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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頌講記▪P54

  ..續本文上一頁其車”的自性尚“且非有”,怎麼還會有諸車的支分

  所以說“有支無故,支”分一亦無”。或有以爲:車子拆散了,車的支分,如輪軸等,還明白的可見,怎麼可說支分亦無

  須知有支無支,相互觀待安立而有,車不存在,車支也就無法指出,車支若無,車亦無從安立。無車時而說有車輪車軸等,是因車輪車軸等,可以合之爲車,而爲車子之因,所以隨順世俗的名言,說爲車輪車軸等,拆散了的車之支分,所以仍被叫做車輪等者,是對過去車的記憶聯想而成。假定有人從來沒有見過車形是怎樣的,亦從沒有聽人說過車形是怎樣的,那他現在見到輪軸等時,決不會知道這就是車的支分,唯見輪爲圓圈,軸爲長棍,各各是一獨立整體的東西,與車毫無一點關系。又如父子的關系,是同時相互對稱的,父親死了,兒子之名即不成立。

  進一步說,以火燒掉一部車子,不用說,不但其車被燒毀了,就是車輪等的支分,亦被燒得精光,絕對不會只燒其車而不燒其輪等,所以說“如車燒盡支亦毀”。車如我,輪等如我所,所以通達無我,決能了知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慧燒有支更無支”,是即顯示以智慧之火,焚毀了有支(通達我無自性) ,更無所謂支分的存在(通達我所無有自性)。如一切法上還有自性見存在,我當然也是白性有的。金剛經說:“若著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這是有法我見即有人我見的最好證明。一般所謂我空法有,在空宗看來,他們根本沒有懂得無我,因只通達我空,而不通達法空,如實際說,不但沒有通達法空,即連我空亦未真正通達。

  照上所說我法一切皆不可得,是則世間一切諸法如何而得成立?中觀者答覆說:“如是”由“世間”名言“所共許”的,或“依止”五“蘊”,而有假安立之我,或依止六“界”,而有假安立之我,或依止“六處”,而有假安立之我。不但承認有假名我,對所取的諸法說,“亦許我爲能取者”,諸法爲“所取”,對所造的行業說,所造名之“爲業蔔,“此”假名我,觀待彼所造業,亦可名爲能“作者”。這樣說來,可見能取所取,能作所作,一切皆得成立,亦不破壞世間。性空者對這一切,從來沒有否認,所以沒有破壞世間的過失。

  癸叁 遣諸分別

  非有性故此非堅 亦非不堅非生滅 此亦非有常等性 一性異性均非有

  諸法是無自性畢竟空的,在無自性畢竟空中,一切分別當然是都不可得的,所以現在進一步的來造除分別。分別雖多,要不出于各種四句,對這一切四句分別,本頌用一非字,子以徹底否定。

  因爲諸法“非”如一般所執著的“有”實自“性”,是“故此”諸法,亦即說不上有什麼堅固了,所以說“非堅”。堅是堅固而沒有什麼改變的,但假名有的世俗法,人生有生老病死,世界有成住壞空,所謂“世實危脆,無堅牢者”,“一切世間動不動法,皆是敗壞不安之相”,可見是不堅固的。普通說的常恒二字,其含義稍有不同:常是絕對不變,無有時間相的;恒有時間性的變動,不過相續不斷,而不至于變無,這裏說的堅字,有點近于恒義。我既無自性,當然不是堅而叁世安生。但“亦”不是或有或無的“非不堅”,因爲無自性的假我,從無始以來一直到成佛,都是存在的。堅與非堅雨句外,應該還有亦堅亦不堅,非堅非不堅的兩句。

  上面說過,五蘊是生減法,但我不是即蘊之我,不能說它有生滅,所以是一非生滅”。生與滅不可得,亦生滅亦不生滅,非生滅非不生滅,自然亦不可得。其他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亦同樣的沒有,所以說“此亦非有常等性”。還有二性異性”、亦一亦異、非一非異,亦“均非有”。

  唯此所否定的一切,都是指實有自性者說,如果是如幻如化的假有生滅,是還承認共有,而不子以否定的,實有自性的生,必然落于常見,實有自性的減,必然落于斷見,所以非否定不可。否定了實有妄執,無自性空自然顯現。了達緣起性空,不但我我所執遣除,一切邪妄分別,亦都跟著無有。所謂薩迦耶見,爲六十二見的根本,薩迦耶見不生,諸見分別皆隨不起。

  癸四 結成解脫

  衆生恒緣起我執 于彼所上起我所 當知此我由愚癡 不觀世許而成立

  由無作者則無業 故離我時無我所 若見我我所皆空 諸瑜伽師得解脫

  遣除種種邪妄分別,徹底擊破薩迦耶見,自然得入解脫之宮,所以這科叫做結成解脫。

  “衆生”無始以來,緣于什麼而執自我?謂“緣”無自性的假我,而“起”實有的“我執”。這個我執的生起,在起心動念中,是任運而自然的,不藉絲毫造作的,所以即使不執實有的我在,然自性我的谛相,仍不斷如流的相續生起。薩迦耶見緣此非即蘊非離蘊的假我,而于其上生起我執後,接著「于彼”我“所”依及我所緣“上”,生“起我所”執來,以爲與我生命自體有關的一切,都是實有的,最顯著的,如于五蘊,執爲實我,轉過頭來,又執五蘊法爲實有,這就是我所執。上面的執著,不管是執我,是執我所有,推求其原因,“當知此我”我所執,都是“由一于吾人“愚癡”而沒有智慧的緣故。因爲沒有智慧,所以沒有辦法通達我法二空,而于我法之上,妄起我法二執,這是生死根本。經說:“因有無明故,而有我我所”,正是顯此。如此所執的假名我法,以七相去觀察,雖說皆不可得,但若“不一以真理,“觀”察自性有無,唯就“世”俗所共“許”的來說,一個活潑潑的生命自體,得以獨立存在,而且生死流轉,涅槃還減,亦都可以依此“而成立”。

  中觀對諸法的建立,與唯識確有著不同:如以內心與外境來說,中觀認爲都是假名有的,而唯識卻說心有境無;如以叁世的時間來說,中觀建立叁世如幻有,而唯識卻說現在有過未無;如以二谛的有無來說,中觀說世俗唯假名,勝義畢竟空,而唯識不許世俗唯假名,說依他有自性:如此比較,可以知道,中觀比唯識平等;要有;齊有,要無一齊無,因而世俗谛上的建立,有很多與其他的學派不同。

  前引中論頌說:“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業與作者,是相待而有的。是以,“由無作者”的因緣,“則”亦“無”有其“業”。于此或有人說:造業必須感果,爲什麼無作者即無業

  前面曾經說過,要薩迦耶見相應的業,才有感生死果的動力,不執實有作者,顯示薩迦耶滅,薩迦耶滅,其業雖有,而不感果,有等于沒有,所以無作者則無業。再說,叁業活動的作用,不但衆生有,阿羅漢亦有,乃至佛亦有,不過佛的叁業,是隨智慧行的。業是叁業活動所起的影響力,衆生的業,因有薩迦耶見,所以成爲生死的動力;阿羅漢雖有業的動作,因爲沒有薩迦耶見,所以沒有生死可感。

  衆生以薩迦耶見緣我,我是有統一的向心力的,所以一切向自我,一切以自己爲活動中心,沒有薩迦耶見,就不會從有我出發,而貪等煩惱,也就不會生起。有了我的觀念存在,就喜歡搞小圈子,一切活動,皆以小圈子的組織爲中心。沒有了這個心理,就可爲國家爲人群而服務了。是“故”衆生若“離我時”,亦即必然“無”有“我所”。“若見我我所皆空,諸”修“瑜伽”觀行的大“師”,從此也就“得”到“解脫”,不會再在生死中流轉。修行,是有許多法門可修的,如修戒定慧,但要了生死,端在我我所執上用工夫,不見我我所皆空,解脫生死是辦不到的。

  壬五 遺疑

  癸一 安立世間

  瓶衣帳軍林鬘樹 舍宅小車旅舍等 應知皆如衆生說 由佛不與世诤故

  功德支貪相薪等 有德支貪所相火 如觀察車七相無 由余世間共許有

  因能生果乃爲因 若不生果則非因 果若有因乃得生 當說何先誰從誰

  著因果合而生果 一故因果應無異 不合因非因無別 離二亦無余可計

  因不生果則無果 離果則因應無因 此二如幻我無矢 世間諸法亦得有

  世人聽了中觀家如上破斥,而歸結到無自性空,于是就生起了疑惑,以爲中觀家說的性空緣起,違反世間的一切,爲了遣除人們內心中這樣的疑惑,所以這裏特先安立世間,證明中觀家,不但不違世間,而是正能成立世間的。因佛說法,除了破諾邪見執著,至于常識上的一切,皆是隨順世間而說,世間共同承認是怎樣的,佛亦同樣承認是怎樣的,世間共同怎麼說的,佛亦同樣怎麼說的。如此,佛所說的種種理論,才能爲世間衆生之所接受。舉例如下:

  如“瓶”是由衆多泥土積聚而成的;“衣”是由衆多紗縷積聚而成的;“帳”是由衆多線紗積聚而成的;“林”是由衆多竹木積聚而成的;“鬓”是由衆多珠寶積聚而成的;其他“樹、舍宅、小車、旅舍等”,無一不是由衆多條件積聚而成的;“應知”這一切的一切,“皆如衆生說”,都是假有而不真實的。爲什麼?因是整體與支分觀待而有的,不是各各具有獨立自體性而有的。“自性雖空,作用不無。佛隨順世間,世間說瓶,佛亦說瓶,不說泥聚;衆生說衣,佛亦說衣,不說縷聚”。爲什麼如此

  “由佛不與世”間“诤故”。所謂世間言有,佛亦言有,世間言無,佛亦言無,所以中觀不破壞世間。唯佛與衆生所見稍有不同者:衆生以爲這是實有的,而佛卻見到是如幻假有。如有硬要執著有個實有自體性的東西,佛就真的要與世間诤,诤到使世間知道無實體性爲止。但若嚴格說來,亦不算得佛與世诤,而只是佛爲衆生說明宇宙人生真相而已。

  如此,一切觀待假有之法,無不承認其如幻存在。頌說:“功德支貪相薪等,有德交貪所相火”,是即顯示觀待假立之法。第二句頌中的“有”字,可以貫通下去:讀爲有德、有支、有貪、所相、所燒(火)。如是與上句對照起來:是即德與有德、支與有支、貪與有貪、能相與所相,能燒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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