浪轉;聲聞”人之“愚”癡不悟“亦然,”貪著寂滅,常爲空“相”之大“風所漂蕩”,不能自已。
“彼”于能“起”現行之“煩惱”雖已“滅”,然而仍爲“余習”無明“煩惱”之所“愚”。
【味著叁昧樂,安住無漏界,無有究竟趣,亦複不退還;得諸叁昧身,
乃至劫不覺。譬如昏醉人,酒消然後覺;彼覺法亦然,得佛無上身。】
【注釋】
“安住無漏界”:安住于滅受想、見思惑寂之權無漏境界。
“無有究竟趣,亦複不退還”:是故無有上求達于究竟的自覺聖趣之心,而亦不會退墮爲凡夫。
“乃至劫不覺”:乃至劫盡亦不能覺。
“彼覺法亦然”:“覺法”,覺知法無我究竟之智。
“得佛無上身”:聲聞緣覺之人雖沈空滯寂,然亦有成佛之時。蓋二乘與佛,性本無差,但彼執法實有,爲空所縛,故飲寂滅酒,睡無爲床,昏昏如醉,積劫沈迷。若一旦酒醒夢回,未有不成佛者,所以說終將“得佛無上身”。
【義貫】
二乘人以“味著”滅受想“叁昧”之“樂”,及“安住”于見思寂止之權“無漏界”,是故“無有”上求達于“究竟”的自覺聖“趣”之心,而“亦複不退還”于叁界,成爲凡夫;
然以其已“得諸叁昧身”,故“乃至劫”盡,亦“不”能從涅槃樂中“覺”了。雖然不覺,然而“譬如”飲酒“昏醉”之“人”,待“酒”力“消”退時;“然後”即得悠悠“覺”醒;
“彼”二乘人“覺”知“法”無我究竟之智,不複執法爲實“亦然”,待其覺後,亦當證“得佛”之“無上”法“身”。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卷二終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二》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