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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缽舍那講記 第七講▪P5

  ..續本文上一頁的譬喻,在之前已經簡單的談過,接下來看到下文。如是此中,諸如實知諸法自性,了解宣說,與無見者非如實知諸法自性,同時知說,皆不相等。」透由之前的譬喻來說到了,中觀師他如實的了知諸法最究竟的本質,這當中的「自性」,並不是有自性的這個自性,而是中觀師他能夠如實的了解,諸法它最究竟的本質,這個「自性」是「最究竟的本質」的意思。「了解宣說」並且在了解通達後,宣說了無自性的內涵。「與無見者非如實知諸法自性」,這個與順世外道並非如實的了知諸法究竟的本質,「同時知說,皆不相等」,因此無見者,也就是順世外道,他並沒有辦法徹底的了解無自性的內涵,並且他在宣說無自性時,是因爲自己愚癡的緣故,而說了諸法是無自性的,「同時知說,皆不相等」,因此中觀論師跟順世外道這兩者之間,不管是在「知」也就是了知的層面,或者是「說」也就是表達的層面,「皆不相等」這兩點都是不同的。因爲中觀論師在承許諸法是無自性時,這一點並不會違反經論的內容,也不會違反正理。但是順世外道,他們在說諸法是無自性時,實際上他們已經違反了經論當中所要表達的意思,而且是不合正理的。所以不管是以「知」的層面,或者是「說」的層面而言,皆不相等。

  接下來看到第427頁的第二行,下面這個地方。此亦善破,在這個之前就是透由各種不同的方式,來區分順世外道,以及中觀論師這兩點的不同。在區分這兩者不同之後,藉由這種區分方式,它能夠破除某種邪執。「有說了解無自性時,認爲正理破業果等,遂于自宗不立因果,彼于世俗雖是邪行,然得無謬空品正見。」透由以上的區分方式,它能夠破除哪一種邪執呢?「有說了解無自性時,認爲正理破業果等」,有一派的論師他們承許,當了解無自性時,藉由正理,這當中的「正理」就是破除自性的正理。當了解無自性的時候,藉由破除自性的正理,它也能夠破除因果。「遂于自宗不立因果」,因此在自宗,就是以他的角度而言,是不安立因果的。「彼于世俗雖是邪行,然得無謬空品正見」,對于這樣的見解,就是之前「有說了解無自性時,認爲正理破業果等,遂于自宗不立因果」,這一點是過去西藏的論師,他們所提出的觀點。「彼于世俗雖是邪行,然得無謬空品正見」,對于過去的西藏論師,他們所提出來的論點,之後有一派的人,他們就講到,過去西藏的論師,他們所提出的論點,以世俗的角度來看是不合理的,「彼于世俗雖是邪行」就是從世俗的角度而言,他們是不合理的。因爲他們沒有辦法在世俗之上安立因果,所以從世俗的角度而言是不合理的,「然得無謬空品正見」但從勝義的角度而言,因爲它安立了無自性是空性的緣故,所以它能夠獲得無誤,就是無錯謬的中觀正見。

  其實這樣的論說方式,也是不合理的。因爲之前所談到的無自性是空性的法門,是必須要安立在緣起之上。過去西藏的論師,他們在安立無自性時,因爲沒有辦法在無自性之上,安立緣起以及業果的緣故,縱使他們說諸法是無自性,無自性是空性,但是實際上他們所表達的無自性,並不是真正空性的內涵,所以它並不是真正的中觀正見。是故空者,非作用所空之空,雖無自性須可安立因果緣起。也就是這樣的緣故,自性空的空,或者是空性的這個空,並不是沒有作用的空,所以「非作用所空之空」它並不是沒有作用的這種空。「雖無自性須可安立因果緣起」,雖然它本身是無自性,但是必須在無自性之上,還要能夠安立因果緣起,這種的空法,或者是這樣的自性空,才是真正的空性之理。

  如四百論釋雲:「如是若有法,生時無所來,如是滅無去,于此定無性。首先看到偈頌的第一句「如是若有法」,當我們在安立一法時,「生時無所來,如是滅無去」,以藏文版來說,它是將第二句講到了「生」跟「來」,第叁句講到了「滅」跟「去」,並且在第叁句的最後加上了一個否定字,就是加上了「無」的這個字。不知道這個跟藏文版的原意是不是很接近?但是在這個地方,這個偈頌它最主要表達的內涵就是,你在安立一法時,由因生果,因滅果滅的內涵,是必須要建立的。比如以有爲法而言,由因生果,或者是因滅故果滅,這個內涵是有爲法當中所包含的。因此這當中的「來」,就是由因生果的道理,透由前因才有辦法産生後果。「去」,就是因滅故果滅的意思。也就是因爲諸法在安立時,會有觀待因果的緣故,所以「于此定無性」,它並沒有自己的自性,因此它是爲自性空。若謂無自性余更何有?他宗又再一次的提到,如果沒有自性的話,那還有剩下什麼呢?答曰:自宗就做了回答。若以染淨爲因,緣起爲性,彼法則有。」這個地方就是講到了,無自性它是必須要建立在緣起以及因果之上的,「若以染淨」這當中就已經包含了染汙以及清淨這兩種因。若以染汙以及清淨爲因,緣起爲性,彼法則有。一法的形成,尤其是有爲法的形成,它是必須要觀待衆多的因緣,它才有辦法安立的。所以它的因緣條件當中,就已經包含了多種的染汙以及清淨因。所以「若以染淨爲因,緣起爲性,彼法則有」。

  此文明答:「若無自性余更何有?」因此在這一段文當中,清楚明白的回答了,「若無自性余更何有」的這個問難。當他宗在提出這樣的問難時,就是透由這種方式來作回答。佛護論師亦明分辨有與有自性差別而答。之前月稱菩薩,在《明顯句論》很清楚的分辨了,有以及有自性,無以及無自性這之間的差別。不僅月稱菩薩在《明顯句論》有清楚的分辨出來,佛護論師他也很清楚的分辨了,有與有自性之間的差別。二十二品釋雲:「外曰,設若無時,亦無因果及緣和合,余更何有,是故汝是說斷無者。在二十二品的釋論當中,他宗就談到了「設若無時」,你安立諸法是無自性時,就等于是沒有辦法安立諸法。在這個同時,就沒有所謂的時間,沒有時間就沒有因果,沒有因果就沒有所謂的因緣和合,「余更何有」?既然沒有辦法安立時間、因果以及因緣和合的話,除此之外能夠安立什麼呢?「是故汝是斷無者」,因此你是一位斷見者,這是他宗對應成所提出來的一個論點。接下來自宗,也就是應成的論師,他就做了回答,我非說無,我並不是承許沒有時間、沒有因果以及沒有因緣和合的這一類法。唯汝所執時等有自性,非應正理,然有彼等依緣假立。」這邊我並不是說沒有時間、沒有因果以及沒有因緣和合等法,而是當你在執著時間等法時,你不僅執著有時間,而且也執著它有自性的這一分,「非因正理」這種執著的方式是不合理的。因爲諸法它的本質,並不是有自性,「然有彼等依緣假立」諸法要形成,是必須要觀待緣起,透由緣起和合,再加上內在的分別心去安立時,諸法才有辦法成立出來,才有辦法形成。既然它是透由因緣和合,或者是緣起而生起的話,那你怎麼可以說它是有自性,不需要觀待他人的呢?此說是破如實事師所許自性不應正理,然有緣起,依緣假立。這裏最主要是要破除,如同實事師他們所提出的,諸法是有自性的這個論點。因此「此說」在這個地方,是要破除如同實事師「所許自性」,自續派以下的論師,他們所提出來的是諸法有自性的這個論點,但是「不應正理」,這種論點是不合理的。「然有緣起,依緣假立」,因爲諸法在安立時,它不僅要破除有自性的這一分,它爲什麼能夠破除?是因爲依緣假立。當緣起聚合時,藉由心在安立,諸法才有辦法形成,所以透由緣起來破除了自性。

  若能如是分辨有無與有無性,能遮無邊顛倒分別,因此平時要是我們能夠仔細的分辨「有」以及「有自性」,「無」以及「無自性」這四者之間的差別的話,它能夠遮止許多顛倒的邪見。則于破除有自性正理,不致發生破有錯誤。他不僅能夠遮止許多顛倒的邪見,並且在破除有自性的當下,不會因此而破除了我。要是沒有辦法分辨「有自性」以及「有」之間的差別的話,在破除有自性時,也會連帶的破除「有」的這一分,因此必須要分別「有自性」跟「有」是有差別的。所以透由正理來破除的當下,是破除「有自性」的這一分,而不是破除了「有」的這一分。中觀諸師答諸實事智者,其主要者即彼四門,故略宣說。當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在對中觀師,也就是應成的論師,提出這些問難之後,中觀的論師他們就是以這種方式,來回答自續派以下的論師。他們是透由分辨「有無」,以及「自性有無」的這種方式,來回答自續派以下的論師。所以「中觀諸師答諸實事智者」,回答自續以下的這些智者,他們是藉由這四門,就是「有、無」以及「有、無自性」的這四門來作回答,「故略宣說」,因此宗大師在這個地方,以簡單的方式來介紹,「有無」以及「有無自性」的差別。

  戍二、顯所設難皆非能破(分四)427

  亥一、觀察堪不堪忍正理思擇而爲破除然不能破

  亥二、觀察由量成不成立而爲破除然不能破

  亥叁、觀察是否四句所生而爲破除然不能破

  亥四、觀察有事無事等四句而爲破除然不能破

  亥一、觀察堪不堪忍正理思擇而爲破除然不能破

  以上已經結束了「諸中觀師如何答彼」的科判。接下來就是進入下一個科判,第二「顯所設難皆非能破」分四。如果你們手上有《毗缽舍那》的科判,可以翻到第十頁的這個地方。在第十頁當中,將《毗缽舍那》的科判,最基本的分爲四點,在第一點的中間這個地方,可以看到「明所破義遮破太過」的這個科判。這個科判分二「說其所欲」以及「顯其非理」,首先就是他宗要把他們所承許的論點先表達出來,「顯其非理」接下來就是自宗要透由正理,以及論中的意思來破除他宗所提出的論點。這當中又分二「顯彼破壞中觀不共勝法」以及「顯所設難皆非能破」。在第一個科判「明中觀勝法」「彼如何破壞」以及「諸中觀師如何答彼」這叁個科判已經結束,接下來就是進入到第二個比較大的科判。

  接下來看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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