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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缽舍那講記 第十六講▪P6

  ..續本文上一頁個內涵應當是要被破除的。有自性之俱非亦當破除。相同的「俱非」如果是有自性的話,這一點也應當是被破除的。

  在這個地方有特別的強調說,「二俱」以及「二非」的這個概念。一法它本身不可能是「有自性」,以及完全不存在的「無」,這兩種的交集,這個稱之爲是「非二俱」。也就是一種法它在形成的當下,它不可能成爲有自性,跟完全不存在,這兩點的交集點,這是不存在的。相同的,雖然它並不是這兩種的交集點,但是「非這兩種交集點」它本身是「有自性」的這一點,也是會被破除的。

  下一段,故一切破四句之理,皆當如是知。若未能加如此簡別而破四句,也就是在破除四句的當下,有一些是必須要加上勝義或者是自性來作簡別的。如果在破除四句的過程當中,不刻意的去加上勝義作簡別的話,會産生以下的過失,就談到了破除有事及無事時,作是破雲:「俱非彼二」,也就是在破除了有事以及無事的這個和合體的當下,會談到了「俱非彼二」也就是非有事和無事。因爲在破除有事及無事,那這當中的有事跟無事,並不是分開的一個個體,而是說破除一法,它是有事以及無事的和合體,是它的交集的這一點的當下,我們會談到說「俱非彼二」,也就是這一法並非有事和無事的和合體,簡單的來說這一法並非有事和無事。次又破雲,但是接下來在談到二非的時候,又會談到:「亦非非二」,如果不加上勝義作簡別的話,就會談到說,並非非有事及無事。之前在破除有事以及無事的當下,既然已經談到了非有事和無事的話,就表示非有事和無事的這一點應該是存在的。但是更進一步在談到二非的時候,如果不加上勝義作簡別的話,就會談到「亦非非有事和無事」,這兩個論點本身是完全相違的,是自許相違。雖知如是而雲無過,強抵賴者,我等不與瘋狂共诤。如果你知道你所提出來的論點本身,在字面上就已經相違的話,但是你又要狡辯說,你自己講的是沒有錯,「我等不與瘋狂共诤」,自宗就談到,我是不會與一位瘋子一起來作辯論的。你對于你自己所提出的理論你都不清楚,甚至你知道自己本身有過失的當下,你還狡辯的話,那我是不會與你這位瘋子一起來討論這件事。

  下一段,複次,破蘊自性之體,或破其我便發智慧,了無自性或了無我。更進一步的,在破除蘊體是「有自性」之後,或者是破除了「有我」的內涵,而在內心當中會生起智慧,這種智能它能夠通達蘊體本身是無自性,或者是通達無我的這個概念。若複破慧無自性境,是爲破壞中觀正見,如果你破除了智慧它所執著的境,也就是「無自性」的這一點的話,就表示你破壞了中觀正見。爲什麼呢?由破能達諸法無性智慧境故。因爲你在當下,你破壞的是智慧最主要的所緣境,就是「法無自性」或者是「無我」的這個內涵。之所以要觀修空正見,最主要是希望讓我們了知法是無自性,或者是無我的這個概念,但如果你在闡釋空正見的當下,你認爲連智慧它所執著的境,也就是無自性或者是無我的這一點,都會被破除的話,那就表示你是破壞了中觀正見,那我們花那麼多的時間來討論,或者是觀修空正見,這豈不是沒有任何的幫助嗎?正文當中的課程,今天就暫時上到這個地方。

  接下來我們進行問答。這當中的第一個題目:假設在某處,住著一位名叫洛桑的人,有一百位聖者認識這位洛桑,在這一百位聖者的名言識中所認識的這位洛桑,彼此間都不同。若依應成派之見解,請問:洛桑這個人的存在,是否因此而有一百種不同的存在方式?對于之前的這個問題是問到說,洛桑這個人的存在,是否因此而有一百種不同的存在方式?那仁波切的回答是:是的!洛桑這個人的存在,是會有一百種不同的存在方式。

  對于這樣的一個問題,我們必須要仔細的去思惟,也就是當我們的「心」在緣著一個人,或者緣著一件事情的時候,是有辦法生起所謂的正量,或者是正確的心識。但當我們在探討這個問題的時候,必須要小心的思惟,因爲這個地方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就比如說,以同樣的一個東西而言,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在看待這一樣東西的時候,有一些人會認爲「這個東西很好」,有一些人會認爲「這個東西不怎麼樣」,甚至覺得「它不好」。相同的,在看待長、短的時候,某一些人的認知,他會認爲這樣的一種長度叫做「長」,而某一些人的認知,他卻會認爲這樣的一種長度叫做「短」。但實際上對于相同的一個個體,不同的衆生會生起不同的感受,甚至會生起不同的心識,在某一種的情況之下,這種心識有可能兩者皆是正確的,甚至兩者都是正量。就比如甲一,他緣著這個東西的時候,他會認爲這個東西是很好的這一顆心識,在某一種情況下他有可能會成爲正量。但是在相同的時間,相同的地點,另外一個衆生在看到這個東西的時候,他也會認爲這個東西不好,或者是不怎麼樣,在某一種的情況下,這樣的一顆心也有可能會成爲所謂的正量。但實際上這兩種人,在看待同樣的一個個體的時候,之所以會在這之面分出好壞,這是因爲他們觀待了某一者,或者是他們自己本身的思考邏輯有不同的緣故,在觀待之下,會以他們自己的思考邏輯來安立這一法的好壞。如果「法」本身它就是所謂的「根本的好」,或者是「根本的壞」的話,這當中有一顆心,它就沒有辦法成爲正量,但實際上並不是如此。相同的,對于同樣的一個人而言,有一些人看到這個人,他內心會覺得「他是好人」,有一些人看到這個人,他會覺得「他是壞人」。但爲什麼我們看到同樣的一個人,會有不同的感受?這表示我們所認知的好,或所認知的壞,這是在一種比較或者是觀待之下所形成的一種內心的感覺。如果說「人」他的本身就有所謂的好跟壞,而且這種好、壞是有一種「自性」的話,那在這個人之上所生起來的兩種不同的心識,有一者可能就是錯誤,甚至這兩種心識本身是相違的。不過要很仔細的去探討這個問題,似乎有一些困難,但是在這個當中有一些比較重要的概念,你們可以私底下好好的來作探討。

  以一個簡單的例子而言,對于同樣的一個人,不同的兩個人,透由不同的角度來看待它的時候,一者會因爲這個人曾經幫助過他,會認爲「這個人是好人」,甚至會覺得這個人他稱之爲叫做「友人」,或者是「親人」;另外一方會因爲這個人曾經傷害過他,所以他會安立「這個人是壞人」,或者是他的「敵人」。但實際上對于相同的一個人,兩者的內心當中所現起來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一者是緣著對方是好人,甚至是親人;一者是緣著對方是壞人,而且他是敵人,但實際上這兩顆心都是「正量」。由于這兩顆心都是正量,並且這兩顆心,它都是緣著相同的一個人,所生起來的正量的緣故,所以當我們在安立這一法的時候,有時候不仔細思惟,會覺得這當中有很多的相違點。但從這個例子裏面,我們必須要能夠了解的是,「法」的形成就是在一種「觀待」的狀態當中而形成出來。如果今天所謂的親人,或者是敵人,是在「人」它本身的那個方位,會有一個「真實」的敵人,或者是親人的話,對于這樣的一個「人」,所生起來的兩種不同的概念,這本身,或者他們彼此之間是會産生相違,這是沒有錯的。但今天這兩種不同的人,對于相同的一個對象,內心之所以會生起絕然不同的感受,這是因爲在比較之後,內心去安立的一種境界。也就是對于甲方,可能是因爲對方曾經幫助過他,對于他産生某一種的好感之後,甲方會認爲這一個人是好人或者是親人,這是在一種「比較」的狀態之下,或者是「觀待」的狀態之下而形成的一種境。相同的,甲二也是如此,也就是因此,這兩種人雖然對于同樣的一種境界,會生起完全不同的意識形態,但這兩種意識形態,皆可以稱之爲叫做正量。這就表示在「境界」的那個方位,並沒有「真實」或者是「有自性」的好壞,如果在境界的方位有真實的好壞,或者是有一位真實的敵人跟親人的話,對于這樣一個真實的境界,如果你生起相反的一種意識形態,那就表示你所生起的心是顛倒、是錯誤的。但今天在安立這個問題的時候,卻不是從「境界」本身來看待,是在一種「觀待」的狀態之下所安立的境,對于這樣的一種境界,所現起來的兩種不同的意識形態,皆可以稱之爲叫做正量。

  在許多道次第的論著當中,在闡釋正見時都會提到一個專有的名辭,而提到所謂的「緣著施設處的正量」,也就是緣施設處的正量,但這個名辭有很多的成就者,認爲這個名辭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在談到「緣著施設處」的正量時,其實它最主要闡釋的內涵就是談到,施設處本身是「有自性、有自方」的。所以會對于緣著施設處的這一顆心,去安立爲「它是緣著施設處的一種正量」。但這樣的一種名辭,在宗大師父子叁尊所造的論典當中,幾乎是看不到的。宗大師在安立正量的時候,他會安立正量本身是能取的,也就是它有能力去執取一個境界,所以他所安立的名辭是安立「能取」的正量,它並不安立「緣施設處」的正量。因此對于之前的這個名相,也就是「緣施設處的正量」這個名相,在宗大師父子叁尊,甚至我們平常比較普遍的大經論裏面,是看不到這樣的一個名辭。但是在現今很多道次第的注解裏面,會看到所謂「緣施設處的正量」這個名辭。在取這個名辭的背後,它有一種涵意就是認爲,對于施設處本身要是能夠生起某一種正量的話,就表示我們是沒有辦法去改變這個施設處;那對于同樣的一個境,生起不同的意識形態的話,這樣的一種意識形態是錯誤的。也就是因此當宗大師在解釋所謂的「名言有」的時候,他也並沒有談到「緣施設處的正量」。在談論「名言有」的時候,他認爲所謂的名言有,就是被名言識所能夠共許、能夠安立;並且在安立之後,其它的名言量是沒有辦法違害的;並且這樣的一個論點,在透由正理如實的去觀察之後,也不會産生任何的過失,如果這叁點都具備的話,那宗大師是承許這一法是名言有,也是可以安立的,他並沒有在這叁個特點當中,特別的強調「緣著施設處的正量」。因此對于這樣的一個名辭,現今有很多的成就者,都對于這樣的一個名辭做出了反對的看法。今天的這堂課就上到這個地方。

  

  

《毗缽舍那講記 第十六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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