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车“形一态“应”该“非”是“依”于“支聚”而有,因支聚是假有·无所有,而假不能为实所依,实有时只能依于实有,不能依假有而有实有。“故以无所有”的积聚假有“为依”,是则在“此”假有之“中”,“云何能有”实在的车“形”
若你仍舍不得放弃车是实有的执著,那你就得承认积聚是实;若不承认积聚是实,就得承认车子是假;一面承认积聚是假,一面说车有实自性,那是矛盾不通的。
中观者说:我再问你,你究竟承不承认车是依于假名而安立的
“如汝许”可“比一车形是依“假立义”而有,有此假车形,然后有彼假车,则你所说与我所说,是就站在同一思想阵线上了,彼此还有什么可诤论的
不特如此,“如是依于”无自性“不”真“实”的假“因”,而“能生”彼无“自性不”真“实”的假“果”,因假果假,一切法无不是假,诸法是假,诸形皆可许有,而缘生一切法的因果,亦皆可以如是成立,所以说“当知一切生皆尔”。
中观与其他学派最大不同的一点,亦即彼此互相诤论的焦点,在依实立假与依假立假…一般实有论者,认为和台积聚法是假有,这是不成问题的
但假有的一定要依于实有的,如没有实有法为所依,假有法亦即不可得,所谓“假必依宝”,“依实立假”,足实有论者的最大论据。性空学采源说:“顺正理论十三卷对经部的假法,下个以何为依的责问:“未知何法为假所依
非离假依,可有假法”。离开了假所依的实性,假法不能建立,这思想,大乘瑜伽者是很肯定的袭用了的”。可是性空论者,根本不承认“依实立假”的这话,认为诸法不一定要依实才可立假,就是依假亦可立假的,所谓幻化因成幻化果,依幻立幻,要个实有的东西为所依敞什么?因为依假立假,一切可以成立,所以性空论者与实有论者,就展开了长期的思想论诤,希望逐渐的引导他们,走上无自性空的正见。
上面一层层的破斥,是就客观外在方面破的,现在再就主观认识方面破斥一下。小乘学派中,“有”一部份学者“谓”:“色”香味触“等”四徽,其本身虽没有什么形态可见,但它能如陶师所造的形态怎样,而就“如是”安“住”,如陶师所造成的是方形,就照方形这样安住,如陶师所造成的是圆形,就照圆形这样安住,因而使人见到这个由物质组合结构而成的形态,“便”对它生起一种“瓶”的感“觉”。其他如木匠造成一辆车子,或者造成一只书橱,四微也就如车如橱的这样形态安住,使人一见这个形态,便对它生起车子书橱的感觉,并且确认就是这个。我这样说,大概是没有问题的了。
中观家破道:你这样说,“亦非”合于道“理”的。为什么
因彼构成瓶子的四微支分,不论在任何一个支分上去寻求,都没有一个实自性的瓶的形态可得。我们之所以觉得有个瓶的存在,那不过是由客观形态而引发的主观认识,至于客观形态,只是众多支分积聚而有的如是假相而已。有瓶始有感觉,但感觉这东西,是不可靠的,如以感觉所感觉到的就是实有,那见绳以为蛇,见杌以为人的,在理都应是实有了。然而事实上,绳还是绳并不是蛇,杌还是杌并不是人,可见感觉是不可靠的。
再说,你所说的色等四做,是不是实有的
如前在破自性生时,我们已经明白知道,世间无有自性生法,“由”于诸法是“无生故”,所以也就“无”有实有自性的“色等”四微。无生而生的色等,且是积聚的依假立假,依幻立幻而有,试问那里还有实在的瓶等之形
是“故彼”瓶或者彼车,“不应即是”色等极微积聚而有之“形”。
癸二 就世间安立
虽以七祖推求彼真实世间皆非有 若不观察就世间 依自支分可安立
可为众生说彼车 名为有支及有分 亦名作者舆受者 莫坏世间许世俗
诸法虽是空无自性,但并不是没有诸法,而诸法所以有,乃就世间安立,中观家是这样说,根本佛法亦如是说。上面“虽以”一异等的“七相”,“推求彼”实有自性的车形不可得,而这不可得无自性空,不但是在“真实”道理中没有,就是在世俗“世间”亦“皆非有”。为什么?因你不论怎样观察,自性总是不可得的。小乘萨婆多部,大乘唯识学者,中观清辨论师,认为世间是自相有,在缘起性空中,仍是不许可的。虽说如此,“若”果“不”加“观察”,唯“就世间”共同所承认的名言来说,那就不论什么都可以说。如“依”轮轴等的各“自支分,可”以假名“安立”为车,若有指著车子来问这是什么,我们亦“可为”诸“众生说彼”是“车”,并且可以分析出种种不同的名词来:如对轮轴等的各个支分,可以“名为有支”,并“及”还可说名“有分”,就其有彼运行的作用说,“亦”可“名”为“作者”,就其能够装载的意义说,亦可名为“受者”。总而言之的说一句,就世间共许的立场,什么是都可以安立的,绝对不坏世间所共许的名言。一般实有论者,因为执有自性,中观学者,始以真理观察,看看你的自性,究竟是个什么,不观倒也罢了,一观所见到的,原是无自性空,我告诉你无自性空,你以为我破坏世间,其实,破坏世间的是你不是我,因此,我得再度告诉你,还是放弃实有自性见,“莫”—要破“坏世间”所共“许”的“世俗”名言。
世间有很多学者,不了解世法相待依存的关系,每有所偏,或有所执。如有偏重支分者,就认为支分是实有的,如有偏重有支者,就强调有支是实有的。这种情形,举例来说:如国家与人民,本是相依而有,国是人民的结合体,人民是国家的成员,两者任缺其一,都不得成。有人偏重人民的一面,说离人民不成其国家,于是特别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而对国家观念反而异常薄弱,如偏支分而忽略有支一样。有人偏重国家的一面,说没有国家就没有人民,认为国家是至高无上的,一切应服从国家,而否定个人自由及生命价值,如极权国家,特别像共产国家,就是如此。这如偏重有支而忽略支的组合成份。殊不知这都是偏差的见解,不能了解一切法的相互观待关系,如能了解一切法的相互关系,不特不会破坏世间,且亦不会有所偏废。是以吾人对于万有诸法的观察,一定要从它的相互关系上去观察,绝对不可以偏概全,重此忽彼。
王四 成观
癸一 遣我
七相都无复何有 此有行者无所得 彼亦速人真实义 故如是许彼成立
前以法说喻显,广破我不可得,破尽外道的离蕴我,小乘的即蕴我,乃至犊子系的不可说我等。今以七相观门观察,令诸瑜伽行者,了知生死根本,是由萨迦耶见在作祟。中观以种种方法,破斥实有自性我,并不是要与人诤论,目的是为合佛法行者,起观门而破萨迦耶见,获得生死的究竟解脱。这颂就是总遣自我的无有。
我是自在义,不需其他因缘助成,自己可以独立存在,有永恒不变的主体。世间众生,内而以为有个独立不变的自我存在,是为人我,外而以为见闻觉知所有的境界,亦是独立不变自己存在的实法,是为法我,而这我法二执,中观家以同一自性见为本:谓于法上有自性见,名法我见,于有情上有自性见,名人我见。佛法所谓破我,就是破这二者:内无自己存在独立不变的自我,则人我就破了,外无自己存在独立不变的实法,则法我就破了。二我破,二障离,二空显,即是所悟入的诸法真实性。
在破执见中,最重要的要破萨迦耶见,因执身心为自性有,是萨迦耶见所使然,由萨迦耶见,而起法我见,是以萨迦耶见为生死的根本,如欲了生死而得解脱,必须击破根本的萨迦耶见,萨迦耶见破了,法我见自然随之消灭,无我我所为解脱门,但观一切法空是不够的。萨迦耶见执著身心为我,上面以“七相”推求,一切“都无”所有,“复何有”我可得
至“此”,诸“有”修瑜伽“行者”,果真通达我;“无所得”,则“彼亦”即很迅“速”的悟“入”诸法“真实义”。所谓真实义,就是法空性。真实,在一般人的观念中,以为法的表象是虚假的,而其内在必有一个实在的东西在,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诸法无自性,才是真实义。若离虚假的一面,另有真实的一面,是即自性见的本元。实在说:诸法本来是怎样的,就还它一个怎样。如说诸法无我,诸法中确是没有我的,非错误,非颠倒,非虚妄,非欺诳,是为真实。所悟入的是诸法真实义,能悟入的就是般若为体的瑜伽观行,所以瑜伽行者,能了达我无所得,亦即能悟入诸法真实义了。
瑜伽行者,以无我慧观察我之不可得以及悟入诸法真实义,但对一切如幻如化的世俗假法,并无一丝一毫的破坏,因为所无的,是无其实有自性,并不是无诸假法,是“故”就世间名言,“如是许彼”一切因果,皆得“成立”,并且对这如幻假法的通达,进趣圣者的性空大道,而得解脱生死的大患。
癸二 遣我所
若时其车且非有 有支无故支亦无 如车烧尽支亦毁 慧烧有支更无支
如是世间所共许 依止蕴界及六处 亦许我为能取者 所取为业此作者
上颂这我,此颂遮我所。我与我所相互依存,有我才可说有我所,我执除去,我所执自亦随之消灭。凡为所缘、所见、所触的一切与我有关的,且由萨迦耶见听引发的,都可叫做我所。还有为我所依的,亦可叫做我所,如自己身心,是我听依的,亦可说为我所。我所重在自他关系的联系上,也可说是法执,不过法执是重外在与我相关。为什么说无我即无我所?因了知实我不可得,必能了知无有我所,所谓“我性且非有,何况有我所”?我是依五蕴而假立的,并不是离蕴之外,另有一个什么我。五蕴,不但为我所依,且亦为我所缘,能依能缘的我既然没有,所依所缘的我所当然亦无,绝对不会了知我无,而不了知我所是无。
如一辆人力车,由两车轮,两根拉木以及其他种种零件合成,“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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