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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缽舍那講記 第二十一講▪P5

  ..續本文上一頁接講,你所認爲「有爲法是自生」的這一點是「不存在」的,在诠釋不存在的當下,並沒有必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因此這當中就有談到,「然實無須新加自性簡別」在破除自宗以及他宗的論師所假立出來的諸法時,並沒有必要,也就是並不一定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最主要的關健「以彼諸宗已許彼義故」,因爲自他二宗的論師們,他們在承許自己的觀點時,他們是承許所假立出來的法,皆是存在的。不管是外境或者是自生,這些下部的宗義師所承許的法,以下部宗義師的角度而言,他們所認爲這一切都是存在的,所以要破,是破除存在的這一點,因此並不需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

  之前有談到,「雖就意樂,有時須加」但在某一種情況之下,是有必要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就比如,如果當對方在強調自生的這個概念,並且更進一步的探討,所謂的「自生」是「世間的名言所共許」的話,那在破除「自生是世間的名言所共許」的這一點,這個時候就必須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不然在一般的情況之下,要破除他宗所提出來的論點,是沒有必要加上勝義作簡別的。

  在上一段的最後一句當中,有談到「然實無須新加自性簡別,以彼諸宗已許彼義故」,在這兩句話裏面,有一個重點是我們必須要去認識的。不管是他宗所提出來的「自生」,或者是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所談到的「他生」,這以他宗的角度而言,對于他來說,不管是「自生」或者是「他生」都是存在的。雖然以中觀應成的觀點而言,自生、他生皆沒有辦法承許,但對于提出這個論點的論師而言,這些論點都是存在的。那爲什麼在破除的當下,並不需要刻意的加上勝義作簡別呢?這當中有一個關鍵,因爲以數論派的宗義師而言,之所以會提出「自生」的這個觀點,是建立在「有自性」的基礎點之上,也就是他認爲諸法是有自性的,在有自性的基礎點之上,而建立了「自生」的這個概念;相同的道理,以中觀自續派的論師而言,由于承許了諸法是有自性的,在有自性的基礎點之上而承許了「他生」。因此在破除自生以及他生的論點時,並不需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只要能夠破除「自生」以及「他生」的這個論點,就能夠更進一步的破除「有自性」的這個基礎點。因爲不管是自生或者是他生的觀點,都是建立在有自性的基礎點之上而開展出來的,所以你只要能夠破除了「自生」以及「他生」的這些觀點,「有自性」的這個觀念,自然就能夠破推翻掉。

  下一段「除彼所余中觀諸師,」首先先將「師」旁邊的標點符號劃掉,除彼所余中觀諸師于名言中所立諸義,任破何義皆須簡別,將「簡別」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除彼之外」也就是上述我們所談到的這些法,除了這些法之外,所余的這一切「中觀諸師于名言中所立諸義,任破何義皆須簡別」,除了以上我們所談述的這些法之外,其余的法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在名言當中皆是有辦法承許,有辦法安立的。「任破何義皆須簡別」在破除這一法的同時,都必須要加上自性或者是勝義來作簡別,若不簡別,則于能破之正理,過失同轉唯成似破。首先先將「破」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句號。「若不簡別」對于名言當中所能夠安立的這一法,在破除的當下,如果不加上自性以及勝義來作簡別的話,會有什麼過失呢?「則于能破之正理,過失同轉唯成似破」,就比如以瓶子而言,在破除瓶子的當下,我們所要破的,是破除瓶子有自性的這一分。但如果在破除的同時,並沒有加上自性作簡別,而認爲瓶子本身是能夠破除的話,在探討這個觀念的同時,我們所提出來的正理本身,到最後也發現,這也是必須要破除的。因爲如同是瓶子能夠破除一般,我們所提出來能夠破除他方的正理,也應該要能夠破除。所以談到了「則于能破之正理,過失同轉」,對于外境的法所會産生的過失,在能破的正理之上,也會同時發生,「唯成似破」所以我們所提出來的這個觀念是不合理的,它只不過是相似的能破之理罷了。

  「又如前說中觀諸師,于名言中所立諸義,必須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及名言量所不能害。並且以中觀應成的論師,他們的角度而言,在名言當中安立諸法的當下,「必須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上及名言量所不能害」,所安立的這一法,透由觀察有無自性的正理,在觀察之後是不能夠被這種正理所違害的,相同的也不能夠被名言量所傷害。若不爾者,如果沒有辦法從這個角度來安立有跟無的話,則于名言不許大自在等,而許色聲等所有差別全不得成。如果沒有辦法以這種方式來安立有跟無的差別,「則于名言不許大自在等,而許色聲等所有差別全不得成」,就是在于名言當中,並不承許大自在天王會造作諸法,但是在名言當中卻能夠承許色聲等一切的世俗勝義之法,這當中的差別,最主要的就是在于,對于前者也就是大自在天王是世間的創世主的這一點,會被其它的名言量所傷害,並且透由正理在觀察之後,也會被正理所傷害。但是第二者我們所承許的色身,在透由名言量以及觀察有無自性的正理在觀察之後,並不會被正理以及名言量所傷害的緣故,所以一者是有,一者是無,因此有無必須在這個分界點之上來作探討。

  下一段,雲此是道、此是非道,首先先將「道」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此宗應理、此不應理等,世、出世間,皆無安立之方便。如果沒有辦法藉由以上的方式來分辨有跟無的差別,就沒有辦法探討「此是道、此是非道」,或者是「此宗應理、此不應理」等等,「世、出世間」一切的善惡之法,皆沒有辦法安立。于自性空生死涅槃一切建立,皆應正理之特法不可成故。于自性空的當下,必須要能夠安立生死以及涅槃一切的法則,但如果沒有辦法藉由以上的方式來作探討的話,在自性空安立的同時,生死涅槃是沒有辦法成立的。若量無害而欲破彼,是爲智者輕笑之處,故破彼時定當簡別。「若量無害而欲破彼」,在安立一法的當下,你明明知道,這一法透由其它的正量在觀察之後,並沒有辦法被其它的正量所違害,但是你還是很刻意的想要破除這一法,這樣的一種觀念「是爲智者輕笑之處」,這是相當不可取的。「故破彼時定當簡別」,因此你要破除這一法的當下,必須要透由自性或者是勝義來作簡別。

  四百論釋及六十理論釋破所破時有極多處,加彼簡別。不管是在《四百論》的釋論當中,或者是《六十正理論》的釋論當中,在破除所破的當下,有很多的地方都有加上勝義來作簡別。中觀本論,所謂的「中觀本論」就是談到了龍樹菩薩所造的《中論》,及佛護釋,也就是平時我們所介紹的《佛護論》,明顯句釋,這當中的明顯句釋就是《明顯句論》,並入中論本釋等中,「本」就是《入中論》的根本頌,「釋」就是《入中論》當中的釋論,「等中」在中論、佛護論、明顯句論以及入中論、入中論的釋論裏面,亦多處加,在很多的地方破一法的時候,都有加上勝義來作簡別,因見文繁及多已加,意其未加亦易通達,首先先將「達」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因爲在很多的地方,都已經有加上勝義作簡別的緣故,所以每每談到「無」的時候,如果都要加上勝義作簡別,那文字就會顯得格外的繁多。「及多已加」並且說實在的,在很多的地方都已經加上勝義來作簡別的緣故,「意其未加亦易通達」所以在某一些地方,雖然沒有刻意的加上勝義來作簡別,但是實際上從前後文裏面我們就可以知道,在這個地方雖然字面上並沒有談到「無自性」,只有談到「無」的內涵,但是實際上最主要要強調的就是「無自性」的道理。故未加處亦定須加,所以在沒有加的這些部分,配合著前後文,雖然在字面上並沒有加上自性作簡別,但我們還是必須要加上去。由彼無少加與不加差別理故。因爲在很多的地方,它並沒有任何加與不加的差別,它最主要在闡釋一法是不存在的時候,它是以自性存不存在的這個方式來作探討的。所以在探討這個觀念,不管在字面上有加自性也好,或者是沒有加自性也好,它所探討的內涵,皆是相同的。

  又雲「觀察非有」亦有多加觀察之簡別者,在某一些論著裏面也會談到「觀察非有」的這個內涵,這當中就有解釋到,「亦有多加觀察之簡別者」,什麼是叫加了觀察的簡別呢?此如前說,若有自性,須許觀察實性正理之所能得,這就如同前面所談到的,如果一法是有自性的,在透由觀察有無自性的正理在觀察之後,必須要能夠獲得一個真實的境界,因此,「若有自性,須許觀察實性正理之所得能」,由未得故則無自性,但由于正理在觀察之後,並沒有辦法獲得一個真實的境,所以就代表境本身並沒有我們所安立的這個自性,而談到了「由未得故則無自性」,當知與說無有自性,同一宗要。所以之前觀察非有,與我們所談到的無自性的內涵是相同的。也就是如果法本身「有自性」的話,透由正理的觀察是必須要能夠獲得一法,但實際上透由正理在觀察之後,並沒有辦法獲得一法,所以就表示這一法是「無自性」的。因此談到觀察「非有」,也就是在觀察之後,並沒有辦法得到一個境界,這與境是無自性的內涵是相同的。這一點,如四百論釋雲:「設此諸法,非如火輪及變化等,唯現欺诳而無實事,爾時若以正理觀察,定如金等自性可緣最極顯現,然彼唯由顛倒因生,若以觀察慧火燒煉其自性非有。」之前的這一段文在《四百論》的釋論當中,字面上解釋得非常清楚。

  對于之前《四百論》釋論當中的這一段文,簡單的解釋是談到了「設此諸法」,這當中的法包括了內外一切的法,「非如火輪及變化等,唯現欺诳而無實事」,在這當中提到了火輪以及變化。所謂的「變化」就是我們平時所謂的幻化,或者是魔術師所變現的這一切的影像。而「火輪」就是火所形成的一個輪子,就是當我們很快速的,在轉有火的一個東西的時候,我們會覺得在境界的這個方位,似乎會有一個火所形成的火輪,但實際上並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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