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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正道菩薩戒論▪P31

  ..續本文上一頁起惡作。

  五支所攝不放逸行,如聲聞地,應知其相。謂前際俱行、後際俱行、中際俱行、初時所作,及俱隨行。

  雲何由五種相除彼所生五種惡作?

  一者世尊所說正法皆有因緣,亦有出離,是故所犯容可還淨。由是除遣所生惡作。

  二者由彼無知、放逸、煩惱熾盛,及以輕慢,犯所犯罪。即此無知乃至輕慢,我已斷減。所有正智乃至尊敬,我已生起。由是除遣所生惡作。

  叁者當來無犯意樂,我已生起。由是除遣所生惡作。

  四者我已於諸有智同梵行所,發露悔減。由是除遣所生惡作。

  五者我於佛善說法毗奈耶中,既出家已,雖越學處而以悔減,極爲善哉。然薄伽梵以無量門,呵毀所起相續惡作爲盡爲障。我今於彼多住堅不能除遣,非極善哉。

  如是名爲所犯淨。

  六、修正四依

  雲何菩薩修正四依?

  謂諸菩薩,爲求義故縱他聽法,不爲求世藻飾文辭。菩薩求義不爲求文而法時,雖遇常流言音說法,但依於義恭敬聽受。

  又諸菩薩,如實了知聞說大說,如實知已以理爲依,不由耆長衆所知誤解補特羅。若佛若僧所說法故,即便信受。是故不依補特伽羅。如是菩薩以理爲依,補伽羅非所依故,於真實義心不動搖,於正法中他緣匪奪。

  又諸菩薩,於如來所深殖正信,深殖清淨,一向澄清。唯依如來了義經典,非不了義。了義經典爲所依故,於佛所說法毗奈耶不可引奪。何以故?以佛所說了義經,依種種門辨本性義猶未決定,尚生疑惑,非了義故。若諸菩薩於了義經不決定者,於佛所說法毗奈耶猶可引奪。

  又諸菩於真證智見爲真實,非於聞思但識法義非真證智。是諸菩薩如實了知修所成智所應知者,非唯聞思所成諸識所能了達。如實知已,聞如來說最極甚深所有法義,終不誹毀。

  又諸菩薩於真證智見爲真實,非於聞思但識法義非真證智。是諸菩薩如實了知修所成智所應知者,非唯聞思所成諸識所能了達。如實知已,聞如來說最極甚深所有法義,終不誹毀。

  是名菩薩修四依。

  依正四依善修習故,略顯四量。謂所說義、正理、大師、修所成慧真實證智能。又諸菩薩一切四依爲所依止,精勤勤懇懇發起正加行故,於出要道明了開示,無有迷惑。

  七、菩薩善聽法相

  若諸菩薩,欲從善友聽聞法時。於說法師,由五種處不作異意,以純淨心屬耳聽法。

  一於壞戒不作異意。謂不作心,此是破戒不住律儀,我今不應從彼聽法。

  二於壞族不作異意。謂不作心,此是卑姓,我今不應從彼聽法。

  叁於壞色不作異意。謂不作心,此是 陋,我今不應從彼聽法。

  四於壞文不作異意。謂不作心,謂不作心,此於言辭不善藻飾,我今不應彼聽法。但依於義,不應依文。

  五於壞美不作異意。謂不作心,謂不作心,此語 惡多懷忿恚,不以美言宣說諸法,我今不應從彼聽法。

  如是菩薩欲聽法時,於是五處不應作意。但應恭敬攝受正法,於說法師未 見過。

  若有菩薩其慧微劣,於是五處不應作意。但應恭敬攝受正法。當知此行不求自利,退失勝慧。

  八、菩薩順勝退分法

  又諸菩薩,順退分法,當知有五。何等爲五?

  一者不敬正法及說法師。

  二者放逸懈怠。

  叁者於諸煩惱親近執著。

  四者於諸惡行親近執著。

  五者與馀菩薩校量勝劣,起增上慢。及於法顛倒,起增上慢。

  又諸菩薩,順勝分法,當知有五。何等爲五?謂與前五黑品諸法第相違,應知其相。

  九、菩薩真實與相似功德

  又諸菩薩,略有五種相似功德,當知實是菩薩過失。何等爲五?

  一者於其暴惡毀犯淨戒諸有情所,由是因緣作不饒益。

  二者詐現種種具足威儀。

  叁者於順世間文辭 術外道書論相應法中,得預智者聰 者數。

  四者修行有罪施等到善行。

  五者宣說建立像似正法,廣令流布。又諸菩薩,略有五種真實功德。何等爲五?

  一者於其暴惡犯淨戒諸有情所,由是因緣勝悲心。

  二者本性成就具足威儀。

  叁者於佛所說淨妙真實若教若證,得預智者聰 者數。

  四者修行無罪施等善行。

  五者開示正法,遮減一切像似正法。(摘錄自《瑜珈師地論》)

  十、菩薩戒二十攝頌(阿舍黎月宮造)

  敬禮曼殊師利童子

  至心恭敬而禮供,一切如來與菩薩。

  所有十方叁世中,諸菩薩衆所住戒,

  廣大無量福德藏。以此勝妙之意樂,

  縱彼具有勝智力,具戒上師而受之。

  樂時一切佛菩薩,以彼受者所修者,

  恒時生起親善意,獲念眷愍如愛子。

  苦而有利亦應作。樂而無利非應作。

  謂若猛利煩惱生,即能毀壞一切戒。

  當知其罪有四種,佛密意說等他勝。

  爲貧利養恭敬故,便爾自贊而毀他。

  於彼有苦無怙者,悭諸財法不施與。

  他來谏謝不忍受,內懷忿恨複捶打。

  背棄大乘菩薩藏,愛樂宣示相似法。

  上纏犯戒應再受。中纏應向叁人悔,

  馀以叁門供叁寶。心於大欲而隨轉。

  於諸耆德不恭敬。他來語詞問答覆。

  於他延請不受許。他施資具拒不受。

  於來求法不施與。舍彼破戒不饒益。

  不等修學令他信。於利他中少事業。

  由具悲愍非爲惡。味邪命法持不舍。

  掉舉紛聒不寂靜。一向心不生厭離。

  於他罵等辄還報。於他忿疑不往謝。

  他來悔謝拒不受。懷忿惱心相續持。

  背棄大乘菩薩藏,愛樂宣示相似法。

  上纏犯戒應再受。中纏應向叁人悔。

  不以叁門供叁寶。心於大欲而隨轉。

  於諸耆德不恭敬。他來語間不答覆。

  於他延請不受許。他施資具拒不受。

  不等求法不施與。舍彼破戒不饒益。

  不等修學令他信。於利他中少事業。

  由具悲愍非爲惡。味邪命法持不舍。

  掉舉紛聒不寂靜。一向心不生厭離。

  於惡聲譽不獲雪。於他煩惱亦不治。

  於他罵等軋還報。於他忿疑不往謝。

  他來悔謝拒不受。懷忿惱心相續持。

  貧求供事而禦衆。懈怠懶等不遣除。

  貧說無義無利語。不求請住叁摩地。

  不舍五盡靜慮障。見味靜慮爲功德。

  輕謗聲聞諸法教。舍自法藏修小乘。

  未精佛教勤處論。勤修外道而愛樂。

  憎背毀謗菩薩藏,複自贊揚而毀他。

  聞說正法不往聽,毀師所說不依義。

  於應助伴不往助。見他有病不供事。

  於他有苦不爲撥。不於放逸說正理。

  不於有恩作酬報。於他憂惱不開解。

  於求財物不給施。不行利益徒衆事。

  不能恒隨他心轉。他有德譽不贊揚。

  不稱他緣用調伏。不現神通作怖攝。

  具足悲心與慈心,及善心者悉無犯。

  吉祥圓滿

  

  後序

  近時中土之言戒學者,不曰宗南山,即曰宗南山,即曰宗寶華。夫南山寶華,宗昙無德者也。故其詳於《四分》,而遣於《瑜珈》等之大乘增上戒學也宜矣。雖自來時俗相訟,皆叁壇同禀。然其賴以圓具者,亦不過《梵綱》一經而已。《梵綱經》自什師誦出而後,諸大德爭相訓釋,遵行頗遍。迩來藏術扶桑諸學者,疑爲臆造。國人從而和之者,亦不乏其徒。令姑置真僞於不論,但綜 輕重之文,其不能盡大乘之製教也,彰彰明甚。雖然,此不足爲南山病,亦不足爲什師病也。何可准憑?寶華固祖述南山者也,什師亦隨憶而誦者也。烏足病哉!烏足病哉!

  今觀夫宗喀巴大師《菩提正道菩薩戒論》出,而《瑜珈》《學集》等所陳戒相,又覺未足。而後知戒海無涯,固不可江河限,亦不可需據以江河拒也。

  頃者住心居士湯君, 菩提學會之請,新譯此論,嘉惠後學。湯君以入世將軍之身,作出世丈夫之事。該通顯密,淹貫聲明。對於藏典,尤所深閑。其所翻譯,當爲詳要。斯舉 獨或法之幸,抑亦此土來祖師之神通乘也。

  書成,問序於余。余恐後世持南山之說者,將以限量心,固封而不知者。又恐讀期論者,以限量心,輕譏南山之陋。故特舉而出之。使持戒修行之土,泯限量之習,速求多聞。屏部類之诤,勿輕小善。共依別解脫,永舍他勝處。乃不負宗喀巴大師造論之悲心,而以副菩提學會翻譯之弘原也。至於此論內容之殊勝,翻譯之緣起,與夫校勘助譯之姓氏,已於他序見之,不複 述。

  丙子孟春師 沙門密林書於即入居

  後序

  者映者光居北平時,得與住心居士,依止吾辛上師,于秘藏院。蒙授以無上秘乘,生起圓滿二種次第,希有甚深微妙之法。遂益解菩薩萬行,需以戒學爲本,固無間於顯密也。

  師開示時,恒謂宗喀巴大師所著之《菩提正道菩薩戒論》,闡釋戒相,至爲詳盡。

  惜乎中土未有譯本。適班禅師佛,於北平杭 傳授《時輪》大法時,淳以創立學會,翻譯中土未有之經論相付囑。乃於甲戍仲夏,由法門同願,創菩提學會于滬上。當時衆意,鹹主先設譯經處,專事傳譯以廣宣揚。遂經第二次常會,公推同學湯君住心主任其事。依北平嵩祝寺刊藏文本《菩薩戒論》譯爲華言。公諸同願。盡此論者,正依《瑜珈戒品》,旁據《學集》《入行》等論。開示淨戒得舍持犯性相種類,罄無不盡。藏術學人,靡不宗式。映光亦嘗躬預譯會,深悉譯經之難。每見一字一義,反複推尋。遇有難解之處,則就正于本會道師榮增上師。與其役者,有高觀如吳劍君兩居士。于 亥孟夏終其之義,付諸梓人。

  夫菩薩發心,行菩薩行。由住律儀戒,善護律儀戒故,身語意業,遠離汙染,成極清淨。由住攝善法戒,善護攝善法戒故,善能成就一切善法,成滿大智。由住饒益有情戒,善護饒益有情戒故,善能成熟一切有情,成滿大悲。若諸菩薩,具足如是菩薩戒藏,便能圓滿成無上菩提。今以斯論,廣彼戒德,利諸淨行。普願有情,皆成正覺。

  亥年夏五月臨海屈映光僅跋

  後序

  菩薩戒者,乃萬行之統綱,衆德之淵彙。入覺地者之由梯,圓果海者之正道也。粵自大覺應世,法澤周流。開自利利他之門,闡顯說密示之教。皆衆生于十地,出悉 有于叁途。雖方便多門而罔不以戒學爲津梁,屍羅爲度品。衆生修,而諸惡息。自成熟,而饒益他。至哉戒度,菩薩行地甯有外於是乎。

  慨茲末季法 ,淨律失讀。止作佚其正軌,修奉乖於行儀。欲度苦流,未嚴戒德。如彼狂象,墮入岐途。道之不明,菩薩之憂也。維我上師,聖宗喀巴。挺高悟于叔世,撥英規於季俗。出自甘甯,入于藏術。淵識遐 ,探深研機。宏暢真乘,光顯正法。開叁士之達道,彰兩教之 蘊。爾通其夷路,扇揚戒風。憲章戒品,造茲釋論。統萬善于叁聚,包億度于九種。所舍,則一十八之他勝,四十五之違犯。所取,則七衆別解脫,六度四攝之學處。又複兼攝《瑜珈》《學集》之義,融合龍樹無著之趣,廣依諸經論疏之說。以闡菩薩所受之戒,與夫受戒所依軌法,乃至防獲淨戒之相。顯密二乘,舍此非道。叁世菩,悉于中學。斯城度世之慈航,出離之妙品也。

  銘 于故都學法時,聞之吾師辛上師雲,斯論文旨 深義理精允。藏土 素,凡預學流,無間顯密,莫不于此研尋傳習,以爲依式。茲以菩提學會應緣成立,業在弘傳, 以斯論。徵之衆願。疑付宣譯,詢謀 同。由是乃于甲戊年秋八月設立譯經處,公命 銘主任其事。僅據藏文

  (藏文)

  北平嵩祝寺刊行之本,依文翻譯。遇有難義,就正于菩提學會道師榮增上師,而經吳劍君爲之傳語。複得高觀如君,助理文辭。以 年 亥夏四月終其文義。

  銘 陋,不克窺見甚深難思之義。恐所譯述,有真實。願我佛門諸德,匡其不逮,正其未明。又願師佛法僧,證誠加獲。廣茲妙法,普及 倫。乘此戒舟,趣諸佛地雲爾。

  民國 亥孟夏薪水湯 銘志于 上譯經處

  

  

《菩提正道菩薩戒論》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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