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有余蘊及無余蘊之涅槃。
沒有菩提心﹑有大悲心,只有無虛僞的出離心的話,一定是進入聲聞道或獨覺道。而進入後,聲聞和獨覺最後都是要證得涅槃。涅槃和解脫同義,涅槃周遍解脫,解脫周遍涅槃,彼此相互周遍。
聲聞﹑獨覺兩者主要追求是涅槃﹑解脫,都是爲了獨自一己之私﹑爲個人利益而求證涅槃,心中沒有大悲心,因此不爲衆生著想,只爲獨自一人而求證涅槃。能證得涅槃的最勝殊的方法,就是「基智」,沒有比此更好的。
就自續派的角度而言,證得涅槃,不需要菩提心﹑大悲心﹑證空性慧,但一定要「基智」,爲什麼只要基智?要證得涅槃,必須斷除補特伽羅我執,基智是現證補特伽羅無我之智,因此基智是能證涅槃的第一方便。「證空性慧」主要是對治所知障,對聲聞﹑獨覺衆而言,這種對治法太大了,斷除補特伽羅我執不須要「證空性慧」,他們只需要證得「補特伽羅無我」即可。
「由全然了知一切事無生之智」的「事」就是基礎,這是什麼?是「補特伽羅我」;依完全了知補特伽羅無生之基智,證得兩類涅槃:一類是仍有蘊體的涅槃,一類是沒有蘊體的涅槃。就是「有余涅槃和無余涅槃」。到此是《現觀莊嚴論》的禮贊偈第一句闡示的意義。
聲聞﹑獨覺衆得到的兩類涅槃,是有余蘊涅槃和無余蘊涅槃,「蘊」指苦蘊,所以是有苦蘊之涅槃和無苦蘊之涅槃,聲聞﹑獨覺衆最初得到的涅槃,是有余蘊涅槃,爲什麼?譬如我們若以人身得到涅槃,這個身軀還在,除非你換另一生,才能夠舍掉身蘊;以人身得到涅槃時,所得的涅槃,是具有苦蘊。心續中仍有苦蘊的補特伽羅,所得的涅槃仍具有苦蘊,稱爲有余涅槃。聲獨阿羅漢圓寂後,一定是投生到淨土,沒有其余的投生處。投生到淨土時,將這苦蘊舍下,在淨土裏得到意自性身,在其心相續中的涅槃,已無苦蘊,稱爲無余涅槃。原來的身軀苦蘊,早被人火化掉。已無苦蘊的涅槃,稱爲無余涅槃;具有苦蘊的涅槃,稱爲有余涅槃。
《現觀莊嚴論》的禮贊偈,由叁點作禮贊:所依身的補特伽羅﹑方便﹑果報。思惟《明義釋》時,可由這叁點作思惟。
請看文,「諸菩薩衆直至輪回際利益衆生者,由通達一切道無生之自性,能饒益諸生義。」
「諸菩薩衆直至輪回際利益衆生者」這句闡示所依身補特伽羅,即修持道智的補特伽羅。修持道智的所依身補特伽羅是菩薩,具有什麼特色呢?時間是直至輪回際,不是只有今天修﹑明天修﹑修幾個月﹑修幾年,不是!而是「直至輪回殆盡前」一直利益衆生。
要利益世間必須有方法才能做到,例如要砍樹,必須要工具才能砍倒樹,用手怎麼砍,手都用完了,樹也砍不倒。菩薩要直至輪回殆盡前利益衆生,須要依方便才能做到,依何「方便」利益世間呢?依于「由通達一切道無生之自性」。無生是什麼?是無實有之生,這和後面相智時提到的「無生」,都是無實有之生。前面講到「一切事無生之智」的無生,是補特伽羅我無生。雖有叁種「無生」,但不是叁種都是無實有之生。叁種「無生」的第一種是補特伽羅我無生,第二﹑第叁種都是無實有之生。菩薩的方便就是「通達一切道無生之自性」,也是道智。
了悟一切道無實有生之道智,成辦什麼結果?「能饒益諸生義」即饒益一切衆生。不是饒益一位﹑兩位﹑叁位衆生,而是饒益一切衆生,成辦一切衆生的短暫和究竟利益。成辦世間利益,就是成辦一切衆生的利益。時間是如何呢?不是短期的幾年﹑幾個月,是直至輪回際。成辦衆生什麼利益?成辦衆生的久﹑暫一切利益。
菩薩由道智成辦利益世間﹑利他,但是,道智是心識,心識怎麼利益世間?必須透過身語才能利益世間,譬如:要行布施,必須要有「施舍心」所做才會變成布施;沒有施舍心的話,即使東西已經到他手中,例如我的東西丟了,他人撿到而且已使用了,這樣會不會成爲布施嗎?不會啊!因爲我沒有施舍心。所以,要成爲布施,必須要有施舍心。要先有意樂(動機),才能成爲布施。聖位菩薩布施他人須要有施舍心,聖位菩薩的施舍心是道智,聖位菩薩心續之智皆被道智周遍,都是道智,聖位菩薩心續之智和道智同義。
同樣地,譬如,爲他人說法,也要有爲他人說法的意樂(動機),如果沒有說法意樂,雖然對方聽懂,但自己卻未造下善業;例如以錄音機播放說法的聲音,我們是聽懂了,但錄音機會不會造下什麼善業?不會啊!它不會得到什麼功德的,因爲它沒有利他的說法動機。聖位菩薩的利他心是道智。又譬如,聖位菩薩要護生,也要有動機,所做的才能成爲護生(救護生命),聖位菩薩要護生的動機是道智。
聖位菩薩依身語所作一切利生事,其利他的根本是心,心的造作者是證空性慧和菩提心。我們沒有和菩薩一樣的意樂,爲什麼呢?因爲沒有菩提心﹑也沒有證空性慧,我們雖有和菩薩一樣的欲利他心,但我們缺乏和他們一樣的心力。所以,菩薩成辦衆生利益,主要由道智成辦的,不是由身語成辦的。「諸饒益衆生者以道智成辦世間之利益」的意思就是如此。下面將引經論說明菩薩如何以道智利益世間。
禮贊偈第叁句的解釋:
請看文,「諸具了知一切行相無生者,佛陀究竟律儀之身,是諸瑜伽師自在之主,于所行之對治中,圓轉衆相*輪。」
剛才說禮贊偈每一句都闡述叁點:身﹑方便﹑果。前兩句都是照著這樣的順序說明,第叁句則不是,第叁句先講方便,後說所依身,再說果。
下面是禮贊偈第叁句的解釋,方便:「諸具足了悟一切法行相無生」是指「相智」,心續中具足相智之補特伽羅即佛。「究竟律儀之身」佛陀具足律儀身,「守戒」的意思是:戒除破戒﹑防止犯戒後,生起心續中戒護之心,就稱爲守戒。「佛具足究竟律儀身」指佛已遮止一切違逆品,究竟行持一切善品。
所依身:「諸瑜伽師自在之主」,一般「瑜伽師」是修持毗缽舍那﹑奢摩他的修行者。「自在之主」是誰?是指聲聞﹑獨覺﹑菩薩﹑佛。爲何稱之「自在之主」?指他們比一般的修行者更爲殊勝,其中主要者是佛。這裏的「瑜伽師」是指一般外道中修持奢摩他﹑毗缽舍那者,「自在」是指佛教的入道者。「主」是主要者﹑主尊,指唯「佛」而已。
果:「于所行之對治中,圓轉衆相*輪」的「所行」是煩惱,依著煩惱的「對治法」,結果是怎樣?圓滿轉動一切相的*輪。意思是:「諸瑜伽師自在之主」佛等衆,依了悟一切法行相無生,于煩惱對治法,圓滿轉動一切相的*輪。總之,佛「轉動了一切相*輪」,佛宣說八萬四千法蘊。宣說的八萬四千法蘊是講什麼?是講煩惱的對治法。佛依何種方便宣說煩惱對治法呢?依相智而宣說的。所以,佛依相智宣說煩惱的對治法「八萬四千法蘊」。
請看文,「乃對諸佛聲聞等所共圍繞,能成就彼等之般若波羅蜜多行最敬禮。」
這一句是禮贊偈第四句的解釋。是向誰頂禮?向主尊佛,被聲聞等圍繞著,「等」字包括獨覺和菩薩。向聲聞﹑獨覺﹑菩薩衆圍繞的佛母「般若波羅蜜多」致敬禮。佛母般若波羅蜜多能成就彼等故,向它敬禮。
獅子賢自己舉出質疑,實際上並沒有人提問﹑與他辯論,這是他自己發問,又自己回答。若直接看詞句,很難了解,簡單而言,《現觀莊嚴論》的禮贊偈直接贊頌叁智,間接表達至尊彌勒的「撰著立誓」,許下誓言要寫《現觀莊嚴論》。《現觀莊嚴論》含蓋了「基(事)﹑對治﹑行相」。「基」是什麼?「基」是基智的特別所緣境「蘊﹑界﹑處」。「對治」是什麼?「對治」是道智的特別所緣境「叁道」。「行相」呢?是相智的特別所緣境「一切法」。獅子賢舉出的質疑說:至尊彌勒已在禮贊偈中立誓要撰著了,雖然直接禮贊叁智,但間接表達立誓撰著,既然立誓要撰著,是只以「基」爲所诠內容?或只以「對治」爲所诠內容?還是只以「行相」爲所诠內容?問了叁個問題。
請看文,「若謂:如是以敬禮及贊歎爲前行之《現觀莊嚴論》,若是含攝所謂事(基)﹑對治及行相中之其一诠說」
《現觀莊嚴論》直接禮贊叁智,至尊彌勒立誓要撰著。既然要撰著,那麼到底是只以「基」爲所诠內容?或只以「對治」爲所诠內容?還是只以「行相」爲所诠內容?是以「基﹑對治﹑行相」叁者任一作爲所诠內容嗎?
請看文,「以初項含攝事而言,彼是徒勞無益,以于此般若波羅蜜多中,無有出于法相諸論所未說之事。」…
初項是「基」,如果只以「基」作爲內容寫論著,那麼,至尊彌勒您努力撰寫論著將成無意義,因爲你闡示的八事,屬法相論著的內容,這「八事」在小乘的論著已宣說﹑已開示「基」了,既然佛在初轉*輪的經典已開示了,您再宣說豈不是沒意義嗎?
如果《現觀莊嚴論》裏的八事,主要內容只講「基」,「蘊﹑界﹑處」等事,在小乘的論著﹑經典裏,已經說過了,再說豈不是沒意義嗎?「以于此般若波羅蜜多中」的般若波羅蜜多是指《現觀莊嚴論》的八事,這八事並沒有超出法相諸論。諸法相的論著是什麼?是佛陀初轉*輪宣說的經典,以及諸多對法論著《對法阿毗達摩論》,不會超出對法論著的內容,再說無意義。
請看文,「以次項含攝對治而言,亦以論中僅含攝清淨事故,由未攝染汙煩惱事,故不能了知此是何種之對治。」
次項是「對治」,若它僅僅含攝清淨之事而已,並沒有含攝染汙煩惱事,那麼這些清淨之事到底是誰的對治呢?就無法理解了。
中文沒有錯字,但藏文第5頁倒數第3行,多了「瑪」這個字,這是很嚴重的錯字,因爲會變成「亦以論中僅(不)含攝清淨事故」的意思。
剛才講了第一項「基」。第二項是「對治」,若它僅含攝清淨事,沒有含攝染汙煩惱事的話,那麼這些清淨事到底是誰的對治呢?就像「成立了軍隊,卻不知道敵人是誰?」,成立軍隊是要消滅敵人的,可是不知道敵人是誰,就像這樣。如果「對治」僅含有清淨事,不含攝染汙煩惱事,那麼清淨事到底是誰的對治呢?沒人知道。
請看文,「以第叁項含攝行相而言,不能證彼義,以行相者,僅攝無所依之故;由絲毫亦未說故無義,他人豈不生如是之念耶。」
這段重譯的話,是:「就第叁而言,僅含攝無事(基)之行相故,不能悟彼義,因爲絲毫未說故,他人豈不生是思忖耶?」
「就第叁而言,僅攝行相無事(基)之故」意思是:若不開示事(基),也不開示對治,僅開示行相的話,那就是不開示事和對治,只開示「無事之行相」了,爲什麼?若有「事」就應該開示事,不開示的話,《現觀莊嚴論》的內容就僅含攝「行相」,而「無事」了。
「不能悟彼義,因爲絲毫未說故」意思是:既然毫不提說「事和對治」,那麼依于《現觀莊嚴論》將不能了解意義。「他人豈不生是思忖耶?」,這並沒有直接向至尊彌勒提問,而是獅子賢自己提的質疑。
這邊好象藏文缺幾個字………
(以上一大段談話,是格西誤以爲藏文缺了幾個字,所缺的是:「士夫極需之義,絲毫未說,故無意義」,其實並無缺字,格西記的是注解裏的詞句)。
沒有實際诤論者,是獅子賢自己提的質疑,這只是假設而已,若真有如是質疑的話,要怎麼回答?下面就是答辯,引述經典:《十萬頌般若經》﹑《二萬五千般若經》﹑《八千頌般若經》,以《廣中略叁部般若經》的經文作回答。這些留待下一堂解說。
「就第叁而言,僅攝行相無事(基)之故」,意思是:若《現觀莊嚴論》的內容只有開示「行相」,不開示「事和對治」的話,就應該只開示「無事之行相」,不應開示「有事之行相」,但在《現觀莊嚴論》的內容已開示「事」了。若在無「事」的情形下,只開示「行相」的話,將無一位補特伽羅之「事」了,補特伽羅修行要依于某個基礎而修,若無「事」,補特伽羅將無法修行的,將無補特伽羅修行的極需之義。
譬如,要證得空性,必須在某基礎上(某事上)了悟空性,必須在補特伽羅上的空性﹑法上的空性﹑瓶子上的空性,加以了悟才可以;在「空無一事」上,不可能了悟空性的。因此,若毫不開示「事和對治」而講「行相」的話,必須宣說「無事之行相」;但若開示「無事之行相」,則會變成「未說一位補特伽羅修行之極需意義」。假若《現觀莊嚴論》絲毫未開示一位補特伽羅修行之極需意義的話,那麼,依于《現觀莊嚴論》修行的補特伽羅,豈不是毫無證悟可言?如果毫無證悟可言,至尊彌勒寫這部《現觀莊嚴論》將無必要性﹑無意義了。如果依于《現觀莊嚴論》修行的補特伽羅能證悟的話,至尊彌勒寫這部《現觀莊嚴論》將有必要性﹑將有意義。獅子賢說可能有人會這樣想,真是這樣想的話,其回答將在下面談到,這些就等到下一堂再說了。
今天就講到這裏。
《現觀莊嚴論明義釋 4》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