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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钵舍那讲记 第十六讲▪P6

  ..续本文上一页个内涵应当是要被破除的。有自性之俱非亦当破除。相同的「俱非」如果是有自性的话,这一点也应当是被破除的。

  在这个地方有特别的强调说,「二俱」以及「二非」的这个概念。一法它本身不可能是「有自性」,以及完全不存在的「无」,这两种的交集,这个称之为是「非二俱」。也就是一种法它在形成的当下,它不可能成为有自性,跟完全不存在,这两点的交集点,这是不存在的。相同的,虽然它并不是这两种的交集点,但是「非这两种交集点」它本身是「有自性」的这一点,也是会被破除的。

  下一段,故一切破四句之理,皆当如是知。若未能加如此简别而破四句,也就是在破除四句的当下,有一些是必须要加上胜义或者是自性来作简别的。如果在破除四句的过程当中,不刻意的去加上胜义作简别的话,会产生以下的过失,就谈到了破除有事及无事时,作是破云:「俱非彼二」,也就是在破除了有事以及无事的这个和合体的当下,会谈到了「俱非彼二」也就是非有事和无事。因为在破除有事及无事,那这当中的有事跟无事,并不是分开的一个个体,而是说破除一法,它是有事以及无事的和合体,是它的交集的这一点的当下,我们会谈到说「俱非彼二」,也就是这一法并非有事和无事的和合体,简单的来说这一法并非有事和无事。次又破云,但是接下来在谈到二非的时候,又会谈到:「亦非非二」,如果不加上胜义作简别的话,就会谈到说,并非非有事及无事。之前在破除有事以及无事的当下,既然已经谈到了非有事和无事的话,就表示非有事和无事的这一点应该是存在的。但是更进一步在谈到二非的时候,如果不加上胜义作简别的话,就会谈到「亦非非有事和无事」,这两个论点本身是完全相违的,是自许相违。虽知如是而云无过,强抵赖者,我等不与疯狂共诤。如果你知道你所提出来的论点本身,在字面上就已经相违的话,但是你又要狡辩说,你自己讲的是没有错,「我等不与疯狂共诤」,自宗就谈到,我是不会与一位疯子一起来作辩论的。你对于你自己所提出的理论你都不清楚,甚至你知道自己本身有过失的当下,你还狡辩的话,那我是不会与你这位疯子一起来讨论这件事。

  下一段,复次,破蕴自性之体,或破其我便发智慧,了无自性或了无我。更进一步的,在破除蕴体是「有自性」之后,或者是破除了「有我」的内涵,而在内心当中会生起智慧,这种智能它能够通达蕴体本身是无自性,或者是通达无我的这个概念。若复破慧无自性境,是为破坏中观正见,如果你破除了智慧它所执着的境,也就是「无自性」的这一点的话,就表示你破坏了中观正见。为什么呢?由破能达诸法无性智慧境故。因为你在当下,你破坏的是智慧最主要的所缘境,就是「法无自性」或者是「无我」的这个内涵。之所以要观修空正见,最主要是希望让我们了知法是无自性,或者是无我的这个概念,但如果你在阐释空正见的当下,你认为连智慧它所执着的境,也就是无自性或者是无我的这一点,都会被破除的话,那就表示你是破坏了中观正见,那我们花那么多的时间来讨论,或者是观修空正见,这岂不是没有任何的帮助吗?正文当中的课程,今天就暂时上到这个地方。

  接下来我们进行问答。这当中的第一个题目:假设在某处,住着一位名叫洛桑的人,有一百位圣者认识这位洛桑,在这一百位圣者的名言识中所认识的这位洛桑,彼此间都不同。若依应成派之见解,请问:洛桑这个人的存在,是否因此而有一百种不同的存在方式?对于之前的这个问题是问到说,洛桑这个人的存在,是否因此而有一百种不同的存在方式?那仁波切的回答是:是的!洛桑这个人的存在,是会有一百种不同的存在方式。

  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我们必须要仔细的去思惟,也就是当我们的「心」在缘着一个人,或者缘着一件事情的时候,是有办法生起所谓的正量,或者是正确的心识。但当我们在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必须要小心的思惟,因为这个地方有一个很重要的关键。就比如说,以同样的一个东西而言,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在看待这一样东西的时候,有一些人会认为「这个东西很好」,有一些人会认为「这个东西不怎么样」,甚至觉得「它不好」。相同的,在看待长、短的时候,某一些人的认知,他会认为这样的一种长度叫做「长」,而某一些人的认知,他却会认为这样的一种长度叫做「短」。但实际上对于相同的一个个体,不同的众生会生起不同的感受,甚至会生起不同的心识,在某一种的情况之下,这种心识有可能两者皆是正确的,甚至两者都是正量。就比如甲一,他缘着这个东西的时候,他会认为这个东西是很好的这一颗心识,在某一种情况下他有可能会成为正量。但是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另外一个众生在看到这个东西的时候,他也会认为这个东西不好,或者是不怎么样,在某一种的情况下,这样的一颗心也有可能会成为所谓的正量。但实际上这两种人,在看待同样的一个个体的时候,之所以会在这之面分出好坏,这是因为他们观待了某一者,或者是他们自己本身的思考逻辑有不同的缘故,在观待之下,会以他们自己的思考逻辑来安立这一法的好坏。如果「法」本身它就是所谓的「根本的好」,或者是「根本的坏」的话,这当中有一颗心,它就没有办法成为正量,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相同的,对于同样的一个人而言,有一些人看到这个人,他内心会觉得「他是好人」,有一些人看到这个人,他会觉得「他是坏人」。但为什么我们看到同样的一个人,会有不同的感受?这表示我们所认知的好,或所认知的坏,这是在一种比较或者是观待之下所形成的一种内心的感觉。如果说「人」他的本身就有所谓的好跟坏,而且这种好、坏是有一种「自性」的话,那在这个人之上所生起来的两种不同的心识,有一者可能就是错误,甚至这两种心识本身是相违的。不过要很仔细的去探讨这个问题,似乎有一些困难,但是在这个当中有一些比较重要的概念,你们可以私底下好好的来作探讨。

  以一个简单的例子而言,对于同样的一个人,不同的两个人,透由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它的时候,一者会因为这个人曾经帮助过他,会认为「这个人是好人」,甚至会觉得这个人他称之为叫做「友人」,或者是「亲人」;另外一方会因为这个人曾经伤害过他,所以他会安立「这个人是坏人」,或者是他的「敌人」。但实际上对于相同的一个人,两者的内心当中所现起来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一者是缘着对方是好人,甚至是亲人;一者是缘着对方是坏人,而且他是敌人,但实际上这两颗心都是「正量」。由于这两颗心都是正量,并且这两颗心,它都是缘着相同的一个人,所生起来的正量的缘故,所以当我们在安立这一法的时候,有时候不仔细思惟,会觉得这当中有很多的相违点。但从这个例子里面,我们必须要能够了解的是,「法」的形成就是在一种「观待」的状态当中而形成出来。如果今天所谓的亲人,或者是敌人,是在「人」它本身的那个方位,会有一个「真实」的敌人,或者是亲人的话,对于这样的一个「人」,所生起来的两种不同的概念,这本身,或者他们彼此之间是会产生相违,这是没有错的。但今天这两种不同的人,对于相同的一个对象,内心之所以会生起绝然不同的感受,这是因为在比较之后,内心去安立的一种境界。也就是对于甲方,可能是因为对方曾经帮助过他,对于他产生某一种的好感之后,甲方会认为这一个人是好人或者是亲人,这是在一种「比较」的状态之下,或者是「观待」的状态之下而形成的一种境。相同的,甲二也是如此,也就是因此,这两种人虽然对于同样的一种境界,会生起完全不同的意识形态,但这两种意识形态,皆可以称之为叫做正量。这就表示在「境界」的那个方位,并没有「真实」或者是「有自性」的好坏,如果在境界的方位有真实的好坏,或者是有一位真实的敌人跟亲人的话,对于这样一个真实的境界,如果你生起相反的一种意识形态,那就表示你所生起的心是颠倒、是错误的。但今天在安立这个问题的时候,却不是从「境界」本身来看待,是在一种「观待」的状态之下所安立的境,对于这样的一种境界,所现起来的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皆可以称之为叫做正量。

  在许多道次第的论著当中,在阐释正见时都会提到一个专有的名辞,而提到所谓的「缘着施设处的正量」,也就是缘施设处的正量,但这个名辞有很多的成就者,认为这个名辞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在谈到「缘着施设处」的正量时,其实它最主要阐释的内涵就是谈到,施设处本身是「有自性、有自方」的。所以会对于缘着施设处的这一颗心,去安立为「它是缘着施设处的一种正量」。但这样的一种名辞,在宗大师父子三尊所造的论典当中,几乎是看不到的。宗大师在安立正量的时候,他会安立正量本身是能取的,也就是它有能力去执取一个境界,所以他所安立的名辞是安立「能取」的正量,它并不安立「缘施设处」的正量。因此对于之前的这个名相,也就是「缘施设处的正量」这个名相,在宗大师父子三尊,甚至我们平常比较普遍的大经论里面,是看不到这样的一个名辞。但是在现今很多道次第的注解里面,会看到所谓「缘施设处的正量」这个名辞。在取这个名辞的背后,它有一种涵意就是认为,对于施设处本身要是能够生起某一种正量的话,就表示我们是没有办法去改变这个施设处;那对于同样的一个境,生起不同的意识形态的话,这样的一种意识形态是错误的。也就是因此当宗大师在解释所谓的「名言有」的时候,他也并没有谈到「缘施设处的正量」。在谈论「名言有」的时候,他认为所谓的名言有,就是被名言识所能够共许、能够安立;并且在安立之后,其它的名言量是没有办法违害的;并且这样的一个论点,在透由正理如实的去观察之后,也不会产生任何的过失,如果这三点都具备的话,那宗大师是承许这一法是名言有,也是可以安立的,他并没有在这三个特点当中,特别的强调「缘着施设处的正量」。因此对于这样的一个名辞,现今有很多的成就者,都对于这样的一个名辞做出了反对的看法。今天的这堂课就上到这个地方。

  

  

《毗钵舍那讲记 第十六讲》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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