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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钵舍那讲记 第七讲▪P5

  ..续本文上一页的譬喻,在之前已经简单的谈过,接下来看到下文。如是此中,诸如实知诸法自性,了解宣说,与无见者非如实知诸法自性,同时知说,皆不相等。」透由之前的譬喻来说到了,中观师他如实的了知诸法最究竟的本质,这当中的「自性」,并不是有自性的这个自性,而是中观师他能够如实的了解,诸法它最究竟的本质,这个「自性」是「最究竟的本质」的意思。「了解宣说」并且在了解通达后,宣说了无自性的内涵。「与无见者非如实知诸法自性」,这个与顺世外道并非如实的了知诸法究竟的本质,「同时知说,皆不相等」,因此无见者,也就是顺世外道,他并没有办法彻底的了解无自性的内涵,并且他在宣说无自性时,是因为自己愚痴的缘故,而说了诸法是无自性的,「同时知说,皆不相等」,因此中观论师跟顺世外道这两者之间,不管是在「知」也就是了知的层面,或者是「说」也就是表达的层面,「皆不相等」这两点都是不同的。因为中观论师在承许诸法是无自性时,这一点并不会违反经论的内容,也不会违反正理。但是顺世外道,他们在说诸法是无自性时,实际上他们已经违反了经论当中所要表达的意思,而且是不合正理的。所以不管是以「知」的层面,或者是「说」的层面而言,皆不相等。

  接下来看到第427页的第二行,下面这个地方。此亦善破,在这个之前就是透由各种不同的方式,来区分顺世外道,以及中观论师这两点的不同。在区分这两者不同之后,藉由这种区分方式,它能够破除某种邪执。「有说了解无自性时,认为正理破业果等,遂于自宗不立因果,彼于世俗虽是邪行,然得无谬空品正见。」透由以上的区分方式,它能够破除哪一种邪执呢?「有说了解无自性时,认为正理破业果等」,有一派的论师他们承许,当了解无自性时,藉由正理,这当中的「正理」就是破除自性的正理。当了解无自性的时候,藉由破除自性的正理,它也能够破除因果。「遂于自宗不立因果」,因此在自宗,就是以他的角度而言,是不安立因果的。「彼于世俗虽是邪行,然得无谬空品正见」,对于这样的见解,就是之前「有说了解无自性时,认为正理破业果等,遂于自宗不立因果」,这一点是过去西藏的论师,他们所提出的观点。「彼于世俗虽是邪行,然得无谬空品正见」,对于过去的西藏论师,他们所提出来的论点,之后有一派的人,他们就讲到,过去西藏的论师,他们所提出的论点,以世俗的角度来看是不合理的,「彼于世俗虽是邪行」就是从世俗的角度而言,他们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在世俗之上安立因果,所以从世俗的角度而言是不合理的,「然得无谬空品正见」但从胜义的角度而言,因为它安立了无自性是空性的缘故,所以它能够获得无误,就是无错谬的中观正见。

  其实这样的论说方式,也是不合理的。因为之前所谈到的无自性是空性的法门,是必须要安立在缘起之上。过去西藏的论师,他们在安立无自性时,因为没有办法在无自性之上,安立缘起以及业果的缘故,纵使他们说诸法是无自性,无自性是空性,但是实际上他们所表达的无自性,并不是真正空性的内涵,所以它并不是真正的中观正见。是故空者,非作用所空之空,虽无自性须可安立因果缘起。也就是这样的缘故,自性空的空,或者是空性的这个空,并不是没有作用的空,所以「非作用所空之空」它并不是没有作用的这种空。「虽无自性须可安立因果缘起」,虽然它本身是无自性,但是必须在无自性之上,还要能够安立因果缘起,这种的空法,或者是这样的自性空,才是真正的空性之理。

  如四百论释云:「如是若有法,生时无所来,如是灭无去,于此定无性。首先看到偈颂的第一句「如是若有法」,当我们在安立一法时,「生时无所来,如是灭无去」,以藏文版来说,它是将第二句讲到了「生」跟「来」,第三句讲到了「灭」跟「去」,并且在第三句的最后加上了一个否定字,就是加上了「无」的这个字。不知道这个跟藏文版的原意是不是很接近?但是在这个地方,这个偈颂它最主要表达的内涵就是,你在安立一法时,由因生果,因灭果灭的内涵,是必须要建立的。比如以有为法而言,由因生果,或者是因灭故果灭,这个内涵是有为法当中所包含的。因此这当中的「来」,就是由因生果的道理,透由前因才有办法产生后果。「去」,就是因灭故果灭的意思。也就是因为诸法在安立时,会有观待因果的缘故,所以「于此定无性」,它并没有自己的自性,因此它是为自性空。若谓无自性余更何有?他宗又再一次的提到,如果没有自性的话,那还有剩下什么呢?答曰:自宗就做了回答。若以染净为因,缘起为性,彼法则有。」这个地方就是讲到了,无自性它是必须要建立在缘起以及因果之上的,「若以染净」这当中就已经包含了染污以及清净这两种因。若以染污以及清净为因,缘起为性,彼法则有。一法的形成,尤其是有为法的形成,它是必须要观待众多的因缘,它才有办法安立的。所以它的因缘条件当中,就已经包含了多种的染污以及清净因。所以「若以染净为因,缘起为性,彼法则有」。

  此文明答:「若无自性余更何有?」因此在这一段文当中,清楚明白的回答了,「若无自性余更何有」的这个问难。当他宗在提出这样的问难时,就是透由这种方式来作回答。佛护论师亦明分辨有与有自性差别而答。之前月称菩萨,在《明显句论》很清楚的分辨了,有以及有自性,无以及无自性这之间的差别。不仅月称菩萨在《明显句论》有清楚的分辨出来,佛护论师他也很清楚的分辨了,有与有自性之间的差别。二十二品释云:「外曰,设若无时,亦无因果及缘和合,余更何有,是故汝是说断无者。在二十二品的释论当中,他宗就谈到了「设若无时」,你安立诸法是无自性时,就等于是没有办法安立诸法。在这个同时,就没有所谓的时间,没有时间就没有因果,没有因果就没有所谓的因缘和合,「余更何有」?既然没有办法安立时间、因果以及因缘和合的话,除此之外能够安立什么呢?「是故汝是断无者」,因此你是一位断见者,这是他宗对应成所提出来的一个论点。接下来自宗,也就是应成的论师,他就做了回答,我非说无,我并不是承许没有时间、没有因果以及没有因缘和合的这一类法。唯汝所执时等有自性,非应正理,然有彼等依缘假立。」这边我并不是说没有时间、没有因果以及没有因缘和合等法,而是当你在执着时间等法时,你不仅执着有时间,而且也执着它有自性的这一分,「非因正理」这种执着的方式是不合理的。因为诸法它的本质,并不是有自性,「然有彼等依缘假立」诸法要形成,是必须要观待缘起,透由缘起和合,再加上内在的分别心去安立时,诸法才有办法成立出来,才有办法形成。既然它是透由因缘和合,或者是缘起而生起的话,那你怎么可以说它是有自性,不需要观待他人的呢?此说是破如实事师所许自性不应正理,然有缘起,依缘假立。这里最主要是要破除,如同实事师他们所提出的,诸法是有自性的这个论点。因此「此说」在这个地方,是要破除如同实事师「所许自性」,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他们所提出来的是诸法有自性的这个论点,但是「不应正理」,这种论点是不合理的。「然有缘起,依缘假立」,因为诸法在安立时,它不仅要破除有自性的这一分,它为什么能够破除?是因为依缘假立。当缘起聚合时,藉由心在安立,诸法才有办法形成,所以透由缘起来破除了自性。

  若能如是分辨有无与有无性,能遮无边颠倒分别,因此平时要是我们能够仔细的分辨「有」以及「有自性」,「无」以及「无自性」这四者之间的差别的话,它能够遮止许多颠倒的邪见。则于破除有自性正理,不致发生破有错误。他不仅能够遮止许多颠倒的邪见,并且在破除有自性的当下,不会因此而破除了我。要是没有办法分辨「有自性」以及「有」之间的差别的话,在破除有自性时,也会连带的破除「有」的这一分,因此必须要分别「有自性」跟「有」是有差别的。所以透由正理来破除的当下,是破除「有自性」的这一分,而不是破除了「有」的这一分。中观诸师答诸实事智者,其主要者即彼四门,故略宣说。当自续派以下的论师,在对中观师,也就是应成的论师,提出这些问难之后,中观的论师他们就是以这种方式,来回答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他们是透由分辨「有无」,以及「自性有无」的这种方式,来回答自续派以下的论师。所以「中观诸师答诸实事智者」,回答自续以下的这些智者,他们是藉由这四门,就是「有、无」以及「有、无自性」的这四门来作回答,「故略宣说」,因此宗大师在这个地方,以简单的方式来介绍,「有无」以及「有无自性」的差别。

  戍二、显所设难皆非能破(分四)427

  亥一、观察堪不堪忍正理思择而为破除然不能破

  亥二、观察由量成不成立而为破除然不能破

  亥三、观察是否四句所生而为破除然不能破

  亥四、观察有事无事等四句而为破除然不能破

  亥一、观察堪不堪忍正理思择而为破除然不能破

  以上已经结束了「诸中观师如何答彼」的科判。接下来就是进入下一个科判,第二「显所设难皆非能破」分四。如果你们手上有《毗钵舍那》的科判,可以翻到第十页的这个地方。在第十页当中,将《毗钵舍那》的科判,最基本的分为四点,在第一点的中间这个地方,可以看到「明所破义遮破太过」的这个科判。这个科判分二「说其所欲」以及「显其非理」,首先就是他宗要把他们所承许的论点先表达出来,「显其非理」接下来就是自宗要透由正理,以及论中的意思来破除他宗所提出的论点。这当中又分二「显彼破坏中观不共胜法」以及「显所设难皆非能破」。在第一个科判「明中观胜法」「彼如何破坏」以及「诸中观师如何答彼」这三个科判已经结束,接下来就是进入到第二个比较大的科判。

  接下来看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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