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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颂讲记▪P52

  ..续本文上一页,更不是外道所计执的常我、神我、自性我。为什么

  因以上面的五种观察,求其自我是不可得的,所以“不”是“离”开“五蕴”有我,“不”是“即蕴”有我,不是我在蕴中,不是蕴在我中——“非诸蕴依”,“非”我“有”彼诸“蕴”。然则我执所依的我,究竟是怎样安立的

  “此”唯“依”于“诸蕴”的积聚,而“得成立”为假名我,即此假名我,为我执所依。

  中观所说依诸蕴积聚假立为我,与上外道及小乘学派所说假立之我,其内容有著实质的不同。大体分别:中观是不观察真实而即依世俗名言的假名,换句话说,不作深刻的观察,自然知其为假名安立;实有论者是依观察真实而有所得后所安立的假名。所谓观察所得,就是在寻求真理时,推究分析到最后,认为有个实有的东西存在,依此实有而建立假有的一切,如依实有蕴而建立有我,依实有极微而建立瓶等。且如世间宗教哲学者,采求宇宙的本源,推究生命的个体,不论他归结到一元或二元,总认为有那么一个实有的东西,依此建立万有诸法。当知这个实有的东西,就是从观察分析所得,而为佛法所彻底否认的。事实现象界的一切,明明白白呈现在吾人面前,不需思考分别,就可明白其底蕴的,如穿衣吃饭行走等,谁不知道这么一同事,要加观察做什么

  但为什么要穿衣吃饭行走

  一追究到这问题,就又走上观察的老路去了。这里依五蕴的假和合而名假名我,是就世间一般所共许的假名而安立的,并不是依于观察真实而安立的。如讲堂,明白的有这么一座讲堂在,谁也不能否认的,但讲堂所以名讲堂,是随顺世间而假名为讲堂的,若进一步的探究如何成立?讲堂的实有自体怎样

  那你就将发现,所谓讲堂自体,根本是不可得的,所可得的,不过是众多材料所成的讲堂假相而已。到了这个地步,世间万有诸法,没有不可安立的。因此,我们可得一个结论:依名言观察,世间一切皆得成立;依真实观察,世间一切皆不得成。所以同样一个假名我,而其内容有著这样大的不同,我们必须善加体认,不要听到假名我,就以为大家所说是一样的。

  壬二 喻显

  癸一、观七支非车

  子一 总遮七支

  如不许车异支分 亦非不异非有支 不依支分非支依 非唯积聚复非形

  科文所说的七支,亦可说是七品,亦可说是七相。总遮七支,乃是以车的譬喻,显示在七相中推求,其我了不可得。车子譬喻自我,车支譬喻五蕴。凡是一辆车子,不但有其完整的车体,亦必有其各别的支分,现在就拿整体的车子与车子的支分关系,说明它的七相不可得,以显示车的非实有。一、“如不许车异支分”者,是显车与支分非异,亦即所谓一相。因为车是由车轮等支分所成,离了车轮车轴等,其车是不可得的。这譬喻离蕴我,是不承认其有的。二、“亦非不异”者,是显车与支分,并不是不异的,亦即所谓异相。因为轮轴等支分,是轮轴等支分,完整的车子,是完整的车子,二者不可说是完全是一。这譬喻我与五蕴是一,亦同样是不可以的。车与轮轴等,若是同一性,如支众多车亦当多,如车是一支亦当一,作者作业皆当成一,其过失是很大的,这在前面已说过了。三、“非有支”者,是显车子不能有轮轴等的支分,因为要有实有的车子,才可说有轮轴等的支分,现在实有车子尚不可得,怎么可说车有轮轴等支

  这是譬喻我非有蕴,亦即所谓具有相的不可得。四、“不依支分”者,是显没有一个实有的车子,依于轮轴等支分,亦即所谓能依相不可得。这是譬喻无实自我依于五蕴。五、“非支依”者,是显没有一个实有的车子,可为轮轴等的支分所依,亦即所谓所依相不可得。这是譬喻无实自我为五蕴依。当知四五二品,是破它的能依所依有实自相,不是破它彼此互有。六、“非唯积聚”者,是显非唯轮轴等的支分,乱七八糟的堆积在一处,就可产生一个完整的车体的,亦即所谓积聚相的不可得。这是譬喻五蕴积聚不可说为我。七、“复非形”者,是显示轮轴等的众多支分,积聚在一块后,有某种形态出现,就可成为一个实有车子,亦即所谓形状相的不可得。这是譬喻不是五蕴和合,有了某种生命形态,就可说有实自我的。关于七相,前五相已详细的破斥,现在不再详说;后二相前虽略破,但不怎么详尽,所以下面再为一一勘破。

  子二 别破聚形

  丑一 积聚非车

  若谓积聚即是车 散支堆积车应有

  “若”果有人认为众多轮轴等的支分“积聚”起来“即是车”,不但在道理上说不过去,即在事实上亦不可能,不信,试将车轮车轴等的散支,就这样的杂乱堆积起来,其车应该明白可见,所以说“散支堆积车应有”。然而事实上,乱糟糟散支堆积,谁也知道这不是车,所以积聚非车。

  丑二 聚形非车

  由离有支则无支 唯形为车亦非理 汝形各支先已有 造成车时仍如旧

  如散支中无有车 车于现在亦非有 著谓现在车成时 轮等别有异形者

  此应可取然非有 是故唯形非是车 由汝积聚无所有 彼形应非依支聚

  故以无所有为依 此中云何能有形 如汝许此假立义 如是依于不实因

  能生自性不实果 当知一切生皆尔 有谓色等如是住 便起瓶觉亦非理

  由无生故无色等 故彼不应即是形

  自性有者听说积聚非车,乃又转计聚形是车。他们的意思是:散乱积聚的轮轴等支分,虽然不可叫做车卜但总不能否认它们是车的支分,所以车虽没有,车的支分是有的。现在破他这个聚形是车说:“由离有支则无支,唯形为车亦非理”。

  于中,先将有支与支解释一下:有支,是指统一性的完整体说的。谓于一个完整的车上,有彼种种的支分,因为车的本身,是由种种零件凑成的,所以名为有支。支,是指车轮轴等的各个支分,是完成整个车子的各种要素。支与有支,互相观待而成…因支而成有支,离了各个支分,有支即不可得,因有支而显示其为支,离了有支,亦即无有彼支可得。因此,你说气车虽没有,车的支分是有”这话,根本是没有道理的。支分之所以为支分,是望车子而得名的,现在车子尚不可得,怎么会有车的支分子如说人有两只手,当知这两只手,是附属于人的,有人才可说有手,若人的生命体未有,怎么可说有两只手?是以若离有支,绝对没有支的决定性。

  不特车与车的支分是如此,万有诸法的因果关系,没有不是如此的。因果关系非常复杂,不能说它有固定性。且以布与纱缕来说:纱缕为布的因,布为纱缕的果。如以有支与支来说:布为有支,纱缕是支。但为支的纱缕,不一定纯是布的因,可以拿它织成袜子,亦可以它做成蚊帐,这完全要看当时的因缘,而子以适当的配合,不能肯定的说纱缕是谁的因。再如黄豆,可以将之榨油,可以作为肥料,乃至做成豆腐、豆干、皮子等。所以世间诸法,没有一样是固定因,可有种种作用,可以千变万化。万有的因果,既是相互观待而成,可以证知:离因无果,离果无因;亦即是说:离支无有支,离有支无支。所以你说车形为车,这自然是不应道理的。

  再说,你之所谓唯形为车的形,为各各支分所有的形

  抑支分积聚后而有的形

  若是各各支分所有的形,为是支分所固有的形

  抑在积聚后而有的新形

  若是未积聚前各各支分原有之形,则“汝”所计执的唯形为车的“形”,在各“各支”分未积聚前,既“先已有”,在道理上讲,应有车形可见,可是事实上,当车未完成时,我们所见到的各个支分,轮唯有轮形,轴唯有轴形,辋唯有辋形,如是一一支分,各各唯有其形,根本是就没有一个车形可得。这样,等你将各支分凑合,“造成”一个完整的“车”子的“时”侯,应该“仍如”各各支分原有的“旧”形,没有一个新形出现,是则支形与车聚之形没有两样,试问你所说的车形从何而有?“如”分“散”著的“支”分之“中”,既然是“无有车”子可得,可知此“车”即

  “于现在亦”是“非有”的。因为现在这个车子,还是支分的各个形态,并没有在支分之外,多出一个新的形态来。

  实有论者又说:不对!我的意思不是这样的。车的各个支分未成车前,当然没有车形可得,但到支分积聚而成车后,是可说有其新形的。现在破其转计说:你这样说还是不对的。“若谓现在”车轮车轴等积聚凑合而使“车”子完“戌时”,其

  “轮等”各各支分,“别有异”于未积聚时新的“形”状生起,而且即以这新的形状为车“者”,是则“此”有异于前的新形之车,“应”该明白“可取”。取在这里当见字讲,就是明白可见的意思。“然”事实上,此积聚起来的支分,与散置那里的支分,并“非有”什么不同的形态可得。既然没有新的形态可得,则你就不应说以形为车,所以说“是故唯形非是车”。

  再举一例来说:比方我们这间讲堂,贸贸然的一看,确实是有这么一问讲堂可见,但若再仔细的一加观察,那你就将发现,所谓讲堂,不过是砖瓦泥木等的材料堆砌,根本就没有一个综合的讲堂形态可见。不但车、房是无自性的,即一切法亦是无自性空的。

  上面,不论是以车形本有而以支分现破,或者是以车形本无而以支分现破,都足以证明车的无实自性可得。于是他们就又转计说:我之所谓车形,是依轮轴等的积聚,不是依于各自的支分,你误会了我的意见,以为我有过失,其实那里有你所说的过失?

  中观者再破他的转计说:你这样说,仍然不免过失。为什么

  “由汝”自己所说,凡是“积聚”而有的,都是“无所有”,不可得,无实体性的假法,是则由诸支分积聚而成的车子,理应如其他的积聚法是假有才对,你为什么要说车是实有十你如承认车子是假有,方可说是车依支分的积聚,如不承认车是假有,则“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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